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3 来源:调研报告
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更是一种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行为,它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管理的秩序。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冒充注册商标的, 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巳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具体如何处罚,《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 但到底什么是冒充注册商标,哪些行为属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88年1月19日(88)商标字第3号《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解释》和1994年9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标字(1994)第261号《关于贯彻实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 冒充注册商标主要表现为商标未经注册,使用人却称其商标已经注;对商标注册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并同时标有注册商标字样或使用注册标记的,也视为冒充注册商标。该答复已成为认定冒充注册商标的主要法律依据。 实际上,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表现形式较多,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商标使用者未将其商标提出书面注册申请或已提出书面注册申请,但在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前,在其商标上注册标记或标有注册商标等字样;2、将注册商标使用在未经核定使用的商品上;3、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被许可使用人在使用时擅自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作了根本性的改变并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4、注册商标里的中英文或拼音汉字互译构成冒充注册商标:5、外国企业的注册商标未在我国注册却在我国加上注册标记或标有注册商标等字样使用:6、注册商标的XX年有效期届满,又未办理续展手续,仍加注注册商标标记或标有注册商标等字样的。7、商标使用人将实际使用的商标拆开注册,组合使用并加注注册标记,等等。 一、对于冒充注册商标案件的定性,只能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核准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含经核准续展的期限)为标准,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擅自使用注册标记的、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含经核准续展的期限)加注注册标记或标有注册商标等字样的应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二、要将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行为区别开来。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在《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未就两者作出具体规定。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两个法律概念,有利于对违法行为准确定性,有利于作出恰当行政处罚。 冒充注册商标指使用未注册的商标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或者对外作为注册商标予以宣传,使他人误认为该商标是注册商标的行为。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是指使用注册商标时, 自行改变了原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使用时与注册的不尽--致,如文字注册商标的字体与实际使用的相比较,仅大小有别、间距不等、粗细有异,或者仅将字体楷书变为隶书,仍为文字商标表现形式,文宁清晰可辨,无明显视觉差异。文字、图形、颜色及其搭配等商标主要内容(商标主体)和表现形式均未改变。 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二者的根本区别是:冒充注册商标是对未注册商标使用规范的违反,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对注册商标使用规范的违反。 第一,违法主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的主体是将未注册商标充当注册商标进行使用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是任何使用商标的人,包括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或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也包括其他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主体则是将已经注册的商标标志自行改变后进行使用的人,主体只能是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或商标被许可使用人。 第二,违法方式不同。冒充注册商标主要表现为将该商标标明为注册商标或者标上注册标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是商标注册人或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将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自行改变后进行使用。 第三,违法载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中,用于冒充的商标在尚未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时,由于未经核准,在商标局的注册商标数据库相关类别中找不到该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行为中,商标注册人使用的商标标志是从核准注册的商标演变而来的,与该注册商标直接关联。 第四,罚则也不同:对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三、要将商标使用环节中的销售商销售商品环节与其他环节区分开来。《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使用环节中主要指在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和拣选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商标。销售商品行为也视为商标使用的一个环节,但销售商销售他人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其并未直接或者间接使用该商标的,则不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因此,对销售冒充注册商标商品的商标违法案件,销售商未委托他人生产该产品,对其所销售的产品亦未进行商标再包装的,不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四、要将冒充注册商标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区别开来。冒充注册商标指的是,将未注册商标冒充为注册商标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对其未注册商标作虚假的标记或说明,意在使人误认为其商标已经注册,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指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对其使用的商标作是否注册的说明,只要其在客观上使用了就有可能构成侵权。如果改变后的商标与其已注册商标相比较差别较人时,既冒充注册商标,又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下,应追究行为人的商标侵权责任。 商标注册申请的提出,只是整个商标
注册程序的开始: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说明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已报到商标局并经商标局形式审查合乎形式要求; 商标注册初步审查公告,只是说明该商标注册申请通过了初审:均并不意味着已获准商标注册。因此, 中请商标注册不等于商标已经注册,只有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并经商标注册公告,或领取《商标注册证》才表明该申清商标已被核准为注册商标;只有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核准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含经核准续展的期限)使用,才能避免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发生,才能有效保护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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