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4 来源:调研报告
相城区作为苏州市区的北大门,自XX年建区以来,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水城、花城、商城和最佳生态休闲人居城”的城市建设理念已深入人心,相城区正实现从偏僻农村向现代都市的华丽转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农贸市场也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一、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相城区目前有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只,总面积85800平方米,摊位600只,门面300间,另有棚顶和室内农贸市场42只,其中棚顶市场9只,占农贸市场总数的21.4%,室内农贸市场33只,占农贸市场总数的78.6%。这些市场中县城以上零售农贸市场1只,镇级零售农贸市场10只,村级(社区)农贸市场31只。这42只农贸市场共计经营面积为91280平方米,共设计摊位数为2422只,共有各类门面房477间。
随着城市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区、镇二级政府加大了对农贸市场建设投入,特别是自XX年以来,相城区加大了对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力度。XX年以前完成了对镇级农贸市场的第一轮升级改造,基本解决了镇级农贸市场从棚顶敞开式市场到室内市场的巨大转变,而且各个市场的场内经营面积和摊位布局得到了较大提升和优化。XX年起相城区率先对村级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计划用三年时间通过新建和改建的方法升级改造村级农贸市场34只,截止XX年8月相城区已完成了32只村级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任务。这些村级农贸市场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得到了优化,超过50%的棚顶式市场升级为室内市场,场内摊位布局更趋合理,同时明确了市场主办方的责任,调整了市场管理员队伍,使市场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着实方便了城乡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二)农贸市场管理情况
由于农贸市场建设资金投入较大,且投入产出回报率低,加上农贸市场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对管理者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导致社会力量不愿意参与到农贸市场的建设中来,因此相城区的农贸市场主办者主要以镇村二级集体为主,相城区43家市场中,只有1家是私人投资建设。
通过几年来对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镇一级农贸市场的消防、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完善,尤其是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每个镇级农贸市场都在建造或改造过程中按照要求配备了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都有专门的食品检测室,配备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落实了专门的责任人。目前相城区11家镇级农贸市场都是星级文明诚信市场,陆慕农贸市场还获得了五星级农贸市场的荣誉称号。
二、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一)从业人员
批发市场共有从业人员1200名,其中农民1180名,占总数的98.3%。农贸市场内经营户从业人员共有2295名,其中农民1767名,下岗工人228名,其他300名,占比分别为77%、10%和13%。农民是农贸市场内从业人员的主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在没有更好生存技能的情况下,在农贸市场内寻找就业谋生机会。乡村农贸市场在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更为一部分失地农民提供了生活保障,起到了为政府解决就业难题,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经营规模
通过多年的不断升级改造,相城区亦出现了一批规模型的农贸市场。从市场成交额看,XX年相城区年成交额超过亿元的市场有4只,占总数的9.3%,分别是生态园批发市场,陆慕市场、渭塘市场和黄埭市场;年成交额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市场有5只,占总数的11.6%。从农贸市场经营面积大小看,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有5只,占总数的12%;经营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的市场有5只,占总数的12%。从市场经营从业人员看,生态园批发市场有1200名经营从业人员,农贸市场内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市场有6只,占总数的14.2%。
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人口集聚增长效益,还将培育出一批规模型的农贸市场,从而进一步带动市场周边的商业发展。
(三)肉、菜、鱼重点商品销售情况
XX年猪肉、蔬菜、水产三类重点农产品年成交量情况。XX年生态园批发市场猪肉销售总量为20700吨,其中产自本省外市的为2700吨,占总量的13%,产自外省的为18000吨,占总量的87%;蔬菜年成交量为12700吨,其中本省外市的为37000吨,占总量的29%,产自外省的为9000吨,占总量的71%;鱼年成交量为1200吨,其中产自本市的为100吨,占总量的8.3%,本省外市的为200吨,占总量的16.7%,外省的为900吨,占总量的75%。
XX年相城区农贸市场共销售猪肉15829吨,其中从批发市场进货总量为13407吨,占销售总量的84.7%,通过屠宰场途径进货量为1387吨,占销售总量的8.8%,其他途径进货为1035吨,占销售总量的6.5%;XX年农贸市场蔬菜进货总量为23639吨,其中从批发市场进货量为18086吨,占销售总量的76.5%,场地挂钩为1693吨,占销售总量的7.2%,其他途径进货量为3880吨,占销售总量的16.4%;鱼进货总量为9564吨,其中批发市场进货量为6850吨,占销售总量的71.6%,场地挂钩为1686吨,占销售总量的24.6%,其他途径进货量为928吨,占销售总量的9.7%。
从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批发市场是农贸市场肉、菜、鱼等重点农产品的主要货源,农贸市场与生产基地直接挂钩的量比重不高,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自产自销的情况将更加萎缩。
三、当前市场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不足
尽管相城区建区以来农贸市场的数量和规模得到了较大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们应当看到当前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而且有些问题必须引起政府重视。
(一)缺少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农贸市场建设应当城市建设规划同步,坚持规划先行。没有经过规划,必然导致建设的无序。相城区目前还没有关于农贸市场建设布局的专题规划方案,一些地方出现了农贸市场总量过剩,发展过快,有些是重复建设的情况。就目前场内摊位和门店的经营情况看,居住人口没有多大变化,但市场在成倍增长,加上各类超市、大卖场的急速开设扩张,必然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表面上是方便了消费者,但对开设市场的主办方造成了土地资源和经费浪费等诸多不利因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能协调发展。随着摊位和门店的空闲数量增多,管理成本也随之增大,目前有一部分农贸市场存在大而空、中看不中用的情况,市场内摊位空置率达到50%以上,不仅造成极大浪费,群众有意见,而且还为市场后序运作带来一系列难题。
(二)现有市场布局与城市发展不相协调
1.农贸市场与居民生活区不配套。在相城区许多居住区离现有农贸市场距离较远,群众买菜不方便。这一情况导致在一些小区内出现了不少无照经营农副产品的车库店和马路流动摊,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还带来了食品安全隐患。
2.盲目追求建设规模。近年来建设的一些农贸市场越造越大,市场使用率低,华而不实。农贸市场建设不应过分追求规模,而应充分考虑便民性,坚持规模适中,布局合理,经营项目齐全,倡导市场内适度竞争。
(三)农贸市场企业化登记率不高
相城区42只农贸市场进行企业化登记的农贸市场共有17家,占总数的40.47%。其中镇级农贸市场都是经过合法审批的,权证手续齐全,因此11家镇级以上农贸市场都有营业执照,但不少村级农贸市场因为历史形成,事前没有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不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所必须的产权证明手续,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给今后市场管理带来了难题。
(四)村级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
大部分村级农贸市场由于规模较小,无法给市场主办方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甚至是只有投入不见回报,导致一些市场主办方对市场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部分村级农贸市场都没有配备专职市场管理人员,存在物业管理、食品安全检测议器等方面的空白,整个市场处于脏、差、乱的状况,极易产生食品安全等事故。通过调查发现,相城区各类农贸市场的管理力量不强,42只农贸市场共有管理人员137名,平均每个市场只有3.2名,管理人员存在“一高”和“二低”的情况,即表现在年龄偏高,文化素质和工资待遇偏低的情况,导致这支管理队伍有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
四、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合理规划,适度建设农贸市场
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村级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在遵循当地城乡规划、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前提下,本着便于交通、便于管理、便于交易、便于生活的原则,合理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在场内布局上,商品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交易区。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分开;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分开;家禽经营区、活禽及水产宰杀区要相对独立、封闭。市场应当开设无公害农产品交易区,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二)拓宽渠道,增加市场建设力量
农贸市场是公共配套设施,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事业,投入成本大,回报收益低,各级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投入。
1.争取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议走“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市场建设之路,建立“谁投资、谁受益”的激励机制,发挥好村(社区)集体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吸引符合条件的个人参股、入股,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2.努力实行差别财政补贴。建议政府本着实事求是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不同村(社区)的财力状况实行差别财政补贴,对经济困难、财力薄弱的村实行重点倾斜。
(三)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不仅工商部门要加强管理力度,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当按照《江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苏州市政府《关于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三个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推进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村级农贸市场管理的意见》中明确的职责积极履行职能。如城管、公安、卫生、环境、质量、价格等部门的职责都很明确。只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营造一个公平竞争、清洁卫生、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保证消费者吃得放心,用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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