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7 来源:策划书
清明节是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106天。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酒店餐饮清明节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酒店餐饮清明节活动方案(1)
20**年清明节,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的首个清明节,为认真贯彻《意见》精神,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201**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民函〔2019〕61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19〕34号)以及《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XX市20*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民发[2019]13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如下。
一、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接待工作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群众集中到殡葬服务场所进行祭祀活动的高峰时期。市殡仪馆、各公墓塔陵等殡葬服务场所,要加大管理力度,以方便群众祭奠活动为着眼点,严格各项服务规范和办事程序,明确责任;要通过报刊、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祭扫高峰预警和实时路况信息,加强周边道路交通和停车场管理,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开展祭扫活动。各殡仪服务机构领导干部要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加强重点场所区域的巡查值守,高峰时段要实时做好人员和车辆疏导工作,维护良好的祭扫秩序。
二、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
市殡仪馆、各公墓(塔陵)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清明节群众祭扫的需要和特点,认真修订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在清明节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合理安排群众祭奠范围,引导群众到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森林火灾等事故;加强巡逻,防止发生骨灰丢失、被盗等问题;市民政局将在清明节前对市殡仪馆、各公墓(塔陵)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市殡仪馆、各公墓(塔陵)要积极主动地与所在乡镇、公安交通部门衔接,主动地疏导交通流量和人群流向,及时疏散集中人群,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人群挤踏伤等意外事故。
三、强化宣传,诚信服务,深入开展“文明清明,移风易俗”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公墓(塔陵)殡仪馆要制定清明节工作专题宣传方案,利用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祭扫和对殡葬工作特别关注的重要契机,加强正确舆论导向,在2019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以“清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市殡仪馆、各公墓塔陵都要积极参加到此项活动中去。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突出新形势下殡葬宣传重点。各殡仪服务机构在抓好殡葬法规政策宣传的同时,要特别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文明节俭、生态安葬、低碳祭祀等文明殡葬观念,带头抵制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破坏生态等丧葬陋习,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市殡仪馆、各公墓塔陵要积极开展“清明树新风”活动,推动殡葬改革,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
(三)市殡仪馆、各公墓塔陵要以完善规章制度为基础,实现规范服务;以提高素质技能为抓手,实现文明服务;以清理殡葬价格为突破,实现诚信服务。努力做到态度和蔼,举止端庄,仪表整洁,做到接待服务细心,引导服务贴心,管理服务用心,解决问题耐心,对待批评虚心,杜绝殡葬服务中出现生、冷、硬、推等现象。
(四)各公墓(塔陵)要大力推广骨灰深埋、树葬、草坪葬、花葬、小型墓、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葬式。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殡葬。
(五)市殡仪馆、各公墓塔陵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舆论关注度高、殡葬服务接待场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宣传清明节的历史文化内涵,宣传殡葬改革在节约土地、树立良好社会风尚.要引导群众理性选择殡葬服务项目,合理消费。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接收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民政局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附件1),统筹协调全市民政系统清明节相关工作。各殡仪服务机构亦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全市形成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查指导。清明节期间,市民政局将派出工作组深入祭扫现场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要及时关注回应殡葬舆情,妥善处理群众投诉。
(三)加强数据报送。各殡仪服务机构要参照《2019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设定的内容对自身辖区内的祭扫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准确填报,有重大活动、典型事例应随时向市民政局报送。同时各殡仪服务机构要及时对清明节工作进行总结,并于4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3月15日至4月7 日的祭扫数据)书面报市民政局执法队。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民政局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国土资源网。
酒店餐饮清明节活动方案(2)
为应对20xx年清明节祭扫高峰,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建立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优质服务,确保群众祭扫安全,积极倡导殡葬新风尚,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预防措施,确保祭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防范特别是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流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认真查找安全隐患,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 24小时值班,并做好祭扫观察点的信息报送工作。要协调配合消防、公安交管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民务函〔20xx〕X号)精神,充分认识优质服务在推动殡葬改革,特别是做好清明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优质服务月”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宣传殡葬优质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三)大力倡导绿色殡葬,树立文明新风尚。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骨灰树葬、花葬、海葬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式,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形式,减少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接受。
(四)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加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X号)落实力度,结合本地实际,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殡葬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已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进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殡葬权益。
(五)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舆论关注度高、殡葬服务接待场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殡葬改革、殡葬文化、殡葬行业风貌的宣传报道,力争在清明节期间将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X月X日)
1、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对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各县区民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集中存放地和重点祭祀场所开展专项督查。
3、各殡葬单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演练,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检查、更换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对祭祀场所进行维修改造,排查安全隐患,改善祭祀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X日—X月X日)
1、举行全市殡葬系统“优质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
2、印发《XX市民政局20xx年清明节工作方案》。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X月X日、X日,X月X日、X日、X日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联络,随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有关情况,并于当日下午X时前向市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汇报。
4、做好清明节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县区民政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主题宣传活动,并邀请新闻媒体报道相关活动情况。
(三)总结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县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对清明节开展祭祀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
各县区清明节工作方案、办公室人员名单和组织祭祀活动的情况,请分别于X月X日和X月X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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