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1 来源:承诺书
粮油行业是关系到百姓民生大事的行业,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粮油行业承诺书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粮油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企业信誉和形象,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提高粮油产品质量,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是每个粮油加工企业的应尽义务和神圣职责。银川市粮食局、粮食行业协会,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全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把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作为企业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组织加工,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城乡居民“安全、放心、健康”地消费“放心粮油”。
二、建立质量安全体系。按要求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售后等环节实行全程质量监控,严格执行质量追溯制度,完善粮油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退市召回制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坚守诚信和职业道德。坚守诚信和道德底线,保证粮油加工过程中不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
五、保持市场稳定。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囤积居奇,不哄抬价格,自觉维护粮油市场秩序。
六、客观公正宣传产品。宣传企业产品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不刻意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不向消费者传递虚假信息,不以虚假的质量宣传蒙骗消费者。
七、自觉接受监督。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严格管理,规范服务,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舆-论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升粮油产品质量卫生水平。
“放心粮油”质量安全承诺书
“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是食品的立身之本、利润之源、品牌之魂。生产质量安全的放心粮油,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我们“放心粮油”生产经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弘扬“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和“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行业宗旨,实践“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主题。我们有义务向广大消费者展示我们肩负的社会责任,我们有坚定的决心向全社会展示我们庄严的安全承诺。为此,北京市粮食行业18家粮油生产加工企业作为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北京市粮食行业协会评选的“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销售企业、示范配送中心、示范粮油批发市场、示范主食厨房的代表,向社会做出郑重的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执行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坚持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建立符合haccp要求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售后等各环节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建立并不断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运用先进管理手段,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坚守诚信和职业道德,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
标准,不使用不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四、科学客观地标志标注,保证产品标志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接受同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六、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供科学消费信息、倡导健康消费理念,推动全行业形成食品安全经验与技术交流的共享机制。
让我们共同承担起捍卫“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的神圣责任,在国家粮食局、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北京市粮食局、北京市粮食行业协会的共同领导下,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推动粮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加强行业管理。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履行对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的资格审查和审核,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二、健全粮食安全体系。
落实粮食储备任务,保障粮食安全,确保粮食供应。
三、创新管理机制。
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国有粮食企业管理模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工作,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粮食进入市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四、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指导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加强监督检查;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需变化,定期收集整理公开粮油市场信息。
五、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三农。 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不限收、不拒收、不打白条;积极推广科学储粮技术,推进农村
小粮仓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七、努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妥善处理改革遗留问题,做好下岗职工信访、稳定工作。
八、明确岗位责任制,接受社会监督。
层层落实责任,事事明确分工,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322431),对群众举报电话、信件我们将在7日内予以答复。
按照有利于粮位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或调拔的原则,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政策,为了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储存安全,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做到政策性粮食储存库点收储资格条件。
二、严格执行直属库根据当时库点分布、粮食产量、仓 房条件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启动和分批启动政策性粮食收 购预案。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直属库制定的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直属库监筐。
四、确保收购的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收购价格符合预案的要求,不压级压价、不拾级抬价。负责所收购的政策 性粮食数量真实,并及时报送入库进度。
五、负责收购的政策性粮食质量符合预案标准,不掺杂使假和以次充好,不收购“转圈粮”。粮食入满一仓及时报告验收。
六、对策性粮食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采取积极有效的保粮措施,不 出现坏粮、霉粮等储粮责任事故,确保储粮安全。
七、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 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八、自觉遵守《中国储备粮总公司政策性粮油管理办法》、 《湖北分公司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确保储存的政策性粮食不擅自动用、不对外抵押、担保、 清偿债务,不擅自变更仓号。
九、遵守《拍卖交易规则》,按照直属库的出库单数量及时组织出库,不扯皮、小推诿、不故意设置出库障碍、不索 取不合理费用等。
十、无条件执行跨县集并或即收即调指令。
十一、严格遵守委托收购及仓储保管合同的有关条款。 十二、如违反以上条款,将调出政策性粮食,自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在三年内不再承担政策性粮食收 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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