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8 来源:承诺书
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之际,我们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落实必须在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 不出现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现象; 做到不开采保安煤柱。
3、确保通风技术科学合理、通风系统可靠、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4、牵头组织证照延期手续办理、变更工作,确保矿井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组织生产。
5、加强瓦斯检查和通风设施管理,坚决不出现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6、加强监测监控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制定落实好瓦斯超限立即撤人的措施。
7、保证瓦斯超限情况下严禁违规作业和排放瓦斯相关
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措施落实到位。
8、做好一通三防、防治水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9、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为实现企业安全奋斗目标,保证安全零事故,身边无“三违”。
10、严格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配足配齐专业人员、专职队伍、专用探放水设备。
11、落实8小时井下带班制度,与工人同上同下。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矿长(签字): 承诺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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