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1 来源:调研报告
为配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委在听取省住建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于5月份和8月份先后赴常州、连云港、扬州市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三市及金坛市、赣榆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察看了数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容管理示范路、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卫工人休息点等多个现场,广泛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面貌,事关发展环境,事关党政形象。近年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践行“百姓城管、科学城管、法治城管”三大核心理念,努力创新管理模式,推进品牌创建,提升执法效能,做了大量切实可行的工作,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面貌显著改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全省各市普遍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城市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各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常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由5个区和22个市职能部门组成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二是强化城市管理机构。目前,全省所有的市、县(市、区)都设立了城市管理局,13个市和28个县(市、区)按照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要求,增挂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牌子。盐城、泰州、宿迁等市分别成立了正处级的数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省有关部门出台了《数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环卫工人权益得到保障。一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统筹集中处理。我省率先在全国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目前95%左右的乡镇建成垃圾中转站,镇村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73.4%。全省基本形成“苏南地区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苏中地区焚烧与卫生填埋并举,苏北地区逐步由卫生填埋向焚烧发展”的良好格局。到XX年底,全省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7座,日处理能力达4.6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9%。二是启动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省政府率先在全国出台《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住建部门编制了国内首部省级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开展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省级试点工作,目前全省餐厨废弃物日处理能力达到510吨。三是深化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目前全省25%的城市环卫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环卫机械化、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四是充分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XX年底,省住建、财政等七家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首度明确一线环卫工人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目前已有南京、苏州等5个市落实到位。镇江市建设了两栋环卫工人公寓楼,提供给环卫工人租住。苏州市政府领导坚持每年与环卫工人同吃年夜饭,慰问环卫工人,并从今年起开始为环卫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扬州市向社会公开征集“环卫工人歇脚点”,并按照一个场地、一台饮水机、一台微波炉、一排椅子、一个宣传阵地“五个一”标准进行设置,给环卫工人工间休息和生活带来便利。
(三)推进数化城管工作,“大城管”格局逐步形成。一是数化城管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58个市、县(市)中,已有35个建成运行或试运行数化城管系统,约占总数的60%左右,建设质量和推进速度均居全国前列。二是整合多方资源,在解决面广量大的城市管理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常州市将数化城管与物联网技术相结合,借助智能识别、自动监控、三维gis等技术,实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数化和智能化。徐州、连云港等市积极推进数化城管与12345政府热线、应急指挥平台的融合,实现了同步运行。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常州、徐州、南通等市充分发挥数化城管的绩效评价功能,将评价考核结果纳入政府部门效能考核,促使政府相关部门把城市管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四)夯实队伍基础,执法效能明显提高。一是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全省各地以“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和“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开展清理占道经营、整治违章广告等活动。目前常州、扬州、张家港等14个城市获得“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称号,全省共创建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102条,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二是实施渣土运输集中整治。XX年,省住建、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渣土运输车辆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全省查处渣土运输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4万多起。XX年省住建、公安等部门又联合对12个城市进行督查考核,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果。南京、徐州、常州等市完成全市渣土运输车gps定位系统的安装,对渣土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实施全方位监控。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扬州等市推行“柔性管理、刚性执法”,统一着装,规范言语,有效推进了文明执法。金坛市推出以“三早”、“三制”和“三督查”为内容的“三三三”工作机制。“三早”即“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三制”即“协管员驻村制、执法队员包片制、中队负责制”,“三督查”即“首问负责制督查、责任追究制督查、错案追究制督查”,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五)丰富文化内涵,城管形象有效提升。省住建部门开展以“城管三走进”、“城管义工”等为主要内容的“城管系统文化建设年活动”,出版报告文学《心底流淌的歌》,举办书画摄影获奖作品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常州市创办常州环卫报,开通环卫网站和微博,设立环卫道德讲堂,定制环卫主题邮票,建立职工书屋等一批环卫文化阵地,丰富了环卫工人的精神生活。扬州市于XX年设立环卫“金扫帚”奖,五年来累计表彰先进个人130多人次,先进班组60多个次,社会反响很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全省城市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充分重视。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城市管理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社会建设、打造美丽中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全省城市管理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以数化城管系统建设为例,目前还有淮安、东台、沭阳等17个地区未进入实质性阶段。南京市有一半的区尚未建成数化城管平台,已建成的区级平台与市级平台间信息交换也不够畅通。无锡市作为国家第三批试点城市,系统建设滞后。二是管理合力仍未真正形成。调研中有些市反映,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到住建、公安、财政、水利、卫生、环保、工商等多个部门,长期以来,由于权责不清和执法交叉,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真空,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最大程度发挥,致使部分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久拖不决。三是有的市民对城市管理基础建设理解支持不够。由于一些市民反对,我省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项目环评审批周期过长,项目推进普遍遇到困难。如南京市江北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开展了5年,易址后今年才开工建设。苏州市吴江平望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无锡市锡东垃圾焚烧厂项目建设手续齐全,但建成后由于周围居民反对,一直无法投运。四是少数媒体对执法的片面报道使得城市管理工作陷入困境。有的媒体为了追求所谓“新闻性”,过度渲染执法主体和被管理者的矛盾和纠纷,片面放大执法队伍的过失。反之,对执法行为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的作用与成效却鲜有报道,没能全面客观反映问题。另外,少数市民文明素质不够高,环境卫生意识不够强,出现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诸多不文明行为,不同程度地影响和破坏城市良好形象。
(二)经费投入不足。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较多。主要表现在:个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启动,全省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才刚刚起步;一些垃圾转运站数量不够、功能不完善,设备老化,更新不及时;环卫机械化作业率低,不少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低于30%;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垃圾处理和环卫作业日常运行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环卫作业质量;目前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行“以奖代补”,但是补助资金的支持比例不高,餐厨废弃物处置还没有纳入奖补范围;集贸市场总量不足,占道经营摊点无处疏导,马路市场取缔后容易死灰复燃;停车场、公厕布局不合理,配比过少。二是执法经费普遍不足。全省只有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等5个市执法经费超过了10万元/年人,最低的宿迁市只有5.5万元/年人;执法车辆老化、取证设备匮乏等问题在一些县区比较突出。三是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普遍不高。不少地区还停留在以人工作业为主的传统环卫作业阶段,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工资福利待遇却处于较低水平。目前我省还有无锡、镇江、盐城、连云港等8个市和大多数县(市、区)的一线环卫工人月工资收入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少数地区连最低工资标准也难以保证。
(三)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调研中城市管理部门普遍反映,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和对象也日益扩大,担负着过多的行政管理事务,但面对大量的执法任务,人手缺少、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队伍不够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省住建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按不低于城市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进行配备。目前,全省仅有泰州、宿迁、徐州三市的比例超过万分之四,常州、南通、镇江三市介于万分之三和四之间,南京等七市均低于万分之三。据调研了解,上海市城区执法人员的配置比例最高的达到万分之七,远远超过南京市各城区的配置比例。由于执法力量远不能满足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全省各地聘用的编外协管人员占较大比重,据了解,有的市编外协管人员与正式队员的比例严重倒挂,达4.5∶1。二是少数执法人员宗旨意识不够强。城市管理执法对象多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少数执法人员群众观念淡薄,忽视文明执法,遇到管理对象不服从管理时,没有做过细的工作,言行举止不当,态度较为粗暴,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三是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素质不高。有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对执法程序不够熟悉。有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执法方式滞后,发现问题不够及时,解决问题能力不够,执法往往陷于被动局面。
(四)法制支撑薄弱。调研中,有的同志形象地将城市管理机构比喻成“上无爹娘、子孙满堂”。虽然市县政府都成立了城市管理专门机构,但省住建部门尚未设立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不利于加强对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执法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属于“借法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足,造成执法难度很大,管理矛盾比较突出。近年来,我省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逐步增长,垃圾处理压力越来越大,但因为缺乏法规支撑,实际工作中面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够、垃圾分类难以推进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制定《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此外,《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实施近十年,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根据我省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完善。
三、几点建议
城市管理是一项关系民生、关系稳定、关系发展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努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为建设美好江苏、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思想认识,营造全社会感知、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一座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各级政府要把城市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公益广告等形式,组织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市民了解城管、关注城管、参与城管。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递社会正能量,既要曝光“暴力执法”等不良现象,也要报道严格执法等正面事件,增强执法队伍的使命感和自豪感,营造良好的执法舆论氛围。要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开展“城管开放日”等系列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城市管理,使广大市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消除误解。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城市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工作氛围。
(二)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条块互补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的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推进管理重心下移。要建立健全高位协调机制,设立由城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决策、协调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依托数化城管平台,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将案件处置率、按期办结率、延期办理率和核查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内容,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大经费投入,切实维护环卫职工权益。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省政府要进一步增加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规模,将数化城管平台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机械化清扫车辆配置纳入奖补范围,并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的资金奖补比例。要按照XX年县以上城市数化城管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数化城管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要着眼城市长远发展,加快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步伐,从源头上缓解管理压力。同时,要创新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努力解决资金需求和投入不足的矛盾。要督促8个市及大多数县(市、区)尽快提高一线环卫工人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要探索建立环卫行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制度,鼓励环卫企业建立环卫一线工人工龄工资制度,稳定一线环卫工人队伍。要强化一线环卫工人作业安全,合理安排工作量和休息时间,更多设置工间休息场所。要增加机械化清扫车辆设备配置,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范围和区域,减轻一线环卫工人劳动强度。
(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执法水平。省政府要在更高层面上明确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配备标准,逐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要注重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标本兼治地抓好执法工作。当前,针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全省各地要突出“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三大重点,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等9类环境薄弱区域脏乱差和设施不配套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影响城市形象和群众生活的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等3类容貌秩序问题规范管理,着力改善城市面貌。要深入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说理式执法,坚决摒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暗箱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有效,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五)完善法制,加快相关地方立法进程。“无规矩不成方圆”。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仅靠行政手段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有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支撑。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及早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法律,明确城市管理的地位、职责、范围、手段、法律责任等内容,使城市管理工作早日有法可依。省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各地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等基础工作。我委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将条例立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议程,依法推进我省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当前城市管理现状的调研报告
一、调研情况介绍笔者通过参与城管执法的全过程,详细了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利用走访面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随机走访大街上的群众,调查广大干部群众对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总体评价以及对城市管理对民生的影响;调查表明,广大干部群众对当前城管行政执法状况总体上比较中立,认为当前行政执法“好”和“较好”的占xx%,认为“一般”的占xx%;“总体上好,但还存在不少问题”的占xx%。
二、调研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一)当前城市管理存在的新问题
在充分肯定城管行政执法主流趋好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和把握存在的问题。调研中,很多群众提到,当前城管行政执法在国内城市化发展如火如荼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不仅面临着严峻挑战,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执法手段单一,违章者层次参差不齐。
调查中发现,尽管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城管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对执法者依法行政的培训,但仍存在部分执法队员执法时不够耐心,手段简单粗暴。而部分弱势群体为了生活和出路不免要上街摆摊以挣生活费养家糊口。而这部分群众的沿街摆卖的行为则会破坏社会的经济秩序,影响马路交通,所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被执法者中绝大部分属于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或者文化水平较低的群体,加上我国文化素质偏低的大环境也就势必造成了很多民众在面对执法者的时候所考虑的问题往往只有个人利益,而不会从城市管理乃至长远发展的高度去看问题。这就必然造成了城管执法与违章者之间的摩擦与矛盾。
2、城管与被违章者之间利益矛盾逐步凸显。
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正处于要彻底改变原有的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的阶段,因此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的人民内部物质利益矛盾,而且这种矛盾在所有矛盾中表现得最突出、所占的比重也最大。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当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时,他们习惯采取各种过激行为,往往容易导致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利益正面冲突,引发激烈的矛盾对抗。
3、城管在群众中的向心力持续下降。
从问卷调查看,当前群众对城管执法者的态度呈现不满趋势。在回答“您认为当前市容市貌的满意情况”的问题时,回答“不满意”、“基本满意”、“一般”和“很满意”的分别占xx%、x%、xx%和xx%。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一些群众对城管已经出现不信任危机,城管在群众中的向心力明显下降。
(二)当前城管与民众矛盾激化的原因
当前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关系面临的种种新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本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出发,归纳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执法者工作意识淡薄,素质不够高、执法手段简单粗暴。
执法者是政府执行行政管理工作的代表,是政府的门面,其观念、素质和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群众对政府的看法。调研中,许多同志谈到,部分城管执法时对群众态度偏差、作风不够扎实,尤其执法手段简单粗暴,它不仅降低了群众对城管的信任,败坏了我们政府形象和权威,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平与公正,直接引发城管与民众之间的利益冲突,成为当前矛盾激化的主导诱因。
2、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阶段,为了打破大锅饭的局面,政府鼓励多劳多得。这就造成了收入差距拉大这一趋势将会持续很长时间,至少在将来5-XX年内不会逆转。现在,一个人绝对收入水平在提高,但是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和其他人比较起来,他的收入增长没有其他人快,与高收入者的差距在拉大。因此也就不可避免的存在所谓的弱势群体,也就必然会存在为生计而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另一方面,由于受教育水平不高,对党政方针、政府政策的领悟力不够,小商小贩已陷入以自我为中心的怪圈,利当头,不会去考虑国家的发展及城市的规划。
3、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
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造成当前城管与违章者之间矛盾对抗行为增强、冲突增多等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成因就是少数执法者未能根据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及时转变对待群众的方式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仍然习惯于“我说你听”的传统说教,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缺乏互动性、有效性;特别是在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中,缺乏洞察民意的敏锐性,平时不善于或不注重捕捉民情民意,不善于把握矛盾运动的规律,正确判断矛盾的主次方面,往往使小矛盾演化成大矛盾。
4、少数政策不符合实际和有的政策落实不到位。
当前,从总体来看,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仍然存在着少数政策不符合实际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从政策制定方面看,不可否认我们制定的有些政策的确超出了群众的承受能力。使群众不能够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伤害了群众对政府的感情,有时还会激化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
(三)解决方法
1、做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1)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树立宣传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对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步骤、分阶段持之以恒地进行舆论宣传。
(2)由新闻发言人定期向市民发布权威性的城管工作信息,对待暴力抗法事件采取各部门协同解决,坚决惩处抗法者,及时旗帜鲜明地向市民和社会各界表明态度。
(3)要充分发挥和切实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和网络新闻等公众媒体的宣传优势,千方百计营造有利于城市管理的舆论氛围,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配合城管执法工作,为城管执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4)努力加快城市管理互动网络的建设步伐。让市民与城管直接进行沟通和对话,实现双向互动,加深理解,达成共识,支持并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
(5)大力宣传文明市民、文明商家、优秀城管工作人员,让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居民户。通过构建立体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
2、注意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完善城市管理基础设施。
切实解决因规划置后所带来的城市管理基础设施不配套这一突出问题,完善二级或三级道路的环卫设施配套及环卫工人的配置及规划还建一批公厕、垃圾中转房、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市政设施;从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着眼,疏堵结合,将人性化管理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重点地段的城管执法力度,逐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议在人口密集的旧城区和市场功能不完善的城区,按照“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有序进行疏导。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进行规范管理的疏导点:如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划出固定的街段进行规范管理,这样既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扩大了就业,完善了城市功能,同时又满足了人们的消费需求,体现了城市管理的以人为本管理理念,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3、进一步端正城管执法指导思想,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增强执行能力,大力培养和选拔年青优秀的城管骨干人才。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公用服务的城市管理理念,坚持把市民利益放在首位,严格依法管理,增强执法效能并加强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心理素质良好、能适应各种复杂执法条件的城管队伍。
4、积极与其他职能部门相配合,特别是发挥街道办事处作用。
街道板块其职能作用的发挥尤其重要。目前,街道工作已基本走上了以税源经济为中心,以城市管理为重点,以社会事业为基础的健康发展道路。
(1)进一步明确街道市容管理的主体和基层基础作用。
部分街道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要通过考核奖惩等办法将街道工作重心调整到城市管理上来;
(2)进一步强化街道的市容管理的主体地位。通过人财物和责权利的合理分配与调整,充分调动街道对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3)进一步调动街道和社区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合理调整街道管理城市的自主权,挖掘潜力,促使市容市貌管理同就业、社区自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调动街道、社区、单位及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四是城管职能部门,应切实担负起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调动各种力量,把城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助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实施依法治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学严密的法规体系是搞好城市管理的先决条件。
(1)要认真调查研究,组织力量,按照统一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城市管理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展调查论证工作,积极为城管执法立法提供第一手实际材料。
(2)切实开展论证。要分析和归纳城管执法案例,总结现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提出有预见性的符合工作实际的修改建议,形成综合性意见,主动争取人大立法机构和政府法制建设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法规的修订和不断完善。
(三)个人小结
在调研实践中,笔者前后共参与了一线的执法工作、疏导点蹲点驻守工作、服务窗口从事业务咨询工作等,累计参与市区5次大型环境整治行动,服务咨询群众xxx人,接投诉电话xxx个,回复政务110投诉xxx个。通过这段时间的参与,笔者深深感受到城市管理是各个国家都可能遇到的问题,但城市管理的目的并不是为管理而管理,而是为了人民生活得更好而管理的,城市管理就是在为民生服务。而民生问题则是一个关系国家民运的大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历来都成为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无论是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都是城市建设的需要,是为了使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生活得更美好,更舒适,更健康,归根到底还是为了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好。所以,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进行清理。那样只能激起民变,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发生冲突。
密切城管与违章者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要落实在行动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结合海口实际,从思想教育和制度规定入手,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密切与群众关系的新路子。
总而言之,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没有人愿意动辄采取驱赶、强制、没收措施,最希望的是人们能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和城市的整洁、安宁,相互尊重、和谐相处。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个别人纯粹出于自身利益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乱抛乱摆乱占,给城市管理带来隐患,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是城市管理的一大心病。如像社会上某些人主张的那样以“生存权大于一切”为理由,去追求所谓的“和谐”,那么,我们的城市秩序将如何?人民代表大会又何必要制定这样那样的城市管理规定,广大群众又何必要求政府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其实,就个体来说,生存权必定是最重要的,但对群体来讲,法律规定才是第一位的,因为它是维护整个社会公共秩序的准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因此,建立并维护公共秩序反映的正是人们的“和谐”需求,这是构建城市管理的“大”和谐,是真正的和谐。反之,那种为追求个人利益而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则是“小”和谐、假和谐,是“和谐”了个人,却“和谐”不了社会。
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着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市政协成立了以主席陈莉为组长、副主席李建国为副组长、政协专委会主任及政协委员为成员的城市管理调研课题组,课题组在市规管局、住建局及三个办事处等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采取“听、看、查、访”的方式,对城市规划编制、城市管理执法、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事关城市管理领域中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几年来,市委政府始终坚持以打造具有文明和谐环境、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强力推进城市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城市管理,着力提高管理水平,突出管理重点,力求标本兼治,系统地开展了以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市容市貌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活动,经过不懈的努力,城乡规划统筹发展,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环境净齐靓美,城市管理工作正朝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一)高标准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开展市域空间发展规划。为整合全市产业布局,完成了《新郑市产业园区总体布局规划》,确定了“一个中心、三大板块、六大园区”的发展思路。二是修编新郑市总体规划。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修编完成了《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XX-2030)》,作为全省城乡规划编制的试点,XX年2月11日获省政府批复。三是全面推进专项规划。完成了新郑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郑韩故城大遗址保护规划、具茨山森林公园、城市水系等专项规划。四是强化详细规划编制。先后编制了城东新区、城西南区、城南区、城北区及《黄水河综合治理规划》、《龙湖镇纺织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新港产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黄帝故里旧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新区详细规划》等重要区域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道路综合整治、背街小巷改造等民心、实事工程成效显著。今年以迎接 “庚寅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和郑州市“清洁家园”竞赛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红旗路段、公厕中转站”评选活动,180万㎡城市道路做到了一日两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100%,市区人民路、新建路、新华路等主干道实行一日两次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扫率达30%;城区19座垃圾中转站按照“八无六净”式标准管理,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在家属区、社区内积极推广垃圾袋装化工作,垃圾袋装率达到了50%以上。垃圾清运做到密闭化运输,清运率达100%。今年共清运生活垃圾6.9万余吨,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曹庄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科学规范无害化进行垃圾处理,处理率达100%。二是不断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先后扩容曹庄垃圾填满场、筹建城北区、城东区2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同时投资28万元对沿街公厕、垃圾中转站及集装箱、保洁车进行刷新改造。三是积极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工程。新增绿地面积10.68万平方米,新栽植乔木1.2万棵、花灌木287.3万棵,铺植草坪4.7万平方米,同时完成乔木补栽、更换347棵,花灌木补栽、更换17.2万棵,完成行道树嫁接688棵。对城市主要干道、广场、花园实施了灯光改造、绿化美化改造工作。完成了炎黄广场灯光更新改造,安装中华灯16盏、方头灯46盏、庭院灯36盏;完成了黄帝像清洗、四周栏杆喷砂以及地面改造等工作。完成了郑新路(城墙口至瓯江大道路口)道路两侧行道树法桐无球嫁接工作,共嫁接法桐688棵;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街头游园等处缺株行道树、断垄绿篱补植补栽工作,共补栽各种花灌木133572棵,补栽乔木279棵;对绿地内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通过升级改造,改善了城市绿化及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
(三)强化行政执法,着力提高城市管控能力和实效
一是强化专项治理,着力维护正常的市容环境秩序。先后针对“垃圾乱扔、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建”等“五乱”现象、“三污”违法排放、夜间渣土偷倒、机动车贩卖水果等问题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农贸市场外部环境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加大了防违、控违、查违、拆违的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施工工地,协同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取缔无照废品收购点,集中解决了一些影响市容环境的难点问题。二是完善管控措施,着力提升市容环境监管水平。针对城市管理“全区域覆盖、全时段管控、全天候检查”的特点和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建立联勤机制,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实施问责制度,将任务、要求、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针对难点热点问题采取重点管控、重点办案、重点整治等措施,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执法力度;同时,坚持控防结合,在部分路段实施了人行道防护路障,规范和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三是强化城市管理力度,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针对市区流动摊点多、摊位不固定、时间不集中、管理难度大的现状,采取堵与疏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昼夜值班,昼夜巡逻,重点查处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破坏市政设施和乱喷、乱写、乱贴小广告的“三乱”行为为主,维护城市环境。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城市管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由于职能交叉,加上体制和法律规定上的不统一,部门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工作合力的形成。如户外广告管理、修(洗)车审批管理等需要涉及工商、交通、建设部门;农贸市场管理需要涉及工商、卫生和建设部门;市区交通秩序维护、车辆乱停放、乱营运等问题涉及交通、交警和建设等部门。上述工作如相关部门不能协调配合就会出现管理不到位,形成死角。另外,我市城管一直都是部门为主的“条状管理”模式,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出现了无人问津的管理“盲区”,如城中村、园中村的脏乱差问题等。 (二)城市规划执行不够到位。
一是市民和开发商的规划意识不强,受利益驱动,经常出现一些违规的行为;二是规划实施过程由于受到行政干预而改变原来规划设计;三是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无序开发时有所见;四是详细规划出台有其滞后性,城市建设不按规划实施现象时有发生,致使规划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布局、功能不能得到体现。
(三)城市管理薄弱环节依然存在
主要表现为:一是占道经营现象屡禁难绝。特别是洧水路、文化路等主干道存在占道经营,流动摊、店外摊、占道修车、洗车、店外作业加工等现象。二是交通秩序整治存在死角。机动车辆乱停放、随意上人行道,出租车违规停车载客、车辆乱调头现象突出,摩托车、三轮车在主干道、人行道上任意停靠行驶,非法客运现象普遍,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道行进、不遵守交规,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城市公共设施破坏严重。公用设施、市政设施遭到破坏和盗窃现象较严重。四是环境卫生现状不容乐观。市民随地乱扔垃圾,部分居民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部分小区存在卫生死角,建筑垃圾管理不够规范。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基础设施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主要存在问题是综合市场建设和功能配套不到位,缺少规范的和方便市民购物室内市场, “促使”不少“散”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
(四)市民的文明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数量的急速增长,这部分人群中既有从农村进城的移民和外来农民工、又有城市自生的下岗职工,还有相当部分的弱势群体,他们生存于城市底层和边缘,没有固定收入,基本依靠摆摊设点等收入来维持生活,以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城市文明往往被抛在一边,市民素质与文明城市所必须具备的社会公德、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相去甚远。
(五)城市管理的工作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一是人员编制较为紧张。主要存在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城管规划大队的人员开支形式不统一等问题;二是保障仍较滞后。城管执法部门的装备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突出的是车辆问题。规划监察大队共有156人,10个执法中队,每个中队都有十多名执法人员,但每个执法中队仅配备一辆执法车辆,执法车辆偏少,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环卫机械设备老化现象严重,机械化水平较低。市区文化路、新建北路、金城路等7座垃圾中转站机械设备是1997年购置,经过长期使用,设备磨损严重,故障频繁发生,不但影响了垃圾正常中转,同时也给安全生产造成极大事故隐患,现急需升级改造、更新;三是作业经费不足。由于新建道路和居民区没有增加环卫清扫人员,形成了新的卫生死角,如:中华北路、铁北一路、铁北二路、故城外环路、西环路等。由于经费不足,只有采取增加劳动量不增加人的办法进行维持,导致环卫作业标准下降,直接影响市容。四是环卫工人待遇和地位偏低。由于劳动强度大、工资收入与其付出的劳动量不成比例、社会地位低等因素,造成我市环卫工人人员短缺、年龄偏高、队伍不稳定等现状,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另外,郑州、巩义、登封、荥阳等周边县市环卫工人工资达到800元/月以上,而且市区主要繁华街道实行了两班制,与其相比我市环卫管理工作相对滞后。
(六)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 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好转,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年久失修,欠账太大,路不平、灯不亮、排水不畅的问题在部分社区仍然存在,乱贴乱画、乱摆乱放、垃圾成堆到处扔的现象随处可见,直接影响了社区环境。有的个别地方不是好转而是越来越差,有的居民抱怨说特别到过节时,垃圾成堆,臭气熏天,堵到楼门口,在垃圾堆里过节。
三、建议与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议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主任,规管局、住建局和公安局等领导任副主任,工商、环保、卫生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宏观决策和组织指挥。在城管委领导下,建立一支公安、规管、住建、工商、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城管联合执法队伍。
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和协调机制,统一规范管理标准和要求,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不仅在突击性整治中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日常管理中也要形成联动和协调机制,对偷倒渣土、无证经营等“五乱”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规管、住建、财政以及公安、工商、环保等各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主动管理、主动协调、主动配合的意识,做到管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针对一些疑难和共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协调,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办事处及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和督查协调作用,做到责权一致,进一步推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运作,落实有效管理措施
逐步实行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建议在现有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基础上,按照“事企分开、干管分离”原则,合理界定职能,逐步将市区所有主次干道清扫保洁作业推向市场,公开招标发包,进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职能部门负责对承包公司作业质量检查、考核、评比,并按考核结果拨付环卫作业经费,同时强化管理职能作用,对全市环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
(三) 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效率
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现代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和任务需要,加强对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方案,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同时要关心关爱城市管理员和环卫职工的工作、生活,相应提高他们工资和福利待遇。
优化保障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一线的办公以及车辆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和任务需要,配置好执法用车及设施设备。
(四)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维护城市规划的可持续性
在执行城市规划方面,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充分的认识,做到“规划一张纸、审批一支笔”,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不能随意改变,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不按规划实施的要敢于叫停,真正体现城市规划的法律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五)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XX年,我市将迎来三年一次的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尽快完成第二生活垃圾场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加快城区七座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工作;升级改造人民西路、炎黄广场公厕;同时购置配套压缩运输车4台,提高环卫基础设施档次水平,增强、完善城市功能。
进一步抓好道路建设、背街小巷等城市基础工程建设。加快环卫设施、设备的更新保障。尽快实现小区垃圾收集的机械化作业,确保居民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加快社区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对经济薄弱社区的基础设施改造投入力度及保洁保序工作的扶持,巩固和提高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水平。
(六)疏堵结合,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一是要整治占道经营。切实按照“退街进巷,退摊进店,引市入场”原则,加大“迁移、取缔、整治、规范”的力度,逐步整治规范城区占道经营行为,同时加快农贸市场规划建设,让经商者有其所。二是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市区公共场所泊车位管理,增设公共停车场、点,完善标志牌及标线,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减少车辆乱停放现象。三是加大社区环境的整治力度。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抓好城中村、背街小巷的 “脏乱差”、“牛皮癣”等问题的整治,应继续加大拆除违章建筑、违法建筑的力度,把管理、教育、处罚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加大城郊结合部的整治力度。改变目前违章建筑多、乱堆乱放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多的现象,树立整洁、亮丽的城市新形象。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要切实加强市容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工作,潜移默化提高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法制意识和文明素质。加大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关系。对于一些疑难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细致工作,最大限度地取得居民群众和单位的理解支持,逐步形成“新郑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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