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6 来源: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开发区组织土地管理办公室、安置办公室及相关分管领导等人员,对开发区范围内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和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03年启动建设以来,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已统一征收了土地13279.157亩,涉及失地农民1661户2426人。开发区失地农民失地后就业的或有其他固定收入的约占总人数的30%,大部分没有正式工作,但因征地、地上附着物、拆迁款补偿到位及时,人均都在10万元以上,暂时没有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
二、失地农民安置情况
一是规划建设移民小区8处,总占地面积2459.2亩,已完成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现已安置767户。二是为新区15个社共办理社保1008人,其中整体加入社保且以年度交纳社保金的493人,一次性交款后到达法定年龄且已领社保工资的256人,一次性交款后现未到达法定年龄未领社保工资的259人。三是为新区内150多名失地农民办理了园林环卫工人临时聘用申请登记手续,已分批安排20余名失地农民从事园林环卫工作。四是低保暂没人申请。五是商业用地安置已规划选址,正在积极进行设计工作,争取明年年初开工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开发区成立以来,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直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发建设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通过三年多的努力,一座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备的现代化新区已基本建成。但随着建设速度的加快和建成项目的增多,失地农民人数也越来越多,由于安置相对落后,且建成移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本次舆情调研,主要表现为以下问题:
(一)各方面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对社会保障不不甚了解。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心里较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住上了小二楼,生活比较好,但由于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二是有的失地农民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生怕出资有去无回。
(二)失地农民就业非常困难。农民整体素质较低,很多没有长远打算,且近年得到政府补偿较多,近期生活无忧,又爱好喝酒不愿意吃苦,所以很多都是整天坐吃山空,令人担忧。有的想找工作的失地农民,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就业困难重重。目前大多数失地农民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行业,如装卸工、建筑业等。
(三)医疗、教育没有保障。医疗、教育支出大,部分农民不堪重负。调查农户中大多数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医疗占有很大的开支;有的两个小孩同时在上学,读中专、大专、大学的开支更大,农民靠本身的收入很难维持,更没有资金为自己参加技术培训。
四、有关建议
随着城市化建设力度的加大,土地征用仍然不可避免,失地农民队伍将越来越大,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关注失地农民问题。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开发建设,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尽快建立完善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机制。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而且制度建设基本空白的情况下,应当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对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其资金筹措应按国家、集体、个人及市场征地主体“四个一点”的思路解决,明确各类征地主体无论作何种用途的土地征用,均应在土地收益中留出一块作为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金,并专户储存、专门机构管理。引导农民从土地补偿资金中拿出一点,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贴一点,政府从经营土地收益中拿出一点,购买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应在补偿和分配上予以保障,一是退休年龄段农民因其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安置补偿标准应适当提高。二是应考虑土地增值部分农民也有权享受,要探索新路子,逐步实现让失地农民以多种方式比较持久地参与被征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二)建立教育培训保障机制。重视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转岗就业能力,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二是对失地农民进行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和转岗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把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纳入城镇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体系。
(三)建立再就业创新机制。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和充分化。顺利实现就业是解决失地农民生活来源,加快其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场化就业。对吸纳失地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二、三产业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失地农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消化失地农民、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主而兴办的二、三产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商业用地安置有关事宜,力争实现失地不失业、农业转商业、农民当老板的既定目标,彻底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XX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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