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书记调研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19-11-27 来源:调研报告

2019年书记调研报告3篇

  村级党组织是党在农村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宣传者和执行者,是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是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所在。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最终会影响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强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对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有着直接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基本现状

  ××市现有191个行政村党支部,共有村党支部书记191名。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市村级组织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特别是近年来,我市村级党建工作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村级党建工作“四项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软弱涣散村级班子的排查整顿、党建示范村的建设、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村干部绩效考评制度的建设、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共享网络的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村级组织基础设施在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在不断创新,制度建设在不断健全。特别是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使广大村党组织书记发挥了“领头雁”的作用,推动了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主要表现在:

  1、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一是年轻化。书记平均年龄从XX年的48.3岁变成XX年底的46.5岁,下降了1.8岁。二是知识化。书记高中以上文化的从XX年的52人增加到XX年的93人,所占比例从27.2%上升至48.7%,XX年换届后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1人,占11%。三是先富化。支部书记中有经商办厂、发展特色种养等带头致富人89人,从XX年的44.6%上升到XX年的46.6%。如塘湾文秘杂烩网大桥村和河潭花屋村党支部还创办了水稻专业合作社,带领农民增收致富。

  2、素质能力日趋提高。近年来,一方面通过不断深化和完善“两推一选”制度,使一大批年纪轻、文化程度高、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进入党组织书记行列,有2名村支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女支部书记也由原来2人增加到现在7人;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教育引导,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双带”能力进一步提高,许多农村党组织书记不仅成为先行致富人,还成了带领群众致富的领路人,涌现出了一批抓发展、善管理、得民心的先进典型,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得到群众的普遍公认,从而大幅度提高了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从换届前20%左右劲升至现在的36.1%共69人。

  3、工作成效得到认可。农村党组织书记普遍能够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带领村两委干部和党员通过创业承诺、民主管理等形式,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帮助群众增收致富、排忧解难,得到了广大群众拥护和支持,党组织书记在群众中的威信不断提高,在每年年终的考核、测评中,群众满意率普遍较高。如我市XX年对117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开展对村级党组织书记到点指导及解决问题情况的民意测评,满意率分别达99.7%和99.2%。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可否认,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同农村工作的新目标、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部分村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偏低。从目前××市情况来看,有一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对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识不足,知识水平和思想观念与日新月异的形势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经济的能力还不强,开拓意识不强,不能适应农村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村支部书记文化水平偏低。全市191个村党组织书记,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还有101人,占52.9%,他们对农村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缺乏研究和分析,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习惯于用老方式、老办法解决农村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到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二是部分村支部书记年龄偏大。191个村书记中50周岁以上的68人,占35.6%,并且有8个村的党支部书记都已经超过60岁。他们对如何带领群众闯市场、脱贫致富奔小康、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束手无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好,在多种矛盾面前无能为力,影响到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少数村党组织书记作风不实。怀有个人私欲,存在不廉洁、不正派现象,如我市在去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共收到8个信访件,其中6个信访件反映此类问题。

  2、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后继乏人。一是选人难。由于这些年来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农村人才外流,特别是青年人才外流的问题十分突出,相当一部分农村青年一离开校门就离土离乡,能升学的升学,能打工的打工,致使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后继乏人。二是没人干。有本事的不愿干,没本事的干不好。一些村不是没有能人,而是有能人不愿当村党组织书记。主要原因是当村党组织书记收入低,不如自己干收入多,自由自在。同时,一些没有本事的眼睛盯着当村干部的收入,把当村党组织书记作为自己谋生的手段,但这些人往往难以胜任工作。三是个别村存在后备干部备而不用的问题。有的村虽然也储备了村级后备干部,但只是做给上级看,后备干部只备不用,有名无实。有些村存在不重视后备干部的储备,甚至有打压的现象。

  三、原因分析

  1、工资待遇不高。当前我市村干部的待遇不但与当地从事个体私营企业经营的村民没法比,比外出务工村民的收入也低得多。目前我市村党支部书记月均报酬400-600元左右,有的还难以全部拿到手,有些偏远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月报酬只有320元,而外出务工村民月均收入则在1000元左右,是他们的2倍之多。与乡镇一般干部1700多元/月的工资相比,村党支部书记的报酬就显得更加捉襟见肘。在村党支部书记的社会保障上,我市虽然也给他们办理了养老保险,但目前的保障水平还不高。因此“政治上没奔头、经济上没干头、出了事没靠头、退下来没盼头”的现实反差,直接导致大部分素质高、学历高、能力强的农村致富能人不愿意加入村干部队伍,不愿意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待遇的偏低,直接导致党支部书记职位的 “廉价”,无人愿当,或当上无人珍惜,部分村党支部书记也就放松了自身的学习和改造,素质停滞不前,工作敷衍了事,甚至无法推动。

  2、教育引导不到位。毫无疑问,发展年轻党员、培养村级后备干部,村级组织的教育引导非常重要。据调查了解,部分年青人认为,入党不仅没有任何权力可言,每年还得交党费,党员计划生育打头阵,社会治安做模范,新农村建设当先锋,也没有什么丰富的党组织生活,连原有的学文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先党内、而后党外的政治待遇,在一些地方也没有了,根本体会不到作为党员的荣誉感。还有部分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问题上思想不够端正,有些是怕抢了自己的位子,有些是受宗派的影响而压制发展,有些是思想保守,对年轻人求全责备,有些是对事业缺乏责任心,面对现实不愿积极主动地去教育、引导、培养和发展等,致使有一些农村党支部后继乏人或党员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显得格外突出。从我市XX年度党员统计报表现状看,党员队伍的平均年龄较往年有所增大,30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少。全市55岁以上的农村党员3726名,占39.3%,35岁以下1844名,占19.4%。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的村50岁以上党员占全村党员总数的70%以上。

  四、有关对策和建议

  1、拓宽选任渠道,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

  (1)拓宽选人视野。要有不拘一格选人才的意识和眼光。把党员队伍中的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致富能手、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企事业单位骨干纳入选才视野,要解放思想,打破身份、职业、地域界限,加快村级党支部书记队伍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调整。

  (2)创新选才机制。选才方式要有创新、求突破。要深化完善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的办法,探索研究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选好配强村两委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通过内选、下派等多种形式,真正把党性强、能力强、责任心强、使命感强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提倡“一肩挑”,有条件的农村党组织书记要积极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3)建好后备队伍。要高度重视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老化现象,通过组织筛选、群众推荐等形式,尽快建立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加大从大中专毕业中选拔优秀青年到农村工作的力度,严格考核,将其中工作业绩好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作为党组织书记的后备人选,重点加以培养。

  2、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1)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起以组织部门为主导,党校、农业、科技、财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协作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机制,党校、农业、科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支持;同时,还要探索与大专院校的协作,深入开展农村党组织书记大专学历教育。

  (2)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培训途径。可采取县(市)和镇(街道)两级集中培训,党校办班系统培训,组团参观考察实地培训,利用电化教育等现代手段进行远程培训,创建党员教育基地进行培训,选派部分党组织书记到机关部门或镇(街道)机关跟班培训等等,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针对性。如我市今年8月27-31日举办的为4天的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就给去年换届新上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政策素质和业务知识学习机会,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3)结合实际现状,拓展培训内容。认真掌握目前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素质状况,摸清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设置培训内容上做到有的放矢。要有计划地对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农村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观念,坚定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增强政策观念,提高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市场经济观念,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增强群众观念,提高为民办事的水平;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3、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队伍待遇。

  (1)提高经济待遇。参照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制度,尤其应适当提高村级党组织书记的待遇报酬。实践证明,提高经济待遇不仅是稳定村级干部队伍的一个关键因素,还是激发村级干部干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2)提高政治待遇。加大在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中推选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的力度,将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村干部,可招录为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并逐步建立和完善选拔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公务员和担任乡镇领导制度。镇(街道)党委要经常关心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生活情况,要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村级党组织活动经费投入,按照大村每年不少于4000元,小村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标准,安排村党组织活动专项经费,广泛开展党内活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同时,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为村级党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

  (1)建立考评机制。坚持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从农村经济发展、党员队伍建设、“三会一课”的开展以及村级配套设施改善等内容,实行年度目标考评,对圆满完成任务和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奖优罚劣,做到重用德才兼备的,降免平庸无为的,处分违法乱纪的,树立以发展论业绩、从业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导向。同时加强对软弱涣散村级班子的排查整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扭转村党支部书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都一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状况。

  (2)建立互帮互助机制。以创建文明和谐村镇,弘扬文明道德风尚为切入点,切实开展党内外结对互助,促进人际和谐。采取“组织救助、社会帮助、村内互助”相结合的办法,大力开展“结对包户”、“一助一”、“党员联系户”等邻里互助、社会帮扶活动,让他们切身感受党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融洽邻里之间、农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促进农村社区形成互助互爱、和谐共建的良好局面,从而吸引更多优秀农村人才入党,解决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匮乏的问题。

  (3)创新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推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落实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员真正具有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建议权、监督权,激发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的政治热情,使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县委书记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一、普洱市县(区)委书记队伍的基本情况

  普洱市辖9县1区,其中有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近几年来,市委始终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遵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XX]3号文件),高度重视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一是在培养选拔上重视。注重在艰苦地方、复杂环境、综合部门多岗锻炼和培养干部,注重选拔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经受住艰苦环境锻炼、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能驾驭复杂局面,经得起风浪考验,作风扎实、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干部担任县委书记。全市县(区)委书记队伍中,大多数经过市、县、乡多岗锻炼,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绝大部分一把手都具有比较丰富的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统揽全局的能力、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在教育培训上重视。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县(区)委书记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参加专题培训、短期培训和理论培训,到省外、市外考察学习,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市委有针对性地组织县(区)委书记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群众观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县(区)委书记把方向、管全局、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增强驾驭全局、服务群众的本领。三是在监督管理上重视。不断加大对县(区)委书记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用人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注重监督县(区)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加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特别通过县级党委换届,选准配强县(区)委书记,较好地发挥了县(区)委书记队伍在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聚民心、促发展、保稳定工作中,在推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目前,全市10个县(区)委书记,除1个县委书记因提拔到省直部门,接任人选正在按程序考察外,其余9个县(区)委书记平均年龄42.4岁,年龄在35岁至39岁的2人,占22.2%;40岁至45岁5人,占55.6%;46岁至50岁2人,占22.2%。大学本科学历5人,占55.6%;在职研究生4人,占44.4%。其中,经济管理专业5人,占55.6%;汉语言专业1人,占11.1%;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人,占11.1%;行政管理专业1人,占11.1%;社会学专业1人,占11.1%。无女性和少数民族县(区)委书记。

  二、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状况总体是好的,经过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努力,县(市、区)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素质明显提高,领导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这支队伍是靠得住,能干事的队伍。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队伍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与新的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极少数县(市、区)委书记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忽视群众的合理诉求。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干部身上,但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如孟连“7.19”事件发生后,普洱市委及时对孟连县委书记进行了调整。二是任期制执行力度不够。对任期制的管理要素缺乏相应的规定,比如,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目标考核等,一些地方县(市、区)委书记变动频繁。三是选拔标准难把握。《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6条基本条件和7条应当具备的资格相对概念化,在考察时不好把握。比如:在考察中难做到全面了解人选的熟悉领域、主要专长和发展潜力,难判断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态度和业绩以及人选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干部考核评价难,部分干部群众认识上有差距,认为考察干部是一个程序和环节,有的认为是走过场,不愿意反映真实情况。

  三、加强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县级政权是我国行政区域划分中处于十分重要的环节。从纵向看,它既是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决策的机关,又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重大工作部署的执行机关,具有承上启下的基本特征。从横向看,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前沿阵地和城乡经济的结合部,集党政军民、工农学商于一体,具有统揽一方的综合功能。县(市、区)委书记在县级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既是领导者、决策者和组织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县(市、区)委书记水平和能力既直接影响我们党的工作的总体效能,又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如期实现。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政权基础的稳固和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委书记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除认真遵循《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6条基本条件和7条应当具备的资格外,在新形势下,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工作实际,县委书记一般还应当具有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任职经历;具有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任职经历;具有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经验;具有驾驭复杂局面,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具有推进工作能力和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心理素质好;专业、气质与班子成员相溶,听得进不同意见,能集中民意民智。

  (三)进一步明确优秀与不称职县(市、区)委书记的主要表现。优秀县(市、区)委书记的共同特点:政治纪律性强,理想信念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注重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勤奋敬业,工作扎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有正确的政绩观;眼界宽阔,思路宽阔,胸襟宽阔,总揽能力强,工作作风深入、扎实,群众基础好,善于联系群众,有基层工作经验;敢于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驾驭复杂局面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监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品德高尚,情趣健康,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不称职县(市、区)委书记的主要表现:理想信念不坚定;能力素质达不到履职要求;不注重学习,创新能力弱,胸襟不宽阔,总揽全局的能力差;工作经历相对单一,基层工作经验欠缺,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政令不畅通,执行能力弱,驾驭复杂局面能力不强;群众观念淡漠,脱离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弱,党的宗旨意识不强;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急功近利,喜欢搞政绩工程,搞短期行为;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得不牢,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

  (四)进一步改进县(市、区)委书记的选拔方式。对县(市、区)委书记人选的选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是要规范和完善县(区)委书记人选考察程序。要严格按照《关于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中进一步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暂行规定》(云组发〔XX〕5号)、《云南省差额选拔任用正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云办发〔XX〕8号)的规定规范和完善考察程序。对县(市、区)委书记人选的推荐同时获得会议投票推荐赞成票三分之一以上、个别谈话推荐二分之一以上,才列为考察对象。在考察县(市、区)委书记人选时要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实行干部推荐考察“三个扩大”(即扩大民主推荐范围、扩大个别谈话推荐范围、在考察廉洁自律方面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四个结合”(即把平时考察与使用考察相结合、听取意见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与关键时刻的表现相结合、注重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考察相结合)。二是改进提名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委书记出现缺额时,由组织部门将任职条件、提名范围、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名册提交市委全委会成员进行第一轮署名推荐提名。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班子建设实际,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有关方面的意见,按1:3比例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建议,再进行第二轮民主推荐,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一般应多于拟任人选。在公开选拔委任制领导干部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公开选拔选任制领导干部提名人选的程序和方法。建议拿出1—2个职位,在全省进行县(市、区)委书记公开选拔试点,不断扩大县(市、区)委书记的选拔渠道,规范公开选拔的程序,改进方法,逐年提高公开选拔县(市、区)委书记人数在提拔交流干部中的比例。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决任用机制。县(市、区)委书记的拟任人选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全委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全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委书记的激励机制。为保持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稳定、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应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县(市、区)委书记每个职务任期为5年。县(市、区)委书记一般应当任满一个任期,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县(市、区)委书记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累计达到一届以上的,经综合考核,实绩突出,评定为优秀的,建议给予提高享受副巡视员待遇或列为副厅级后备干部人选。

  (六)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的教育、考核、管理和监督。一是推进“一把手”培训工程的实施。要按照“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对县(市、区)委书记的教育培训。时间安排上要有计划性,县(市、区)委书记学习培训时间不宜过长,每名县委书记每年培训次数不宜太多,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在培训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处置公共事件的能力培训、做群众工作能力培训以及政治理论培训、政策法规培训、作风教育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和科学文化素养培训。

  二是加大对县(市、区)委书记的考核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以德才素质评价为核心,立足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德、能、勤、绩、廉情况的考核,侧重评价把握大局、战略思维、协调各方、抓班子带队伍、基础工作等内容,引导县(市、区)委书记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建议加大对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考核评价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次被评为“基本称职”或当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县(市、区)委书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和处理。建议考核指标中应突出针对性。既要考虑到对每一个县(市、区)的普遍适用性问题,也要尽可能考虑到一些特殊因素,在考核指标中应留有一定的余地,由考核组研究当地县(市、区)的具体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应列入的考核指标,既注重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化解社会矛盾和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工作的考核,又注重考核县委书记关键时刻和困难时期、在处置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表现,注重考核作风状况和做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的监督。按照服从大局、民主公开、以人为本,教育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运用切实有效的法规、制度约束和规范县(市、区)委书记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申报、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制度。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党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办法。认真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县(市、区)委书记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步形成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行特邀监督员制度,把对县(市、区)委书记“人前”与“人后”、“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的强大合力,全方位监督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社交行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检查县(市、区)委书记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汇报、考评和年终廉政谈话制度。县(市、区)委书记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上一级纪委、组织部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每年对县(市、区)委书记进行一次廉政和履职情况谈话。坚持定期实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建立专门的县(市、区)委书记信息库,收集各种信息,动态掌握县(市、区)委书记的表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四是完善以州市党委为主的县(市、区)委书记管理体制。以州市党委为主的县(市、区)委书记管理体制与党组织设置、行政区域设置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是相适应的。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各县(市、区)委和县(市、区)委书记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包括县(市、区)委书记工作情况和个人基本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监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但管理过程中存在着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变动频繁,不利于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委书记的管理。一是要严格执行任期制。上级党委要就县(市、区)委书记执行任期制出台具体规定,合理界定县(市、区)委书记的任职期限,规定最低任职年限,在此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个人违法违纪或提拔),一般未任满规定时限不得调整。二是完善外出请销假和登记制度。对县(市、区)委书记外出实行请销假和登记报告制度,报上级党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备查。

  五是积极推进县(市、区)书记异地交流。认真坚持县(市、区)委书记交流任职和回避任职制度,扩大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交流范围,各地区之间交流人数应相对平衡。要选派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有培养潜力或厅级后备干部进行交流,并逐步扩大州市之间县(市、区)委书记的异地交流力度。

镇党委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调研报告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步伐,近日结合我镇,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工作进行了调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总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的历史选择,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个要求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方面建设的内容,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创新思路,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法律等综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总体思路是: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发展农村牧区经济为中心任务,以提高农牧民收入和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为最终目标,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加大对农村牧区的投入和支持,先试点后示范,协调推进农村牧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争取通过5—10的努力,农牧业经济基本形成产业化发展的新格局,农村牧区面貌焕然一新,农牧民收入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和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初见成效。

  整个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试点示范阶段,主要选择3个特色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50强”嘎查先行试点,以点带面,起到良好示范作用;第二个阶段为全面铺开阶段,主要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树立典型,确定几个较为成功的建设模式在全镇范围内逐步推开;第三个阶段为初见成效阶段。

  为顺利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建议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农村牧区经济全面发展。发展农村牧区经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核心任务,也是提高农牧民收入的关键环节,必须作为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首要工作去抓。

  1、推进农牧业战略性调整。关键是抓好两个“转移”、两个“提高”,即农牧区人口向城镇及二、三产业转移,草原畜牧业向农区畜牧业转移;提高畜牧业在农牧业结构中的比重,提高非农产业就业在全社会就业结构中的比重。一是加快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步伐。通过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发展城镇经济,繁荣第三产业,改善农牧民就业环境,加强就业培训等措施,不断拓宽农牧区劳动和人口转移就业的渠道,加快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步伐,保证每年转移农牧区劳动力不少于1000人,力争到XX年全镇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达到 75%。二是加快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牧业,改造提升传统农牧业,大力挖掘农业潜力,优化种植结构,走“精种、高效、绿色”的生态效益农牧业发展之路。力争到XX年,我镇舍饲养殖牲畜规模达到20万头(只)以上,畜牧业产值达到农牧业总产值的50%以上。

  2、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步伐。要优先发展对农牧业生产影响大、与农牧民关联度高、特色优势明显的农畜产品加工业,着力培植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市场竞争力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方式,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牧民建立稳定的紧密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一是扶持和培育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通过税收、财政、金融、土地、基础设施配套等优惠政策,重点支持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农牧民增收和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二是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立足资源优势,依托龙头企业,按照“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做大做强养殖业、舍饲养殖业、菌业以及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

  3、建立健全农牧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大力实施“种子工程”和“丰收计划”,提高良种覆盖率和农牧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率,充分发挥科技对农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争取到XX年全镇农牧业新技术应用和实用技术推广率达到100%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率达100%,主要牲畜良种畜比重达80%以上。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认证和监督服务体系,加快优质农畜产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注册认证工作,打造“绿色”品牌和拳头产品,全面提升农畜产品竞争力。建立健全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运行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主渠道作用,逐步解决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建立健全农牧业服务体系,按照“公助、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巩固和完善基层供销社服务网络,积极鼓励农牧民自主兴办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和农牧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牧民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争取到XX年,新成立9个农牧民经纪人协会,其中:奶牛协会5个、绒山羊协会1个、兴安细毛羊协会1个、蔬菜协会1个、食用菌协会1个。建立稳定的支农资金投入渠道,要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农村牧区专项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大幅增加地方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保证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牧区,总体比例不低于70%,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

  (二)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目前,城乡差距不仅仅是收入方面的差距,更大的差距是城乡社会公共产品配置严重不平衡,农村牧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这势必加重了农牧民的负担,影响了农牧民的增收。因此,我镇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必须将加快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在财政投入、项目建设、人员配置等方面重点向农村牧区倾斜,只有这样才能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牧民收入。

  1、大力发展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主体力量。要改变农村牧区的落后面貌,必须先从改变农牧民的思想观念入手,而改变农牧民思想观念必须首先抓好农村牧区的教育。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首要的是应加大对农村牧区教育的投入力度,解决农村牧区中小学设施简陋、师资缺乏等突出问题。充分考虑当前我镇农村牧区居住分散的特点,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问题,进一步整合全镇农村牧区中小学教育布局。大力发展成人教育,以岗位培训为中心、继续教育和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加强“三教统筹”和“农科结合”,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加强农村初中“绿色证书”教育,使全镇90%以上从业人员达到实用技术中级水平,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 99%以上,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通过培训、教育,逐步消除农牧民群众的陈旧保守观念和小农意识,帮助他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2、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要从农村牧区实际出发,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针,逐步建立社会基本保障与家庭保障、集体保障、企业保障相结合的全方位社会保障体系。要实行全面的农村低保制度,做到应保尽保。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搞好试点,逐步推行。应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医疗救助配套制度。争取到 XX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城乡统一的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城乡统一低保、困难群体救助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

  3、以先进文化占领农村牧区文化阵地,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一是要建好阵地。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农牧民群众、文化企业的积极性,鼓励农牧民个人办文化,集体办文化,文化部门与个人、与企业联合办文化,大力发展农牧村民办公助文化大院、文化专业户、农民书屋、农民个体放映队和民间剧团,逐步实现农村文化建设的“多元化”、“市场化”。二是要明确内容。主要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科学、文明、法制的生活观。三是要好搞活动。如开展文化先进镇创建活动,“科技文化三下乡”、“体育三下乡”,送图书、送电影下乡等。尤其要广泛开展“xxxx”的荣辱观教育,让文明向上的良好风气充满农村牧区。

  (三)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制约,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一直是制约我镇农牧业快速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重要因素,也是我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面临的最突出、最棘手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资金是最大的问题,但光有资金问题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还需要我们针对我镇生态脆弱、生产力布局分散的实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集中力量解决一些重点地区的基础设施问题。

  1、加强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我们要坚持“保护和建设并重、保护为主”的指导方针,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争取用五年的时间,通过环境综合整治、退牧还草、荒山造林等综合措施,加速林草植被恢复,实现区域生态状况“整体上稳定遏制、重点治理区域全面好转”。

  2、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大力改善农村牧区的水利基础设施。重点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区的水利设施配套、农区人畜饮水解困、安全饮用水等工程建设,争取到XX年,消灭人畜饮水不安全因素;完成生态修复面积30万亩,完成全镇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二是大力改善农村牧区交通状况。抓住国家“xxx”期间实施“村村通”工程的机遇,加大全镇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力度,争取到XX年镇至嘎查基本建成黑色公路,重要工业基地、农业园区通水泥路和村村实现全部通公路的目标,全镇通乡公路通达率和通村公路通达率均达到100%。三是大力改善农村牧区通讯状况。继续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改善农村牧区通讯条件,争取XX年全镇广播和电视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通电话率达100%。

  (四)加强农村牧区民主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直接关系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成败。

  1、加强农村牧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将农村牧区综合素质好、思想观念新、能干事、会干事的人选拔到农村牧区的嘎查村委会班子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的战斗力。要在全镇农村牧区深入开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的“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农村牧区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要结合农村牧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广泛联系群众,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关心和爱护农村牧区基层干部,继续开展农村牧区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

  2、切实维护农牧民的民主权利。健全嘎查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牧区公益性设施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黄赌毒” 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浩大,任重道远。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全社会参与,易于形成合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宏观指导,有利于减少浪费,节约资源,减少风险,少走弯路,促进又快又好的发展。

  1、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设新农村,不能凭主观想向和满腔热情办事,而应该用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要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分期计划,分步实施。既要注重经济指标,又不忽视社会发展指标;既要注意发展速度和规模,又不忽视质量和效益;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不忽视农民的主体力量;既要体现现代精神风貌,又不破坏农村文化底蕴;既要大胆创新,又要尊重客观规律,既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又要请专家论证;既要保证规划的科学化,又要保证实施规划的连续性,绝不能朝令夕改,人去事非。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镇地域广阔,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基础设施状况千差万别,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发展模式上要分类指导。比如,白音浩特嘎查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相对较好,是全镇人口、资源、生产要素比较集中的地区,是重点发展区,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开展以工促农的工业型新农村建设。同时,还可以发挥区位优势,招商引资,服务我镇,走第三产业服务型新农村建设之路。在新农村牧区规划建设上要分类指导,注意嘎查村布局有利于节约资源、发展经济。比如:人口、资源、生产要素比较集中地,的新农村新牧区规划可以高标准、多功能,进行一步到位式建设,而其他居住分散、基础设施条件差的地区可以分步实施,逐步完善。总之,一定要突破“标准化”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避免运动化,不搞“一刀切”,不搞人为的样板工程,更不搞所谓“达标验收”之类扰民的浪费的评比活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

  3、以城带乡,社会参与。应发动、组织镇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口支持帮扶农村。探索城市与农村、企事业与农村结对帮扶的途径,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用城市理念建设农村,用现代理念教育农民,引导农民与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决裂,指导农村向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阔步前进。

  1、局部地区和部门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体育建设现象。

  2、由于城乡差别,农村老年人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意识还不是很强。

  3、缺少建设资金投入,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匮乏,部分老年人想要进行文化体育活动无处可去。

  4、由于体制原因,财权上移,基层无更多的活动经费用于老年体协活动的开展,老年体协工作开展受到很大制约。

  5、基层从事老年体育工作的人员变动频繁,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6、参与老年文化体育工作的部门少,只靠老年体育一个部门形不成合力。

  四、老年体协建设和工作开展的建议

  1、建议加大老年文化体育工作宣传力度,增强老年人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意识。

  2、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基层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3、加大活动经费投入,多部门参与,形成合力,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

  4、建议设立老年体协专职工作人员,人员保持相对不变,使老年体协工作开展保持连续性。

  5、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使老年体协工作开展有质有量。

县委书记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一、普洱市县(区)委书记队伍的基本情况

  普洱市辖9县1区,其中有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近几年来,市委始终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遵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XX]3号文件),高度重视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一是在培养选拔上重视。注重在艰苦地方、复杂环境、综合部门多岗锻炼和培养干部,注重选拔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经受住艰苦环境锻炼、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能驾驭复杂局面,经得起风浪考验,作风扎实、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干部担任县委书记。全市县(区)委书记队伍中,大多数经过市、县、乡多岗锻炼,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绝大部分一把手都具有比较丰富的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统揽全局的能力、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在教育培训上重视。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县(区)委书记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参加专题培训、短期培训和理论培训,到省外、市外考察学习,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市委有针对性地组织县(区)委书记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群众观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县(区)委书记把方向、管全局、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增强驾驭全局、服务群众的本领。三是在监督管理上重视。不断加大对县(区)委书记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用人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注重监督县(区)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加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特别通过县级党委换届,选准配强县(区)委书记,较好地发挥了县(区)委书记队伍在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聚民心、促发展、保稳定工作中,在推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目前,全市10个县(区)委书记,除1个县委书记因提拔到省直部门,接任人选正在按程序考察外,其余9个县(区)委书记平均年龄42.4岁,年龄在35岁至39岁的2人,占22.2%;40岁至45岁5人,占55.6%;46岁至50岁2人,占22.2%。大学本科学历5人,占55.6%;在职研究生4人,占44.4%。其中,经济管理专业5人,占55.6%;汉语言专业1人,占11.1%;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人,占11.1%;行政管理专业1人,占11.1%;社会学专业1人,占11.1%。无女性和少数民族县(区)委书记。

  二、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状况总体是好的,经过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努力,县(市、区)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素质明显提高,领导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这支队伍是靠得住,能干事的队伍。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队伍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与新的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极少数县(市、区)委书记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忽视群众的合理诉求。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干部身上,但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如孟连“7.19”事件发生后,普洱市委及时对孟连县委书记进行了调整。二是任期制执行力度不够。对任期制的管理要素缺乏相应的规定,比如,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目标考核等,一些地方县(市、区)委书记变动频繁。三是选拔标准难把握。《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6条基本条件和7条应当具备的资格相对概念化,在考察时不好把握。比如:在考察中难做到全面了解人选的熟悉领域、主要专长和发展潜力,难判断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态度和业绩以及人选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干部考核评价难,部分干部群众认识上有差距,认为考察干部是一个程序和环节,有的认为是走过场,不愿意反映真实情况。

  三、加强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县级政权是我国行政区域划分中处于十分重要的环节。从纵向看,它既是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决策的机关,又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重大工作部署的执行机关,具有承上启下的基本特征。从横向看,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前沿阵地和城乡经济的结合部,集党政军民、工农学商于一体,具有统揽一方的综合功能。县(市、区)委书记在县级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既是领导者、决策者和组织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县(市、区)委书记水平和能力既直接影响我们党的工作的总体效能,又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如期实现。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政权基础的稳固和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委书记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除认真遵循《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6条基本条件和7条应当具备的资格外,在新形势下,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工作实际,县委书记一般还应当具有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任职经历;具有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任职经历;具有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经验;具有驾驭复杂局面,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具有推进工作能力和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心理素质好;专业、气质与班子成员相溶,听得进不同意见,能集中民意民智。

  (三)进一步明确优秀与不称职县(市、区)委书记的主要表现。优秀县(市、区)委书记的共同特点:政治纪律性强,理想信念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注重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勤奋敬业,工作扎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有正确的政绩观;眼界宽阔,思路宽阔,胸襟宽阔,总揽能力强,工作作风深入、扎实,群众基础好,善于联系群众,有基层工作经验;敢于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驾驭复杂局面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监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品德高尚,情趣健康,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不称职县(市、区)委书记的主要表现:理想信念不坚定;能力素质达不到履职要求;不注重学习,创新能力弱,胸襟不宽阔,总揽全局的能力差;工作经历相对单一,基层工作经验欠缺,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政令不畅通,执行能力弱,驾驭复杂局面能力不强;群众观念淡漠,脱离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弱,党的宗旨意识不强;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急功近利,喜欢搞政绩工程,搞短期行为;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得不牢,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

  (四)进一步改进县(市、区)委书记的选拔方式。对县(市、区)委书记人选的选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是要规范和完善县(区)委书记人选考察程序。要严格按照《关于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中进一步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暂行规定》(云组发〔XX〕5号)、《云南省差额选拔任用正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云办发〔XX〕8号)的规定规范和完善考察程序。对县(市、区)委书记人选的推荐同时获得会议投票推荐赞成票三分之一以上、个别谈话推荐二分之一以上,才列为考察对象。在考察县(市、区)委书记人选时要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实行干部推荐考察“三个扩大”(即扩大民主推荐范围、扩大个别谈话推荐范围、在考察廉洁自律方面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四个结合”(即把平时考察与使用考察相结合、听取意见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与关键时刻的表现相结合、注重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考察相结合)。二是改进提名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委书记出现缺额时,由组织部门将任职条件、提名范围、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名册提交市委全委会成员进行第一轮署名推荐提名。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班子建设实际,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有关方面的意见,按1:3比例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建议,再进行第二轮民主推荐,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一般应多于拟任人选。在公开选拔委任制领导干部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公开选拔选任制领导干部提名人选的程序和方法。建议拿出1—2个职位,在全省进行县(市、区)委书记公开选拔试点,不断扩大县(市、区)委书记的选拔渠道,规范公开选拔的程序,改进方法,逐年提高公开选拔县(市、区)委书记人数在提拔交流干部中的比例。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决任用机制。县(市、区)委书记的拟任人选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全委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全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委书记的激励机制。为保持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稳定、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应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县(市、区)委书记每个职务任期为5年。县(市、区)委书记一般应当任满一个任期,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县(市、区)委书记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累计达到一届以上的,经综合考核,实绩突出,评定为优秀的,建议给予提高享受副巡视员待遇或列为副厅级后备干部人选。

  (六)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的教育、考核、管理和监督。一是推进“一把手”培训工程的实施。要按照“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对县(市、区)委书记的教育培训。时间安排上要有计划性,县(市、区)委书记学习培训时间不宜过长,每名县委书记每年培训次数不宜太多,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在培训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处置公共事件的能力培训、做群众工作能力培训以及政治理论培训、政策法规培训、作风教育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和科学文化素养培训。

  二是加大对县(市、区)委书记的考核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以德才素质评价为核心,立足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德、能、勤、绩、廉情况的考核,侧重评价把握大局、战略思维、协调各方、抓班子带队伍、基础工作等内容,引导县(市、区)委书记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建议加大对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考核评价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次被评为“基本称职”或当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县(市、区)委书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和处理。建议考核指标中应突出针对性。既要考虑到对每一个县(市、区)的普遍适用性问题,也要尽可能考虑到一些特殊因素,在考核指标中应留有一定的余地,由考核组研究当地县(市、区)的具体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应列入的考核指标,既注重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化解社会矛盾和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工作的考核,又注重考核县委书记关键时刻和困难时期、在处置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表现,注重考核作风状况和做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的监督。按照服从大局、民主公开、以人为本,教育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运用切实有效的法规、制度约束和规范县(市、区)委书记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申报、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制度。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党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办法。认真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县(市、区)委书记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步形成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行特邀监督员制度,把对县(市、区)委书记“人前”与“人后”、“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的强大合力,全方位监督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社交行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检查县(市、区)委书记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汇报、考评和年终廉政谈话制度。县(市、区)委书记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上一级纪委、组织部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每年对县(市、区)委书记进行一次廉政和履职情况谈话。坚持定期实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建立专门的县(市、区)委书记信息库,收集各种信息,动态掌握县(市、区)委书记的表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四是完善以州市党委为主的县(市、区)委书记管理体制。以州市党委为主的县(市、区)委书记管理体制与党组织设置、行政区域设置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是相适应的。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各县(市、区)委和县(市、区)委书记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包括县(市、区)委书记工作情况和个人基本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监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但管理过程中存在着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变动频繁,不利于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委书记的管理。一是要严格执行任期制。上级党委要就县(市、区)委书记执行任期制出台具体规定,合理界定县(市、区)委书记的任职期限,规定最低任职年限,在此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个人违法违纪或提拔),一般未任满规定时限不得调整。二是完善外出请销假和登记制度。对县(市、区)委书记外出实行请销假和登记报告制度,报上级党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备查。

  五是积极推进县(市、区)书记异地交流。认真坚持县(市、区)委书记交流任职和回避任职制度,扩大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交流范围,各地区之间交流人数应相对平衡。要选派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有培养潜力或厅级后备干部进行交流,并逐步扩大州市之间县(市、区)委书记的异地交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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