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5 来源:调研报告
为了把握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各地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工作中,采取了一些相应的形式,注意倾听民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然而有些单位由于某些工作不到位,某些环节把握不当,出现了民意失真现象。
一、测评推荐过程中的民意失真。
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过程中了解民意的一个基础环节,在这一过程中造成民意失真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倾斜性失真。即是由于参加测评推荐的对象不具代表性,如有的部门在推荐后备干部活动中,只集中部分机关人员进行民意测验,而没有安排下属单位的代表,这样得到的结果仅仅反映一部分人的意见,而不能代表大多数群众的心愿。二是引导性失真。这是由于在干部测评推荐活动中,主持人讲话给人以某种错觉,造成误导。如有的单位推荐后备干部,在强调年轻化、知识化时,简单地划一个界限,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学历在大学以上,结果大家对照条件,把视线只集中在个别人身上,使那些基本素质好,年富力强的同志被排斥在外。三是心里障碍性失真。即在测评、推荐活动中由于环境不适,组织不当,使参加测评者心有余悸,不能独立反映自己的意愿。有些单位在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活动中,人员座位过于拥挤,秩序组织不严,把本来应该背靠背进行的活动,变成面对面,相互交头接耳,使参评者产生心理障碍,推荐人员随大流,其结果必然失真。
二、个别谈话过程中的民意失真。
谈话是干部考察中获取信息,掌握干部德才素质的主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因此,谈话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全面准确地对干部作出评判。在这一过程中产生民意失真的有这样几种情形:一是谈话对象数量不足,不重视个别谈话人数和从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选择谈话对象,让大家站在不同角度对被考察人进行评价,简单的把民意等同于民主推荐中的得票多少,甚至只找几个单位负责人了解一下情况,造成以偏概全,以票取人。二是谈话质量不高,在考察谈话过程中,由于谈话对象有一定随机性,他们一般不可能事先作充分准备,交谈中往往一时难以全面地反映自己所掌握的情况。三是没有明确的提出考察对象,这种方式不能充分搜集到考察对象的全面情况。
三、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当造成民意失真。
在选拔干部工作中,一是在选拔干部程序上没有严格按《条例》要求实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确定考察对象时,未经党组织集体研究,简单地以推荐得票多少决高低,没有将组织上平时掌握的情况与推荐情况集中起来进行综合分析。二是确定考察对象没有差额,这样一方面未将几个后备人选同时交给群众去比较、鉴别,从中选优;易给人以带“领导意图”之嫌,因而有的人可能一味地去迎合领导心理或不愿反映实情。三是在决策中没有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即未能听取委员(常委)们的意见,党委在研究干部工作时,既没有进行表决,也没有让大家充分讨论,方案提出后,仅由一两个主要负责人发表意见就形成决议。
干部选拔工作中民意失真的种种现象,直接影响到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因此,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必须认真学习《条例》,把握好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把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们干部工作中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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