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成因及对策(税务)

发布时间:2018-06-04 来源:调研报告

浅议“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成因及对策(税务)

  浅议“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成因及对策

  在我国传统税收理论中,征管工作被认为由征收、管理、稽查三个部分组成。在此三项工作中,征收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法定程度把应征税款从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国库,以实现税法内定的各种目标,由于纳税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差别,多数纳税人不会主动如实纳税,因此,征收本身不是征管的基础,它必须借助于其他手段得以实现。稽查通过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进行检查,形成对偷逃税的威慑效应和对征收、管理的促进,尽管稽查被认为是新征管模式的“重中之重”,但毕竟是属于事后的监督,缺乏前瞻,这也不能被认定是基础性工作,而处于征收和稽查之中的管理,其所处地位及工作性质,恰好符合基础工作的条件。因此,所谓征管基础工作,应指征管的管理环节。谢旭人局长曾在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是目前基层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最大问题。结合税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机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疏于管理、淡化责任”产生的原因

  1、体制的原因。税务内部管理体制的问题,在干部中存在“做多做少,做好做坏一个样,吃大锅饭的问题,多做多错,少做少错”,奖罚机制、激励机制不明显。

  2、认识的原因。对“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理解认识上存在误区,以为只要设立办税服务厅,纳税人能按期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人员能按时受理企业申报,及时审核申报资料,完成资料录入,档案整理就完事大吉了,税收管理形成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状态。

  3、衔接的原因。随“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新模式的运行,尽管对征管查三环节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均作了明显规定,但由于征管查部门间相互分离,三者间产生的衔接空档没有综合部门协调,致使部门间出现工作相互推诿、扯皮、脱节现象。

  4、工作量的原因。从目前推行的片管责任区管理工作职责看,其工作内容和任务涉及征管查各个环节,其工作内容多,任务重,从现已配备的人员力量来讲,远远不能满足片管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需要,大多停留在一般意义上的交办的几件事项,如:新办企业调查、正式认定、发票增量增版调查等等。

  5、考核体系的原因。随新征管模式的运行,部门工作职能、干部工作岗位的职责都发生了变化,而随之保证日常征管工作正常运行、促进工作质量提高的考核依据、标准未随之改变,原来制订并实施的“千分制考核办法”已不适应新征管模式下的考核要求。

  6、人员素质的原因。目前现有干部年龄从30多到50多,学历从高中到本科,业务水平有高有低,工作责任心有强有弱,个别干部思想精力没有集中到税收管理上。

  二、建议及采取的措施

  1、税务机关内部体制的改革,打破“吃大锅饭”的体制,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2、加强教育培训,提~部素质。为提~部的综合素质,应加强对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不断更新干部的知识,以适应“加强税收基础管理”新形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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