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倡议书
“一盔一带”保安全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长。特别是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人员伤亡,从而加重了事故后果。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人员伤亡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自2020年x月起,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助推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安全习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出以下倡议:
一、戴牢安全头盔,系紧安全带。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驾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应各行其道,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驾驶车辆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遇有执勤交警依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路检路查时,请主动配合和服从管理。
三、自觉文明出行,规范有序停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或驾乘汽车出行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无论摩托车、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四、亲朋好友多提示,大小单位管好人。每一位市民都要以身作则,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单位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请让“戴牢安全头盔”“系紧安全带”成为习惯,让我们行动起来,告别交通出行陋习,营造文明出行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为城市文明的座标,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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