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1 来源:承诺书
我(身份证号码:)于年月 日与 (身份证号码: )登记结婚,于年 月 日生育一个孩子取名( ),未曾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因债务原因我们于( )离婚,离婚期间双方都未曾再婚,于()双方复婚。我至今为止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无捡抱养子女,确系独生子女家庭户。
我承诺以上情况完全属实,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并自愿承担不实陈述和提供不实资料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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