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31 来源:承诺书
考试保密关系到校风、学风及考试的公平、公正,又关系到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为了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强化保密意识,特制订本规定。
一、命题
试题及标准答案在考前属于绝密材料,命题期间的保密工作由各系(部)负责。各教研室按照命题要求拟定好试题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密封、签字,并指派至少两人按规定时间提交考籍科。命题教师要签署《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并作到:
1、不向任何与考试命题工作无关人员透露自己参加的课程考试命题工作;
2、不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
3、绝对保证命题所用计算机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命题结束后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和电子文本,不保留命题副本;
5、命题结束后即认真清除命题用参考书内的命题标记。
二、制卷
考试制卷工作由教务处考籍科完成,制卷期间的保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制卷过程采取半封闭式集体工作,制卷过程要做到:
1、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互相监督;
2、试题专人收录,收题计算机双密码保密;
3、专人制版(原件、废版、整理放好)、印刷(废版、废纸不得乱扔)、封存保管;
4、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制卷室;
5、作废试卷、废版、废纸不许带出制卷室,每日离岗前在有关负责人监督下统一销毁。
三、考试期间
应做好试题的发放及回收工作,要认真履行签字手续。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实考人数与回收实考试题数是否一致,缺考及空考试卷要交回考籍科。
四、阅卷
教研室阅卷过程中各环节要落实到人,专人负责和监督。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五、考试涉密人员保密规定
1、考试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考试涉密人员不得将考试试题抄袭转录,不得乱丢乱放,不准随意扩散,不准擅自翻印;
3、考试涉密人员在岗位上要守住自己的口,锁好自己的柜,看好自己的门;
4、考试涉密人员杜绝在公共场所携带与考试题有关资料;
5、考试涉密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要把所保管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全部清理移交,不得带走。
六、考试试题保密工作事关重大
教务处及各系(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试题的保密及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考试试题保密各项制度,相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试题保密意识,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保密制度泄漏试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对本人承担或参加的考试命题工作,我承诺:
1、不向任何与考试命题工作无关人员透露自己参加的课程考试命题工作;
2、不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
3、绝对保证命题用计算机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命题结束后不保留命题副本;
5、命题结束后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和电子文本;
6、命题结束后即认真清除命题用参考书内的命题标记。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二oxx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 地 址: 电话: 乙 方(受聘人): 有效证件( )号码: 地 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财务相关法律法规,按自愿、平等、互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则、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给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第二条:财务机密保密范围
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3、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4、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5、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构成本、管理成本;
6、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7、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8、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三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四条: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第五条: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手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括有职位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一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第六条第二款,其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其年收入三十倍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商业营业上损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承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是《员工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员工合同》同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五、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六、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保密规章制度,严格做到:
1.不在公共场所、私人交往中及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2.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邮电、通信工具传输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4.不在无保密保障的企业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传输系统及互联网上处理、传递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5.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或保存涉密文件、资料,不私自留存阅办完毕的涉密文件、资料;
6.不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场所;
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擅自复印涉密文件或扩大涉密文件的知悉范围,复印件、抄录件严格按原文件的密级管理;
8.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擅自对外提供作为内部事项管理的文件或信息;
9.不在外事、社会活动中携带涉密文件、资料;
10.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企业规定。
二、对本岗位工作中涉及的密件、密电在收发、登记、分办、送批、传阅、保存、归档的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企业各项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安全。
三、认真执行企业和部门重大事项上报制度。本人发生失泄密事件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和商业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企业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四、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保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五、本《保密承诺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承诺书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执行期限根据实际确定)。
承诺人: 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
XX机关、单位组织涉密人员签定保密承诺书,此次保密承诺书签定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责任,落实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律义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涉密人员在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做出以下承诺: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2、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3、涉密岗位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保密知识教育,要求涉密人员带头履行承诺,带头学习保密知识,掌握保密技能,真正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
4、《保密承诺书》签订后,将建立保密承诺档案,保密承诺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对不履行保密义务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 心理咨询师本着尊重、保护来访者个人隐私的态度,对心理咨询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都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同时,心理咨询师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中保密原则的有关规定,严守咨询个案的相关资料。
二. 上述保密资料,除来访者的私人心理咨询师外,任何人(包括其他心理咨询师)均不得查阅。
三. 心理咨询师只有在征得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笔录、录音。来访者有权拒绝心理咨询师提出的笔录、录音请求。
四. 保密例外原则。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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