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3 来源:调研报告
市卫生局:
根据市卫生局的要求,近日我局组织人力对我县中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认真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瓜州地域辽阔,物产丰富,县境东西长 185公里 ,南北宽 220公里 ,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山地、高原、平川、河流、沙漠、绿洲类型齐全,交错分布;地势南北高,中间由东向西渐低,海拔在1100- - 1500米 之间;占县境面积8.5%的绿洲被戈壁、山地、丘陵分割为东、西、南三大块,西热东凉和南山地区多泉眼湿地的特点;境内少雨、干旱,平均年降雨量不足 50mm ,蒸发量却高达 4000mm 以上,昼夜温差较大,是典型的荒漠、半荒漠气候,境内拥有各类植物资源60余种,其中野生中药材植物约40余种,主要有甘草、锁阳、苁蓉、麻黄、苍耳子、苦豆子、艾叶、青蒿、茵陈、枸杞、蒲公英、车钱子、地肤子、芦根等,人工种植的药材有红花、板蓝根等。由于我县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特殊气候,我县适合中药材种植,种植的药材质量稳定,有效成分高,成本低,易加工,无污染,疗效好,在全国各地中药材市场和制药厂享有较好的声誉和影响,产品供应省内外制药厂,国内外市场需求十分广阔,市场需求日益旺盛。
二、野生中药材状况
由于长期过度采集,使野生植物药材资源日益减少,部分濒临枯竭,呈现原料供应严重不足的局面。尤其野生甘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产区农、牧民追求短期经济利益,野生甘草被大量采挖,一方面造成甘草种子遭到严重破坏,天然下种量剧减,野生甘草数量减少,造成野生甘草越挖越少,产量锐减,甚至从局部地区灭绝;另一方面,由于每采挖一株野生甘草要毁坏一株或几株沙生植被,造成我县生态环境恶化。从九十年代后期开始,我县从保护生态环境出发,禁止采挖野生甘草。
麻黄、苍耳子、苦豆子、艾叶、青蒿、茵陈等野生中药材由于数量有限,无法形成规模,仅被群众作为医用或保健时利用。
三、利用本地优势开发中药材资源情况
随着近年来市场对甘草、红花、枸杞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县部分农户开始尝试种植具较高经济价值的甘草、红花、枸杞几种中药材,现已有了较为成熟的人工种植技术。实验数据表明,人工种植甘草亩产均在1.5-1.8吨,经济效益十分可观,我县把甘草等中药材种植作为加快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农民扩大种植面积,使我县中药材种植已形成一定规模。
目前我县大面积人工种植的中药材主要有甘草、红花、枸杞,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约12万亩,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已发展成为我县的一个十万亩特色产业。主要分布在三道沟、河东、布隆吉、腰站子、七墩,沙河、双塔、梁湖、广至等乡镇。其中甘草种植7.2万亩,红花1.59万亩,枸杞3.35万亩,每年甘草产出总量为7200万斤、红花产量为477万斤、1005万斤,至目前我县中药材种植已形成一定规模。
目前我县围绕本地药材进行深加工的企业有2家,全部以锁阳的精深加工为主,主要产品是锁阳系列的保健品。完全消化了本县所采挖的锁阳。由于我县再没有其它药材加工企业,我县所种植的甘草、红花、枸杞等中药材除极少部分在本地被消费使用外,大部分被外地制药企业和药材商收购。
总之,充分利用本地土地、气候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已成为我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长期政策,广大农民种植甘草等中药材的积极性也逐年高涨,有力促进我县中药产业的发展。
中药饮片经营管理问题调研报告
自从XX年以来,我市药品经营企业相继通过了省局组织的药品gsp认证,企业在规范经营管理方面得到了全面的提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部分企业在通过gsp认证以后,把精力转移到追求效益上,轻视了规范管理,出现滑坡的现象,个别企业还很严重。根据日常调查了解,目前我市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不执行。擅自减少质量管理环节,将制订的质量管理文件束之高阁,不严格执行已制订的质量管理文件,致使药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能按要求在职在岗。gsp认证以后,有的企业人员进行了调整,尤其是质量管理岗位的主要人员调离了本企业,而企业并未及时聘任符合条件的人员接任此项工作。还有一些药品零售企业为了节约开支,gsp认证以后解聘了质量管理人员和处方审核员,药店内就一两个人正常卖药。
三、空调、温湿度计等设备基本没使用。企业在gsp认证时,按照要求购买有关陈列、储存和养护等相关设备,但等gsp认证现场检查结束后,这些设备基本成了摆设,根本没有使用过。只是在有执法人员来检查前编造记录应付了事。
四、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事项。有的药品批发企业擅自改变了仓库,认证前仓库面积不够,临时租仓库补充面积,认证后租的仓库就名存实亡了;有的药品零售企业认证后将仓库取消了;有的企业未经批准变更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还有的企业超经营范围经营生物制品。
五、不按规定购进药品。有些企业为了经济效益,将一些生产企业业务人员销售的品种做为本企业的主营品种,这些药品利润大,但手续不齐全,有的业务人员同时经营两个以上药品生产企业的多个品种,有的药品质量难以保证,我局今年经过协查确认,已有多个这样的药品为假、冒药品。而有些药品经营企业为了逃避检查,对这些药品不建购进、验收记录,更不做首营品种审核。
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目前真正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非常少,就是我们从事药品监管的工作人员,学药学专业技术的也不多,更何况是在企业,现在企业的药品管理人员大都是其他相关专业或者是初中、高中学历药师(中药师、主管药师)职称。
七、药品分类管理没有解决患者凭医生处方购买处方药和药物滥用问题。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其核心目的一方面是有效地加强对处方药的监督管理,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药物和危及健康。另一方面,通过规范对非处方药的管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保健。我国实施药品分类管理,是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决策。但目前我国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还存在多方面问题难以解决:
(一)、处方来源不足,药品零售企业提供医生处方的真实性可疑。目前我国的医疗机构医药合一,大部分是以药养医,医疗机构控制处方外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根本没有处方来源,就是看到处方也确认不了处方的真实合法性。而平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药品零售企业提供医生处方真实性值得怀疑,其中有大部分是伪造的。
(二)、广大群众对药品分类管理知识缺乏了解,凭医生处方购买处方药的意识不强。由于我国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时间比较短,广大群众还没有认识到药品分类管理和滥用药物危及健康的重要性,有病自己凭感觉确定买什么药,不知道自己有病需要经过医生确诊,按照医生处方使用药品,觉得找医生开处方麻烦。
(三)、有些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的处方审核人员不能按要求在职在岗,有的处方审核人员把名章放在药店内,其他人员可随时在处方上加盖名章,处方审核人员不履行实际审核职责。
八、中药饮片经营管理问题严重。
(一)、中药饮片质量存在较大问题。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中药饮片全年共抽检118批次,不合格38批次,不合格率占32.2%,(全年所有药品共抽验812批次,不合格药品57批次,不合格率占7%)与其他不合格药品相比高很多。
(二)、中药饮片购进渠道混乱。由于我国对中药饮片管理还处在初级阶段,只有少部分是批准文号管理,另外中药饮片需要打开包装,装在饮片斗内零散销售。中药饮片一旦装在饮片斗内,就不能确认其购进渠道,所以一些企业抓住这一缺陷,从非法渠道低价购进中药饮片。
(三)、缺少中药专业技术人员。经营中药饮片要求经营人员掌握中药专业知识,取得中药专业技术资格,而我市目前具备这样条件的人员很少。有的经营中药饮片企业的技术人员虽然有中药专业技术职称,但没有学过中药专业,不能保证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
九、生物制品经营存在管理问题。生物制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都有特殊要求,只有达到这些规定的要求,才能保证生物制品的质量。而目前有些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生物制品运输、储存过程中没有建立“冷链”系统。大部分生物制品都需要在2-10度的低温冷藏环境,而目前市场上经营的生物制品基本上都是用普通运输工具运到我市,有的甚至就存放在常温仓库内直到使用。这样的药品质量不敢说一定保证安全。
(二)、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不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对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认识不够,没有认识道生物制品批签发手续的重要性,经营过程中不主动向购进企业索要该批次药品的批签发手续,而普通群众大都不知道生物制品有批签发管理的规定,一旦在批签发手续上出现问题,患者的生命将会受到严重危害。
十、药品连锁企业经营管理问题。目前我市有5户药品连锁企业,都是开办时间短,经营规模小,依托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建立的小型企业。由于有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是加盟连锁,药品连锁企业在管理上不规范,缺少经验,使个别加盟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私自购进药品,没有达到统一配送。今年我局已经查处过加盟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私自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
十一、违法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没有取得有效遏制。在大众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严重误导广大患者,对广大患者的经济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违法药品广告的发布形式有:1、发布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的广告;2、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广告;3、广告中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4、夸大宣传药品商品名称;5、利用开药品推介会的形式违法宣传药品等。这些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价格都很高,广告的发布媒体效益大,药品经营企业利润也大,我局没有处罚职能,所以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共移送和上报省局公报的违法药品广告112起。
针对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上述问题,我觉得应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监督管理。
一、通过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正确引导,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要帮助企业认清药品经营行业当前的形势,引导企业自律经营,发挥自身优势,保持质量管理的自觉性,达到质量管理保持较高水平。要以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在药品行业内和社会上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营氛围,增强药品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
二、加强对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的培训。要监督企业内部的日常培训,培训要按要求有计划、有措施取得预定效果,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同时监管部门也要有计划地请药学专业人员给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训后经考试合格的上岗,考试不合格的暂停上岗,在此期间企业暂停相关经营业务,直到相关人员通过补考合格为止。
三、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并要对发现的问题记录备案,以便下次再出现同一问题时进行处罚;通过加强专项整顿查处企业存在的严重问题;通过加大gsp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的力度,全面检查企业实施gsp的各项规定。要高度重视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全市gsp检查员进行集中学习,统一gsp检查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该不予通过的不予通过,同时可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在日常监管档案记录存在问题多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四、药品监督检查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药品监督检查人员自身也要努力学习专业业务知识,以适应不断发展的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同时药品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心中常想着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检查工作要认真细心,多动脑筋,这样才不会让企业的违法行为逃脱处罚,给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
五、加强对违反gsp认证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加大对gsp认证日常及追踪检查力度的同时,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认证合格企业,应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监督检查人员要对企业检查情况及时记录建档,对重犯的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
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本着为民、护民、利民的原则,加大监督检查的处理力度,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较好地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管理行为,为创建和谐社会,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药品经营企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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