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6 来源:倡议书
创建精神文明社区倡议书
尊敬的小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好的环境可以愉悦人,更重要的是改变人、塑造人,小区建设的好坏,不仅仅是社区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居住在小区居民的事。今年是社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第一年,是提升社区品位和文明程度、构建和谐、平安、文明社区的关键之年。社区广大居民群众是创建文明单位的主力军,也是文明单位的直接受益者。为此,特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现在起,让我们积极争做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参与者。希望我们广大居民能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的活动中来,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牢固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交通意识,做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好居民。
二、从现在起,让我们争做文明行为的传播者。创建文明单位是每位居民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让文明卫生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我们要身体力行,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人,以自己良好的公德风尚影响身边人,形成人人关心文明创建、人人支持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风气。
三、从现在起,让我们争做环境卫生的维护者。无论你是离退休干部职工,还是普通居民,无论你是高龄尊长,还是少年儿童,只要你生活在咱们居住的小区内,你就有义务维护小区形象,积极支持和配合文明创建工作,服从小区管理,维护创建成果,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做到向不文明行为告别,自觉抵制不文明言行。人们常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送人一点文明,我们居住的小区就会愈加美丽起来。
四、从现在起,让我们争做文明创建的监督者。积极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对损害创建工作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坚决制止,为创建文明小区构建一个有力的监督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我们想一想,我们的周围,痰迹不见了,垃圾没有了,语言好听了,一切变得有秩序了,我们的心里能不舒服吗?
五、从现在起,让我们积极争做文明新风的建设者。自觉遵循爱国守法、家庭和睦、男女平等、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学习进取、热心公益、优生优育等公民守则,坚决反对摒弃、虐待老人、妇女、儿童的不良行为;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强健体魄,陶冶情操,使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健康完美的身心,生活能不快乐吗?
广大居民朋友们:社区因你而美丽,你因社区而自豪。请您把单位、家庭、个人卫生打扫保洁好。我们深信:有了广大居民朋友的关注、支持和参与社区文明创建工作,一定会把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
关于共建文明幸福新家园的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我们全县6万多移民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努力,已经顺利搬进了绥江新县城和南岸、新滩、会仪新集镇。现在,如何经营好我们的城市、管理好我们的城市,创建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家园,是我们共同的任务和目标。
XX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就提出了“绿色经济强县、湖滨生态旅游县、文明幸福小康县”的建设目标和湖滨生态低碳园林城的新绥江愿景。搬进了新县城和新集镇后,社会各界希望全县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能够极快地同步提高。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创造新生活,形成新风尚,树立新形象,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心愿。
为此,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建设局、县卫生局等单位联合向全县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绥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绥江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和绥江县文明委发布的《绥江县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细则》,摒弃陈规陋习,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文明之花走进家庭、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向全社会,为早日实现“三县”建设目标,为积极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打好基础。现倡议如下:
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不管您在哪里,应保持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杜绝卫生死角,控制传染病源。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不往楼下乱掷杂物,不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和随意张贴小广告,不悬挂有碍街道和小区美化的物品。
二、维护美好的绿化环境。不论您身处何方,应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爱惜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任意在绿地栽种花草,不损坏绿地、园林小区和其他公用设施设备,不随意将烟蒂丢于草地花丛中,不随意攀爬树杆树枝。
三、呵护和谐的小区环境。小区内汽车、摩托车要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饲养宠物要及时登记和打疫苗;不在社区内进行赌博;不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不违章凿、拆、搭、建,不利用房屋出租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保持楼道畅通,不在过道里堆放杂物。
四、构建文明的社会环境。无论您在什么场合,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做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待人和善,发扬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良作风,共同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市民朋友们,我们是这个城市大家庭的成员,遵守社会公德,执行法律法规,共建幸福美好家园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同心协力,精诚团结,讲文明,树新风,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绥江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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