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调研报告2篇

发布时间:2019-02-13 来源:调研报告

  6月20日,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杨丘远的带领下,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汊涧镇东胜寺、釜山教堂和龙隐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市宗教局关于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情况的通报。在实地察看、听取通报和座谈讨论的基础上,委员们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宗教调研报告2篇

  一、基本现状和主要工作

  从视察情况来看,我市拥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道教等四大宗教,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8个,其中佛教寺庙41个、基督教堂点24个、道教场所2个、清真寺1个。登记备案教职人员300多人,信教群众近3万人,其中佛教1万人、道教8000人、基督教6000人、伊斯兰教2600人。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增团结、促发展,构和谐、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稳步推进和谐天长建设。

  1、加强领导,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制日趋完善。落实了市领导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对宗教领域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协商研究,确保重大事项平稳开展。统战部、民宗局对帮抓宗教团体工作进行分工,对基层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进一步明确,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全市所有宗教场所都设立了管理委员会,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秩序和谐稳定。严格履行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制定考评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和教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查整顿,杜绝私设聚会点、乱建乱传等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突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不断规范。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培训、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引导宗教场所积极争创和谐寺观教堂。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有序依法平稳进行。强化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实行钱帐分离,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等程序。

  4、强化队伍,宗教管理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制定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计划,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契机,为宗教活动场所配备学习、宣传资料,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隐患意识淡薄。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尤其是落实到人不够。消防安全能力较低,大部分宗教场所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没有参加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有的甚至连消防器材都不会操作。

  2、火灾隐患依然存在。宗教场所规划不合理,建筑防火间距不达标;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现象严重;大殿布缦为易燃材料,存在火灾隐患;大多寺庙僧人少且年龄老化,扑救火灾能力有限;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水源保障不够,消防通道不畅。

  3、建设用地审批问题突出。现有的宗教活动场所大多数没有办理房产证,办证难且矛盾纠纷大,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同时,由于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指标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宗教场所建设用地审批难,虽然今年作了申报,但目前尚未落实一处,宗教活动场所扩改建难。

  三、意见和建议

  1、深化宗教事务管理。对于一些知名度较高、有一定威信、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的宗教人士,要着力培养、积极推荐,把他们及时安排到宗教团体任职;通过外出考察、集中学习培训等形式拓宽场所管委会成员视野,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基层民宗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配齐配强县级佛协、伊协专职人员,发挥宗教团体互联、互补、互动作用。

  2、深化平安寺院创建。结合“xx”规划、美好镇村建设和发展旅游业的需要,强化为各宗教场所服务力度,统筹解决宗教场所的通水、通电、通路等问题,使宗教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引导信教群众进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取缔私设聚会点、打击非法传教人。要注重宗教场所的消防工作,配备配齐消防设施,落实消防通道,加强消防演练,加强线路改造,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3、深化宗教场所规划建设。对全市范围内的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行整合合并形成品牌效应,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规划建设指导;要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指标,对现存没有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宗教活动场所,督促国土、规划、消防等部门,加快办证进度,对其予以合法化。

  4、落实宗教工作特别经费。鉴于当前国内外反恐形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为切实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建议政府设立宗教工作三项经费(支持基层宗教工作经费,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经费,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效运转。

关于宗教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法治观念和政策理论水平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建设法制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把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放在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工作的首位,组织镇村两级干部系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依法行政打下了较好基础。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了专业法培训,为做好专业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与考核。深入开展了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受训人员达到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的95%以上。结合“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政法书记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把建立科学规范、责权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制定了《行政审批(审核)操作规程》,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切实加强了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有效监督,为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学习方法,促进理论提高。把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围绕xx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专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座谈。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坚持把求深、求新、求实作为理论学习的根基,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指导工作实践。为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在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回忆党史话使命”专题研讨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处室和学习型干部为载体,通过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搭建了理论平台。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把难点问题纳入视线。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作为职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科学决策,调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计划。要求全镇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镇宗教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共完成调研课题9个,形成调查研究报告11篇。通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管理问题的调研,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措施,导致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干扰正常宗教活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为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未雨绸缪地做好各项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切实转变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强化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的工作职能,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内容,把让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知情”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团结、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各项工作。通过召开宗教界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情况通报会等不同形式,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细致工作,赢得宗教界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为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完善电子政务入手,对现有政务网页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及时发布局职能处室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和有关工作程序,以及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为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在切实加强和作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把工作触角向下延伸,在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组织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通过设定目标、量化任务、加强监督考核,把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为切实作好“三级”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组成“三乱”治理工作推进组,深入阿城、双城、木兰、通河等市(县)开展重点检查,推动“三乱”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通过了上级领导的检查验收。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能力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把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了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完善机关管理为手段,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养成,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的教育管理措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党组班子亲自抓、机关总支具体抓、职能处室配合抓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县级文明单位和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把素质教育纳入工作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完善了规章制度建设,并通过规章制度的实施规范和约束职务行为。针对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的思想平庸、工作平庸、作风平庸问题,适时开展了“挑战平庸、追求卓越”教育。通过查摆平庸现象,挖掘平庸根源,正视平庸危害,引发了干部队伍的道德自省。通过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教育,全面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打牢了“追求卓越”的思想基础。为培养和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深入开展了“增强发展意识,树立良好精神状态”讨论活动,使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工作得到进一步升华,营造了人人思发展之忧、谋发展之策、出发展之力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管理措施,促进重点任务完成。围绕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和10项专项目标,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把目标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对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超标上限管理和推进。一是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民宗教基础设施3个。二是会同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多起违规经营案件。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妥善处理了2起涉及外来宗教流动人口的不稳定事件。三是办理清真饮食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等行政审批、审核事项3件。四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缔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对我镇进行的渗透活动1起。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非法聚会、传教、施洗、培训等宗教活动3起。五是指导镇宗教团体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六是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10余期,受训人数达120余人。七是从提高宗教界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入手,组织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城市精神”讨论,并开展“牵手十大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日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孤困儿童、贫困户捐赠款物折合2万余元。

  (三)形成长效机制,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保证。在创办学习型政府活动中,紧密结合党员干部实际,深入实施了增强党性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素质提高的队伍建设工程,并积极探索锻炼干部、培养干部、提高干部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勤政、廉政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在制定《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对有关职位进行了竞争上岗。结合业绩考核和竞聘结果,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对现有处室职能和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充实和加强了重要岗位,配齐配强了处室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提出了勤政、廉政工作要求。通过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完善了干部任用工作的程序和办法,形成了“有为才有位”的良好局面。

  总之,经过镇人大常履职评议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局上下依法行政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要从带出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确立一个好思路、树立一个好作风入手,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力度,切实抓好自身和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为实现全镇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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