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9 来源:承诺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对照省、市、县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全镇党政领导干部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坚持深入基层。每周至少到所联系村了解、指导、督促工作一次;特殊情况下每周至少要电话联系一次。每年至少联系帮扶五户以上困难户,至少联系一个集体经济项目。
坚持轻车简从。不公款租车下村,一律骑摩托车、骑自行车、步踱等方式下村入户开展工作。
坚持勤俭节约。在村级和镇直单位开展工作,坚持回镇食堂就餐,不在村级吃饭,不在镇直单位吃饭,不在高档餐馆酒店就餐。
坚持廉洁从政。不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活动,不参与娱乐活动;外出学习、考察、公务出差不参观风景名胜景点;不接受礼金礼品。
坚持不断学习。认真落实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利用每周四晚“学习日”制度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每月读一本好书,每月提一条好的发展建议或意见,每年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每年驻村给农村党员干部上一堂好党课)。
坚持服务群众。保证个人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随时接待群众情况汇报,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并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和回复,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以上承诺,请全镇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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