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0 来源:调查报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城市,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支主力军。由于这一特殊群体的产生,其子女就出现了两类:一是农民工将子女留在农村,从而形成了农村留守儿童;二是农民工将子女带入工作地,从而形成了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时了解这两类少年儿童的教育状况是推进教育公平和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处就大连市农村留守儿童及城市农民工子女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解决这两类少年儿童教育问题的建议。
一、 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及农民工子女就学现状
1.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严格意义上说,所谓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的学生人数。据我们今年6月的统计,我市农村中小学学生中此类学生数为11510人,占农村小学初中学生总数的4.3%。其中小学为7785人,占农村小学学生总数的4.8%;初中为3725人,占农村初中学生总数的3.5%。从分区情况看,小学以普兰店市、庄河市和金州区所占比例较高,分别为11%、6.3%和4.3%;初中比例偏小,最高的普兰店市、金州区和庄河市所占比例也都不超过5%。
另外,我市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学生父母双方中有一方外出打工。这类学生在我市农村小学初中有37817人,占学生总数的14.1%。其中小学有22163人,占农村小学学生总数的13.7%;初中有15654人,占14.8%。从分区情况看,小学庄河市、普兰店市和金州区所占比例偏大,分别为31.6%、17.9%和10.5%;初中以庄河市、普兰店市、长海县和金州区比例偏大,分别为29.2%、17.5%、13.3%和10.8%。
从总体看,我市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比例不算很高。即便将父母双方或一方出外打工的学生加在一起,我市农村小学留守儿童比例小学为18.5%,初中为18.3%。而根据全国妇联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报告的调查结果,XX年,全国农村小学学龄(6-11周岁)、初中学龄(12-14周岁)年龄组占总体的比例分别为34.85%和20.84%。如果仅仅比较父母双方均出外打工的学生比例,我市则更低。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左右。
形成我市留守儿童比例低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我市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的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因为我市城区中小学公办学校全面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使得我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以将子女带入城区读书。
2.我市农民工子女就学情况。
根据XX年教育事业统计结果显示,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的农民工子女人数逐年增多的趋势。XX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农民工子女93143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7.3%,其中小学72692人,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21.6%,初中20451人,占初中在校生总数的10.1%。在接收的农民工子女中,本地农民工子女有18057人,占农民工子女总数的19.4%。XX年以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的农民工子女以年均9000余人的数量递增,其中小学的年均增加量为6850人(参见图1)。从各年级情况看,我市 初中小学各年级农民工子女数总体上呈现出从高年级到低年级递增的趋势(参见图2)。
从分区情况看,我市接受农民工子女数量较多的主要在郊区,排前五名的为甘井子区、金州区、开发区、旅顺口区和沙河口区,学生数分别为29895人、16740人、11844人、9255人和6197人。从现有学生比例上看,排前五名的为旅顺口区、甘井子区、开发区、长海县和金州区,分别为37.9%、34.7%、34.6%、33.3%和31.4%。
我市在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上投入巨大。按照每千人1所学校计算,相当于我市各级政府为农民工子女建设了90所小学、初中学校。按照1所学校建设费用1000万元计算(不含土地费用),相当于投入了9亿元基本建设费用。我市在城市教育费附加分配和区县财政教育经费拨付方面均把农民工子女计算在内,每年用于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日常经费达到3亿元。目前我市城乡均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在我市公办中小学读书,既不缴纳借读费,也不缴纳杂费。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读书的外来农民工子女还免缴教科书费。
由于实行了比较完善的农民工子女就学政策,使得我市城市外来农村人口中就读小学初中的子女的比例高达10%,远高于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比例(3%-5%)。也高于我市常住人口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比例(XX年为8%)。
二、 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及农民工子女存在的问题
(一)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市农村外出打工人员数量相对来说不是很多,因此留守儿童问题从全市范围来看无论是在全国还是在省内都不是很突出,但留守儿童问题依然值得关注。调查显示,由于父母长期没有和子女在一起,部分留守儿童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着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留守儿童的学习普遍较差。
由于得不到父母及时的关爱和辅导,留守儿童对学习缺乏热情和主动性,自觉性不强,不能按时完成作业, 学习成绩普遍较差。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优秀的不到20%,80%以上学习成绩中等或偏下。有的逃学、厌学、不遵守课堂纪律,有的上课时间溜出学校上网。
2.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较差。
大多数留守儿童自我控制能力不强,不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具体表现为不讲卫生、不换衣服、挑食挑穿、乱花钱;有的留守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在家里不听代养人教导,顶撞祖辈、我行我素,在学校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管理,说谎骗人,小偷小摸,成为了“问题儿童” 。
3.留守儿童心理出现偏差。
父母就外出务工,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缺乏父母的关爱,亲情失落,产生孤独感,心理失衡。留守儿童有的情绪消极,表现出性格内向、失落自卑、自私冷漠、脆弱孤僻或焦虑、任性、暴躁,有的出现逆反心理、怨恨情绪。
4.监护管理不够强。
在农村留守儿童中,绝大部分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管。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认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不能对他们要求太严格。只要孩子能有饭吃,身体健康不生病,安全不出事就尽到了责任,隔代的祖辈对孩子过于溺爱,物质上尽量满足孩子的需求。
5.监护人自身素质偏低。
由于监护人大多数是老年人,年纪较大,文化层次不高,有的是文盲或半文盲,他们不知道从心理上关心孩子、照顾孩子,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在教育态度、教育方法上还是老一套,与孩子交流沟通上存在困难。
从学校方面,我市绝大多数农村学校目前还没有将留守儿童问题作为学校工作的一个方面,总体处于放任状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没有相应的政策和工作指导意见。
(二)农民工子女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市属于人口净流入城市,外来打工人员较多,加之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方便农民工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的文件,使得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逞逐年上升的趋势。从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农民工子女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居住环境恶劣影响其成长。
在城市中打工的农民,多数人的收入水平虽然远远高于家乡务农收入,但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按照城市收入水平衡量,绝对水平仍然偏低,在城市中生活较为艰难。据调查,带子女进城读书的农民,多数从事批发零售业、餐饮服务业和其它社会服务业,许多家庭是在城市中卖菜、卖米、搽皮鞋、拉三轮、看大门、收破烂等等,好一点的在城市中开小饭馆、小商铺,或在批发市场有一个小摊位。他们中多数或在城乡边缘合租廉价房居住,或住临时工棚,开小饭馆、小商铺的白天开门做生意,晚上关门全家即在铺内搭板睡觉。子女在这样的“家”中谈不上什么学习环境,这与城里的孩子相比,全然是天上地下。
2.城乡差异使农民工子女心理压力大。
由于农民工子女家庭处于城市的边缘地位,他们的心理也开始边缘化。调查中,发现年龄较小的孩子由于不懂事,受影响较小,而年龄稍大的孩子与城市同龄人相比,显得早熟、自卑和失落。
与城里同龄人相比,农民工子女总是自觉地把自己划为城市中地位较低的群体,并有这样的群体认同感,在这一群体中自我封闭。这一点在初中孩子心理上特别明显。对于他们所处陌生的大城市,他们在欣喜、好奇之余,却并不认同,还是怀念远在农村真正的家和伙伴。
由于自己的家庭所处的地位,自己求学受到的阻碍,农民工子女被激发出城市同龄人不具备的自尊、自强,但又自卑的强烈被剥夺感,被隔离感。对他们来说,从家乡突然来到一个如此陌生和冷漠的地方,心理落差极大,加上农民工聚居区相对滞后的卫生及治安状况,使其内心变得十分敏感。
深层次的自卑感在受到歧视后,反而暴发出强烈的自尊心,因此他们把同一群体内友情看得很重,渴望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又由于他们所处环境往往是人口高流动区,各色人等皆有,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非常容易误入歧途,一旦陷入这样环境下的社会小团体内,就难以自拔。现实中客观存在的边缘地位,使得他们内心建立起的自我防卫感强烈,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他们的边缘意识。
3.农民工子女学习成绩普遍偏低。
由于我市中小学的课程体系不同于其他地区,尤其与外省市相比有很大差别,因此许多中途转来的农民工子女感觉学习吃力。尤其是英语学科,我市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开设英语,而其他农村地区大部分是从三年级才开始开设英语课程,这使得外来农民工子女对英语的学习尤感困难。
虽然有父母在身边,但一方面父母工作繁忙,一方面父母知识水平有限不能有效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造成许多农民工子女学习成绩不好,久而久之逐渐对学习失去兴趣。
三、 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及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1.适当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数量。
在有条件且必要的地方,通过在原有乡镇中心小学和乡初级中学建设宿舍、食堂,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可以解决“留守儿童”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问题,解除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县为单位,在一个或几个乡镇建设面向全县的寄宿学校,专门招收留守儿童就学。
2.建立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教育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应出台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教育制度。使各农村学校将留守儿童问题纳入正常工作范围。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的宣传力度,培养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学校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抗挫折和困难的教育,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家庭和学校之间做到各负其责,及时沟通、及时了解,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从制度上形成对留守儿童的最坚强有力的保护网,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
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教学、生活、安全方面的管理。
3.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
针对当前家庭和学校之间缺乏有机的合作与沟通状况,建立行之有效的家庭和学校联动的运作机制:引导家长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使孩子能够充分感受到父母的爱;学校和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随时通知家长其子女学习和发展情况,提醒他们对孩子进行及时的引导教育。临时监护人要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他们营造近似完整结构家庭的心理氛围和教育环境。
4.继续完善我市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就学政策。
要继续妥善解决外地来我市的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特别是在我市造船业、建筑业、机械加工业、餐饮业、酒店服务业、家政等我市用工紧张的行业就职的农民工子女。对于一般流动人口要予以限制。
市财政应对接受进城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区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如可考虑按照农民工子女每生一定的标准予以补贴。
鼓励农民工子女初中毕业后进入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学,有效解决其就业问题,减少初中高年级农民工子女流失。
5.进一步提升城市中小学农民工子女就学管理工作水平。
要将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作为城市中小学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建议适当时机召开全市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会议,即时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在此项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出台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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