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8 来源:承诺书
安装质量对系统设备至关重要,安装不当极易引致设备故障或设备运行
发生异常,不合格的安装会威胁设备安全,并且在设备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会导致其他设备的功能发生异常。空调设备的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安装质量,非合格安装会存在多种隐患,如漏水、报警等等。我们在此郑重建议客户由我们进行设备安装。
APC-MGE公司的系列产品并完全了解安装不当可能导致的问题和损害,但仍决定由 自行安装,仅仅APC-MGE负责设备的调试和启动。APC-MGE进行调试和启动时设备的运行情况,并不能完全反映设备安装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在该等情况下,如果出现由于安装引致机器不正常运作或发生功能故障, 设备保修期将在该等不正常运作或功能故障之日立即终止。并且因该等安装引起的设备损坏和其他相关问题,由设备的安装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APC-MGE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签署人已得悉以上所列的各项的重要, 并同意日后如发现安装不当引致系统受损或故障,愿意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不会向APC-MGE追究。
公司(公章)
日期 :
本次签订劳动合同是为本人女儿办理入读上海幼儿园手续而签订的劳动合同。
我_________本人承诺,此次与上海淞佳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补签订劳动,愿承诺以下事项。
1. 因本人签订的是虚假劳动合同。
2. 本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本人自行缴纳。
3. 如本人发生工伤事故,自行负责负责,因本人实际未在本公司上班。
4. 本人自愿放弃劳动法规定的所有权利。
签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 分(支)公司:
我公司(单位)于年 月 日 时 分由于事故,造成意外受伤,损失共计 元。我司为其投保了 险,保险单号码 ,保险期间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我司承诺领取上述保险赔偿金共计人民币 整(RMB 元),之后贵司不再负有任何关于本次事故的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我司同意放弃其他任何关于本次事故本合同项下的'利益主张。并作出以下承诺保证:
一、 针对本次事故我司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贵司无关;
二、 我司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
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贵司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三、 我司保证领取此保险赔偿金以后,任何本次事故相关方不
得就此事再向贵司提出索赔,该案任何受益方如就此事与贵司产生任何法律纠纷均由我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与贵司无关;
四、 本保证书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贵司认可对我司此
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五、 我司如违反本保证书,则贵司有权要求我司返还全部费用并
赔偿其他损失;
签字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致:中国成达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称“成达”)
我们特此无条件且
不可撤销地向成达保证:我们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在各方面均已遵守并已促使我们的全部职工、代理人和分包商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并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的、产生于或涉及合同项下的工作产品或工作履行的损失、伤亡或损害责任。
如果因我们按合同从事的工作所引起的或附带的任何损失、伤亡或损害而对成达或成达的任何股东、管理人员、雇员、代表或顾问提起任何诉讼、行动、法律或行政程序、索偿、要求、损害赔偿、处罚、罚款、费用或开支 (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和开支)我们特此承诺向成达或成达的任何股东、管理人员、雇员、代表或顾问提供无条件赔偿,并保障其免受损害。
如果任何第三方向成达提出任何此种索偿,我们在收到成达有关该等索偿的通知后,将立即对该等索偿承担全部抗辩责任,并应完全负责支付全部有关费用、开支、和解款项、裁决款项及其他款项。对于成功向成达提出的索偿或由成达解决的索偿,我们应最迟在收到
成达通知后十(10)天内,对索偿或和解金额承担支付责任,或向成达补偿全部该等付款额,包括与此有关的费用和开支。
本免责保证书自我们签署之日生效,并对于任何在签署之日起三 (3) 年内收到的索偿或通知均为有效。
施工承包商名称及印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本协会的所有活动均是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大型活动人数众多,存在一定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凡参加活动前,参加者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承诺。参加人阅览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 参加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 参加本协会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如未满十八岁必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参加,相关安全责任由监护人承担并负责。
第五条 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不可预知的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本协会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协会、理事会对参加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 在承诺书上签名的,均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本承诺书的内容,并愿意自愿放弃要求协会承担责任的请求,自愿对自身参与活动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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