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调研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19-10-27 来源:调研报告

  xx地处xx省西部、大别山北麓,面积2043平方公里,人口36.7万,辖16个乡镇、136个村(居)、8个城市社区。县内有丰富的矿产、药材、茶叶、蚕桑、毛竹、水电、板栗、森林等自然资源,素有“金山药岭名茶地,竹海桑园水电乡”的美誉。XX年,xx县结合村级规模调整,借鉴本县城市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选择了6个基础条件较好的不同类型村(其中4个为乡镇政府驻地所在村、2个为城郊结合部村),分别组建了狮山、与儿街、俊卿、金茗、上元街、城东6个农村社区,开始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初步探索。XX年,xx省民政厅将xx县与儿街镇山王河村确定为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同时,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县里又选择了4个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捷、经济条件较好的村进一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目前,全县共有农村社区11个,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探索和实践,农村社区建设在增强基层政权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农村事务社会化管理,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在试点过程中,各试点村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都通过召开党员代表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居民意见,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提升了居民自治水平。各村还以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为主导,以村民代表会议为民主决策形式,先后成立了社区党支部、社区委员会、社区理事会班子,建立起了“社区党支部—社区委员会-社区建设理事会-村民志愿组织-农户”为框架的新型农村村民自治组织模式,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及议事规则,从而使农村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协调开展。

  目前,先行试点的各个村基本上都成立了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退军人和有奉献精神的老村民等“五老”为骨干的农村社区建设理事会,全面协调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卫生保洁、维护社会稳定、民事调解、扶贫帮困、生产技术培训等社区事务,引导村民有组织地开展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公益服务活动,让群众性组织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服务职能,创新了村民民主自治形式,构建了新的农村自治体系。各试点村从原来单一的围绕村民开展工作,单纯追求经济发展,逐步转变为服务辖区、服务居民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决了农村多年存在的社会管理盲点问题,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一是规划先行,做好村庄建设。各村在开展社区建设中,积极整合资源,争取项目,多方投入,大力做好村内道路、水、电、通信、集镇房屋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面改善社区环境。山王河村通过实施小集镇建设带动了整个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如今整齐划一的集镇建设,环绕全村的水泥路,生态环保的沼气池,干净卫生的社区环境等,让社区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大化坪镇金茗社区结合本镇茶叶市场建设,高标准建设了市政配套设施齐全的金茗路茶叶街,实现了街道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清洁化。各试点村基础设施的改善,不仅缩小了城乡差距,方便了本村群众生产生活,还吸引了周边乡镇村的群众来此购房居住,社区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二是重点建设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村通过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把建设配套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作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平台,全面提升公服务水平。山王河村先后投入60多万元按照“7+x”模式,新建起76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内设便民服务、信息文化、村民议事等9个中心,实行一道门受理,一站式服务。其它试点村也都积极行动,抓住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时机,相继建立了设备相对完备、服务功能相对集中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制定了服务职责,明确了人员分工,使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方便优质快捷的政府公共服务和各种便民利民服务。

  三是做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诸佛庵俊卿社区建成了全省首家集休闲、锻炼、教育、环保于一体的农民公园。黑石渡社区建成了农民文化大院,内设功能齐全的棋牌、图书室,给村民提供了一个舒适的娱乐、学习场所。山王河社区建成了垃圾填埋场,安装了太阳能路灯,兴建了福彩小学和设施齐全的村级医疗室,进行了改水改厕,户户用上了沼气。目前,投资15万元的农民休闲广场和农民篮球场正在建设中。如今,各个试点村均通过多种渠道整合资源,建立起了高标准的社区服务活动场所,开展社区综合服务,村民基本实现了治疗小病不出村、文体娱乐不出村、了解信息不出村、纠纷调解不出村。

  (三)广泛开展社区服务,群众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各社区都积极从农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需要入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切实让农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得到实惠。

  一是开展生产生活服务。各村在开展试点过程中始终把带领群众致富作为社区建设的首要任务,先后成立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4个,开展农业科技培训,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走“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特色农业产业化道路,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如俊卿社区的毛竹加工、黑石渡社区的蚕桑、漫水河社区的百合、金茗社区的黄芽茶、西溪社区的板栗等,都已形成规模并成为当地群众发家致富的支柱产业。

  二是开展环境卫生服务。通过大力宣传卫生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卫生意识,形成人人爱社区、个个讲卫生的良好氛围。山王河社区通过实行环卫改革,建立垃圾填埋厂,实行垃圾袋装化,将垃圾运送到集中填埋厂处理,并制定了村级环境卫生公约,对社区内环境实行定期大检查,评“清洁户”,并聘请多名义务综合管理员,负责社区卫生、治安环境,对脏、乱、差现象实行全面整治,改变农村不文明的生活习惯,引导农民共同爱护、建设美好家园。如今,山王河街道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开展精神文化服务。各试点社区通过开展农村图书室援建活动,建立农村书屋,开辟娱乐活动中心、阅览室、老年活动室等文化阵地,组织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群众情操,提高群众素质,增加社区文化品位。黑石渡社区的社区秧歌队、俊卿社区的农民文艺剧团等,通过自编、自演节目,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愉悦民众身心。同时,各社区还积极开展评比“十星户”、“五好家庭”、“致富先进户”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睦邻里关系,营造了文明向上的新风尚。

  四是大力开展志愿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支持和鼓励社区村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民间组织、各类中介组织和协会组织,目前,多数社区均拥有老年协会、计生协会、志愿者协会、专业经济协会等各类社区自治组织3-5个,大力开展农村社区治安、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养老助老、扶贫济弱等活动, 为广大村民提供多层次的服务, 真正实现了村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求有所应”。

  三、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调研,发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不足。部分乡镇村干部、群众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理念和建设内涵仍较模糊,把农村社区建设简单的看成是原先村委会换个牌子,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社会共同参与意识等还有待完善和提高。

  二是试点村之间的工作存在差距,进展不平衡。在已开展的11个试点村中,县直单位、乡镇和社会各界从物力、人力、财力给予了大力支持,社区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社区服务活动开展正常,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试点村之间的工作存在差距,进展不平衡,甚至有个别社区还是按原先的村委会模式运行,更谈不上有开展服务的机构和人员。

  三是经费投入不足,制约社区服务活动正常开展。在调研中,各地普遍反映工作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较少。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和服务开支很大,但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限度,村集体经济收入很少或没有,上级投入又有限,维持社区正常工作运转都有一定的难度,开展经常性社区服务活动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几点体会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通过此次调研,笔者深刻感受到,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一个新课题,抓好农村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也是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内在需求。但农村社区不是村委会的简单翻版,更不是城市社区建设模式在农村的照搬照抄,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必须坚持三条基本原则:即必须以当地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必须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必须把为民办实事摆上突出位置。结合此次调研情况,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1、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公开栏、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意义、宗旨和目标,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宣传试点村农村社区建设取得的实效,宣传群众从农村社区建设中得到的实惠,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激发他们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热情。

  2、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出台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成立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社区建设的检查指导、总结推广经验等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主抓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县委政府加强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业务指导,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乡镇党委政府主抓,村级两委具体实施,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社区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同时,加强检查考核,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乡镇、村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加大农村社区干部培训力度,利用“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和选派县乡年轻干部到村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农村社区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3、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以建制村为单位,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根据各村不同的自然、经济条件,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的原则,将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完善村民自治的目标紧密衔接,梯次推进。从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城郊结合村、政府驻地村、中心集镇村到一般村,从城乡一体化程度高的地区到城乡差距大的地区,循序渐进,重点突破,逐步完善,形成城郊结合部农村社区、中心集镇村社区、传统农村社区等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4、多方投入,提升成效。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县、乡镇财政每年应为农村社区建设解决一定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农村社区以奖代补。各部门要统筹使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社区建设。动员村民以自愿投资、义务投劳等形式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方式兴办农村社区服务项目。建立县、乡镇机关单位和城市社区结对帮扶农村社区建设制度。逐步建立起以各级财政、村集体积累资金投入为主体,以各级涉农资金、单位帮扶投入为辅助,以村民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成效。

关于我市社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XX 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快速推进,在体制创新、社区整合、社区自治、完善社区功能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涌现出了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详和的新型社区。

  1 、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完成了街道、社区整合。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地缘关系、资源配置、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等因素,市辖三区开展了街道、社区撤并整合工作。镜湖区原有 14个街道整合为 11个街道, 97个社区整合为 56个社区;鸠江区原有 22个社区整合为 14个社区;弋江区原有 27个社区整合为 21个社区。通过整合,实现了社区规模相对合理、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科学。开展了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弋江区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 XX年 7月 1日,南瑞街道办事处正式撤销,南瑞三个社区居委会直接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开展工作。撤办之后社区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各方适应性进一步增强,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 、强化社区自治。 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普遍推行。 目前,市辖三区基本上实现了由全体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如镜湖区, 11个街道 56个社区全部采取直选方式进行了选举,共登记选民 311804名,参加正式选举投票的有 235893名,参选率达 75.64%。直接选举强化了居民自治和参与意识,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议行分设”稳步推进。社区“议行分设”试点不断扩大,镜湖区在西洋里社区首家试点基础上,又选择了 5个居民自治意识较强的社区进行“议行分设”试点;弋江区也在荷夏园、锦申园、李巷、西利民、兴隆街、沐春园等 6个社区实施“议行分设”。“决策议事层”和“执行层”的分离,推动了社居委从繁重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当好群众代言人,切实为民服务,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亲合力。

  3 、加大社区建设投入。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市政府每年设立 200-300万元的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社区办公经费由每年 1万元调整到每年 2-3万元,纳入年初区财政预算。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考核评议,形成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社区工作者管理机制。大幅度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生活待遇,达到社居委主任每月 850元、副主任 750元、一般社区工作者 650元的标准,并为其办理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市辖三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均达到 300m2 以上,鸠江区甚至有 8个社区用房达 1000 m2 以上,占 57%;有 5个社区用房达 500 m2 以上,占 36%;并做到统一悬挂社区标识、统一主外墙立面、统一功能布局、统一资料上墙。还配备了电话、电视、电脑、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社区办公软硬件环境得到大大改善。

  4 、拓展社区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功能,以“六进社区”活动为抓手,全力打造社区服务平台,创新社区服务手段,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构建全方位、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体系。文化进社区。如镜湖区,深入持久地开展“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组织社区巡回演出 250余场次,举办以“和谐的镜湖”为主题的大型彩车巡游活动,深受居民的好评。卫生进社区。各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网点建设,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价廉、质优、人性化的社区卫生服务。如鸠江区将四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风鸣湖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立为惠民门诊,为符合条件的惠民对象减免部分费用,改善了民生。警务进社区。各区以“零发案社区”、“平安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建立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治安巡逻“五位一体”治安管理机制,为广大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教育进社区。镜湖区构筑了区社区学院、街道社区学校和社区分校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型单位、学校和楼院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保进社区。各区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就业推荐、咨询、培训服务。社会救助进社区。各区大力开展对优抚对象、残疾人、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便利福利服务。如弋江区在弋江桥街道和南瑞社区设立了“慈善超市”,向享受“分类施保”的低保户及突发性事件的困难居民发放物资救助。

  5 、健全社会组织体系。 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 随着党政机关和区境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下岗失业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社区党员数量迅速增加,最多的达 330多名,最少的也有 50多名。各区、街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在党员人数较多的社区建立党委或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形成了党委(总支)建在社区、党支部建在楼院、党小组建在楼道的三级组织网络,成为党在城市基层严密的“组织网”和有效的“工作网”。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成员与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大力开展“五个好”先进党组织、“社区示范党组织”创建工作和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市社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 一方面,个别区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工作不够重视,在社区的管理、监督、引导、服务、支持、共建上存在“缺位”现象;另一方面,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荣誉感、归属感不强,“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社区氛围尚不浓厚。 二是 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越发明显。 社区 居委会该干的事没有干,不该干的事干了一箩筐,社区工作者整天忙于经济普查、房屋普查、大拆违、门牌编码、土地估价等全市性工作,疲于应付门类繁多的各类创建考评,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为居民服务。三是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低。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培育不够,服务层次不高,不能适应群众日益多元化全方位的需求。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4篇

  二、深化改革、加快创新,推动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社区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石,是各级政府的“聚力点”、社情民意的“聚汇点”、社会矛盾的“聚焦点”。各级各部门应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服务社区居民、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根本出发点,以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做到“基层有活力、管理出实效、群众得实惠”,促进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1 、强化社区工作领导,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成立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在社区规划、政策措施、考核奖惩、舆论宣传等方面的领导。完善考核目标体系,把社区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以及市直相关职能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区政府要以社区建设为重点,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考核。建立市直部门联系社区制度,与社区共建帮扶对子,帮助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参与和谐社区建设。

  2 、完善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体制创新。 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我国已经存在和运行了半个世纪,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传统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赖以生存的“单位体制”已被打破,根基已被动摇,其管理模式、运作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城市管理的新要求。面对越来越多的社会性事务,街道办事处“块管不到边,条管不到底”,反而束缚着社区服务和自治功能的发挥。撤销街道办事处顺应了 “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趋向,是推动基层政治民主建设的客观要求。从撤销南瑞街道办事处的实践来看,成效是明显的,实现了平稳过渡,既减少了管理层次,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下一步要扎实完善试点工作,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 将原属于街道办事处承担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全部移交给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原属于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全部移交给社区, 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无街道办事处层级的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机制,以及社居委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面,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3 、科学界定社区职责,严格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进一步明确界定社区居委会职责,理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相互关系,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的统一。通过调研,结合外地经验,我们认为新形势下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公共资产;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积极实施社区工作许可制,对不属于社居委职责范围内的下派任务,社居委可以拒绝承担;若确需社居委承担和配合的,必须经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进入社区。

  4 、顺应城市化进程,积极稳妥推进“村改居”。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科学合理地撤村建居,逐步消除“城中村”,是今后社区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关键要把握三个环节:一要处理好社会事务。按照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剥离的方法,将原村民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按属地划入所在社区居委会管理。二要处理好集体资产。对原村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原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将原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科学设置股权结构,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股份制企业,逐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规范企业利润分配,保障股(居)民分红权利。三要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对“村改居”原农民要切实落实市民待遇。在劳动就业方面,凡在劳动就业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没有就业的,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对原农村救助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在社会保障方面,从事个体经营(包括自由职业者)或未就业的,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凡符合市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享受居住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待遇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计划生育政策方面,从农民转为居民之日起, 3年内可继续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在住房政策方面,“村改居”前经批准的农民自建住房或集体集中建房,缺少 “ 一书两证 ” ,由镇、区政府审核后统一申报,经市规划局、国土局批准,向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自建住房和集体集中建房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可办理上市交易手续,上市后不得再享受宅基地政策。“村改居”后原农民住房拆迁安置,在不享受优惠集中建房的条件下,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享受市区拆迁政策。

  5 、完善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强化社区建设合力。 在人、财、物三个方面强化社区建设保障,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实的物质支撑。一是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确保有人办事”。今后社区将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性职能,社区工作者由原来的“婆婆妈妈”变成“小巷总理”,这对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积极推行社区工作者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 党校要举办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班,抓好专业轮训, 推动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进程。要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生活待遇。目前我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大都在 600-800元,较以往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他们的实际付出、与全市平均工资相比,都有相当距离。要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社区工作者收入随经济社会发展而提高,增强社区工作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二是建立健全社区建设长效投入机制,确保“有钱办事”。市政府应逐步提高社区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强化“以奖代补”;各区要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补贴和社会保险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每年用于社区建设的资金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资社区设施建设。三是优化办公条件,推进资源共享,确保“有地方办事”。通过开发商支持、驻区单位资源共享以及新建、调剂置换、租赁和购买等方式,不断优化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进一步配备配强相关办公设备,实现办公自动化。驻社区单位在将大量的服务性、社会性、公益性事务逐步转移到社区的同时,要充分利用自身在场地、设施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向社区提供服务,实行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社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一、本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这项工作开展以来,被我们县纳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我个人的思想认识上,也对这项工作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我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也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新型农村社区既是社区,又在农村,如果简单一点儿,可以理解为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在农村建的社区,但它又不仅仅是居住环境的改善,加上“新型”两个,其本质就发生了变化,提高到了新的层次。新型是对农村社区居民生活“质”的一个提高,他们不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其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新型农村社区不同于新农村建设,新农村主要是指居住环境的改善、农民精神风貌的改善,包括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五个方面,是较低层次的农村社区。而新型农村社区,实现了让农民群众享受与城市同质的、一样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待遇,并通过产业支撑,把农业劳动力变成了一产、二产或三产工人,实现了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生活理念的根本转变,物质、文化生活的根本转变,群众文化素质修养的根本提高。

  (一)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城乡差距逐步拉大,“三农”问题愈来愈突出。就商丘而言,近年来,市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变化很大,环境更加优美整洁,市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在农村,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产环境,虽有改善但变化不大,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不相同步。就是说,广大农民还没有完全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这些年,国家虽然不断加大惠农力度,取消了农业税,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免费义务教育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但这些都是修修补补,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用于改善人们生活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绝大部分放到了城市,这与国家的发展战略和现状有关。政府财政有限,如果投向农村,点多面广、居住分散、蜻蜓点水,根本不解决问题,所以集中用于城市发展。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路子,这就造成了政府对农村的历史欠账太多。比如,政府投资修建城市道路很正常,不可能让居民垫资,但在农村就不一样了,要群众集资一部分,还要争取列入省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那就更难了,专家曾经测算过,市区居民所占有的政府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在6万元以上,而在农村不到1万元。这就造成农村居住环境、农民生活质量差,农村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的发展,出现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三农”问题的突出。基础设施落后还带来了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滞后,农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滞后,农民就业难、收入增长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仅城乡发展差距在拉大,中国占大多数的农村和农民就无法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更无法实现全面小康。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政府财力的增强,解决“三农”问题,改善农民生产条件、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已迫在眉睫,而且也到了能够逐步解决这一难题的程度。所以说,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互动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必然要求和必然选择

  (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中国城镇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城镇化是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之路。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证明,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必须要推动城镇化,否则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我们商丘市对城镇化发展的理念也作了调整,增加了新型农村社区这个层面,明确要求要走出一条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是一次重大的战略改革。过去的城镇化是单纯的农民向城镇转移的“被城镇化”路子,现在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的农民自主“进城”的新机制。目前,四个层面的新型城镇化在全国逐步达成共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必然选择,逐步步入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三)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加大,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农业现代技术的应用,粮食产量逐年增加,我们商丘市已经实现了“八连增”。在目前的基础上,要使农业粮食生产再上一个台阶,实现继续增收、继续增效,专家论证,实践也证明了必须走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的新型农业现代化路子,要构筑完善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其中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实现土地流转,把大量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支撑二、三产业发展。通过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和种粮大户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利用产业支撑促进农民就地就业,使他们从生活理念上脱离传统的农村、农业观念,便于土地流转。我省农村土地利用呈现“一高一低”的态势,耕地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小,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商丘市更是如此。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撤村并点,可以集中集约利用原村庄占地,将农村分散的土地要素重新布局,重新调整土地使用结构,从而整理出大量闲置用地用于补充耕地。根据初步测算,如果全市全部建设成新型农村社区,可节约土地70万亩左右。这些土地其建设用地指标可以飘移到城区或工业集聚区支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复耕留下的土地,可用于粮食高产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

  (四)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三化”协调发展,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核心任务。商丘作为中原经济区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要在“三化”协调发展上走在全省前面。如何走好“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对商丘来讲,就是要坚持新型城镇化引领,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切入点,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在新型工业化方面,两者也存在着密切相连、相互促进、互动发展的关系。新型工业化发展到今天,面临两个方面的瓶颈制约,一是建设用地的紧张,二是劳动力的缺乏。目前,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两方面的形势非常严峻,一方面国家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使建设用地越来越少,可供工业发展用地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出现了用工荒、用工难问题。我们中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两个问题带来的,像原来在深圳办厂的富士康转移到郑州发展,就要求在一年时间内提供10万个劳动力。而我们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通过撤村并点,可以腾出大量的原村庄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把建设用地指标飘移到工业集聚区,支撑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另外,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解放出来的劳动力,又为新型工业化提供了劳动力支撑。所以说,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三化”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五)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国制定了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大的问题、最难的问题是“三农”问题。目前,我省的城镇化率才刚过40%,如果按2个点的较高增长速度,到2020年还达不到60%。也就是说,我省还有4000多万人生活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谋生,这不能叫全面实现小康。因此,要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必须解决好农民问题,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使农民就地城镇化,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使生活质量、生活理念有一个根本性的改变。小康目标是一个内涵很丰富的目标,它不仅是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还包括教育水平、文化素养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这同样迫切要求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通过完善农村各种公共服务和文化教育设施,全面提高广大农村的文化教育水平,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的文明素质。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解决农民看病难和上学难得问题,可是这些配套设施谁来完善。

  投资商只是为了赚钱,建起了一排排的楼房。等待着农民购买和入住,可是新型社区内没有建设医院和学校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农民们看病和上学和生活环境没有得到更好的改善,致使农民的购房思想意识不高。

  我认为在建房的同时,应该把医院、学校以及娱乐场所等配套设施同时建设。这样可以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的认识,提高农民的购房意识。

  (二) 加大依法治理“双违”建设

  目前,我县虽然开展了‘违法、违规’建设综合整治工作。虽有明显的成效,但‘违法违规’建设仍有发生。这就需要我们加大综合整治工作的力度,要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设的综合整治力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

  我们目前的宣传,仅限于宣传车和过街条幅以及宣传标语进行宣传。我认为这些宣传措施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能否通过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来宣传。通过学习和培训,首先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大群众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想认识和转变。

  (四)群众购房能力的问题

  新型农村社区在各乡镇都已不成程度的有所规模,但群众的购买能力已经成了严重的问题。目前,并不是每一户农民都能买得起房住得起楼。针对这些农户,政府能不能制定优惠政策。我们公务员,教师等工人阶层可以用公积金实施贷款按揭购房。我们农民群众是否可以享受这个待遇,政府制定出方针政策让群众也能按揭购房。同时开发商的利益应该最小化、政府的政策合理化、群众得利益最大化。这样既解决了群众购不起房的问题,也加快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步伐。

  (五)村庄合并,补偿资金哪里来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起,将面对着一场村庄合并和拆迁的攻坚战。有的群众认为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地方不愿意搬迁,这就面对着一场新的‘思想革命’。村庄合并,对于农户的一些房屋是不要进行一定的补偿。政府能否整合资金,对于村庄合并的拆迁户给于一定的补偿和鼓励。

  (六)安置自建问题

  面对一层层的别墅和洋楼,不少群众发了愁。特别是五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岁数大了上楼不方便怎么办?像这样的大龄弱势群体,住在楼上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我认为,各个社区在建设的同时。应该规划出一定的自建区域,让群众按照规划自己去建。这样既解决了老年人上楼难的问题,也解决了拆迁难的问题。

  (七)安置就业问题

  面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建立,农民工的安置就业将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

  村庄的合并,民对着社区人口增多。一部分富余劳动力可以外出打工,但一部分农闲时候的群众怎么就业。这就要求我们政府加强组织和招商引资力度,在社区周围和附近招商办厂。组织群众多学栽培技术和手工业技术,种植果业的同时发展蔬菜种植和手工业作坊。这样既解决了群众就业难的问题,也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入。

  三、学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心得体会

  10月30日随我县县委党校的领导和学员到城郊乡、王集乡、利民镇考察学习,他们在项目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气魄和成果,令人震撼,很受鼓舞。特别是听了各乡镇领导的点评,对他们的基本做法、主要经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重新认识。

  现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招商引资上项目这两项工作,汇报这次考察学习的几点感受。

  1、主要感受

  一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思路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首先必须解决好“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这些经验大家都知道,但他们能联系本地实际,通过具体的途径解决难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二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起点高。新型农村社区要实行城市管理模式,这就要求设计标准高、建设起点高。城郊乡的和谐,北大花园社区三十几栋楼同时开工,王集乡、利民镇的社区一期、二期工程已完成,社区规模大,设施档次高,施工要求严,质量标准高,很受鼓舞。

  三个人体会

  这次考察学习,让我受益非浅。不仅是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了新的认识和更深的理解。认识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仅解决了农村的‘脏、乱、差’,而且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让群众有一个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空间,切实体会到党的优惠政策和惠农政策。这次考察学习,我们深感解放思想对社区建设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思想解放应成为工作创新的永恒动力,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思想解放永不停滞。提出了创建学习型社区的概念,做到学习启迪心智,学习净化思想,学习陶冶情操,学习升华境界。但最根本的还是在思想观念上。思路决定出路,观念新则思路广,思路广则发展快,必须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社区工作也要根据形势变化和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提高为居民服务的形式与质量。拓宽工作思路,强化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

  我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加强学习和实践。

  同时,衷心的感谢组织上给了我这次学习考察的机会!

关于社区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贯彻省委卢展工书记在我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区政协联合组织部、民政局等12个区直相关单位成立调研课题组,从3月13日开始,深入民政局和兴门、宝泰、莲新等8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专题调研,对社区的办公设施、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调查。本文基于此次调研结果,对我区社区工作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现状

  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区从XX年在中城街道开始先行试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社区建设卓有成效。截止目前,全区建成45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属纯居型社区33个,村改居型社区12个。一批单位和个人荣获上级各类表彰,区社区志愿者协会、东城街道社兴社区居委会分别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社区志愿者协会先进单位”和“万家社区图书援建活动‘学习型社区’先进单位”,中城街道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东城北龙社区居委会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东城松涛、南城兴晖等10个社区被评为“龙岩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两位同志分别荣获“全国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优秀社区志愿者”称号,一位同志荣获“省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目前,中城街道正积极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南城街道溪南社区居委会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称号。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打牢社区建设基础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社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街道、社区,调研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的意见》、《新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制度》等文件;成立了由区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街道也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抓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推进的领导管理机制。各社区还吸纳了驻区单位领导加入社区建设工作小组,共商社区建设发展大计;建立了社区建设考评机制,把社区建设工作列入相关部门、街道目标考核管理,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全区上下形成了区委、区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和运行机制。

  2、认真组织,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原有居民区规模小、设置不合理、资源分割等问题,本着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对原居委会进行了重组调整,建立了新的社区居委会,逐步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一大批年纪轻、有文化、懂管理、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工作者充实到社区组织。目前,全区社区书记、主任的平均年龄47.97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1.01%,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的趋势。

  3、加强管理,提高社区干部整体素质

  一是完善社区各项制度。在各社区建立健全了社区议事、社区主任、副主任职责、居务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加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度,广泛开展居务公开,总结推广凤凰社区、北龙社区民主评议制度,全区社区居委会干部民主评议合格率达到96%。二是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内容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每年均对社区主干进行一次培训,从理论和能力上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社区居委会的整体效能。三是提高社区干部待遇。从XX年2月起,我区将社区主干的工资提高到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提高到500元,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积极组建社区兼职志愿者队伍。按照“自愿、规范、长期”的原则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党员志愿者等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在服务项目上,初步形成了社区教育、社区精神文明宣传、社区维权等“十大服务项目”和科普培训、居校共建、创卫宣传等服务内容。现全区共有社区志愿者组织62支,专职人数495人,兼职人数10239人,注册志愿者620人,占社区总人口的5%。

  4、多方投入,加大社区居委会硬件建设

  积极采取“五个一部分”的筹资办法完善社区工作条件:即市财政、市社区办解决一部分,区财政解决一部分,街道财政解决一部分,辖区单位赞助一部分,社区投入一部分。多年来,区、街道两级财政都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从市、区财政、街道、社区自筹及其他渠道共投入社区建设经费1000多万元,用于改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等。各社区居委会也采用购置、调整、更换、改建等形式,使社区用房和服务用房的面貌得到改善。目前,全区45个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到240平方米,达到省示范社区标准用房100平方米以上有33个,占73%。社区居委会的服务站、警务室、文化阅览室、社区活动室等样样俱全,社区的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

  5、强化服务,推进社区建设不断发展

  一是加快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至目前,我区已成立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站)47个,各类服务设施6413个(不完全统计),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区级1个、街道级4个,社区级42个;青少年教育站61个,托幼机构166个,托老机构8个,餐饮服务网点1164个,商业零售网点2294个,维修服务网点472个,咨询服务站75个,其它服务设施24个。同时抓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劳动保障服务,积极建设一批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截止XX年度,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造册的下岗失业人员共有4963人,为城区下岗、离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机会4070人;二是推进社区医疗卫生建设。目前已有26个社区居委会合建了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投入使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建立了“街道-居委会计生专干-计生小组长”等三级计生服务网络;三是扶持社区文化。各社区都十分重视文体活动队伍建设,积极组建诸如夕阳红文艺宣传、腰鼓、棋牌、舞蹈等队伍。一些社区已经培养出一批专业表演队伍,他们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常年活跃在社区里。各社区还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社区成员的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如东城街道开展“温馨社区”,南城街道开展“学习型社区”,中城街道开展“诚信社区”,西城街道开展“文化社区”等;四是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充分依靠社区基层组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治安队伍综合治理网络。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各社区实现了“一区一警”,设立了“社区警务室”。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努力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使居民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区成立的社区义务巡逻队达30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管理体制问题

  一是社区组织领导体制不完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规定,社区建设实行的是以街道管理为主的组织领导体制。目前社区建设中办公场所规划实施、建设资金筹措、辖区企事业单位共建等问题,仅仅依靠街道和社区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

  二是共建共享机制难实行。目前,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医院、学校的服务及设施和闲置资源共建共享,听任所在单位领导意愿,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难以全面做到共建共享。公安、计生、劳动等网络资源自成一体,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

  三是社区组织管理职能行政化。社区组织管理一直实行的是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党支部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机构设置,履行的是偏重管理的“准行政机关”工作模式和以完成街道布置任务为主的“被动式”工作方式。除居委会以外,其它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不仅数量有限,发育不足,而且缺乏专业性和自主性,没有形成社区特色。社区居委会除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街道、政府机关单位或部门交办的各种名目繁多的行政性任务。居委会实际上成为一级准行政组织,使得其根本无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自治功能。诸如向居民收取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涉及面广,征收难度大,大多数社区居委会仅完成任务的三份之一。居委会普遍反映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2、办公场所保障问题

  目前,还有 12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其中6个无办公场所,6个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见附表一、表二)。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城建规划部门编制城市规划时,对新开发的小区没有预留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用地,造成“无地”建设问题突出,如南城莲东小区和西陂龙岩大道、龙腾路沿线新开发的小区等。

  二是相关文件内容不明确。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审批管理的通知》(龙政规〔XX〕147号)文件规定,从XX年开始,各开发小区按5万平方米以下的预留3%,5万平方米以上的预留2%作为社区服务用房,但由于该文件没有明确执行主体,这些要求都未能得到落实,部分新开发小区预留的社区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相当一部分小区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简单地用物业服务机构用房替代,居委会办公场所被排除在外,造成社区居委会“无址办公”的问题普遍存在。如南城街道清泉社区居委会(所辖恒宝豪庭小区)、中城街道北关社区居委会(所辖阳光翠庭小区)等6个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标准。

  三是社区办公用房审批手续难办。全区12个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的社区居委会,其中6个社区居委会有现成的土地可供新建办公活动场所,却无法取得城市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如:东城街道永兴社区居委会,在龙岩第二医院附近铁路边有一块160平方米的空闲安置地,可兴建居委会办公用房,但规划部门至今未审批同意。东城街道东宝社区居委会在老火车站附近有一块2亩地可建设居委会办公用房,规划部门已经批准,但用地指标至今无法办理;西城街道莲新社区有一块尚未开发的空地,规划部门也划出了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蓝线图,并办理了选址意见书,但在用地审批时无法办理红线图;中城街道北关居委会新建办公用房仅办理审批手续就用了30多万元,因无后续资金,只好搁置停建。

  3、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严重短缺。XX年以来,市、区、街道和社区建设中虽已投入1000多万元,但年均投入仅130多万元,供需矛盾相当突出。按目前的规定,新建一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别需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8元,所占的建筑成本比例大。目前全区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达33个,占73%。这些居委会居财收入匮乏,仅依靠市财政对一个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补助10万元,根本没有能力解决办公场所建设问题。

  二是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偏低。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待遇,其主任、副主任的财政性生活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专职委员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按XX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570元/月标准计算,我区社区居委会成员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但目前社区居委会主干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500元。与《纲要》要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问题。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本部门业务的,要求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些要求不能得到完全落实,增加了社区工作,也就加大了社区办公经费压力。目前,我区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每年下拨补助5000人以上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1万元,5000人以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8000元。这样的标准远远无法满足我区33个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要求。

  四、建议

  1、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组织管理体制

  一是创新组织领导体制。组织领导体制是从根本上保障社区建设的领导和管理的最重要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明确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领导组织体制和工作体制。针对社区用房建设、文化、环境、治安、卫生等等分属于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民政部门牵头的职能不能落实的现状,建议设立市和区两级社区建设管理局一类的政府机构,统一行使社区建设规划、建设、管理、检查、指导、协调职能,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驻区单位参与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驻区单位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热情支持所在社区的社区建设管理,主要包括驻区单位的文化、体育、科研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积极参与社区换届选举,参加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配合社区做好计划生育、治安管理工作,支持社区的公益事业建设,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活动。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驻军、大中小学校、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要积极支持所在地社区的工作,参加所在地社区的活动,要主动与社区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帮助解决社区工作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驻区各单位要将闲置资源无偿或低价提供给社区作为办公、服务和活动场所,要将单位的服务及活动设施无偿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打破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分别建立信息网络体制,建议建立市、区各部门共享网络信息平台,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三是先行先试,完善社区功能。按照省、市的部署,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在城区每个街道抓好1-2个社区试点,拓展社区建设内容,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任何级别的部门、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社区挂牌、考核评比、办班培训、专项调查、报刊征订等事项以及社区职能以外工作进社区的,应持上级有关文件和具体实施意见,向所在区社区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委托给社区。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理顺市、区、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增强区和街道在管理区域性公益事业、公共事务以及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把社区居委会当成自己的“下属单位”,层层向下压任务,坚决杜绝社区行政化。建议落实区委已经制定的政策,城市义务兵优待金由区财政统筹,减轻社区工作压力。

  2、切实保障社区办公活动场所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同步规划建设。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及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市规划、土地、民政以及新罗区政府部门,按照社区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区划以及“布点合理、选址适当、设置集中”的要求,尽快编制出台龙岩中心城市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的政策性意见,力争居住区的规划与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同步进行,确保居委会办公用房有地选址,有地建设,尽快解决“无址办公”以及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的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同时提前规划预留即将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地块(近期急需新建华莲、龙腾、东肖开发区等14个社区居委会,详见表三)。按照“五个一”(即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警务室、一个文化阅览室、一个体育健身场所)以及预留一定的停车场标准来规划建设,独立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1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机制。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规划、土地、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XX〕275号)以及《福建省城市建设纲要》、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土地竞拍、小区规划、工程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验收备案及权属办证等环节的协调控制,确保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规划建设、配套到位。

  三是简化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用地手续,减免费用。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本身是城市公共设施,服务于市民,现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本身就是加重当地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因此建议市规划、土地等部门简化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各项审批手续,并且减免相关审批费用。

  3、增加投入,确保社区各项经费

  一是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保障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应将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农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重视和支持,建议每年从市、区财政预算中各安排300万元,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制定具体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服务等费用支出规定,从根本上保障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以及社区社会服务费用。与此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对零星开发住宅区,开发商可按建设面积2-5%的标准折算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或购买社区配套用房”规定,建议市政府明确对新开发的住宅区,开发商按建设面积的5%的标准折算,向新罗区政府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

  二是兑现并提高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参照XX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月标准,今年尽早兑现省要求的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明年逐步提高,以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如确需社区居委会承担或配合的工作事项,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把关,通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对于超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职责范围,而必须由居委会协助的工作,要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解决相应的经费或人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四是建议适当提高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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