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1 来源:调研报告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从今年4月底开始,在全国县级以上干部、领导班子中进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4月21日,中央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对开展好专题教育作出了部署。省、市委也于近期分别召开了专题教育党课报告会,省委张宝顺书记和市委姚玉舟书记分别对开展专题教育提出具体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这次专题教育活动与以前不同,不再层层召开动员会,以领导干部讲党课开局。根据安排,今天由我来作党课报告,也是动员教育。下面,就学习“三严三实”和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谈三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领会“三严三实”内涵,充分认识开展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
学习、贯彻、践行“三严三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
(一)深入学习“三严三实”的基本内容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xx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总书记在安徽代表团提出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全党的要求,也是对安徽作风建设的肯定。既是各级领导干部正心修身的思想基础,也是干事创业的根本准则。
“三严三实”是着眼于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既言简意赅而又内涵深刻,深刻指明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政治品格、做人准则,指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丰富了管党治党的思想理念,为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供了重要遵循,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胜利,必将产生极为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影响。
(二)全面把握“三严三实”的核心要求
“三严三实”的要求,着力点在一个“严”、一个“实”。“严”是我们党的核心价值、独特优势、优良传统,蕴涵的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等严肃的政治追求,是完善组织生活、贯彻民主集中制等严格的组织原则,是懂规矩、守底线、拒腐蚀、永不沾等严明的纪律要求,如果离开了这个“严”,就会导致信仰迷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最终失去凝聚力、战斗力。“实”是行为取向,蕴涵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是求真务实、尊重实践、注重实效的工作方法,是忠诚老实、厚道朴实、认真踏实的处世态度,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方法论的继承和发展,如果离开了这个“实”,就会导致脱离实际、图做虚功、贻误事业,最终失去民心民意、失去执政基础。“三严三实”彰显着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品格,反映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必须坚持严当头、实托底,做到严实结合、融为一体。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领会“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履行共产党人崇高职责。
(三)正确认知“三严三实”的历史定位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在几十年的奋斗历程中,始终自觉地将作风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党的事业每前进一步,党的作风建设就推进一步。特别是在党的事业的重大转折时期,全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的时候,更是如此。毛泽东、邓小平、xx、xx同志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党自身建设的实际情况,对作风建设都有深刻论述,正确指导了党的作风建设实践。
毛泽东在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史上首次提出了作风的概念,总结概括出我党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郑重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讲话中指出,艰苦创业,首先要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带头。……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努力恢复延安的光荣传统,努力学习周恩来等同志的榜样,在艰苦创业方面起模范作用。
以xx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著名论断。
xx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强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从党的历史来看,毛泽东、邓小平、xx和xx同志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党自身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正确指导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实践,使党的作风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一道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十八大以来,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作风建设的优良传统,与党的作风建设理论一脉相承。
作风问题是顽疾,是一个政党特别是执政党不可回避且长期面临的风险隐患。党的事业不断发展,要求党的作风建设不断跟进。加强作风建设就要找准切入点,抓住要害处,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当前,无论党员干部队伍管理还是党员干部自身,都存在要求不严的问题、作风不实的问题,是党员干部不良作风的突出表现,也是作风建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xx强调的“三严三实”是着眼于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由人及事及权,把做人做官做事作为一个整体提出;从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六个角度提出要求,既给为官之道指路,又为行为准则定向;把作风建设凝练为“严”、“实”两个维度,既针对道德问题,又针砭为政时弊,是对党的作风建设要求新的科学概括。“三严三实”第一次鲜明地把“严”、“实”作为作风建设的新标准,明确定位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角色,科学回答了慎用权力的关键环节,深刻解答了修身律己的基础地位,重点突出了从严务实的工作要求;第一次既涉及作风建设内涵上的世界观,又涉及作风建设上的方法论,既注重内在自觉,又注重外在约束,既注重立下严标准,又注重抓出实效果,既在治标上有明确要求,又在治本上提根本措施,切中了作风之弊的要害,把准了作风建设的命脉,抓住了改进作风的关键,既把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到新阶段,又把党的作风要求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是党的作风建设内涵的深拓展、新发展。
(四)充分认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大意义
一年来,根据省委要求,我们把学习贯彻“三严三实”作为一项重大任务,与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深入践行。通过一年来学习实践,我们对“三严三实”有了更高认识,越来越感到其内涵深刻、意义重大,越来越理解其作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既有思想要求又有实践标准,体现了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有机统一、内在规律与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
“三严三实”在实践中已发展成为新时期指引干部干事、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党风政风转变,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汇聚磅薄力量的一大“法宝”。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源于党的地位、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
中央在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时,明确指出,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
张宝顺书记在省委专题教育党课报告会上强调,开展专题教育,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地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姚玉舟书记在市委专题教育党课报告会上,深刻阐述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大意义,指出开展专题教育,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延展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是解决“不严不实”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
在市政协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深刻领会新时期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希望新要求,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牢牢把握政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内在使然;是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实践,更好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客观要求;是认真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圆满完成市政协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协履职水平,全力助推宣城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
“三严三实”是习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先提出的,开展专题教育对我们而言更具有特殊的重大意义。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姚玉舟同志党课报告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推进协商民主创新发展
中央指出,这次专题教育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是密切相联、相辅相成的,都对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党性修养和职业素质,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全面理解“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内在联系和辩证统一。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与我们党的好干部 “二十”标准内在一致、一脉相承,都突出对干部修身律己、干事创业、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方面的思想引导和刚性约束,使好干部的标准在内容上更加丰富、衡量上更加精准、品质上更加提升,体现了做人做事做官的高度统一,体现了共产党人的政治立场、价值追求和道德风范,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纲领,是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作风的有力思想武器,涵盖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品德建设等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蕴含着丰富的时代内涵,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我们要勇于拿起这个武器,经常使用这个武器,使之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不断增强自身政治素养,提升综合能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第一,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我们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对党忠诚是领导干部的根本操守,是党性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根本政治品质,必须作为立身之本终生秉持。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丧失了对党的忠诚,就丧失了作为共产党员的最起码资格。对党忠诚,就是要心中有党,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就是要时刻把牢政治方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持必胜信念,在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都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就是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党的事业忠诚,对人民忠诚,心中要始终装着老百姓,坚持走好群众路线,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好人民的勤务员。
政协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核心地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人民政协事业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决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具体体现在政协履职活动中,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协工作只有与改革发展大局同频共振,才有意义、有所作为。面对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要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联系面广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精选课题,深入调研,动员社会各界共同为发展想招、一起为改革发力。
第二,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我们始终做到讲真话、献良策。
敢于担当,核心要义是要敢想、敢做、敢当、敢挑重担、敢负责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说到底,就是要有一种“顶着压力也要上,迎着风险也要担,再苦再累也要干”的精神。职务就是职责,担当义不容辞。要在干事创业上敢于担当、在驾驭复杂局面上敢于担当、在履行主体责任上敢于担当,不回避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
政协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就是要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创新发展,勇担助力宣城发展重任,更好地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市政协XX年度协商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和筹备好“做大做强市本级”民主评议、“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资政会、“xx”规划编制等重点协商活动,切实提高协商活动质量,力争形成一批有分量的协商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要提升建言立论水平。按照“讲真话、献良策”的要求,把“精选课题、精心调研、精准建议”作为政协议政建言的不懈追求,通过视察调研、民主协商、提案督办、民主评议等形式勇于建言,多献良策,善谋实招。要创新机制、选好载体,以“钉钉子”的精神和韧劲,主动对建言成果的应用进行持续跟踪,促进转化,推动工作,发挥效益。自觉对照“三严三实”要求,不断加强协商民主实践的探索,创新协商民主方式,拓宽协商民主渠道,增强协商民主成效,谋深谋实各项协商课题,在协商中汇聚力量、形成共识,在协商中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要扎实有效开展民主监督,针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推进和落实,做好民主评议市直部分单位活动,选准角度、把好尺度、增加深度,明确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流程,切实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
第三,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我们建设好“两支队伍”。
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委员队伍。高素质委员队伍是政协工作的“源头”,是政协工作“活水涌流”的基础。一是要抓好委员学习培训。学习是终身立业之本,是建设高素质队伍的重要条件,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情况,要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多出主意,多谋良策,就必须加强学习。要始终把加强委员理论学习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政协的一系列论述,为参政议政奠定理论基础。同时,要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经济、法律知识,积极参加集中培训、定期辅导、组织座谈、参观视察和经验交流活动,热心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为参政议政奠定业务基础。二是要更加重视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断建立健全委员履职考核和激励机制,大力表彰在撰写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加强政协宣传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政协委员,增强委员干事创业、奉献社会的积极性。三是要积极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展前瞻性、跟踪性的调研视察,努力扩大委员参与面,提升参与度,为委员了解市情、掌握民情、反映民意畅通渠道、搭建平台,使委员的聪明才智得到进一步发挥,使参政议政更具活力。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协干部队伍。加强机关建设,只有从“建设”的高度去认识,按“提升”的目标去谋划,以“务实”的态度去推进,用“持续”的方法去巩固,抓学习、带队伍、建机制、转作风,才能强基固本、永葆活力。坚持把质量标准放在政协整体工作的突出位置,明确具体要求,强化成果意识,落实关键举措,努力提高政协的履职层次和工作实效。
一是着力提升调研工作质量。专题调研事关政协工作全局,是政协履职的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在调研过程中,机关干部承担调研组织、报告起草等重要任务,调研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参政议政水平的高低和服务大局成效的高低。近年来,常委会、主席会始终把提高调研工作质量作为增强履职实效的重要抓手,选取重点课题开展协商议政。在调研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上级政策,了解外地动态,吃透实际情况,整个调研活动做到计划完善、组织科学、安排周密,力争所形成的调研报告“总结现状符合客观实际,指出存在问题准确无误,所提建议富有真知灼见”。
二是着力提升提案工作质量。着重围绕如何“调动提案者和承办单位两个积极性、提高提案撰写和提案办理两个质量、提升提案在政协履职和服务全市大局两个方面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建立和完善“提、交、办、督”等各个环节的运行机制。加强重点提案督办,认真做好市委常委,市长、副市长,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工作,扎实开展好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向民主评议活动,不断推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提升。
三是着力提升宣传信息质量。4月份召开了全市政协宣传信息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当前政协宣传信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建立宣传信息工作激励机制,完善宣传通讯员、信息联络员队伍,营造工作氛围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形成了全市政协组织和各级各部门重视政协宣传信息工作的良好局面。政协机关干部要不断增强宣传意识,认真撰写新闻稿件,积极向人民政协报、江淮时报投稿,扩大我市政协工作的影响。加强与党派团体、县市区政协、政协委员的联系,广泛征集社情民意信息,不断提升社情民意工作水平。
四是着力提升理论学习质量。按照市委要求,坚持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原著,研读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邀请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六年并进”、“六城同创”专题授课,扩大政协机关干部的知识面,为更好履职“补钙”、“加油”。
第四,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我们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个人干净,是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底线,是有为有位有威的前提条件,核心要义就是要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党和人民交给的责任,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树立强烈的道德标杆意识,夯实道德根基,坚决贯彻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增强抵御诱惑的内在力量,把干净做人、干净干事内化为一种行为习惯,敬畏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监督以自身廉洁为社会增加正能量。
俞正声同志曾强调,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创新政协界别工作和群众工作,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努力让群众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政协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就是要做到牢记履职宗旨、彰显为民情怀、坚守为官底线。认真落实今年政协宣传信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更好组织广大政协委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诉求,真情顺应群众期盼,发挥好社情民意“零距离”、“直通车”作用,促进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要不断增进社会和谐稳定。高举团结民主旗帜,发挥政协组织兼收并蓄、包容性强的优势,多做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健全完善政协组织、委员和界别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深化“三进三解三推动”活动,推进“委员进社区”常态化,继续开展扶贫、帮困,送医送文化送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做好我们各自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的帮扶工作,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要对照“三严三实”、“为人干净”的标准,对照《优秀党员干部典型事迹读本》、《反面典型警示录》等“身边教材”,进一步明确底线、分清界限、固守红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为民宗旨,自觉把自己的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始终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在人民政协工作的平凡岗位上为助推宣城发展,多尽一份责任,多献一份力量。
三、紧紧围绕专题教育目标任务,以严与实的标准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央提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融入经常性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中央和省委《实施方案》对专题教育作出了部署,市委《实施方案》结合宣城实际作了具体安排。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市政协《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1、领导示范带头。如何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方法和措施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领导带头。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做,亲力亲为,以身作则,其他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所谓“上行下效”“其身正,不令而行”。
这次专题教育,从中央到省、市委都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市委向中央、省委看齐,市政协党组向市委看齐,普通党员干部向领导干部看齐。市政协党组要切实强化对专题教育的组织领导。作为政协专题教育第一责任人,我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带头参加教育、接受教育,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力争学习研讨更深入、党性分析更深刻、整改问题更彻底、执行制度更严格。在座的其他领导干部,要按照在去年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往前站,向我看,跟着干”要求,自觉当标杆、作示范,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带头讲好党课,带头学习提高,带头调研走访,带头参加专题研讨,带头查摆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率下行的良好氛围,示范推进政协专题教育深入扎实开展。
2、紧盯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着力培育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千锤百炼、精雕细作、刚柔相济、百折无损”的当代宣城干部精神,着力解决姚玉舟同志党课报告中提出的“不严不实”7个方面突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高地;进一步强化党性原则,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明确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3、搞好关键动作。根据中央要求,此次专题教育关键动作是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等4个方面。我们一定要按照要求,认真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是讲好专题党课。今天我首先作了《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推进协商民主创新发展》的党课报告,正式启动政协专题教育。各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市委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认真准备党课报告,在各自联系点讲好党课。重点要讲清楚“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讲清楚“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讲清楚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使讲党课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的过程,成为深化认识的过程,成为激发自觉的过程。机关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党员上党课”活动,让机关普通党员接受锻炼,得到提高。
二是开展好学习研讨。一要重点加强学习。除深入学习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重点研读《xx谈治国理政》、《xx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外,还学习我市编写的《优秀党员干部典型事迹读本》、《反面典型警示录》等“身边教材”。结合“六年并进”、“六城同创”,继续邀请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政协作辅导讲座。机关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党员集中学习活动,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成效。二要广泛调研走访。结合文明创建机关包网格、干部联系户等工作,开展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广泛征询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协调解决查找出的问题,践行“马上就办”精神。三要深入座谈研讨。围绕中央确定的3个专题,紧扣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实际摆进去,以“三严三实”为标尺,以焦裕禄、沈浩精神为镜子,进行深入的思想互动,交流观点、分享体会,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三是开好“两个生活会”。以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为标杆,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六查六看”和“三对照三检查”,即:查修身严不严,看是否做到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查用权严不严,看是否做到坚持用权为民,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查律己严不严,看是否做到遵守党纪国法,为政清廉;查谋事实不实,看是否做到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查创业实不实,看是否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查做人实不实,看是否做到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对照“对党忠诚”要求,深刻检查自己的思想灵魂、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的实际表现;对照“个人干净”要求,深刻检查自己的廉洁意识、律己差距,在明确底线、分清界限、固守红线方面的实际表现;对照“敢于担当”要求,深刻检查自己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方面的实际表现。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深刻查摆问题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开展“有辣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是抓好边学边查边改。领导干部要带头整改,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并公开承诺,接受监督。突出制度治党,把立规执纪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针对“不严不实”的问题和具体表现,一条条梳理、一项项分析,一件件解决,真正通过建制度、立规矩,完善“马上就办”体制机制,把科学的制度设计、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检查惩处结合起来,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特别注重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不能念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成为摆设。
4、坚持统筹推进。将专题教育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真正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一方面要以专题教育促进工作开展。自觉把开展专题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xx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协商计划,推进协商民主实践结合起来;与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协履职能力,密切委员联系,搞好委员服务结合起来。通过专题教育开展,以严与实的标准落实各项任务,推进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用工作检验专题教育成效。找准专题教育与政协年度工作结合点,认真开展专题协商、视察、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推动更多议政成果进入党政决策程序,用政协作用发挥的实际成果检验专题教育成效。
当前,新常态下,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任务十分艰巨,政协履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要求我们一刻不能放松。希望大家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切实把专题教育组织好、开展好,进一步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努力做好今年政协各项工作,为加快宣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城乡规划个人建房基层所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基层分局所在县局领导的关心下、各相关科室大力配合与基层分局(所)的支持下,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按期完成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城乡个人建房实施管理实际工作中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与挑战:一、建房审批方面
1、受理建房审批资料审查问题。
随着农村建设发展,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和农民利用宅基地建房的数量增加,各分局所受理农民建房申请报批的项目数量也相对增加,就从目前来看大部分宅基地建房未必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基本上都是由村委会直接出具宅基地证明,甚至还有些村干部碍于人情面子或做老好人而提供宅基地的证明,如有村民代表大会意见的也是为了应付土地部门能方便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而做,往往这些土地来源证明并不完全符合程序要求,分局所因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只要村委会出具的土地来源证明和基本符合建房报批要求并受理审批发证,待建房户向国土部门申报土地审批手续时,土地部门以安置对象不符或不符“一户一宅”制政策为由退件,要求规划部门注销证照重新按符合土地政策审查条件后予以办理,出现了频繁注销规划许可手续给我们造成了非常被动的局面,不知情的人都误以为我们规划部门审批太随意了,从事实来看,我们对集体所有制土地如何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尚还缺乏深入研究。
为杜绝今后类似的情况发生提出了如下处理建议:
①、村民利用宅基地建房向分局(所)申请报批应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按法定程序公布宅基地安置对象名单;
②、提供宅基地安置名单现场公布照片、个人建房申请报告后,由村委会审查盖章;
③、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合作,报镇(乡)政府审查后所出具的建房工作联系单,应有土地部门对该宅基地建房户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审查条件给出预审意见和是否属于土地利用的建设用地;
④、具备以上条件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划要求分局(所)予以受理报批规划手续。
2、建设项目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制度落实的问题。
自XX年7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为推进城乡规划的公开化,积极推行“阳光规划”,落实规划建设项目的批前批后公示公布制度。要求每个项目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将项目的所处位置、建筑设计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都要在规划建设局门户网站、基地现场等处进行公示,旨在扩大建设项目报建的透明度,兼顾公共利益,既广泛征求了市民意见,提高了规划审批的透明度,也使社会监督提前介入,处理项目邻里关系,减少规划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
近年来,各分局(所)能坚持把涉及个人建房审批、危房修理、灾后重建等项目作为建设项目公示的重点来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尤其是老房拆建与危房修理这些项目,都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批前公示。建房户虽能自觉配合我局要求组织公示,但也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公示不规范、不及时,甚至为避免因相邻关系不和睦可能对项目公示期间的建房内容提出异议或信访投诉,在分局(所)工作人员现场张贴公告离开后自行撕下公示单资料。
目前,各分局(所)在批前公示程序都能做到,但公示的形式与内容尚有欠缺,如:在形式上基地现场有公示而网站上无公示;在公示内容方面网站上虽有公示仅有文而没有图件等资料,目前除昆阳、鳌江分局在批前公示方面做的较到位外,其他分局(所)还尚未做到位。另外,许可决定批后公布制度方面仅有萧江所有开展,其他分局(所)基本上未实施这项批后公布制度。
处理建议:
行政许可公示公布是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行为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为了规范许可公示公布制度,XX年10月1日《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后,明确要求建设项目做出行政许可前在基地现场和政府网站上进行10日公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日内在基地现场和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结合平阳县城乡个人建房工作实际,为更好的执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各基层分局(所)按以下几点要求做好公示和公布工作:
①、在镇规划区范围内项目实施建设用地与工程规划许可前都要进行公示,项目许可后进行公布。
②、在村庄规划区内项目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前应进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
③、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要及时通知建房户或采取短信告知方式履行送达程序。
④、批前批后现场与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告文与图件要相结合(图文并茂),对能上网公示的内容一律都要在局域网上公示。
⑤、要建立台账,项目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制度列入年度考核并将其内容纳入审批档案中。
⑥、建议对成片开发建设地块批后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工地设立规划公示牌,否则不予放样,待规划竣工验收核实合格后方可撤出,具体做法参照温州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许可证公示牌制度工作的通知》(温市规〔XX〕107号)文件执行。
3、规划行政许可证件注销程序问题。
注销行政许可,是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
目前,各分局(所)上报要求注销规划许可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①、变更注销:独门独户改建为公寓式联建住宅而提出申请变更注销的;
②、违反按期交款原则收回建房指标:村民集资联建安置房因其中建房户未能按期交纳建房款项,违反按期交纳“安置房”建设交款原则,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本人自愿放弃继续建设收回安置指标并重新安置他人建房且要求注销申请的;
③、不符土地政策:村委会出具宅基地建房证明办理规划手续但不符合土地部门办理安置对象或不符宅基地“一户一宅”制政策为由申请注销的;
④、出让地基后私自转让:当地镇(乡)政府出让地基业主私自转让后办理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审查土地来源或出让协议不严出现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申报土地手续发现规划许可户名与原出让协议或土地来源对象不符而申请要求注销的;
⑤、继承变更注销:因原建房户已故导致无法办理后续房产手续,经各有继承权资格人之间形成协议并按法定程序公证或律师见证后,由继承人提出申请变更注销的;
⑥、不可抗力无法实施:因政府安置对象有误或历史原因造成无法实施的事项而申请注销的。
⑦、诉讼裁决注销:经过法院判决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吊销以及应财产债务纠纷裁判证照转移而实施注销的;
⑧、规划许可证与建房申请表格中建设单位名称或建房户名“音同不同”、地址而需要调整更正的(此项不需要注销证照,只需核对更正,盖校对章)。
从以上种种情况来看,既存在着基层分局(所)在以前工作中对报批资料审查不严,也有镇(乡)政府部门工作中的失误以及历史原因、不可抗力或公民丧失权利与行为能力等等所造成。
为了规范规划行政许可注销程序,完善基层分局(所)“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注销许可提出几点建议:
①、申请注销必须由建房户(即被行政许可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报告中应说明注销理由与事实,分局(所)要认真审查原土地出让协议或土地来源证明的对象;
②、分局(所)在请示上报县局要求注销行政许可材料中,要详细说明情况、事实原因和分局是否同意给予注销的分析意见;
③、县局作出批复后,分局(所)要认真履行注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制度,出具《平阳县规划建设局分局所行政许可注销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签收后副本归档。
④、重新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必须符合原土地出让协议或政府安排地基认可对象,原转让人与受让人的财产处理关系由他们自行协商处理解决。
⑤、规划许可证与建房申请表格需要更正姓名(音同不同)或建房地址不符以及当地镇(乡)政府部门重新进行调整安排需要更改的,由建房户本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审查核实与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道路名称更改的须有当地镇(乡)政府地名办意见,分局(所)对所提供的材料要详细分析、说明情况,上报县局校对更正。
4、危房修理与灾后重建审批情况及表格设计规范化问题。
近几年,因规划编制滞后和城乡建设发展步伐较慢,特别是几个大的乡镇建成区房屋密集、规划控制较严和老城区改造缓慢,几十年前的老房、危房众多,群众要求危房拆扩建和翻建(即原拆原建)呼声较高,象这些危房被房管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属于整体拆除的房屋)较多,周边环境和防灾能力差、通道较窄、房屋之间间距小。截止目前为止危房修理或翻建还没有一系列完整的政策执行依据,基本上还是由当地镇(乡)政府与分局(所)自行把关,基层分局(所)在无据可依的情况下考虑到危房建筑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等问题,也只能对危房翻建以原状修建形式来严格控制审批,若按标准审批,根本无法满足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间距较小或涉及到相邻建筑质量安全等方面问题的都要求房主提供相邻意见和协议,严格现场踏勘和批前公示。也有因相邻关系不和睦无法提供相邻意见而自行违章翻建、擅自抬高、施工期间影响相邻房屋质量安全等引发的邻里纠纷,信访投诉举报电话接连不断,类似城区范围内利用危房修理、翻建擅自超高、超面积的情况普遍存在,给基层分局(所)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对灾后重建项目的受灾前房子是否合法还是违法无法认定,建房户提供的资料不详仅凭受灾证明(如发生火灾消防部门的证明)与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意见以及民政部门的意见就直接向当地分局(所)申报重建,这样往往会使一些违法违章建房户通过受灾重建默示它“合法化”钻了空子,而《城乡个人灾后重建申请表》制作时也没将当地镇政府的意见纳入到表格中,对今后政府部门在拆迁房屋确权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责任都会推给规划部门。另外,房管部门对危房修理申请表格在适用时不适合d危房原拆原建的类型提出了建议,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依法应当原拆原建,但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是房屋修理的审批表,不是房屋拆建审批表,房管部门由于缺少规划建设部门的房屋拆建审批意见,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要求县局予以协调更改表格。
处理建议:
危房修建部分
①、危房拆建、翻建应遵循符合规划原则,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危房拆建和翻建。
②、对目前尚不具备成片开发或统一改造条件的急需拆建的单栋、单间危房一律原拆原建,已列入政府统一拆迁范围一律不予批准原房翻建,政府另有意见除外。
③、危房翻建可按“三原”原则(即原位置、原规模、原高度)批准,如不属于d危房,且已列入近期建设范围,原则上不应再同意其改建。
④、危房翻建申报应提供房屋质量鉴定为d级鉴定报告、城乡个人危房修理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土地证和房产证复印件、建房报批联系单及危房现状照片。
⑤、批前应做好现场踏勘和现状位置、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等资料收集,资料审核受理前须提供相邻意见和镇(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意见(含政府部门在实施老城改造需对今后房屋执行征收安置工作,针对现有房屋现状面积、结构情况所作赔偿标准的评估报告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严格执行批前公示。
⑥、建议由县局结合公建与私建危房修理、翻建项目统一制定管理办法,如:属于d级危房的原则同意原拆原建,除d级以外的危房统一给予原状整改修理。
灾后重建部分
⑦、针对受灾灾民申请房屋重建的各分局(所)要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由当地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防灾部门调查结论和县民政部门确认意见。
⑧、项目批前要现场踏勘、现场拍照,提供土地证、房屋产权所有证,审核资料时如需提供其它相关资料(如:相邻意见、原位置、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等等资料)的应告知建房户,填写《城乡个人灾后重建申请表》严格按程序审查给予原状重建,经批前公示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批(老城控制区范围还需旧城改造指挥部门意见)。
⑨、已列入拆迁范围需要异地新建的由镇政府核定,按新建程序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⑩、加强灾后重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指导受灾户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确保灾后重建工程的安全性。
5、土地“转而未供”及审批方法调整与核定发证面积等问题。
今年5月,县政府召开就各镇(乡)政府“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协调专题会议,要求今后在审批个人建房规划许可时要注明总的用地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目前各分局(所)分别收到平阳县国土资源局退回的城乡个人建房审批项目规划许可手续,并指出我们的审批材料中建设用地红线划定的建设用地面积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载面积不一致,造成土地转而供地未到位的现象,该问题在我们的审批工作中确实存在,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①、历史习惯做法造成:从规划局成立至今或原来的城建局对城乡个人建房一直是按建筑占地面积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种做法或审批习惯一直延续到今,如乡镇府在出让地基时能统一明确标定用地(占地)面积及长宽尺寸就不会存在此类问题,但以地块供地即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建造数幢建筑仍以占地面积审批发证就会出现供地未到位的情况;
②、引发注销大量规划许可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载占地面积与土地部门供地的用地面积不符退件要求以用地面积重办发证这项工作难度极大,需要注销大量的规划许可证重新按总用地面积发证,可能对各镇(乡)政府在指定的时限内完成“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上造成一定的时间影响,同时因注销规划许可而增加工作量,还会对有些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业主造成不满而信访投诉。
③、增加用地面积造成土地缴费增加:按用地面积发证可能对建房户向土地部门申请办理有关土地审批手续时相对增加部分用地面积缴费问题而造成误解。
④、建设周期不同发证面积不等造成业主心理不平衡:地块内已建建筑已按建筑占地面积审批发证,而其他未建的几幢拟建建筑正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按占地面积发证还是按总用地面积发证,如以总用地发证可能会造成其他已建业主提出异议,理由是:本该享有的共有面积划分到其他用户名下了,根据物权法与司法解释及相关土地使用权宗地划分定界及面积分摊方法规定“宗地内的道路、绿化、公用设施等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登记给宗地内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土地使用面积不作分摊,记载于土地登记簿,不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但继续按占地面积发证又会造成新的“转而未供”土地现象。
⑤、注销重办造成前后技术经济指标规划要求不统一:之前已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或各项指标已符合当时的规划技术要求,而注销重新以总用地面积发证就可能出现原各项技术指标不符合现行规划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⑥、分期实施前期建设建筑容量超标造成后期建设建筑容量指标降低:对已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块,原审技术指标已核定,但在修规核定的用地范围内分别划宗分期实施,如某一单元地块先行建设过程出现超标或超面积且已经有关部门审批补办手续,但对修规地块范围内总量指标平衡控制在总建筑面积不能突破的前提下,后期单元地块建设就会出现相应降低容积率指标,建筑面积及层数都会减少而受到影响建房户心理不平衡;
⑦、目前还有部分乡镇(如XX年水头镇一中西侧a、b、c地块)还是采取单间独户(独门独户)的习惯供地,造成项目报批较麻烦,对整体地块的建设有较大影响。农村利用宅基地建房对供地范围、界限、各项土地面积指标应如何确定,另外规划与土地利用关系如何衔接,用地范围与用地面积指标是以镇(乡)政府提供还是以村委会核定村民的用地为准等等问题。
探讨建议:
为规范审批城乡个人建房审批工作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载面积与建设用地红线划定的建设用地面积要求一致,即一个项目仅发一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幢核发,现提出如下建议:
①、今后应以整体地块供地用地面积审批发证,即以一宗地用地范围为供地对象(供地红线与规划用地红线要相等),用地规模较大地块而建设项目只有一个供地批文需要申请分别划宗地分期实施建设的,需经规划部门核定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方可分别划宗分期实施建设,如属历史遗留已按单间独户供地的且正在准备实施建房报批手续,乡镇府要明确用地范围,在符合各项指标同时与国土部门协商后予以办理;
②、地块用地边界要参照控规划分原则,以单一性质划定地块,即一般一个地块只有一种使用性质;
③、已编制审批通过的修规地块分期实施审批项目提供的范围要明确,在确定分期实施单元地块的指标要符合整体地块修规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即控制总量平衡,总建筑面积不得突破。),应明确分期实施单元地块在修规中的位置(区位图),另外要注明该地块参与修规的各项指标的平衡关系,按照给定的各项要求建设,如层数、面积、高度及相关规划要求。另外,一宗地块如有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指标及要求执行,即一宗地块一个项目一个指标,直接按宗地块面积发证。
④、安置地块供地的对象建议应以村(居)委会、镇(乡)政府为建设单位,办理各项手续建设竣工后向土地、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登记可参照房开项目的做法。
⑤、地块内有不同供地方式(如既有出让又有划拨方式)要明确区分,应按供地方式不同分别对待,以便在实施审批发证及技术审查,特别对总平图、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因供地方式不同对两种供地的界限要严格区分和着重考虑;
⑥、审批发证统一按总用地面积核发,在规划许可证中应注明:总用地面积(其中以括号的形式标注建筑占地面积、公共用地面积即地块内道路、绿化、公共服务设施,防止建设单位将其他用地占用,同时也为竣工核实提供依据。);
⑦、因历史习惯原以占地面积审批发证出现“转而未供”的土地现象应以事实为准,对已审批颁发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请国土资源部门按历史遗留问题予以解决,分局(所)按供地红线范围与该地块的规划用地进行复核统计,以总用地面积扣减建筑占地面积剩余用地面积由镇(乡)政府补充注明和有关图件统一按公共设施项目用地报国土部门供地。
⑧、对已供地建房户可悉数载明,位置空间不足可附页并加盖骑缝印(在建设单位(个人)一栏可填见附页),因个人建房户人数众多,参照房开项目的审批模式由建房户推选一人为代表(要求经过委托公证)代办保管所有手续,其余各人持盖与原件相符复印件等同原件使用。
6、技术审查标准依据以及规划、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分工管理情况。
①、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平阳县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平政发〔XX〕125号)文件精神,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由县规划建设局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总平、建筑设计方案由各基层分局(所)直接进行审批;
②、有关技术审查要求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XX〕216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要求的通知》(温市规〔XX〕18号)及有关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执行。
③、结合工作实际与项目的规模大小,各分局(所)采取科室内审、例会评审的技术审查方式,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对较复杂或大型项目可以邀请局有关技术业务科室参加,具体细节另定。
二、档案管理与统一发证方面
1、档案管理问题。
城乡个人建房审批档案是私人在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所建立有保存价值的文、图纸、数据等资料记录,是重要的历史见证物。目前,村镇办经手的审批档案多,档案整理难度很大,部分档案跟分局(所)存档资料内容还不完全统一,可能当时分局(所)对档案进行校对更改后未及时报送村镇办备份有关,旧的尚未整理完毕而新的档案又来了,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从96年至今,各分局(所)在受理个人建房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需上报局里盖章所留存在村镇办备份且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档案很多;
②、时间较久的档案查询难度大,群众查阅档案非常不容易,审批档案存在不全或缺失的现象,93年前的个人建房审批档案基本上都保存在各镇(乡)政府档案室;
③、查阅制度不严,档案资料出借基本上无登记;
④、档案电脑查询管理信息系统还不完善,XX年前的部分档案还尚未建立电脑系统资料库等。
档案管理已成为非常突出的问题,急需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和专人负责管理制度。
建议:
为解决上述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高城乡个人建房规划建设审批档案的完整性、可查性,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①、各分局(所)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工作,建立档案信息资料库;
②、凡涉及到规划建设审批的各个流程的相关资料(含各类图纸),必须全部收集归档,特别是要加强规划建设项目许可公示公布资料的收集,包括公示材料,现场照片等。
③、对已办理完毕或竣工核实的各类建房审批档案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村镇办后移交城建档案室,对档案进行编号并附上清单,档案移交时间暂定每季度移交一次(即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
④、从96年至今,各分局(所)留存在村镇办备份且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竣工规划核实归档的档案,统一由各分局(所)自行带回重新收集整理,对今后城乡个人建房审批档案由各分局(所)收集整理无需再报送村镇办备份留档,《个人建房项目规划审批统计月报表》每月继续上报村镇办统计留档;
⑤、各分局(所)加强对规划建设审批档案借阅的管理,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利用的,要进行借用与归还登记;外单位需要查阅档案的,一般不得带走,确需带走的,应征得分局(所)领导同意,按规定登记。
⑥、查阅档案参照县局制定的“档案查询须知”,持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填写查阅档案的申请书并写明查阅目的、要求和范围,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
⑦、档案收回时,档案管理员应认真核对,确保原物归还。查阅或借阅档案均不得涂改、损失或丢失,如需复制经批准执行。
⑧、在档案收集管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或故意伪造、涂改档案资料造成不准确,带来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基层分局(所)实施统一发证情况(现5个所还未设立审批窗口与发证岗位,即:万全所、宋埠所、麻步所、钱仓所、顺溪所)。
我局现有分局(所)12个,分别为昆阳、敖江、水头三个分局,肖江、郑楼、宋埠、钱仓、麻步、腾蛟、山门、南雁、顺溪九个所,日常主要负责县域各镇(乡)城乡规划个人建房审批、批后管理及违法违章建设查处等工作,在建房审批工作方面能够自行承担发证的已有7个分局(所)设置审批窗口或发证岗位,另外5个管理所(万全所、宋埠所、麻步所、钱仓所、顺溪所)目前还未设立审批窗口或专门的发证岗位,审批办证还得上报县局村镇办统一制做,特别我县西部偏远镇(乡)(顺溪所)目前还尚未配备交通工具,来回路途较远办事极不方便。
建议: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和查阅办证信息资料提供便利,在该5个所办公地点增设审批窗口或专人负责发证岗位,统一审批办理发证,树立便民服务的新形象,如遇办理发证等问题可以及时咨询村镇办与其他分局(所)。
三、建设项目(公建与私建)资料共享问题
县局机关科室与基层分局(所)缺少沟通,因分工管理关系机关科室管“公建项目”,分局(所)管“私人建房项目”,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区分明确并无不妥,但若不能及时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将不可避免的出现推诿扯皮、甚至出现“公建项目”、“私建项目”用地交叉打架的现象,直接造成我局的形象:
①、审批资料:不少项目(公建)审批科(审批窗口)审批后分局(所)基本上都不清楚,因缺乏信息及时交流沟通,往往一个地块既有公建也有私建项目的审批时都没相互告知,当地政府不慎也会出现重复出让或安置地块,或零星地块一幢建筑一半审批属于公建项目另一半属私建项目,导致审批科已批项目未及时告知分局(所),分局(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私建项目审批一次,待发现又得注销规划许可手续;
②、技术资料:特别对已批规划成果分局(所)所掌握的资料寥寥无几,俗话说的好“以规划图纸来说话”,可是规划图纸在哪呢,造成审批是无资料可参照,多次向局里提出都无结果,每次等到建房项目向分局(所)申报时,基本上不是建房户自己提供就是工作人员到县局另外收集,这项工作如不落实对以后的项目审批会造成很大影响;
③、规划评审未通知参加,分局(所)是局里作为派驻在基层一线工作的机构,承担着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有关建房审批业务,技术规范要求高而我们技术力量薄弱、懂技术人员甚少,如能通过参加局里召开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技术评审,或多或少在技术专业审查方面也会有所提高和学到知识。
建议:
应加强公建项目与私建项目批后资料共享,有关技术资料及时的反馈给基层分局(所),分局(所)以参加各类技术评审会议来提高业务学习。
四、监察方面
近年来,我县城区和农村违法违章建房现象比较严重,各级政府虽组织力量进行了打击,但仍屡禁不止,这一问题,已成为老大难问题,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因受规划编制滞后、土地指标少、监察人员少、建设规模大、群众建房呼声高、乡镇政府默许(如:村办公楼)、也有反映乡镇村甚至机关干部参与等种种因素影响。目前,违章建筑泛滥,执法环境恶劣,拆违费用大,执法队伍受围攻、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受威胁、人格受诬辱等现象时有发生。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分析原因,找准症结,采取措施,严厉制止。
存在问题:
①、未批先建;
②、擅自加层;
③、改变住宅建筑使用功能:将原有审批的住宅建筑擅自改变使用功能为家庭小作坊或小型工厂;
原因:
①、利益驱动:部分市民或农民违法违章建设的目的将这类建筑作为出租房牟利,擅自加层扩建搞违法违章建筑转卖他人获利或为了拆迁赔偿能获得更多的安置面积;
②、违章建房攀比现象普遍:农民法制意识淡薄,在自己用地建房无须审批的观念存在,相互攀比现象突出,你建我也建,反正建多了不吃亏;
③、确实无房住而违章或老房需要改造:因规划控制审批项目又无法实施建房,特别是农村因子女已到法定婚龄要求分户急需解决住房问题,另外还有一些危房急需要求拆、扩建;
④、村干部带头违章,假借盖村办公楼的名义实施兴建住宅楼而转卖给他人牟利。
探讨建议:
①、要从源头上抓起,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村民的规划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村民依法依规报批建房,采取堵、疏结合适当的对基本形成事实无法改变且影响面较小的予以清理补办。
②、加强巡查制度,认真实施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市民、村民建房全过程监控,让不法村民无可乘之机。建立“日巡查、周小查、月大查”工作方式和专门监管信息档案管理,将各类违法违章“劣迹”记录在案,件件有记载、事事有根据;
③、发现违法违章建筑的苗头要及时控制,避免增加违法违章建筑的数量和拆违成本;
④、建立村委举报制度,由各镇(乡)政府组织召集村两委召开思想动员大会,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党员的积极作用,动员他们在建房中起带头作用,主动参与规划管理,并监督村民依法依规建房。如村委会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置之不理、视而不见的情况经查实后由各镇(乡)政府通报批评,日后该村要求编制村庄规划审批建房,一律先拆除违章建筑后再行使新的建房项目报批手续。
⑤、建立联动机制和加强批后监管,借助我县开展“六必拆”专项活动,以政府组织、部门配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分期、分批的实施联合执法拆违活动,建立批后建设工程开工验线、基础完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督检查;
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部门之间联系,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乡村规划区范围内实施拆违应由当地镇(乡)政府组织、部门配合,部门跟部门之间的监管区域与范围根据职能要求明确划片范围或依职权管理,规划区外涉及到违法占用农田建设的由镇(乡)政府与土地部门组织,规划部门配合执法;
⑦、鉴于各分局(所)提出有关《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对罚款计算基数的工程造价是以全部造价(含地价款)还是部分造价等问题。虽然在学术届也有提出不同看法与实施建议,但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城乡规划法解说第142页有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之内容的理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为工程全部造价,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为工程违规部分的造价”,至于总造价是否含“地价部分”目前尚未有法律文件,另外,《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作为县级市无权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及标准。
五、竣工规划核实与工程备案方面
①、目前竣工规划核实的文书格式与要求都不统一,从XX年9月1日起我局执行的《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办法(试行)》(浙建法〔XX〕4号)文件已停止执行,与今年4月1日实施《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浙建规〔XX〕27号)文件有部分要求与文书格式稍有不同,现正准备结合公建项目(审批中心正在梳理)参照执行;
②、房屋竣工建设单位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参照《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浙建规〔XX〕27号)文件执行。
③、核实结果应当公布,符合条件的出具《建设工程核实确认书》,作为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登记和竣工备案的法律凭证,不符合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④、建设单位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如实提供各项资料,特别是竣工测绘报告及图件(竣工总平图)和房管部门建筑面积实测数据表是规划核实的重要资料与图件。
⑤、在竣工规划核实过程如发现各项功能指标符合但布局有变动,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调整处理,在不影响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召开例会的形式商讨解决。
⑥、格式要统一化,参照我局制作《村镇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相关规定内容执行。
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面情况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重缺乏,鉴于规划审批手续不齐(不能办理质监手续)、懂行的专业技术人员缺少、建筑规模不上限(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强制管理手段少(如:压证)、施工人员无组织、害怕增加农民负担(如:强制采用钢管脚手架、张挂安全网等)等种种原因,严格地说分局(所)几乎未开展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既是开展这项工作也无从下手。
存在问题:
①、无证施工或水平低劣:施工人员既未经过正式专业培训又无证无照,对施工作业水平低劣,甚至连施工图都看不懂;
②、建设单位法制意识淡薄违法违章建筑现象普遍:建设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未经规划、土地部门审批手续就纷纷上马兴建,无勘察、无设计、无施工图审查更无工程监理可言,导致工程质量安全无法保证。
③、监理未到位:监理人员跨区挂好几个项目,随意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审核把关不严流于形式;
④、多套图纸备用:未应付规划审批的设计一套施工图,而在建设过程自行又准备另一套图纸,审批图纸与施工的图纸不符;
⑤、专业技术管理力量不足,巡查记录无法实施,很多分局(所)对这项专业一窍不通,不知从何着手;
⑥、未建立专人负责管理制度;
⑦、现场施工安全意识差,“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即: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安全措施工作未到位,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目前还有不少工地还未使用钢管脚手架、张挂安全网等。
建议:
①、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提高建房安全意识;
②、建立干部培养与人才引进机制,加强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和专人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工作制度,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每个环节要严格把关。
③、抓好“五方”单位的监管工作,建设单位的法制意识要提高不得随意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行为要规范,设计质量要保证,施工图审查要符合强制性标准,不得未建房户提供多套图纸和擅自变更图纸内容;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要明确,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洞口(即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临边(即五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防护必须到位;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甲方委托的义务,对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要认真落实;
④、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如发现各有关单位违规操作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将违规行为报我局建筑业管理科并记录在案,严重的清出平阳县建筑市场。
七、业务培训方面
1、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业务培训。
基层分局(所)人员不够,特别是懂技术、懂管理的人员缺少。局机关重要岗位所需骨干人员几乎全部从各分局所抽调而来,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分局(所)目前的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加上近几年又未组织集中业务培训学习,很多人员都不是规划建设专业毕业,特别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更是稀少,分局(所)工作量大、压力重,急需加强人才引进和业务培训,吸收新鲜血液,构建梯队人才库并建立长效人才机制才是长远之策。确定专职科室、专职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各分局(所)之间加强相互交流和推广好的工作经验。
2、个体工匠上岗业务培训。
加强全县个体工匠的监督管理和从业资格培训,只有合格的技术力量和专业队伍才能及时的为农村农民住宅建设施工安全提供有利的安全保障,应定期召开个体工匠上岗业务培训和组织全县范围的建筑市场个体工匠执证上岗大检查,促进他们学习工程质量安全法律知识、施工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施工图技术标准才能为农村住房建设把好安全关。
八、其他方面
平阳县行政区划调整各分局(所)之间加强沟通联系以及建房相关档案移交与工作对接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阳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XX]35号)和局长办公会议精神,因部分行政区划作出相应调整,有关分局(所)要做好以下几点衔接工作:
1、对原先已受理或正在准备办理的有关建房审批手续,要及时予以办结,并对已办结后的文档资料要做好移交工作。
2、镇(乡)域所管辖的地界范围由各当地镇(乡)政府明确。
3、对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所成立的18个办事处在各自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有关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所盖的公章和文书承认有效。
4、各分局(所)在各自的行政管辖区域内实施的各项行政执法活动,要服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各镇(乡)政府的领导,积极配合当地镇(乡)政府做好各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个人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xx市自实施“千企进千村”、“结穷亲、帮穷户、拔穷根”精准扶贫工程以来,众多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继深入到定点扶贫村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端。那么,贫困村的现状如何、扶贫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怎样实施精准扶贫、又有哪些保障措施?近日,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专程到郧阳商会常务副会长、湖北子胥湖集团公司董事长周伟定点联系的扶贫村——郧县城关镇xx村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与现状
xx村位于郧县城关镇西部,与郧县最边缘的大柳乡相邻,版土面积8.6平方公里。全村共有12个村民小组,410户,1806人,其中,丹江库区移民235户,耕地面积2700亩,其中,旱地2050亩,水田650亩,林地1400亩。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3260元。根据国家贫困标准(xx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统计,该村现有贫困户232户,966人,占全村总人口的53.5%。
有史以来,xx村始终以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生产为主但农业生产条件较差,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水平低、生产成本高、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增收门路单一、农民观念落后、因灾、因病返乡较多,是该村贫困现状的集中体现。
二、扶贫目标及对策
针对xx村贫困现状,子胥湖集团公司扶贫工作专班通过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并与村两委会多次商讨,初步拟定了扶贫发展规划,力争在2020年前,通过项目拉动、产业带动、包户促动、整体推动的方式,把xx村打造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绿色宜人、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文化事业兴旺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1、扶贫目标
采取项目扶贫、产业扶贫、包户扶贫的方式,利用子胥湖集团产业带动优势,力争通过6年的奋斗,形成以桃子产业为主的观光、休闲、采摘生态旅游园区,实现产业发展(发展生态桃园1000亩以上)、农民增收(人均年增收300元以上)、生态改善、村容靓丽、村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到2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
2、扶贫对策
一是完成村主干道的公路扩宽、硬化。力争在XX年前投资600万元完成郧庙路至村万头猪场的6.5公里道路扩宽、硬化,达到路石宽8米,水泥路面宽6米的要求,并搞好路间及排水沟建设和绿化带建设,形成桃花大道景观带。
二是改善土地生产条件。xx-2018年通过对xx进行水、田、路、渠的综合治理(面积450亩),形成耕地园田化、梯田化;新修河堤石岸6000米,改挖河道400米;修建机耕路28条2400米、田间作业道36条4500米;维修库塘8口、引水堰渠4000米。
三是建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计划从XX年开始,投资2600万元,建设一个现代化的种猪繁育场,专门繁育子胥湖土黑猪(年繁育10000头以上),为贫困户和养殖大户提供优质种猪仔,对贫困户实行先赊后还的办法,扶持贫困户发展养猪业。然后,由子胥湖集团公司统一收购、加工和销售,并统一品牌、统一价格、统一标准,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供、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和基地农户实现产业化经营。力争到2018年形成万头养殖规模。
四是建设千亩生态桃园。计划xx-XX年投资200万元,建成1000亩生态桃园,引进最新的水蜜桃、油桃和大樱桃品种。桃园内套种草莓或花草,实行立体种植,配套建设一批观光景点,培植“春赏桃花、夏摘桃果”的桃文化观光园。
五是建设大型沼气发酵罐并扶持农户发展沼气池。利用沼气发电供农户照明和养殖场供热,利用沼渣生产有机肥供生态果园、生态茶园及农作物,沼液直接用于农作物施肥,实现农产品的有机化。到2020年,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搞好农户庭院绿化和景观化,实现庭院靓化。
六是建设独具风格的乡村农居。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施工的办法,对现有农户庭院进行改造升级,把居住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的农户和土坯房、“干打垒”房屋进行搬迁和重建,达到整齐划一、特色明显、出行方便、环境优美的要求。
七是整合项目,建设xx村综合服务大楼。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在XX年投资500万元启动建设集办公室、卫生室、图书室、活动室、游客接待中心、村文化活动广场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大楼,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奠定基础。
八是发展旅游服务业。修建打造休闲旅游景点,建设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休闲农庄,配套发展餐饮业,计划新发展农家乐12家,使全村的农家乐达到20家,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年营业额达到600万元以上。
三、保障措施及建议
1、保障措施
为确保扶贫对策和目标的落实,尽快改变xx的贫困现状,必须强化以下三项保障措施:
第一,成立专业合作社。分别成立桃子产业合作社和养殖产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行产业化经营,彻底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问题,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第二,实行土地流转。把土地向种田能手和企业流转,农民通过培训到企业打工,实现由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转变,通过土地流转收入、打工收入和企业分红,提高农民收入。
第三,落实工作责任。子胥湖集团公司成立以董事长挂帅的扶贫工作专班,全面负责xx村扶贫工作,同时下设多个工作部门和子公司,具体负责单项工作。其中,项目部负责扶贫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工程部负责有关工程的施工和管理;财务部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的争取和足额支付;生态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产业扶贫的实施;润景园林公司负责观光景点建设和全村绿化工作。公司按照计划进度,逐年逐项进行检查考核。
2、几点建议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精准扶贫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心中有目标、工作有计划、行动有措施、考核有内容。
二是为扶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助推扶贫攻坚,用政策调动企业扶贫的积极性,并对农民发展产业、生产经营予以鼓励和支持。同时,要积极协调金融、扶贫和房产等部门为扶贫融资予以大力支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更多的提供一些低息或无息贷款以及专项资金拨付。这样,既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和压力,又能确保扶贫目标的实现。
三是在项目上给予支持。项目扶贫、项目拉动,是农村扶贫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应在各贫困村争取项目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使他们通过项目的实施和拉动,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四是建好班子,提升农民素质。贫困村能否脱贫,村支部、村委会和村民的素质是关键。必须把那些有开拓精神、有经济头脑、善于为百姓办事、敢于负责担当的能人选拔进村两委班子,建设一支永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同时,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加强对村民的专业技术培训,达到扶志(志气)、扶知(知识)、扶智(智慧)的有机统一,为农村实现整体脱贫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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