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7 来源:调查报告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涉及全市100户384人,XX年总纯收入1770600元,人均纯收入4611元,95%为非低保户;5%为低保户,低保户中有80%是因疾病损伤致贫,20%是因家中劳动力少致贫。
二、农村医疗服务状况
1、 73%的人选择距离家最近的卫生组织是村卫生室,10%的人选择是私人诊所,9%的人选择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的人选择是乡镇卫生院,1%选择县级以上医院;家到最近的卫生组织的距离60%的人选择不足1公里,39%的人选择在1-2公里,1%的人选择在2-5公里。
2、99%的农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被调查的100户中, 只有1户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99%。
3、66%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以保大病或保住院为重点,33%的人认为门诊、住院都保,1%的人认为应以保门诊或保小病为重点。
4、19%的人对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感到满意,71%的人基本满意,8%的人不满意, 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报销医药费少,报销手续烦,定点医院收费高,定点医院看病手续烦,定点医院少,就医不方便,定点医院医疗水平低等。
5、47%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所承担的比例基本合适,11%的人认为过高,10%的人认为过低,3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
6、在现有合作医疗基础上,44%的人愿意再增加医疗保障支出,56%的人不愿意增加。
7、如果有家庭成员患病,经常就诊的医疗单位44%是村卫生室,44%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是私人诊所,5%是县级或以上医院。选择上述单位的主要原因56%是离家近,13%是质量好,11%是定点医疗单位,8%是有熟人,7%是价格低,5%是其他原因。
8、调查前半年,22%的农户没有家人患病,59%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小病,10%的农户有家人有慢性病,7%的农户有家人患了大病、重病,2% 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其它病。89%的人患病后及时就诊,共花费医药费121743元,按照规定能报销或减免43509.4元,实际报销或减免20712.3 元。没有及时就诊的主要原因有病轻,自己治疗,经济困难,能拖则拖,医药费不能报销等。
9、43%的人认为现在看病难,51%的人认为不难,6%的人选择说不清楚。认为看病难的主要原因有经济困难,医院缺少名医,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手续太烦等。
10、86%的人认为现在看病贵,5%的人认为不贵,9%的选择说不清楚。认为贵的原因主要有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医疗机构乱收费,个人支付比例高等。
11、9%的农户因家人得病向医生送过红包。
三、农村居民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报销范围窄、比例低,报销的医药费少。调查显示,实际报销或减免仅占全部医药费的17%,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我市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对小病、门诊补偿的比例很低。 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不太愿意参加。调查显示在XX年仅17%的农户得到补偿,表明绝大部分农户近期并没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实惠。部分农户在问卷上写上了他们的困惑:“为什么只有非要得大病才能报销?”。
2、部分定点医院不规范经营,乱收费,农民利益受损。调查显示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及乱收费是目前看病贵的主要原因,而现在的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私人医生那里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3、定点医院少,看病手续烦。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4、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的医疗服务水平低。所调查的100户中,有51%的农户患病选择经常就诊村卫生室或私人诊所。在这些医疗单位中,规模小、设备简陋、药品种类少。医生的文化素质低,难以满足农民就医需要。在80年代以前从业的人员中,很多都是集体经济时期的赤脚医生,他们的医疗技术水平普遍较低。
5、医务人员的素质差。调查显示患大病的农户有超过50%的人给医生送过红包,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态度欠佳也是农民看病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大政府的投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全市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调查情况看,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医疗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医疗,这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和资金支持的责任。没有政府出面组织,合作医疗就会失去组织基础,政府的适当(根据财政支付能力)资金支持能够对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产生很大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2、及时调整补偿标准,扩大报销范围。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4、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全市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
5、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6、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7、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切实降低农村药品价格。从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全部调查农户中,医疗支出占人均纯收入的 7%。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高昂的医药费用仍是农民进医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碍。因此,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平抑农村药价,是当前农村卫生工作中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8、继续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狠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监管,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学习业内先进模范人物的高尚品质和道德情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开展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运用舆论引导,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有效促进医德医风建设,为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9、可以对患重病、大病的因病致贫农户实行医疗补贴。
10、多渠道、多方面增加农民的收入,用发展的方式解决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沪居民医疗调查报告:排队时间长最受市民诟病
看病难、看病贵是百姓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社会学研究所公布的“上海居民医疗、健康状况最新调查报告”显示,排队时间长、检查过多和开贵药排名上海主要医疗服务问题的前三甲。八成居民健康良好
此次调查显示,去年一年里从未去医院的居民比例为38.7%,偶尔(1-3次)去医院的占42%,有两成居民经常去医院看病,这表明八成上海居民健康状况良好,很少看病就医。
在居民遭遇的医疗服务问题中,以排队时间长最严重,比例达到38.6%,其次为多做检查(19.2%)和开贵药(16.2%),医生不耐心(13.4%)和多开药(12.7%)情况也比较明显。报告分析认为,排队时间长,与外地来沪就医人数过多、部分居民喜欢去大医院、好医院有关,反映出分级诊疗制度的必要性;多做检查、开贵药,可能与医院和医生的收入利益挂钩,反映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医药分离制度的必要性。
年龄越大看病越勤
进一步的调查显示,本地户籍居民经常看病的占22.8%,非本地户籍居民经常看病的占6.8%。30岁以下、30至39岁、40至49岁、50至59岁和60岁以上的居民经常看病就医的比例分别为5.7%、11.9%、17.4%、33.4%、65.6%,这表明,年龄越大的居民,经常看病就医的比例越高。
数据显示,收入最低者经常看病比例高。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居民达到30.5%、3万元至5万元的则为23.6%、5万元至7万元的为13%、7万元至10万元的更少只有11.6%、10万元以上的居民则为17.3%,这表明收入越低的居民,经常看病就医的比例越高。为此,上海社科院提出建议,未来医疗改革应着力降低药价和看病成本,让低收入者看得起病。
近一年,本市居民家庭用于健康保健的支出并不高,调查显示开销在千元以内超过了半数,而1001至3000元、3001至5000元、5001至10000元的比例分别为28.60%、13.20%、2.50%,超过万元者只有0.6%。
农村医疗保障调查报告
[摘要] 农村医疗保障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和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两方面构成。长期以来,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历了几起几落,时至今日,大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已走向衰落。在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后,合作医疗能否恢复?医疗保险是否可行?什么是可行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这一系列关系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为政府、农民和研究者所关注。本文在对山西省闻喜县8个村庄的部分农民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第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第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前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三,在农户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1. 建立农村医疗保障所依存的乡村社区土壤
中国农村社区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它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收入来源、人际交往、寻医问药等方面,有区别于城市的典型特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医疗保障是建立在这种乡土特色基础之上的。
土地仍然是农民家庭对国家完粮纳税和解决自己吃饭问题的最基本保障,而农民家庭的其它一切开销越来越依靠现金收入,这就要依靠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来实现。但是这几年种植经济作物受市场的影响很大,价格也在不断下跌。同时由于种植业生产周期较长,靠结构调整也比较难以增加收入。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化,疾病谱也发生改变,农村中患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的人近年来有所增加,并且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年龄有所提前。有个村庄的心脑血管病人的发病年龄都集中在四、五十岁左右,虽然农民认为可能和农村中的环境污染、人们不再吃粗粮以及体力劳动减轻有关。但同时我们也认为这可能和竞争环境带来的生存压力增大有关。
当前农民家庭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家庭积蓄解决医疗费用支出的急需;通过大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济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向亲朋好友的借钱缓解医疗费用负担。这种行为方式就形成了以家庭为核心向亲戚、朋友扩散的互助互济的人际网络。
乡村医生是来自农民的乡土医生,长期的农村常见病的医疗实践造就了他们,许多60年代、70年代培养的乡村医生在农民中行医时间长,在村里有一定威信,对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和治疗农村常见病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村经济改革以来,村卫生室的承包经营使乡村医生越来越把提供医疗服务作为谋生手段,而同时在乡土社会里,农民又很难把乡村医生的服务这种无形的产品当作需要购买的劳动产品,而只把药品作为必须为之付费的商品。
乡村医生也常常感到“乡里乡亲的,怎么可能像城市医院一样收挂号费、治疗费、出诊费?”因此不论乡村医生还是个体医生,都提供“免四费”(免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出诊费等)的服务,同时,传统医学中的简便治疗方法由于不能赚钱已多不被乡村医生采用,卖药、处方药品、静脉输液则被广泛应用。但是乡村医生对于本村的贫困家庭,往往出于医生悬壶济世的职业传统和乡土社会中的乡谊和同情心给予医疗费用的减免。
在就医机构的选择上,农民选择大医院是在得大病或疑难病时为求得较好的治疗;寻求私人诊所一般是在大医院治疗效果不明显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为找到较便宜的服务和寻求特殊治疗效果时的选择。这种选择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即所谓“有病乱投医”。
通常在常见病的治疗上,农民是靠自己的经历和他人的经历对县、乡、村各种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进行判断,各种治疗信息的获得又是靠农民之间的人际传播。由于政府卫生部门没有向农民发布医疗保健信息,乡村医生也没有对农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宣传医疗保健常识的服务,使农民缺乏获得医疗保健信息的正规渠道,只能靠非正规的渠道获得零散和不确切的信息。
2. 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社区的公共资财
我们从访谈中了解到对于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除部分贫困户外,多数农产家庭具有一定的筹资能力。但是这仅仅是农产家庭经济上的可能性,这一制度能否建立,还存在着某些社会制约因素。在访谈中农民谈的最多的是“合作医疗没有集体经济不能搞”;“现在都个人顾个人,合作医疗没人组织不能搞”;“医疗保险要讲信用,实施要长久”。
我们认为,合作医疗是社区和农户共同筹资的医疗保障,是一种社区的公共产品。在集体经济时期,生产大队提留的公益金为合作医疗基金提供了大部分资金,农民个人只在年终分红时由生产队代扣少部分资金作为个人交纳的合作医疗费,这使每个社区成员通过集体提留的预先扣除,得以享受社区的医疗保障。然而,这种社区医疗保障的有无及保障水平的高低,要视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从一些农民的回忆中可以看出,即使在70年代时,各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的兴衰及持续时间也不同。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也长,有的一直坚持到实行生产责任制为止。集体经济缺乏实力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则短,有的甚至不到一年就解体了。这说明并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合作医疗解体。
那么,为什么在访谈中农民把合作医疗的解体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系在一起呢?这是因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终结使合作医疗失去了预先扣缴合作医疗费的筹资手段。实行生产责任制后,闻喜县和我国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一样,村庄的公共积累逐渐减少,缺乏经济实力,村提留只能维持村干部的工资,村庄的任何公共事业就只能依靠农民一家一户的集资予以解决。对于村庄电路改造一类的公共事业,由于是每家农户都明确受益的事情,即使是平均分摊公共电路改造的费用,挨家挨户集资的难度还小一点;而医疗服务消费则是一种不确定的行为,当合作医疗筹资无法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预先扣除时,其挨家挨户筹资的难度就可想而知。
因此,这种“空壳”的集体经济由于没有社区的“公共资财”, 而缺乏合作的经济基础,就像有的农民说的,“合作医疗没有集体资金,和谁合作!”这就使我们不难理解在村里常可以听到的“现在集体没有钱,对农民没有吸引力,合作医疗没法搞”的说辞。
3. 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社区的组织资源
改革前的传统体制时期,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有组织生产的经济职能,也有组织村庄社会事业的行政职能。70年代,正是通过公社体制使合作医疗制度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迅速推行,广泛实施。改革以来,伴随公社体制的终结,合作医疗制度大面积解体。但是在合作医疗的落潮中,人们相继看到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苏南模式坚持集体经济,依靠集体经济发展乡镇工业,促进村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使合作医疗向合作医疗保险过渡。苏南模式使我们一度看到在传统的集体制没有彻底解体的情况下,村庄社区的医疗保障得到了不断地发展。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村庄经过了改革初期的分散经营后,在“既承认合作者个人的财产权利,又强调法人成员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在村域内再组织起来,这种再组织的社区合作体系:“超级村庄”,推动了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村庄社区的公共事业的发展。
然而,与上述两种情况不同的是大量的村庄;如同我们访谈的这些村庄基本上既没有保留原有传统体制发展生产和组织社会事业的组织功能,又没有产生出新的再合作的社区组织,社区的组织资源正处于实质上的“空位”状况。名义上每个村都有村委会和党的基层组织,但是常常从村民那里听到“不知道谁是村干部”的说法。这就造成了依托社区组织的合作医疗在缺乏社区组织资源的条件下难以为继。虽然1982年的宪法就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98年又正式颁布了试行XX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村组织的完善和功能的有效发挥,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在访谈中,农民几乎都一再提到“现在是个人顾个人,没有人组织,搞不了合作医疗”,当说这些话时,我们在农民的脸上看到的是无奈。
4. 信誉是推行农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当地农民一般都对医疗保险缺乏了解,有些人对人寿保险、平安保险以及农业生产上的保险等其他商业保险还有所了解,但对社会医疗保险都一无所知。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农民都对医疗保险的信誉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是独立的经营实体,农村改革以来,产权明晰的结果,使风险和利益对称,这既调动了农产生产、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使他们独自承担着市场的风险。因此对一个新事物,他们完全是以一个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的眼光来观察的。
对于保险组织和保险制度来说,在农民那里,信誉就是关键。他们要确信其对医疗保险的投保确实能够得到分担风险的回报才会投保。就像有的农民说的那样,“现在基本是一部分贫困户确实交不起钱:一部分富裕户个人付得起医疗费,但不一定投保,多数农户能付得起30元以内的保费,但是不是投保,还要看可信不可信”。访谈中,农民表现了对乡、村干部的极大不信任,对保险公司商业信誉的不满意和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医疗保险能否实行?医疗保险由谁来办?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农民是从现实农村社会发生了的和正在发生着的各种事情中寻找答案的。以往合作医疗的失败,合作医疗中的种种不合理现象;以往农村社会事务中的种种失误和反复折腾,甚至生产经营中的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都使农民变得怀疑、谨慎,不愿意轻易失去自己的血汗钱。
与此相关联,农民提出了如果实行医疗保险,就要长久实施,管理要透明等制度建设的要求。他们担心如果医疗保险放在县里管理,则可能是可望不可及,他们难以获得医疗保险的支付,甚至担心如果经办的人携款跑了,他们都不知道。如果医疗保险放在乡、村管理,他们又担心管理有漏洞,保险金被挪用等腐败现象的发生。然而作为制度建设,为防止这些问题的发生,在地域广大,人口分散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就必然要付出较高的管理成本。
由于合作医疗是以社区和农产共同筹资为基础的一种社区医疗保障,因此如果没有社区公共资财的经济基础,没有村级组织在村民自治基础上的重新整合,仅依靠政府政策和卫生部门工作的推动,合作医疗就无法持续实施和发展。农民的社会医疗保险是以政府保险机构信誉和农产投保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障形式,则政府和保险机构的信誉是能否实施农民医疗保险的关键问题。
我们的结论是:
其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
其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的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三,在农产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健康和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人民的健康是重要的人力资本,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另一方面,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让人们活得更健康、更幸福。因此,人民的健康既是发展的手段,也是发展的目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部分人口还生活在农村,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民族复兴的根本。我国“xx”期间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和提高亿万农民的教育和健康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这也为农村医疗卫生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
一.中国农村医疗卫生面临的挑战
我国的农村卫生工作曾经取得过世人瞩目的成绩。建国以后初步形成了农村初级保健网,尤其是上世纪60年代,在“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导方针下,直到70年代末,农村合作医疗的创立使农村卫生保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农村居民健康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但是80年代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直接冲击了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农村卫生的人、财、物等外部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期间,一是合作医疗纷纷解体,二是城乡卫生资源的配置差距逐渐扩大。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所经历的五个“五年计划”(1981—XX年),可以发现,上世纪80年代农村医疗卫生所受到的重视程度最低,“xx”计划纲要只提到了“加强赤脚医生、农村卫生员和接生员培训”,而“七五”计划纲要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基本没有提及。进入90年代后,日趋薄弱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开始重新得到一定的重视,“八五”计划纲要重提“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提出恢复和发展农村三级合作医疗卫生网,努力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卫生设施建设。“xx”计划纲要提出重点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合作医疗,努力解决农民基本卫生医疗问题。上世纪90年代开始,政府针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效率低下、医疗机构不合理的补偿机制以及医疗市场结构等出台了一些政策,例如,开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促进和恢复合作医疗,实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等。
但是农村医疗卫生、农民健康面临很大的挑战,“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在农村尤为突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也更多发生在农村,这些情况在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体现得最为明显,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不足。农村卫生总费用中政府、社会和个人投入的比重在1991年至XX年间的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政府农村卫生投入比重由12.54%下降至6.59%,社会卫生投入由6.73%降至3.26%。政府对卫生投入下降的直接后果:一是农民个人医疗负担的增加,同期,农民个人直接支付费用从80.73%上升到90.15%;二是农村公共卫生的削弱。政府拨款主要用于医疗,而公共卫生相对较少,对农村的就更少。在政府公共卫生支出的构成中,人员经费呈逐年上涨的趋势,而业务和公务费、公共卫生项目补助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很多公共卫生机构只能通过有偿服务进行创收。
(2) 缺乏医疗保障的农民在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医疗服务可及性下降。合作医疗纷纷解体后,绝大多数地区农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根据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的数据,绝大部分农村居民自费承担医疗费用(1993年84.1%,1998年87.3%,XX年79%),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全面推广之后,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上升,更多的农村居民具有了一定的医疗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医疗负担,但是和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民的医疗保健支出也不断上升,其增长速度超出收入的增长速度很多。农民医疗保健支出占收入的比重和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也都逐年上升。上世纪90年代末,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1993年、1998年、XX年的农村平均门诊费用分别为22元、25元和50元,平均住院费用分别为541元、837元和1455元(均为可比价格)。
研究表明,由于缺乏医疗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医疗价格格外重要,医疗服务价格的上升会降低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尤其是对贫困人群,最终会影响健康状况。医疗费用上升情况下,农民直接支付费用方式导致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的可及性降低。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中应住院而没有住院的占30.3%,其中70%是由于经济困难;应就诊而未就诊的比例为45.8%,其中38.2%是由于经济困难。农民未就诊率、未住院率呈逐步上升趋势。收入越低的农民,未就诊率和未住院率的比例越高。
(3) 三级医疗转诊体系的打破,导致有限的农村医疗资源效率不高,进一步扭曲农村医疗机构的行为。在过去的20多年里,中国原有的农村三级医疗转诊体系被逐步打破。虽然农村卫生服务供给规模仍在增加,但效率低下。一方面,更多的患者集中到县及县以上医院,使得这些医疗机构人满为患,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不断下降。另一方面,农村医疗机构病源下降,发展受到限制,进一步加强了患者去大医院就诊的倾向,从而增加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从建国初的近70%下降到XX年的不足40%,县及县以上医院的床位数历年一直在增加,而乡镇卫生院的床位数自80年代以来没有明显的增加。80年代初,卫生院还承担很多的医疗服务,但是到了80年代中期,县及县以上医院所承担的医疗服务超过了卫生院,此后,卫生院的诊疗人次逐年下降,相关研究表明,乡镇卫生院服务的利用率较低,接近70%的乡镇卫生院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的边缘。
政府投入的不足,医疗条件和医疗人才的缺乏,使得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只能以卖药为主,有研究表明乡镇卫生院药品收入占收入的比重一般在70%—80%,而就诊患者的减少,使得乡镇卫生院只能通过不规范的行为从为数不多的患者那里获得收入,如一些乡镇卫生院不是定位在提供更符合当地农民需求的基本医疗服务和护理,而是定位于提供利润高的新项目、建立特色专科以增加收入,有条件的就竞相引进高科技、高费用的检查设备吸引患者就医,这进一步破坏了原有三级网络的功能,导致更多不必要的医疗费用。
近几年,尤其是XX年“非典”之后,随着政府对农村发展以及对医疗卫生建设的重视,情况有所好转,但解决农村医疗卫生问题仍有很长的路,而且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农村医疗卫生还面临一些新的挑战。
一是农村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些新情况的影响。例如农村人口流动性增加,艾滋病、非典、人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等使农村公共卫生问题更为严重。进城农民工的健康状况基本没有保障,一旦有病一般只能回到农村。再如交通、生产事故导致的意外伤亡的增加也增加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同时也对医疗卫生体系,尤其是急救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又如由于迷信的复燃、家庭空巢、文化生活缺乏等原因造成的精神健康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何促进农民的精神健康,不仅是农村医疗卫生的工作和面临的挑战,也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是人口老龄化、疾病模式转变等人口特征变化带来的影响。中国已经开始步入老龄化时代,农村老龄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同时,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身体健康的青壮年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留在农村的更多是需要医疗保健服务比较多的老年人口。农村人口疾病模式变化的重要特点是55%—60%的死亡和疾病原因从传染性、感染性疾病向慢性病的模式转变。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劳动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变化,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严重疾病的患病人数在农村也不断增加,成为威胁农民健康的主要病种。老龄人口、慢性病患者和重大疾病患者是农村最需要医疗保健服务的人群,这部分人口的增加会对农村医疗保障带来财务上的巨大挑战。
二.医疗卫生应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XX年一号文件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在“xx”规划中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要目标,这给农村医疗卫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医疗卫生应该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首先,投资医疗卫生,投资健康也就投资了人力资本。健康是人力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推动因素。中国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健康的、廉价的、高质量的劳动力带动了整个制造业的发展,但在这个过程中,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损害了老百姓的健康。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指导下,应该更重视老百姓的健康,而不是简单的经济增长。况且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一支健康的劳动力队伍。其次,卫生投入,尤其是公共卫生和基础医疗投入,也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改水、改厕、垃圾处理、精神卫生促进等本身是公共卫生的范畴,做好这些工作也是“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要求,农民健康状况提高了,就能更好地参加劳动,“生产发展”才能成为现实,从而使得农民增加收入,“生活宽裕”。
“xx”规划纲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单独的一节来阐述农村卫生工作,内容更为全面,提出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培训乡村卫生人员,开展城市医师支援农村活动;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大力提高农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公共卫生资源的比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定为农村医改的突破口,也是近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根据“xx”规划和今年两会精神,XX年“新农合”试点覆盖面将扩大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XX年达到60%,XX年在全国基本推行,XX年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三.完善制度设计,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农民的就医用药问题,促使农民无病早防、有病早医。回顾合作医疗历史,分析新农合试点以及其他国家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经验教训可以发现,新农合作为一种社区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其发展的可持续性面临一定的挑战。当前新农合的定位是“低水平、广覆盖”,从持续发展来看,新农合的目标是在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保障水平,从而真正解决农民的健康保障问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方面要“开源”,扩大参与率和筹资水平,另一方面要“节流”,控制农村医疗费用。
1. 政府推动是新农合扩大、推广的重要保障。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新农合以自愿参加为实施原则。之所以强调“自愿”的原则,既是出于对农民选择的尊重,也是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同时,合作医疗费用个人分担一部分,在自愿参加原则下这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理论上,自愿原则下会存在“逆向选择”。“逆向选择”是保险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最常见的难题,一方面高危人群更愿意参加保险,另一方面,保险方更愿意选择疾病风险低的人群。目前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农民自愿为原则,而且对同一合作范围内的农民统一对待,没有根据疾病风险等因素对个人缴纳费用进行调整,因此很难避免逆向选择。如果只是聚集高危人群,那么就无法发挥合作医疗分担风险的作用,合作医疗基金不足以补偿参加人群的医疗费用。如果量入为出,降低补偿的金额,同时就降低了人们参加的积极性。
实践上,泰国在“30铢计划”①之前实施过自愿性健康卡制度,家庭以500铢购买健康卡,国家每卡配套500铢给定点的有关卫生机构,购卡家庭任何成员可持卡到定点公共卫生机构免费就诊或住院,但免费就诊及住院次数和享受的服务项目都有严格的限定。由于自愿购买,购买者多为高危人群,仅覆盖了10%的人口,最终也没有能够持续下去。
医疗机构人力现状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州医疗卫生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州各级医疗机构仍面临人员不足、待遇偏低等突出问题,成为制约当前全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亟待进行深入研究,明确改革思路,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一、医疗卫生机构现状
全州州、县、乡三级现有医疗机构50个,其中州级医疗机构2个(综合医院、民族医院各1个),县级医疗机构8个(综合医院5个、民族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40个(中心卫生院12个、普通卫生院2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个,村卫生室420所。
州、县、乡三级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1650张,实有床位1438张,每千人拥有床位3.20张;核定人员编制1105人,现有工作人员1024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77人(州级医院228人,县级医院368人,乡镇卫生院281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1.94人。
二、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
目前,全州医疗机构现有人员与上级卫生部门关于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有较大差距,根据州情和医疗服务需求,现有人员无法满足当前基层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1、从医疗机构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来分析:全州各级医疗机构现在使用的是1988年核定的人员编制,当时全州人口只有35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全州人口增加到目前的45万。由于医疗服务人口增加而医务人员编制未变,每千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从当年的3.42人减少到现在的1.94人,每名卫生技术人员平均服务面积从当时的37平方公里增加到现在的44平方公里,致使服务成本提高,特别是一线医务人员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不堪重负。
2、从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情况来分析: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城乡居民医疗需求的变化,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办院规模不断扩大,医务科室的细化和增设,所需医务人员相应增多。如州人民医院,当初核定编制时只设有内、外、儿、妇、放射、化验等30个业务科室,后已增设急救中心、体检中心、感染性疾病科、骨科、影像科等业务科室22个,总科室达到目前的52个;县级医疗机构科室也从当初的平均10个增加到现在的平均30个;乡镇卫生院大多设置内儿科、外妇科、门诊、中藏医科、检验室、心电b超室、x光诊断室、药房等业务科室15个。加之,随着公共卫生服务的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加大(共有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乡镇卫生院承担的职能中,医疗服务占40%,公共卫生服务占60%,公共卫生专业人员需求加大。
3、从医疗机构床位数与医务人员比例来分析:参照卫生部《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病床数与医护人员比例应达到1∶1.3—1.4,而我州医疗机构实际床位数与人员平均比例只有1:0.7,比编制标准低40-50%,各级医疗机构人员总量短缺明显。
4、从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来分析:全州各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中,拥有高级职称的111人,占总数的12.7%;中级职称319人,占36.3%;初级职称447人,占51%。大学本科180人,占总数的21%;大专学历559人,占65%;中专学历120人,占14%。执业医师及助理执业医师617人,注册护士280人,医护比例为1:0.45,与编制标准1:2相差甚远。乡镇卫生院大多为中专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缺少大专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村卫生室中专以上学历的仅占村医总数的60%。乡(镇)卫生院303名卫生技术人员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和护理执业资格的只有224名,占74%。尤其是全州40个乡镇卫生院具有护理执业资格的在编护理人员只有47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外科、妇儿科、药剂和医技等专业人才,全州基层医疗机构目前尚无一名具有完全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上述情况足以说明,目前各级医疗机构人员结构极不合理。
5、从城乡居民就医状况和医疗机构服务量来分析:从各级医疗机构服务量看,年全州各级医疗机构累计接诊患者118.38万人次,其中州级占13.1%、县级占22%、乡镇卫生院占33.5%、村卫生室占31.4%,乡、村两级占总诊疗人次的64.9%,基层医疗机构在医务人员短缺的情况下承担了大部分医疗工作。从城乡居民就医报帐情况看,年全州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三类医保就医报帐17.88万人次,省、州、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分别占总诊疗人次的7.5%、13.3%、59.6%、19.6%。全州92.5%的参保患者在州内各级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其中县级医院占有量最大,其次为乡镇卫生院,说明基层医疗机构在承担大量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也承担了大量的医疗服务。从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情况看,年全州城镇职工、居民、农牧民参保患者住院报销7532万元,省、州、县、乡四级医院报销额分别占总费用的42.3%、25.1%、26.4%、8%。
从以上分析看出,在省级医院住院的患者只占总数的7.5%,却花费了总医药费用的42.3%;在州内医院住院的患者占总数的92.5%,花费了总医药费用的57.7%。这一方面说明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量大,三类医保就诊人数最多,但住院报销额远远不如省级医院,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诊疗水平低、服务能力差,这与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病人不出州”的目标差距还很大,群众宁可舍近求远,花费不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到省级医院就诊,而不愿就近就医,说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
6、从医疗机构编外用人状况来分析:为了保证医疗机构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缓解人员紧张问题,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共自主招聘了人员534人(其中州级173人、县级195人、乡镇166人),在医疗服务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大多数已成为医疗机构业务骨干。据调查,州级医院临聘人员月薪1500元左右,县级医院800元左右,乡镇卫生院700元左右。这些临聘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工不同酬,工资普遍较低,与其他行业临聘人员相比,工作量大,工资差距较大。
三、对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和科室设置的思考
(一)全州各级医疗机构人员配置的需求。综合以上6个方面的分析,我们认为,解决州目前存在的医疗机构人员不足问题,应根据州、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不同的服务功能和工作职责,在合理设置科室的基础上配备相应的医务人员。
州县级综合医院:应根据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特点合理设置,应设立二级学科专业科室;不具备条件的医院应设有二级学科专业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州、县两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置以下科室:临床科室应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单设)、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科(120急救中心)、中医科、麻醉科、康复针灸理疗科、健康体检中心。医技科室应设放射科、检验科、药械科、病理科、电生理科(含心功能、一般肺功能,超声检查,内镜检查)。职能科室应设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等。另外,应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
近年来,我州加大对州人民医院的建设投入力度,投资4080万元的综合住院楼即将投入使用,将增加病床150张,全院总病床数将达到500张左右,我们计划今年通过省级评审医院等级达到三级乙等标准,再经过几年的努力,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县级医院经过“xx”期间的努力,力争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县级医院病床数将从现在平均95张达到150张左右,届时州县级医院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医疗综合服务功能将更加完善,现有科室设置基本满足医院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力争达到“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病人不出州”的目标。
据此测算,州人民医院需工作人员490人,现有人员235人,还需补充工作人员255人。县级医院需工作人员624人,现有人员281人,还需补充工作人员343人。
州、县两级藏中医院:应设内科(肝胆专科、消化专科)、外治科、妇产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单设)、药浴科、制剂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电生理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
根据州县中藏医院今后发展和现有科室设置,州县中藏医院病床数从现在的平均48张增加到80张,据此测算,州县中藏医院需工作人员465人,现有人员198人,还需补充工作人员267人。
乡(镇)卫生院:应设防保科(防疫室、妇保计生室)、诊疗科室(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藏医科、中西药房、手术室、放射室、化验室、功能检查室、治疗室、急诊抢救室、产房、病房)。
从全省农牧区卫生事业发展和农牧民健康保障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承担的功能任务以及所需医生、护士、药剂、检验、医技、预防、保健等岗位的配置条件,按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和工作量,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完全不适合目前乡镇卫生院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州卫生调研结果,中心卫生院以设置床位数为15张以上,每院15人以上,一般卫生院以设置床位数为10张以内,每院10人以内为宜。据此测算,我州五县有乡镇卫生院40所,核定床位为460张,实有床位457张,实际需要工作人员460人,实有工作人员303人,还需补充工作人员157人。
村卫生室:应做到四室分开,即诊疗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四室单独设置。
村卫生室承担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村卫生室村医按户籍村人口配置, 400人以下的村配置1名村医,400人以上的村配备2名村医为宜。全州共需村医744名,现有村医664名,需新增80名村医。
按照以上科室设置,经初步测算,州、县、乡三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达到2042人,现有人员1020人,尚缺人员1022人,其中:州级缺276人,县级缺589人,乡级缺157人。
(二)合理核定各级医疗机构人员编制。请求省政府根据卫生部《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充分考虑目前服务人口增加、服务职能拓展、科室增加、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半径增大等多种因素,协调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进行科学细致的评估和论证,按照“从紧、必需”和按需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重新核定我州各级医疗机构编制,使医疗机构卫生人员数达到编制标准。
(三)合理确定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在目前全省尚未增加医疗机构人员编制的条件下,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核定编制和实际需求,根据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招聘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对口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医疗岗位开展工作,进一步缓解人员不足的问题。各级医疗机构对自主聘用人员,在单位交纳“三金”的基础上,按照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岗位等级、专业工种、实际工作能力等,比照目前我州卫生系统人员平均工资3500元,确定工资等级,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乡村医生承担居民门诊医疗、计划免疫、疾病监测、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爱国卫生、新农合、传染病登记报告等公共卫生任务。按其年内工作量,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平均工作计算,每名乡村医生每月发放工作补助1500元为宜,全年补助1.8万元,补助与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完成量相挂钩,年终考核后予以兑现。制定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解决村级卫生人员的养老保险,对年老退休的村医给予与村干部同等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巩固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四)积极开展以岗位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医疗卫生机构的用人自主权,人员编制以县为单位实行总量控制,自行调配。侧重医务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激励机构,避免吃大锅饭。积极探索按岗定酬、按业绩取酬以及向养分岗位、专业技术骨干倾斜的绩效考核办法,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同工同酬的分配原则,根据聘用人员在院工作年限、任职资格等实行动态管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机制。
(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制定区域卫生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州、县级举办医疗机构,从土地、税收、医保等政策方面给予优惠条件,在准入范围、资源配置、政策支持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符合准入标准的前提下,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办医格局。通过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合理分流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减轻公立医院人员不足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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