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0 来源:调查报告
一、 关于搞好村庄规划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我镇按县里要求对所有行政村都进行了村庄规划,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村的规划基本是千篇一律,既没有特色,也没有可操作性,到现在基本上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付诸实施。再加上村干部规划意识不强,无论是产业发展、居民建房、还是道路建设都没有按照村庄规划来进行,导致我镇村庄建设显得比较零乱,既不利于基础设施的集中投入和环境污染的集中治理,也不利于集约节约土地和提升整体形象,从而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这种现象在全县比较普遍。针对这种现状,建议县委在原有的村庄规划基础上根据各村不同的情况重新进行调整,在调整村庄规划时一是要注重城乡统筹,达到村庄建设与城镇发展相协调,促进长期稳定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形成特色分明的城镇与乡村的空间格局;二是要注重因地制宜,结合各村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分布密度等,合理规划,切实可行;三是要注重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充分利用丘陵、缓坡和其它非耕地进行建设,走集约化建设之路;四是要注重保护文化、保持特色,注意保护村庄地形地貌、自然肌理和历史文化,用特色体现各村的文化品位和良好形象。同时在规划中要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村民按照村庄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镇村居民集中居住点集中。一是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依法保护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二是要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建住宅的,也必须符合规划。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凡新建住宅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取签订合同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严格按新“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完善乡镇管理机构,以国土、规划等部门为主体,严肃规划的法定性、严格按规划执行,确保无规划不决策、不供地、不投入,确保新建、翻建农房向规划点集中。
二、 关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的建议
近两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为抓手,通过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使农村“脏、乱、差”的面貌得到有效改观。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的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严峻,具体表现在:一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存在。在我镇仍有两家麻石厂镇政府一直想关闭目前还没有关闭;二是粮猪型传统产业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喂猪仍是我镇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再加上生猪价格上涨等因素,生猪养殖出现部分反弹,粪便污染在一定范围仍然严重;三是过去农户大量的粪水长期混合对外直排,日积月累造成了水圳淤塞、河道污浊、水塘发臭、稻田歉收,由于投入治理的资金有限,大部分被污染的山塘、河道还未得到修复;四是植树造林多为政府投入,农民积极性不高,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因此,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加县政府对环保的投入,对北部乡镇开展的畜禽退养转产、生活垃圾处理、河道治理给予特殊扶持;二是实现齐抓共管。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一盘棋,对可能污染破坏环境的项目停止审批和禁止进入,对已经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改到位或关停;三是要抓住XX年中央三农工作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契机,把小环境的治理作为今年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四是县政府出台植树造林的激励政策,引导农民庭前院后多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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