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1 来源:承诺书
导语: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下是小编整理诚信计生承诺书范文,以供参考。
诚信计生承诺书范文1
甲方: 县(市、区) 乡(镇、办事处) 村(居、社区)
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居、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1、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4、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积极向村(居、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按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内容的兑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镇、办事处)备案一份。
诚信计生承诺书范文2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根据县委《关于强化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本人自愿作出如下承诺,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担负组织领导责任
1.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布置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对分管单位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及时予以答复、回复。
3.每年至少到分管单位上1次廉政党课。
二、担负作风建设监督责任
4.督促分管单位抓好作风建设的制度建立、经常性检查、违纪问责处理。
5.督促分管单位改进窗口服务,文明高效服务基层群众,对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及时严肃认真处理。
6.对分管单位负责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重要问题及时报告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主要负责人。
三、担负监督约束责任
7.对分管单位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等五项权力行使情况进行廉政监督,督促分管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公开监督、责任审计等监管制度,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8.对分管单位大额开支进行廉政审核,对资金使用频度较大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审核。
9.对分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调查处理。
四、担负督查推进责任
10.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两个责任”任务清单的分解落实,抓好分管单位负责人的签字背书,将“两个责任”传递到位。
11.定期对分管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任务清单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任务清单落到实处。
12.对分管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责成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诚信计生承诺书范文3
为切实履行教师育人、为人师表、敬业奉献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本人严格按照上级、学校规定,承诺遵守《xx小学学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并认真承诺,不进行有偿家教、不托管: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xx市教育局师德师风有关规章制度。
二、坚持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行为,做到:
1、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2、不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学生参与家教,直接或间接获得家长给予的现金或物品。
3、不在居住地或租借场所,自己或与他人合伙进行有偿课外辅导、补习活动。
4、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中有偿兼课。
5、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
6、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送礼,不接受家长的宴请。
三、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关爱每一位学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解疑释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积极配合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学生学习进步。
四、如违反规定,我愿意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接受处理。违反行为后果自负与学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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