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3 来源:倡议书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生态萝岗、幸福萝岗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
大力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区绿化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达48%,在全市十区中排名第一。为进一步美化、绿化我区环境,建设低碳、生态家园,提升宜业宜居水平,掀起植树造林新高潮,力争全年植树达到10万棵。在此,我们谨向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树立植绿护绿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植树造林、爱护环境、善待自然、节约资源的发展理念和生活新观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宣传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共建共享幸福萝岗。
二、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积极投身到绿化建设事业中去。继续创新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通过从事育苗、林木管理、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绿地树木认建认养、缴纳绿化费、捐赠物资、绿化宣传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让义务植树活动更有内涵、更具活力、更富成效。
三、积极参加本单位植树植绿活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将义务植树与厂区、校园、庭院等绿化相结合,加快部门和单位绿化发展,如可在挡土墙边种植竹子或树木进行遮挡,在用地红线边建通透围墙辅以红花勒杜鹃等开花植物。植树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区绿委办申报义务植树成果:参加义务植树人数,义务植树的数量,义务植树的投资方式等,以便区绿委办(区农林水利局)为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的义务植树档案(联系电话:*******)。
四、开展认种认养活动。区建环局在区主要景观道路、中央绿化带、公园、公共绿地内提供樟树、秋枫、盆架子、紫薇等树种供社会各界人士选种,认捐认养树木费用300—3000元不等(因品种规格而异),对于认捐认养的树木进行挂牌标注姓名等,收取的相关费用将统一缴至“财政收费”专项,届时,区建环局将提供正式发票(联系电话:********)。
五、关心爱护绿色生命,保护身边的绿化成果,广泛开展“植绿、护绿、爱绿、兴绿”文明活动,积极关心绿化建设,开展植树种草养花活动,多栽一颗树,多养一盆花,不采摘花朵,不践踏绿化、不穿越开放式草坪,做一名爱绿护绿的“绿色护卫者”。
六、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东部山水新城的号召,积极主动地为我区绿化美化艺术化出点子,提建议,群策群力,献计献策,做一名建设绿色家园的“绿色谋划者”。
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身到义务植树活动中去,争做绿色文明使者,为构建“山水田城林人”和谐共融健康生态系统,打造绿色低碳的“幸福**”奉献一份力量。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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