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三争”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9-04-14 来源:调查报告

关于我市“三争”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国家对地方扶持力度的逐步加大,以“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的“三争”工作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在多年工作实践中,我市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也有一些需进一步提高的地方。当前如何进一步提高“三争”工作质量、促进我市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近年来“三争”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争取项目方面:项目工作作为我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几年的努力,一批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呈现出非常喜人的发展势头。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迪赛诺生物制药、上海纺织产业园、某某港码头二期工程等一批重特大项目纷纷开工建设,仅今年上半年新开工千万元以上项目76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25个,亿元以上项目13个;竣工千万元以上项目41个,比上年同期增加5个。

  (二)争取资金方面:近年来,我市争取资金总量逐年大幅递增,呈现非常喜人的势头。XX年,全市共争取上及各类扶持资金4.9亿元,同比增长88%;XX年,全市共争取上及各类扶持资金5.5亿元,同比增长15%;XX年,全市共争取上及各类扶持资金6.5亿元,同比增长18.3%;XX年仅上半年就到位各类扶持资金2.5亿元,同比增长38.9%。

  (三)争取政策方面: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扬“钉子精神”,不怕困难,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使某某港一类口岸获得国家批复、某某经济区区域环评获得通过;交通、国土等部门利用与上级部门的良好关系,为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取得政策上倾斜与扶持,有力的支持了项目落户和地方经济发展。

  二、我市近年来的“三争”工作主要特点

  (一)认识统一,全社会“三争”的浓烈氛围初步形成。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三争”工作作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来抓,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争取政策和争取项目资金的目标责任文件,并建立健全了工作督查、落实、奖惩机制,集中全市上下的精力和智慧,千方百计引进项目、资金,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借助市外资金来强力拉动县域经济发展。市领导经常对“三争”工作进行调度、督查和调研,并亲临谈判桌与外商老板谈判,亲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上级部门跑项目要政策,极大地鼓舞了全市上下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的士气。

  (二)重点突出,对接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成效显著。随着某某港一类口岸的正式开放,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对沿海地方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大,给我市争取项目、资金、政策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为此,全市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积极筛选与国家资金投向相对接的重点项目,精心做好前期准备,有的放矢加大力度跑,收到了良好成效。仅今年上半年,抓住国家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实施通乡公路硬化工程的机遇,争取了4100万元的省道332改造资金、3200万元的国道204改造资金、2865万元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抓住国家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机遇,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了新丰镇土地整理、南阳镇吉兴等村土地整理、网河地区土地整理等项目,共获得近亿元的国家专项资金扶持,这些重大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畅通渠道,“三争”工作外部环境不断完善。通过加强与某某籍在外人士的联络,增进了解,培养感情,充分发挥“人脉关系”来助推某某经济发展,是“三争”工作的一大法宝。通过成功举办系列招引活动,聘请“三争”信息联络员,组织各种联谊会等形式,广泛联络在外老乡,增进他们对家乡的了解,激发爱乡热情,与许多外商老板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关系,许多老乡表示将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出资出力。通过跑市跑省、跑部进京,经常到上级部门联系工作、联络感情,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上级部门的领导来我市视察工作、检查项目、了解困难,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已与中央、省、市许多部门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关系,为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三争”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但整体水平还不高,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些工作的“短腿”逐步暴露出来。

  (一)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一是项目库建设滞后。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权威的项目库,几个职能部门虽储备有项目,但零乱、分散,且储备的项目没有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等有深度的资料,更谈不上项目建设信息网的建立,软件和硬件设施都有一定程度的滞后。二是资料准备不充分。有的单位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资料不全面,技术水准达不到要求,得不到上级部门的认可;有的单位信息闭塞,工作被动,不善于结合本地实际挖掘项目资源,不积极捕捉“三争”工作的有关信息,使不少机会白白流失。三是个别单位不注重关系的理顺。有的单位平时与上级部门和在外乡友不联系、不交往,有事才找人家帮忙,“平日不烧香,急时抱佛脚”,所以人家往往只是表面应付,甚至产生反感;有的则是跑回一个项目后就对上面不闻不问,不继续进行感情联络,搞一锤子买卖,往往是“跑一个项目,丢一个码头”。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我市的“三争”工作基本上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作机制,制约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我市虽然有专业的招商局,但是懂业务、会招商、会争取政策资金的人才太少。如何挖掘项目,如何准备项目资料,如何发布项目信息,如何包装项目争取有关支持,有了项目如何跑、往哪跑、有些什么策略,许多部门的同志对此一脸茫然。由于缺乏跑项目、争资金、要政策的基本知识,不懂其中的基本技巧,往往导致工作的盲目性,常常是事倍功半。

  (三)部分项目落实难度较大。有的单位对项目重争取轻服务,认为项目跑回来了就万事大吉,没有对项目进行全力服务,导致许多项目迟迟不能上马,甚至流产、夭折。一方面,一些项目资金和配套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另一方面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特别是一些与投资项目息息相关的配套设施跟不上要求。如港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给入园企业的选址和开工建设带来难度,也影响了后续项目的引进。

  四、做好“三争”工作的对策建议

  项目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内动力”,资金是地方经济的“催化剂”,政策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助推器”。通过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是扩大招商引资、调优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后劲必然要求,是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国家投资向基层倾斜、国际国内资本加速流动、产业加速转移的趋势与机遇,坚定不移地把“三争”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一)树立全新“三争”理念。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是推进经济发展、壮大地方经济总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新的“三争”理念,着力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能争”意识。树立“不怕磨破嘴、不怕跑断腿、不怕丢面子、不怕遭失败”的“三争”精神,自觉绷紧做好“三争”工作这根弦,特别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由我负责”,形成“领导带动、活动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三争”工作新格局。二是强化“会争”意识。“三争”实践证明,仅有工作的热情还不够,知道如何争取才是成功的基础和前提。既要了解有关政策,又要了解各方信息,及时调整“三争”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强化“善争”意识。各单位要注重“三争”工作的技巧,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和外地老乡、客商的感情联络,广交朋友,广结人缘,用个人的品行和人格力量赢得上级领导和投资者的信任,建立起真实友谊,保持长久关系,为“三争”打下坚实的感情基础

  (二)扎实做好“三争”基础工作。一是要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建议建立全市项目总库,明确主管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建立项目建设网站,全方位收集项目信息,全面整理和规范项目,及时开发和补充后续项目。一旦有了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有前途的项目,向上争取就有了依据,民间投资就有了方向,外商投资也就有了载体。二是要加大项目筛选和储备力度。把项目建设与本地资源利用和产业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产业不论一二三、项目不论大中小、资金不论多与少、对象不论外和内,千方百计多储备项目。三是要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市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掌握国家宏观政策的走向和外商投资热点的趋向,紧紧盯住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及时搞好与当前国家政策和外商投资相对接的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高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招商引资的成功率。

  (三)健全“三争”工作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是“三争”工作规范有序发展的保证。一是建立全市“三争”工作联动机制。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搜集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筹划包装项目、建好项目库。二是建立“三争”人才培养机制。“三争”工作在于形成合力、营造氛围,人才是“三争”工作的中坚力量。全市每年可选派部分素质好、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的单位或企业学习,开阔视野,增长才干,着力培养一批精通业务、在外交友广泛的“三争”人才。三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三争”工作考核制度,在考核内容上,应注重实绩考核,淡化指标考核,重点看引进的项目是否建成并产生效益、争取的资金是否落到实处、是否争取到有利某某发展的扶持政策。

  (四)强化“三争”资金和项目的跟踪服务。在建项目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后续项目的争取和引进,做到争取和引进一个项目,留下一份信任,为进一步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打下坚实基础。一是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设立项目资金专户,明确专人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一支笔审批,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实施单位。市发改、财政、审计、监察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检查、稽察或审计,防止截留挪用,确保项目资金用在实处。二是要强化工程监督。由市综合督查考核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偷工减料,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三是要积极协调处理项目落户和建设中的困难。市各职能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深入项目现场,加强协调服务,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对引进的重点项目,由市领导牵头,抽调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项目建设协调指挥机构,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手续办理、政策落实等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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