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29 来源:调查报告

市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行事处课题组

  撤地设市以来,根据市、区职能划分,市区范围内的高中归属市管理,现共有四所高中学校,分别是中学、二中、师专附高、职高。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集聚,就学需求不断增加。为确保初升高比例,提高公民素质,市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改善了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有效地缓解了就学压力。通过对近几年来市属高中学校教育经费运转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提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对促进高中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合理分配财政资金,是十分必要的。为此,今年3月份,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市直属的四所高中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四所高中共有教职工828人,其中在职724人,离退休104人;共有210个班,在校生9829人。

  (二)资产负债情况。四所学校共有资产总额153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234万元,流动资产993万元;负债总额为20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1100万元;净资产为13084万元。

  (三)收支情况。四所高中总收入为6366万元,经常性收入(不包括基建拨款,包括择校费收入)为550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补助收入为1876万元,占经常收入的比例为34.1%;经常性支出总额为5655万元,超支153万元,其中中学结余19万元,师专附高超支220万元,二中结余43万元,职高结余50万元。

  (四)教职工收入情况。人员支出占事业支出(不包括基建支出)的比例为65.1%,其中中学76.75%,师专附高53.99%,二中67.49%,职高60.18%。四所高中在职教师年平均综合收入为44494元,其中中学45167元,师专附高35164元,二中44391元,职高46708元。

  (五)财务管理情况。四所学校都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奖金福利分配制度,经费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会计资料基本做到真实、合法、完整,报销手续齐全。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以下五种不良现象:

  (一)财务管理重视不够。有些学校认为,财务会计工作是总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本身的业务,学校只要搞好日常教学管理,抓好升学率就可以了,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些会计人员对新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不了解,只关心资金库存、不注重资金性质,不善于监督管理。

  (二)不动产管理不善。在资产管理方面,目前多数学校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认为只要把“钱管好就行了”,管理意识淡薄,固定资产维护差、报损率高,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部分学校未按照规定处置固定资产,未经批准就随意购置、出租、处置资产等。随着政府对高中学校基本建设、改善教学环境投入的不断加大,教学仪器设备的不断更新,固定资产在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这关系到学校教学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更关系到学校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

  (三)预算执行不规范。多数学校能够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及时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但在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专项资金与正常经费混用、扩大支出范围、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占用专项经费、占用往来款等问题,没有做到按预算计划使用财政资金、及对资金运用进行分析、评价、监督,失去了编制预算的意义和作用。

  (四)代管资金管理粗放。学校基本上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并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但是在代管资金的管理方面就明显不足,代管费没有按年级、班级进行认真、详细的核算,而是笼统记帐,超范围使用代管费。在学期终了未进行清算,使“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多退少不补”成为一纸空文。

  (五)核算和监督职能不到位。《会计法》规定,会计有两个基本职能,即会计核算职能和会计监督职能。而现今学校中,往往只注重会计的核算职能,会计人员只记记帐,算算帐就行了,忽视会计的监督职能,未能就资金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结果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违法违纪、损失浪费等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学校年度预算收支未实现平衡,经常性经费出现红字。且学校负债金额大,4所学校共计负债1483万元,及时清偿债务有一定的困难;奖金、福利发放不规范。目前对各校发放名目众多,而课时补贴、奖金等又没有规定的标准,学校之间存在互相攀比情况,致使事业经费运转紧张,经常性经费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比例过大,人员支出总额连年快速上升,严重影响学校事业发展,增加了财政压力。

  2、教育择校费管理较乱。根据丽计费管253号文件规定,择校费应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而四所高中普遍存在择校费与正常经费捆绑使用的情况,与批复预算时要求的择校费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不符。

  3、基建经费管理不规范。四所高中学校目前都有基建项目,只有丽中单独开设基建账户,且四个学校均未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设立基建账分账核算。由于行政经费和基建经费混用,导致经常性经费对基建经费的占用,严重超支,如师专附高超支了220万元。单独开户的因没有事前监督的手段,也存在移用基建资金现象,如丽中共从基建户划转133万元到行政户用于弥补经费不足。

  4、未按规定提取和支付助学金。按照有关规定,高中学校要按学费收入的10%提取助学金,其中70%要用于困难学生补助。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四个学校均未按年度预算批复的要求提足助学金,提取的助学金也只发放了一部分,应付未付的助学资金越滚越多。

  5、会计核算不够规范。①专项收支基本未单独核算,市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专项经费、省补助的项目经费基本上都没有按规定单独核算,无法反映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项目如同虚设。②会计科目使用不够规范,如择校费、代管费的收支、住房公积金的扣缴等会计核算业务做法五花八门,没有按有关规定使用会计科目。③会计核算不够明细,如“事业支出”科目下未设二级科目核算,不同科目的收支并入同一笔凭证,不利于准确反映会计信息,无法提供有价值的分析材料。④科目设置不规范,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设置未按财政部的文件要求作调整,仍按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各科目。⑤会计科目的年终结转不规范,如“事业结余”科目余额年终未按规定结转到“事业基金”科目,而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⑥资金支付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学校财务报销未能按财务管理规定取得正式发票,白条子给予报销的情况较多;一些大额支出采用现金支付。

  6、固定资产购置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调查发现,部分学校在购置教学设备等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时,意识淡薄,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违反了《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三、加强高中学校财务管理的若干建议

  促进高中教育事业发展是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又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普通高中教育的供给要充分地满足社会需求,建成一批质量高、条件好的示范高中,大幅度提高高中学校教育质量,并积极鼓励各种力量办学,逐步建立非义务教育的成本分担机制。财政部门作为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高中段教育事业中肩负重任。特别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正在建立,财政资金的使用重点将逐步转移到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上来。高中教育作为社会公共需求的重要内容,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之一。财政部门要认识发展高中教育事业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财政职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应从经费供给和加强支出管理两方面入手,必须充分认识到经费保障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相适应,资金的供需矛盾是长期存在的,仅仅一味地强调增加投入,不仅现有财力不允许,而且在管理缺位的情况下,还会陷入投入越多,浪费越多的怪圈。通过强化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同样多的钱办更多的事。

  (一)继续加大市财政对高中学校的经常性经费的投入。四所高中学校属定额补助性质,市财政对四所高中学校的经常性经费定额补助1876万元,占学校经常性总收入中的34.1%。由于高中学校教学资源紧张,部分学校扩班并增加了许多教师,如定额补助基数未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校年度收支平衡难度的加大,出现经常经费占用了专项经费、助学金和择校费等情况,影响了学校事业的发展。为此,市财政在总支出零增长的情况下,按编制内教师年人均3万元的标准增加高中学校定额补助基数800多万元,大大改善了高中学校的经费状况,也为加强择校费等资金的专项管理创造了条件。今后学校在编制内增人财政相应增加定额补助,并随新的增人增资政策的出台相应调整补助标准。

  (二)积极向省财政争取补助,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近几年来,省财政增加了对教育的投入,对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建立了多项专项资金,用于基础教育阶段办学条件的改善。各学校应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如丽中和职高应根据新丽中、新职高的建设规划,向省财政争取教育基建资金;二中、师专附高应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职高还可以争取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和中央职业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等。市财政将多渠道筹措资金,按规定要求做好省补助项目的配套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得高中学校的教学条件、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三)加强对学校分管财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校领导的管理意识,提高理财水平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提高财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是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关键。建议采取业务研讨、实地考察、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定期进行财税、会计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切实提高学校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会计人员核算与监督的职能作用。

  (四)探索财务管理的事前监督机制和教育、财政部门经常性的业务指导机制。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务支出制度,克服一方面教育资金投入不足,一方面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建议将四所高中学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或财政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管理,统一采用“金财软件”,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远程报账、自主核算”的模式,重点对学校的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奖金福利分配和学校负债规模等方面进行事前控制,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学校的经常性业务指导,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五)实行工资统发,规范奖金发放。随着财政经费补助定额的提高,建议将高中学校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同时规范学校各类奖金发放的名目和标准,各学校不得任意提高奖金、福利发放标准,或占用各种专款来发放奖金、福利,努力解决学校间教师待遇相互攀比的问题。

  (六)建立绩效跟踪评价和定期检查制度。对高中学校的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完善考评体系,确保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并以此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同时对高中学校的财务运作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保证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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