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14 来源:调研报告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主力军,是最好的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其稳健经营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但是,从市场经济机制和行业管理体制双轨运行中的情况来看,现状不容乐观,尤其是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比重大,资金周转缓慢,盈利性太差,负债结构粗放,筹资成本偏高,组织资金处于劣势,况且社会拖逃赖废贷款现象严重,维权难度较大。诸此矛盾都因政策扶持不力所致,对农村信用社生存发展构成威胁,本课题组就“纵观财务状况,呼请政策扶持”、“不良贷款成因及对策”、“维权现状与思考”作了调研,并对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亟需政策支撑作了呼吁,现分项报告如下。

关于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调研报告

  一、纵观财务状况,呼请政策扶持

  常宁市农村信用社现有24个中心农村信用社,60多个分社、380多名员工,截至9月底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05678万元,比上年底净增17580万元,增长19.96%,各项贷款余额达到70752万元,比上年底净增12576万元,增长21.62%,存款、贷款增幅增额居同城同业首位。但是,财务状况堪忧。今年9月底止,财务总收入1515.4万元,其中利息总收入1305.6万元,财务总支出1673.2万元,其中利息总支出712.9万元,税金支出64万元,亏损157.8万元。2003年,财务总收入4410万元,其中利息总收入3486万元,财务总支出4553万元,其中利息支出1499.4万元,亏损93.7万元,历年亏损12331万元。2000年底前待核销应收利息569.2万元。近三年来,缴纳各种税收602.8万元,其中2001年缴纳193万元,2002年底缴纳195.5万元,2003年度缴纳214.3万元。

  为适应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需要,信用社自身要清产核资,明晰产权,澄清底子,认真分析经营中的问题和矛盾,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实行以联社为一级法人机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同时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对农村信用社税收应出台减免政策,以消化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一应减免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率。二应减免企业所得税或税前利润弥补前五年亏损延长弥补前十年亏损。三应减免核收抵贷资产产权过户的各项税费。四应减免处理抵贷资产、闲置房产的土地增值税。五应减免户产税土地使用税。六应对2000年底以前待核销利息政府实行专项资金扶持。如果省政府出台优惠的税收政策到位,就常宁市农村信用社2003年底而言,核销2000年底待核销利息125.9万元,缴纳税收214.3万元,缴纳拍卖抵贷资产增值税70万元,那么,2003年度会实现盈利316.5万元,增效410万元,利润率由-2.16%,提高到7.3%,增幅9.46%,资本金利润由-5.4%,提高到18.2%,增幅23.6%。

  二、不良贷款成因及对策

  根据调阅有关资料,常宁市农村信用社2002年底不良贷款占比为65.55%,2003年底不良贷款在上年底基础上绝对额压缩6478万元,比例下降11.31%,但仍然占贷款总额的44.24%,农业贷款、其他贷款占比较高,2002年占66%以上,2003年占44%以上。

  (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原因:

  根据调查分析,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贷款受市场因素制约,影响正常回笼。常宁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以种植养殖占为主导地位,由于农户特别是一些大的种植户养殖户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自有资金不足,市场因素一旦出现风波,贷款就难以收回,形成呆滞。特别是前几年,常宁大力发展养猪事业,信用社扶持了一大批上规模的养殖户,搞养殖,由于当时全国牲猪养饲过热,供过于求,市场价格急剧下跌,所有养殖户亏本,养殖越多亏本越大,致使贷款大量沉淀。

  2、行政干预信用社发放贷款,致使贷款形成呆滞。前些年,当地党提出超常规,跳跃式发展当地经济口号,大规模发展企业,搞岗山地开发,搞形象样板工程,对一项目评估论证不足,盲目上马,通过“协调会”形式,要求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因盲目开发,盲目上马,企业关停,有的还未建成就宣布倒闭,致使信用社发放的贷款收回无望。如松柏镇朱陂村一直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挂点单位,93年开始筹建冶炼厂,总投入200多万元,县委、县政府多次通过协调形式加压力,从松柏信用社贷款150万元,厂子建成后投资几天时间,亏损严重,被迫关停,信用社贷款长期挂帐,不能偿还。

  3、财政困难,党政机关贷款难以收回。

  截2004年9月底止,常宁市财政局以及各乡镇财政所和其他一些党政机关39个单位在信用社贷款余额达1930万元,其中常宁市财政局在联社营业部贷款595万元发工资,已形成呆滞多年。各乡镇财政所多年来在信用社贷款余额959万元,其用途发工资、上解农业税、修路等。目前乡镇财源紧张,不但老贷还款无望,还不时向信用社要求增加新的贷款。

  4、企业破产改制,大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1996年当时常宁市形成一股破产风,破掉银行信用社贷款实行所谓的轻装上阵。企业破产后,换一块牌子,原班人马继续经营。2003年以来,新一轮的破产改制风潮对信用社造成严重危害。原来企业生产经营本身不景气,贷款就大部分形成不良贷款,企业破产改制,使信用社贷款安全受到严重影响。截止2004年9月底止,因企业破产改制,使我市农村信用社4413.41万元贷款本息受损。

  5、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不良贷款收回无 望,加重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1999年16个基金归并到农村信用社,归并贷款1186万元,已置换的贷款仍有780万元未收回,还有301万元贷款至今仍未置换。

  6、党政干部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比重大。一些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自借或帮他人借款,到2004年9月底止,已逾期或形成呆滞的676笔,金额747万元。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社多次催收效果甚微。

  (二)、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降比对策

  为了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搞好农村信用社经营,要加大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力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落实责任到社到人,加强考核。对不良贷款联社确定一个总的降比目标任务和净压缩任务。联社将任务分配到信用社,信用社将任务落实到每个信贷员,按照百分制考核,降比清收任务占大头,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计算工资,加大员工工作压力。

  2、成立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机构,对不良贷款实施托管。对贷款实施分帐管理。

  3、党政机关政法部门要出台一系列清欠措施,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政法部门要关心信用社的维权工作,要严厉打击恣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对恶意逃债、赖债者,一经起诉到法院要一追到底,执行到位。对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拖欠贷款由政府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停职、停工、停薪,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政策,并视为下岗分流的主要对象,经委、组织部、监察局对其实行诫勉谈话,签订“军令状”,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4、对破产改制企业所欠贷款以及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不良贷款实施剥离,由财政予以补贴。

  5、对财政、党政机关贷款以及基金会,由上级财政予以拨款解决。

  6、责任贷款落实追究制度,加强广大员工的责任感和清收力度。

  三、维权现状与思考

  (一)、维权工作现状及面临的种种困难

  1、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政府行政行为是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难以突破的一道屏障。2003年10月份常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企业改制办公室,公布改制企业中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整体出售企业一共有12家,共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金873.7万元,结欠贷款利息523.86万元,共计1397.56万元,企业出售后除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安置职工外,债务清偿成为一句空话。例如常宁市穗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6年6月6日以厂房作抵押,向宜城信用社申请贷款85万元,现已累欠利息47.9万元,共132.9万元。该企业在此次改制中,整体出售给衡阳一个公司,出售价额300万元,安置职工500万元,该厂欠银行贷款1200万元,其他外债500万元,农村信用社向改制办申报债权,但改制办以企业职工安置无法解决,影响社会稳定为由,拒不偿还信用社贷款本息,使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步履艰难。

  2、法院在处理改制企业案件时过于谨慎,是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无法左右的制约因素。我市实行企业改制是从1997年开始,常宁市城关、松柏、柏坊3个信用社在4个企业的310.86万元贷款,因企业破产将无情破掉,贷款将成一张空白纸。常宁市氮肥厂破掉松柏农村信用社贷款195.6万元,常宁市桐梓水泥厂破掉柏坊信用社贷款27万元,常宁针织厂破掉城关信用社贷款10万元,宜城社68.26万元,联社营业部10万元。2003年常宁市政府正式成立了企业体制改革办公室,据了解企业改制是破产和整体拍卖两种形式,企业绝大部分是负债经营,在公布第一批改制企业中,有三个企业在我市3个信用社的84.5万元贷款,受到损失,分文难收。目前,已经宣布破产的常宁市第一水泥厂,通过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宣布所有银行债务清偿率为零。此厂破掉2个信用社共57.2万元贷款本息,其中联社营业部39.2万元,板桥信用社18万元。常宁市松柏木材公司已进入改制程序,实行政策性破产,该公司总资产为492万元,总负债达937万元,在松柏信用社贷款40万元,信用社依法起诉而法院却不予受理,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将血本无归。常宁市群英大厦在城关信用社贷款56.2万元,随着群英大夏法人代表更换,新官不理旧帐,拒签贷款催收通知,现已超过诉讼时效,在今后改制过程中,信用社的贷款将损失贻尽。据调查统计,由于企业改制影响已确定全额损失的贷款本金2642.75万元,利息1770.66万元,共计4413.41万元,贷款本息将受到损失。

  3、企业破产废债是企业改制争先恐后的内在动力。企业利用改制甩掉债务包袱后改头换面又正常生产和经营。原常宁县氮肥厂,成立于1970年,坐落在常宁松柏镇大渔湾,生产主导产品氮肥,企业性质属县办国有企业,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水口山支行,该企业由于缺少流动资金,当时开户行水口山支行受信贷规模的控制,1993年8月27日由工商水口山支行担保,在松柏信用社贷款150万元,1994年2月3日、1995年12月20日用该厂房产抵押(未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分别借款30万元和15.62万元,三次共计贷款195.62万元。同时该厂95年8月2日又向宜城信用社(原城市信用社)用该厂房产作抵押贷款50万元,当年偿还部分贷款本金16.14万元,下欠33.86万元,1996年2月份该厂为逃废银行债务,以资不抵债为由,向常宁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成立企业破产清算小组,宜城信用社贷款本金33.86万元,松柏信用社本金195.62万元,合计贷款本金229.48万元及所欠利息清偿率为零。企业被法院宣布破产后,由市政府牵头,对氮肥厂进行资产重组,成立穗旺氨业有限公司。企业换壳换牌后,原套人员生产原产品。该企业破产一共破掉银行1270万元贷款和400多万元的其他债务。

  4、企业改制对常宁市农村信用社造成的影响。由于企业改制行为不规范,改制的目的是减小政府压力和逃废债务,而不是通过改制促使企业重新发展,误导部分企业纷纷申请破产和其他形式的改制,导致镇村企业跟着申请破产改制,甩掉债权人的债务,严重影响企业信誉,产生负面效果。常宁市主要是城关、宜城、松柏、联社营业部、柏坊、官岭、宜潭、盐湖等8个信用社,由于企业贷款多,损失也就最大。目前决定改制和已经进入改制程序的企业114个,贷款2642.75万元,利息1770.69万元,可能全部受损。

  (二)、维权思考与维权举措

  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体制以及历史形成的种种原因,抗风险能力明显低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而企业改制已成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农村信用社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如何在法制和行政都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维权的现实情况下做好维权工作值得深思。

  1、以农村信用社对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为主题积极鼓与呼,引起地方政府以及高层的关注,农村信用联社应成立维权领导小组,联社主任亲自挂帅,信贷、资产保全、保卫、会计、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专人负责维权工作,及时了解企业改制动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党政及职能部门的支持。

  2、以积极的思想和不卑不亢的态度以及灵活的措施做好维权工作,既要顾全大局,又要不折不扣地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利益,在灵活变通、加强协调还不能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的情况下必须坚持依法维权的道路,并尽可能的赶在企业改制前落实相关措施,以力挽狂澜,有效保护农村信用社债权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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