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承诺书
【精华】的安全承诺书范文锦集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相比于口头承诺,承诺书的约束力更强。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的安全承诺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
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相关业务合作务直至解除双方业务合作协议。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我们自愿参加今年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我们听从学院的统一安排,并向学院作出以下保证:
1、参加本次活动,已征得家长的同意。
2、不擅自行动,服从队长统一安排,做到有事请假。
3、活动期间,不乱入草丛、树林等,提防鼠蛇。
4、活动期间,不准擅自到海边、水库游泳。
5、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与队长、指导老师及其他成员取得联系并妥善解决。
6、加强物品安全、管理,防止失窃、抢劫。
7、备好应急药品,应对突发性疾病。遇队员受伤、生病时,相应帮助,及时给予治疗,并报告指导老师。
8、保证全体队员无一人随意生火、玩火等。
9、活动期间,保证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维护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形象,注重文明礼貌和环境保护。
10、下乡前每位成员均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11、在“三下乡”期间 确需中途离开实践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自己承担。
12、因违反安全条例、制度或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13、活动结束后,及时告知指导老师和服务队所在部门,并及时返家回乡。
本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服务队所在部门、指导老师和服务队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名
服务队名称:
队员(签名):
队 长(签名):
指导老师(签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矿井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调度室主任与调度值班员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遵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
二、在调度室主任的领导下,遵守调度员工作职责,认真坚守岗位。
三、监督、检查生产工作中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经常深入井下各生产作业现场,了解和掌握井下生产安全情况,负责对出入井人员的清点督促工作,发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五、做好生产调度工作,认真作好上传下达,横向组织、沟通和协调工作,积极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
六、跟踪井下安全生产人员的动态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并作好记录;
七、负责组织人员对矿井运输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八、严格生产调度指挥、汇报工作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向矿领导汇报、组织抢救人员,并通知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九、必须熟悉井下各大系统布置情况、安全避险系统布置情况及突发事件的避灾路线,懂得防止事故扩大的相关工作程序。当发生事故时,能正确判断事故性质,组织人员安全撤离相关程序。
十、参加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做好调度指挥工作,及时将安全生产动态情况向矿领导汇报。
调度室主任:调度值班员:
xx-x煤业公司 年月 日
项目名称:
施工范围及内容:
施工工期:
承诺单位:
为保证施工安全,明确安全责任,我方就
项目施工安全责任郑重承诺如下:
1、委派 作为本项目施工的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安全施工;
2、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及地方关于电力建设安全的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及保险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保证驻本项目施工的人员都持有电工作业资格证书,并熟练掌握电力施工安全操作技能;
4、为我方施工人员提供的输变电施工工具,安全防护用具,安全保险装置等均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在安全检验的有效期内;
5、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防护,警示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不对住户、行人、车辆等造成影响及损害;
6、施工过程应自觉接受上级单位的安全检查,对上级单位人员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7、施工期间,因安全及防护措施问题,造成的一切事故,其事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有我方自行承担。
8、承诺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市场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照损失程度全额赔偿,并接公司或市场视情节作出1000元-10000元一次的违约金扣款处理,违约保证金经协商,施工方承认为该项工程款的30%,不足以抵扣和赔偿时,由施工方另行支付或从该项工程款的30%以外工程款项中抵扣支付。
8、我方施工期间发生事故,立即通知甲方,并报相关部门,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本质安全工作,保证车辆行车安全及场务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我公司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体系,时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带领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条例》、《安全交通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死角,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
4、加强“双基”工作,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利用GPS行驶记录仪对各类违章行车的监控,切实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生产条件。
5、认真贯彻“五同时”的原在,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主要对职业道德、法规法纪、季节行车、爱车例保等方面教育,要求每名驾驶员全年不少于60学时。
7、强化车辆出入库检验,要求车辆一日一检,持合格证出车,并按要求办理车辆保险及乘运人责任险。
8、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安全例会、安委会会议,及时分析总结安全形势及经验教训,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解决存在的问题。
9、加大“三品”检查力度,利用安检仪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客运安全卡,杜绝超员运行。
10、修订完善公司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演练,确保预案得到有效实施。
11、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抓好黄金周等节日运输工作,以活动促安全。
12、完善奖惩制度,处理违章、肇事的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奖励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我已熟知易制毒、易制爆、民用爆炸物品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即:使用和储存管控类危险化学品要建立台帐,严格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双锁、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教学、科研、生产过程中使用和储存的管控类危险化学品数量和流向;加强使用和储存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管控类危险化学品被盗(抢)、丢失等事故,一旦发生被盗(抢)、丢失等事故的,应立即报告。并且承诺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如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工号 联系电话:
学院(盖章): 实验室:
实验室地址: 储存房间:
签署日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
(二)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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