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10 来源: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安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邻水县柑子镇、兴仁镇,华蓥市永兴镇、红岩乡,武胜县沿口镇、华封镇,与近100名乡镇人大代表、30余名乡镇人大干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5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情况介绍,向500名乡镇人大代表、300名乡镇人大干部、100名乡镇干部发放了问卷调查表。综合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区市县汇报材料等情况,现将乡镇人大工作综合报告如下:

关于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172个乡镇,共有乡镇人大代表9452名。自XX年乡镇换届以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全市172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其中,4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168个乡镇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168个乡镇设专职人大副主席,因人事调整目前暂出缺7名专职人大副主席。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岳池县部分乡镇专职人大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除武胜县外,全市各乡镇普遍配备1名兼职人大干事。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98%以上的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多数乡镇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武胜县沿口镇、华蓥市红岩乡等乡镇人大在年初印发审议计划,提前告知主席团成员、乡镇人大代表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审议质量得以提高。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全市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全市近一半的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工业经济、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如广安区观塘镇人大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一次农业产业园发展视察活动,岳池县石垭镇人大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 邻水县柑子镇人大对学校、卫生院、电管所等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55%,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48%。邻水县45个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信访选民”活动。武胜县开展了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被广大人民群众誉为安全生产 “守护神”。华蓥市永兴镇人大开展了“一名代表、一面旗帜”活动,把人大代表引导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用代表的先进性引领广大群众发展致富。岳池县顾县人大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五)上级指导逐步加强。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密切联系、加强指导、大力支持、推进工作”的思路,与乡镇人大建立了紧密型指导关系。XX年乡镇换届后,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均建立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办法,开展了1次以上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人大干事业务培训,指导乡镇人大普遍建立了主席团例会、代表活动、代表建议督办、代表视察等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对乡镇人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评等方式,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邻水县人大常委会指导督促乡镇人大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活动制度和“七簿一册”,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制度,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履职观摩会”。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乡镇人大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调查显示:56%的调查对象对乡镇人大履职行权的总体评价是“成效一般”,乡镇人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是一些领导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如:区市县对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有的没有将人大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即使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但在100分的分值中也仅占1分,权重太轻。二是社会民众普遍习惯于乡镇党政“两驾马车”,没有将乡镇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来看待和认识,对乡镇人大的认同度较低。三是一些乡镇干部认为乡镇人大是“ 大牌子、空架子,二线干部找岔子”,人大干部是“退居二线”,并戏称人大主席团为“活动团、会议团和举手团”。四是在人大系统内部也还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现行机制不利工作。“兼职不兼,专职不专,干事不干”,是目前乡镇人大机制的现状。调查显示,全市由书记兼任主席的占97.6%,这本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对人大工作的强化,但绝大多数同志是重党政工作,轻人大工作,兼职不履职;各地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实际工作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绝大多数有3—4项,大多集中在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责任重大的岗位,其中1名乡镇人大副主席除人大工作外,还分管联系国土、城建、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业经济、信访、政法等,兼职工作达7项之多,兼职过多牵扯了乡镇人大副主席的大部分精力。“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人大工作反倒成了“副业”。还有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人大监督权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处境十分尴尬,这也有悖《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三条第三款“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之规定。兼职人大干事也普遍从事党政、组织、纪检、武装等工作,身兼数职,没有时间从事人大工作。主席团日常事务没有专人负责,难以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履职行权不够充分。从问卷调查看,各乡镇召开人代会1天时间的占79%,半天时间的占18%,1天以上的仅占3%,且大都是“上午10点开会,中午2点结束,吃完饭就散伙”,被戏称为“快餐人代会”,审议工作几乎不进行。大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2—3条,人均不到0.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代表小组活动一年1次未开展的占3%,开展1次的占33%。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另一方面,有的乡镇即使开展了监督活动,但绝大多数满足于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走过程的多。有人评价乡镇人大主席团是“会议主席团,会后没有团”。

  (四)工作保障不够有力。《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实际上,乡财县管后,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均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绝大多数实行实报实销,实则无保障。调查显示,认为代表活动经费基本够用的占42%,略有不足的占22%,严重不足的占29%。有的连人代会会议经费都不能及时足额保障,更谈不上代表培训、无固定收入代表活动的误工补助了。由于经费的困难,使乡镇人大工作缺乏“底气”。主席团成员变化过快或补充不及时,无相对固定的人大干事,使一些乡镇人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乡镇人大的办公软硬件有待完善。加之,《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没有结合新情况及时修订,受工作机制和外部氛围的影响,乡镇人大干部普遍有“行权难、难行权”的感慨。

  (五)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在调查乡镇人大代表影响履职的因素中,50%的代表选择了“文化水平低,对如何履职不太清楚”,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成为 “荣誉代表、代表荣誉”。乡镇人大干部接受培训的次数和时间均较少,近三年来,没有参加人大业务培训(会议培训、办培训班)的占15%,只参加1次的占51%。由于学习不系统,程序不熟悉,致使组织会议或开展活动时,犯了一些低级错误——议了不该议的事,举了不该举的手,投了不该投的票。同时调查发现, 88%的乡镇人大副主席从党政岗位转岗到人大,年龄在40—45岁之间的占55 %,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多年,产生了“二线”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如从前,少数同志人大工作程序意识不强,还不习惯按法律要求开展人大工作。

  三、对策与建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五级人大中最基层的一级,是国家政权体系的基础,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是基层民主政治最鲜活最直接的政治舞台。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维护农村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其明确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熟悉人大工作规范,真正树立起人大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级党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在机构配置、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使之与乡镇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相适应。同时还要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尤其是兼任人大主席的乡镇党委书记的教育,把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纳入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让乡镇党委书记认识到做好人大工作是其份内之事、应尽之责,责无旁贷。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真正形成社会各界关注、了解、支持、参与人大工作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强对人大干部自身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四是乡镇人大要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使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动态,扩大影响,提高关注度、认同度和支持度。

  (二)理顺体制,夯实基础。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结合调研中所了解的情况,建议从理顺体制,夯实基础着手,进一步加强和有效改进乡镇人大工作。一是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根据现行体制,人大专职副主席应为同级党委委员。同时,各乡镇应配备1名兼职人大干事,主要从事乡镇人大工作;保持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相对稳定,从而确保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的连续性。二是落实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在乡财县管体制下,县级预算应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作为单独科目予以单列。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实现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建议省人大及时修改完善《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推动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四是着力增强活力。注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配备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可面对人大工作者、乡镇副职公开选拔。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应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安排政府序列工作人员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务能力的农村、街道代表进入主席团。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代表结构,适当减少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注重保障农民代表的比例。同时,加大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力度,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乡镇人大干部转任乡镇党政领导或选拔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三)履职行权,积极作为。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推广“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上访选民、代表+产业+基地等制度实践,切实引领代表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述职和选民评议代表制度,建议对评议满意度差的代表及时予以罢免。

  (四)强化指导,提升水平。上级人大要主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关注、主动协调,推动解决乡镇人大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市、县、乡(镇)人大代表联动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做到优势互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共振”效应。三是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四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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