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调研思考

发布时间:2019-02-19 来源:调查报告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调研思考

  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自XX年中央颁布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省市下发《实施意见》及《实施办法》以来,**县纪委把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惩防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在《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后,**县纪委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把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任务中,明确牵头和负责落实的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反腐倡廉教育扎实开展。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党校等部门的作用,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教育内容、目标和要求,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三是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拓宽教育领域。在教育内容上,结合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每年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利用讲党课、正反典型教育、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教育,确保教育效果。在教育对象上,坚持以科级领导干部、执纪执法部门和关键领域、重点岗位上的党员干部为重点。在教育的形式上,改变单一的灌输教育模式,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在教育形式上,通过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宣传栏、播放廉政影片、群众唱廉政歌曲、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廉政文化教育。同时,着力打造县廉政文化一条街,设计安装宣传教育牌40块,通过廉政法规、格言警句、廉政图片等形式对干部群众进行潜移默化教育。注重廉政教育载体建设,建立了“廉政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为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教育搭建了平台。

  (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差额考核、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力度,落实领导干部辞职、职务任期等制度,及时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加强干部的管理监督,认真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保留的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提高了审批项目的透明度。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完善“票款分离”制度,开展了县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收支两条线”检查工作。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规范。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农村非生产性费用限额管理制度。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得到规范,针对性、实效性逐步提高。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项制度。不断深化“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有效地扼制工程发包中的不良现象。全面推行重点岗位源头治理工作,有效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反腐倡廉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每年年初,制定印发《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级各部门单位等“四个层级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层层建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细化任务分解。通过召开纪委全会、责任制分解专题会议,把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到牵头、责任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牵头、责任部门工作汇报,通报落实情况,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三是严格责任考核。制定印发《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细则》,建立日常、半年、年终相结合的全方位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全县排名通报,单项表彰,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责任考核中群众有异议或是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廉政教育谈话。狠抓责任追究,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纪律。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定出台并认真抓好《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全县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有关工作的检查清理,XX年来对单位私设“小金库”、干部职工多占住房、干部职工违规持有企业股份、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电话等方面开展了专项清理。

  (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坚持“有案必查、服务中心、讲求综合效果”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广辟案源渠道,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审计、物价、财政、税务、工商、计生等部门的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案查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案查工作的督导,保持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阻碍和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件,坚决查处各类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纠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域中的违纪行为, 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注重案查综合效果,实施“一案两报告”制度,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在写出调查报告的同时,提交案件剖析报告,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下达监察建议书,发挥办案在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建设性作用。二是推行信访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发放“明白卡”、实施双向承诺、吸纳群众参与、及时回访反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三是严把案件审理质量,不断提高案审水平。在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审理程序以及“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条规为准绳,秉公执纪,严格把关,确保所审理案件经得住历史的检验。“乡案县审”案件严格按规定程序受理、审理、提交常委会研究、发函反馈给有关乡镇党委,确保乡镇自办案件不出现申诉、复议和复查。

  (五)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严格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政策,认真解决“上学难”问题,XX年共发放农村贫困学生救助金220余万,兑现“三免”专项资金1021.2万元。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通过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医药行业纠风举报有奖等制度,切实解决“看病贵”问题。认真解决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全心全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检查,责令23家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治理,取缔污染企业7家。

  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加强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节目,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心全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

  二、存在问题

  1、制度的可操作性还需要加强。各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过程中建立了许多新的制度,虽然很好,但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主要是应急性、临时性的规定多,注重长效治本的少;“不许”、“严禁”的规定多,对违反规定实行追究的措施少;一般性的规定多,具体可操作的程序规定少。

  2、联系实际不够。《实施纲要》包含的内容虽然十分丰富,但不可能包罗万象,各地各部门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忌一刀切,然而通过调查了解,我们发现部分部门单位在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细则中,照搬、照套上级文件,没有深入研究本行业、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和特殊性,工作缺少自己的独特思路,创造性的措施。

  3、对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的关系认识和把握不够。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互相依存、互相配套、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只有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发挥三者的综合功效,才能达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目的。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部门单位没有正确认识三者之间的关系,将教育、制度、监督割裂开来,使党风廉政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缺乏常抓不懈的监督机制,从而使《实施纲要》的精神得不到贯彻落实。

  三、意见建议

  1、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作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惩防体系,领导重视是关键。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具有长期性、持久性特点的工作。只有领导重视,特别是主要领导的重视,才能建立强有力的工作领导体制,才能协调各方、共同参与,才能亲自参与、率先垂范;才能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方面,把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结合好;才能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既加强实体制度建设,又加强程序制度建设。既有执行制度的要求,又有惩处违反制度、破环制度行为的措施。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才能更好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机制。

  2、要结合《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实施纲要》、《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要与省纪委最近印发的《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相结合。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是今后五年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有利于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到实处,把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纪委应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把抓贯彻落实与本部门单位的实际相结合,针对本行业、本部门单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人员、岗位、环节,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惩防体系。

  3、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开展学习宣传。既要有灌输式教育,又要引导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运用传统教育手段,又要运用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络等现代化教育手段;既要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又要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寓教与文、寓教与理、寓教与乐的形式,创新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4、教育、制度、监督三者要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在教育上,用制度保障教育,用监督来推动教育。从教育的内容、方法到接受教育的对象、教育成效的考核,都要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操作办法,做到有章可循。对教育开展不实、成效不显、反馈不真的行为要严格监督。在制度上,用教育推广制度,用监督保证制度。不仅要对制度的管理对象进行教育,还要对制度的落实执行者进行教育;不仅要对制度的设计出台进行监督,还要对制度的落实执行进行监督。在监督上,以教育强化监督、以制度规范监督。监督的内容要事先进行教育,不能搞不教而诛,通过教育强化主动行使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按制度所规定的标准和固定的程序来进行监督,不能随心所欲。在惩治上,延伸预防功能、提供预防保证。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惩治成果,延伸开展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三种功能;另一方面要为预防提供保证,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为教育提供说服力、为制度表明约束力、为监督彰显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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