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3 来源:调研报告
导语:工业园区是一个国家或区域的政府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行政手段划出一块区域,聚集各种生产要素,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进行科学整合,提高工业化的集约强度,突出产业特色,优化功能布局,使之成为适应市场竞争和产业升级的现代化产业分工协作生产区。中工招商网资料里显示我国的工业园区包括各种类型的开发区,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省级各类工业园区等。
工业园区调研报告范文
根据委领导的统一部署,由XX主任带队、七个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全省重点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考察组,于7月5日~11日,赴浙江省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浙江省经信委的相关情况介绍,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如何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特别是企业聚集和产业集聚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考察了杭州萧山工业园(临江新城)、宁波化学工业区等国家和省重点园区;参观了联源重工水力、核能发电装备、东风裕隆新能源、东方电气、吉利集团研发总部、镇海炼化、台塑石化、宁波万华MDI等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
整个考察过程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涉及装备(汽车)、石化、机械、冶金、轻纺、新能源、新材料等十多个产业门类,团组成员从不同的角度猎取了浙江工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共同感到不虚此行,受益匪浅。现将考察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浙江省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浙江省的块状经济量大面广,是形成产业集群的重要基础,工业园区是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去年全省共有年销售收入10亿以上的块状经济312个,实现销售收入2.81万亿,出口交货值6122亿元,从业人员831万人,分别占全省工业总量的54%、62%和56%。在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的26个块状经济中,生产单位超过1万个的有义乌小商品、长兴纺织、诸暨袜业和永康五金;从业人员在10万人以上的有萧山纺织等6个,其中义乌小商品40万人左右。
计划到2012年,全省形成10个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20个300~1000亿元、60个100~300亿元的产业集群。集群内形成功能完善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产业公共平台和支撑体系,创建一批知名度高的区域产业集群品牌。
产业聚集区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从经济规模看,块状经济占全省工业半壁江山
块状经济的大量存在,是浙江工业的最突出特点之一,反映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产业集群形成的重要载体和先天优势。在312个块状经济中,年销售收入在50亿元以下的有176个,占总数的56.4%;销售收入在50~100亿元的64个,占总数的20.5%;销售收入超百亿的有72个,占总数的23.1%,其中销售收入100~200亿元的有46个,200~500亿元的有19个,超过500亿元的有7个。
(二)从区域布局看,主要分布在环杭州湾和温台沿海地区
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块状经济个数排名前5位的为台州市(45个)、温州市41个、宁波市39个、杭州市36个、嘉兴市32个。
(三)从空间结构看,工业园区已成为块状经济的重要增长极。目前,全省117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实现工业增加值3528.8亿元,增长16.3%,占全省工业的34.1%,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43.7%;实现进出口总额850.1亿美元,增长20.5%,占全省的40.3%;工业企业上交税收544.8亿元,增长9.8%,占全省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总收入的28.2%。
二、工作思路、做法和主要经验
(一)工作思路
1、加强战略筹划。以政府为主导 ,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联合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力量,以国际化视野,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和资金链整合提升的高度,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互动的角度,把握产业融合的发展趋势,对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工作进行整体谋划、科学规划。
2、优化空间布局。按照高水平开发、高强度投入、高密度产出的要求规划建设好各类园区,使之成为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区,着力形成多层次、梯度式工业发展格局。对新开发和拓展的产业园区,尤其是一些新设立的沿海产业园区,要明确产业发展定位,深化园区集群培育和规划布局。
3、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培育块状经济中关联度大、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产业辐射、技术示范和销售网络中的引领作用。
4、加强专业化配套协作。发展专业化配套企业,提高企业间配套协作水平,形成一批企业专业化优势显著、竞争能力强的“小型巨人”企业,构建完善产业集群分工协作体系。大力发展研究开发、仓储物流、市场营销、后勤保障等生产性服务业。
5、强化项目带动。在行业和块状经济转型升级规划指导下,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对区域发展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实施一批区块内重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打造一批生产性服务业支撑产业集群升级和结构优化。
6、完善创新体系。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块状经济内企业由委托加工向自主研发转变。支持企业在关键技术、关键工艺上进行技术创新合作,构建企业间技术转让交易平台,实现技术创新成果的扩散效应,逐步形成区域技术联盟和创新体系。
7、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不同块状经济特征,共同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研发、检测中心、信息中心等服务机构建设,为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支撑条件,鼓励为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重点扶持管理咨询、技术专利服务、人才教育培训、市场营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中介机构建设,为块状经济内部各企业解决生产、技术、管理、品牌、人才、信息等各方面问题提供支持和服务。
8、提升集群品牌。引导和支持块状经济内企业创立品牌,实现从无牌、贴牌到有牌、自主品牌的转变;推动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和优势企业流动,形成集聚效应,培育区域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探索不同产业集聚区域品牌建设的路径和方式,着力将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升级为城市品牌。
9、推进可持续发展。通过清洁生产、资源节约、污染治理和淘汰落后等手段,推广节能减排共性技术,推动块状经济向资源节约集约和生态环保型产业集群转变。全面建立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机制,切实把好新上项目入口关、布局关。
浙江省的工业较多的源于民营经济发展,市场发育比较健全,政府干预经济相对较少。但在引领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工业园区建设,促其转型升级、实现规划战略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要比我们大得多。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省级政府的组织和协调作用。浙江组建了由省直18个部门参加的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简称转升办),作为省政府的工作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协调各大园区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解决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研究提出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是促进经济转型重要抓手,有利于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税收结构,有利于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有利于促进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提升,有利于制造业做精做强,对工业和服务业具有双赢的意义。省级层面组建由经贸、发改、财政、地税、国税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审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有关政策目标、工作原则、重点方向等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协调,加强配合,实现良性互动,全力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
3、推进省级工业园区组合。省级工业园区组合是指在新形势下加快省级工业园区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在行政隶属关系与财政税收体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以省级工业园区为依托,按照现代产业集群发展需要,以一个省级工业园区组合带动1~4个重点乡镇工业功能区为产业园,以充分发挥省级工业园区的品牌优势和乡镇工业功能区为产业园,以充分发挥省级工业园区的品牌优势和乡镇工业功能区的资源优势,扩大园区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园区的综合竞争力。
在实施的过程中,由各市、县经委负责牵头组织省级工业园区组合区的整合提升工作,省级创新型工业园区可以先走一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地理相邻、产业相近、规模较大、基础设施较好的乡镇工业功能区率先进行组合;条件成熟的也可以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实行“飞地组合”。
人多地少的省情和浓厚的经商传统,催生了家庭工业和专业市场,并逐渐形成了区域特色的块状经济。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出现使市场格局发生变化,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招商引资成为区域产业集群形成发展的主要方式。
(三)主要经验
1、加强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前瞻性研究
具体方法上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研究块状经济内部机理为主,转向外部环境对产业的影响分析为主;二是由单纯研究制造业为主,转向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互动,构筑现代产业集群各种要素研究和创造的角度分析为主;三是由研究存量优化为主,转向开放增量推动分析为主,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实现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决策和项目协调等体制机制创新。
2、空间形态形成多层次
一种是县域型和镇区型,这是传统块状经济主导的空间形态。第二种是跨县域型,即块状经济跨县域并向相关产业发展。如永康的五金产业,已形成了永康为核心,向缙云、武义、东阳发展,在周边数百公里的范围形成区域块状经济。第三种是市域型块状经济,即在市域范围内形成多核心分布,如宁波服装、杭州装备、衢州氟硅、舟山船舶等,反映了地级市产业集群的主要特征。
3、产业和资本流动多向化
一类是产业和资本不断流入,形成经济增长极的集聚效应。如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等地,由于独特的区位优势,不仅集聚了高新技术产业,也有一些传统产业。第二类是传统主导产业基本稳定在原有块状经济范围内,而与主导产业不相关的产业基本往外流出。第三类是产业和资本均向外加速转移。截止2009年上半年,对外投资的高新技术项目约70亿元,占对外投资总额11%,全市年销售规模超10亿元的85家工业企业中有50.6%企业有对外投资。
4、集群发展模式综合化
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已不再局限于工业内部,越来越多地体现为一个综合和开放的创新体系。政府、企业、协会、市场和相关产业等都是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主体,既分工协作,又相互渗透;产业集群发展已从硬要素组合转向软要素支撑为主,社会资本和人才资源在推动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更加明显;产业发展越来越趋向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技术融合化、新兴产业集群化,产业融合成为一种常态。
管理办法
1.为加强产业园管理,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产业园内各企业单位。
3.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为给入区企业创造一个安心的生产环境,让投资者更放心地生产经营,保障企业主管部门服务职能的发挥,园区管委会实行代办或陪同上门服务,各企业应给与积极配合,对没有管委会人员陪同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和收费。(独立执法办案部门除外)
工业园区公共设施
1.为确保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完好,凡在园区内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工以前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将建筑材料堆放地点,建筑垃圾量及清运方式等事项做详细说明,报园区管委会核准。按建筑面积0.5元/平方米的标准,向园区缴纳文明施工保证金,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文明施工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再退还施工单位。
2.凡在施工及材料运输过程中,造成区内设施损坏、道路污染的,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或恢复。逾期不清理或恢复的,园区组织统一清理恢复,发生的费用从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污染道路按50元/平方米扣除。遇有降雨降雪天气一般不得向区内运送任何建筑材料。
3.园区内工程严禁破坏道路结构层施工,确需穿越道路的应提交工程施工方案、图纸等资料。报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后,方可施工。以顶管方式解决。
4.项目建设及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临时占用道路或公共场地的,应提前向园区管委会提交申请,待园区管委会同意并缴纳占道(场地)费1元/平方米·日后,方可在审批的范围和时间内占用。并根据需要及时无条件停止占用,立即清理占道(场地)物资。未经许可,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园区管委会将根据占用面积、占用时间和影响程度予以处罚。
5.园区内企业开设上下水及污水管道接口,应事先向园区管委会申请,提交设计资料,待报批准后按规定请专业队伍施工,工程竣工后,须向园区管委会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图接受工程验收。擅自接口的,一经发现园区管委会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6.园区内企业开设路口,迁移或变动路沿砖、路牌等公共设施,须报经园区管委会批准,按指定位置,指定标准实施,费用自负。
7.园区内企业应主动维护各项公共设施,按规定排污,维护好责任范围内的公共设施,保证公共设施完好并发挥功能。禁止私自拆改、破坏、盗窃公共设施。
工业园区环境卫生
1.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2.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企业生活垃圾,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统一清运,禁止乱泼乱倒,禁止向生活垃圾中倾倒建筑垃圾。园区内企业要按时缴纳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按各企业占地面净面积2角/平方米·年。
3.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护栏、挡板等安全防护措施。堆放材料和机具必须整齐,施工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除,不得妨碍交通、行人的活动。施工废水应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道,不准妨碍原有管道设施的畅通。
4.园区道路两侧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不准破墙开店、搭设棚房,必须保持完好、整洁;新建的建筑物和公用设施,应符合园区规定的规划要求标准。
5.运载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及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和液体货物的车辆,应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准沿街洒落、飞扬、泄漏。
6.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确因建设需要拆迁的,建设单位须报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后,按先建后拆的原则进行拆迁。
7.园区内企业设置区内户外广告牌,设置前应将方案报园区管委会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审批内容包括:户外广告牌设置位置、内容、尺寸、彩色效果图。禁止在建筑红线外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园区整体形象,禁止在户外张挂有碍形象的招牌、广告、彩旗和杂物。
8.违反本规定,造成环境卫生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清除污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
工业园区治安管理
1.为给园区企业一个良好治安秩序、安定的生产环境,有双塘派出所抽调一名民警,入驻园区,搞好区内的治安工作。
2.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有专人负责,搞好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企业内部职工的治安管理。
3.节假日必须有单位领导值班,对突发时间的处理,做好防火、放盗工作。
4.各企业财务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保险柜内现金不能隔夜。
5.搞好安全生产。严格安全生产流程,各企业都要与管委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实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企业的治安、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园区管委会。
工业园区绿化美化
1.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自觉维护区内公共绿地、绿化小区、行道树。要及时除草、浇水,精心管理,确保绿化美化质量。禁止私自砍伐、移栽树木、随意践踏绿地、破坏绿化美化设施。禁止向绿化美化植物及周围乱泼脏水。
2.逢重大节庆活动,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园区管委会进行区内美化、亮化,按照统一要求布置有关设施,达到整体协调,和谐统一。
工业园区用地建设
1.严格执行园区管理办法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2.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出让政策,园区管委会与用地单位或个人签订《投资协议书》。
3.园区规划建筑限制高度:生产性建筑物高度限制在6米以上;建筑容积率控制在≥0.8;建筑密度≥40%。
4.绿地率控制: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5.投资强度:一亩地固定资产投入内资不得少于150万元,外资不得低于30万美元;纳税贡献:亩净地不低于10万元。
6.围墙的要求:围墙必须做透视围墙,并种植绿色抓墙植物,围墙基础高出地平部分的高度与主路基点相平,围墙铁艺高度1.8米,以黑色调为主,围墙建设必须报服务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门的要求:电动推拉门。
7.建筑物外檐:要求做混水墙或钢结构并涂外檐涂料,颜色以亮灰色为主色调,建筑物屋顶为平顶。
8.退线要求:按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执行;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按防火及采光要求设计;控制标高:厂房基础标高与主路基点相平,院落低于基础30公分。
9.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10.入区企业环保要求
①企业生产工艺要符合园区和企业环评要求。
②企业污水排放要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入主管网。废气排放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③企业建筑设计及施工必须按园区规划及报建要求实施。
入区企业违反协议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按规定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完工。
①供地后满一年未动工的。
②供地后满一年建设面积不足出让面积三分之一的。
③供地后满一年的实际投资额占应投资额不足25%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①供地后二年未动工的。
②供地后二年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的。
③未经依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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