发布时间:2017-02-24 来源:策划书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xx”普法规划,切实开展好首个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会系统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全总、省总《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开展首个“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工会普法在行动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可选择12月4日为宣传活动举办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向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原则、目标要求。
(二)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中心,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职工群体法治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全民守法奠定坚实基础。
四、活动安排
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工会结合实际,单独或者和本地区普法部门联合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有选择性的开展下列活动:
1、设置普法宣传活动点。可以选择在人口较为集中的街道、社区设置普法宣传活动点,发放宪法及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活动。结合实际援助案例,与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联合,以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广泛宣传典型。
2、送法进企业活动。按照全国普法办“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为主,深入机关、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法律知识宣讲、以案说法等活动。
3、送法进社区活动。通过在社区活动室召开普法座谈会、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展览、设置普法长廊等宣传方式,深入社区群众,针对职工关心的劳动法律问题进行重点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效,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
2、坚持面向基层、服务职工群众。把“12·4”宪法、法律宣传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稳定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厂矿、车间和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3、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宣传阵地的作用,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发挥工会报刊、广播、网络等传媒的优势,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节目。探索新的宣传途径,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手机短信普法、文艺演出普法等活动,把法制教育与职工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各级工会于XX年12月15日前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情况(包括统计数据、图片资料等)报送市总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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