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7 来源:调研报告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施行两年多,粮食依法监管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摸索了一些有效办法,逐步规范了粮食流通市场。但就整体而言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五不”,即:机构建设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落实,监管经费不保障,监管工具不具备,监管程序不规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上级重视,下级不重视;粮食系统内重视,社会上不重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视,粮食企业不重视,导致了粮食依法监管工作难以开展,甚至缺位。因此,笔者就如何加强粮食依法监管工作谈几点建议:
一、正确处理知与行的关系,要在行上下功夫。所谓知就是认识,行就是工作落实。目前,对依法监管粮食的认识已基本形成共识,问题的关键是抓工作落实。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许多单位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精力投入不多,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得力,造成了粮食依法监管工作在社会上不被完全认可的被动局面。如何解决工作落实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三到位”,即:工作责任心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精力到位。要把粮食工作当成事业来干,要象抓粮食企业经济效益那样想办法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要象抓粮改那样舍得花力气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监督检查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当作执政兴粮的第一要务来抓,工作上要有韧劲、磨劲,舍得花精力解决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大事,如机构建设、人员和经费落实等,只有这样粮食依法监管工作才能上台阶,才能向纵深发展,才能全面推进。
二、正确处理政企关系,要在履行职能上下功夫。通过调查,有三种现象值得深思:一是产权制度改革后,新组建的粮食购销企业因国有资产所占的比例较大,绝大多数市县粮食局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没有真正分开,许多局领导兼任企业法人,在开展粮食督查时,有意、无意之间就把国有粮食企业当成自己的,不同程度的存在一种袒护心理;二是有些县区在开展监督检查时,把目光往往只盯在个体或民营粮食购销企业,存在着查外不查内现象;三是粮食市场放开后,社会上其它成分的粮食企业创办人大多数是原粮食系统的职工,在熟人熟事面前,监督检查工作也只能走走过场,难以拉开情面较真。造成这三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政企不分和职能缺位,其影响很大,一方面容易给社会上造成错觉,认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可有可无,不被重视;另一方面有损粮食执法队伍形象。粮食依法监管是我们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发挥社会职能的主要抓手。可以这样说,监督检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存与亡的大事。因此,我们在处理国有粮食企业关系上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特别是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要从履行职能的高度来把握,要本着“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的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先量内再量外,先量国有企业,再量其它企业。对系统内发生的违法经营行为,要按内外一致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经营单位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还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
三、正确处理经常性检查与专项督查的关系,要在经常性上下功夫。粮食具有流通量大,经营主体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这就决定了监督检查工作难度大,责任重。近两年来,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侧重于专项督查多,侧重于抽查多,侧重于查案多,工作上处于被动、应付的现象。原因就是此项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和经常化。通过调查,粮食市场放开后,经营主体虽然很多,但分类来讲主要是三种类型。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粮食购销主渠道,储存能力强,收购量大且收购时间长;二是粮食加工企业,绝大多数规模较小,一般情况下是边购边加边销;三是粮食经纪人,多是没有储存能力,无固定场所,流动收购,随收随卖,这就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由此可见,依法治粮工作要想有效地开展,必须在经常性和制度化上下功夫。一要对辖区内粮食经营户进行摸排、登记、建档,实行信用等级考评制度,进行分级监管;二要进行巡查。在粮食集中收购期间,县区粮食局要组织执法人员面对辖区内粮食流动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巡视,主动出击,对无照或违规经营者要给予坚决查处,特别是近两年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更要延伸到每个收购点,延伸到农村,这样既确保了政策的落实,也更体现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到位。三要坚持监督检查与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依法治粮是综合性工作,需要多方努力,在实践中我们感到:粮食监管工作必须与业务相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到那里,监管工作就跟到那里,这就有利于构建监管工作平台,不留死角,不挂空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正确处理监督检查与整体工作的关系,要在协调配合上下功夫。粮食市场化改革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以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要肩负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行业服务的职能,又要承担粮食市场监管的重任。面对这一全新的任务,由于思想认识的不同、执法体系建设的不平衡、现行机关体制的不合理,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执法水平上存在着明显差异,特别是粮食执法工作对外涉及多个部门,对内涉及各个业务环节,如果不妥善协调好各方关系,势必会出现重管理轻执法、错位缺位、推诿扯皮现象。因此,做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还必须正确处理好监督检查与各方的关系,在协调配合上下功夫,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正确处理监督检查与行业内部管理之间的关系。监督检查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检查处罚,打击违法行为,规范粮食市场秩序。而行业管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政策,开展行业指导、服务和监督。两者在具体工作中,既相互促进,又各有所侧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监督检查与行业内部管理相结合,加强配合与协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整体效能。二是正确处理监督检查机构和内设的法制机构之间的关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内设的法制机构是专司法制工作的机构,主要承担法制宣传、调研立法、复议听证、案件审核等法制工作;监督检查机构是受粮食行政主管机关委托而组建的专门从事粮食执法检查、督查的机构,主要承担法律、法规授予的执法职能、执法宣传、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这两个内设机构应各守其责,依法行政,相互协作,加强监督。三是正确处理粮食监督检查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粮食执法涉及面广、难度大,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部门职责的分工,在违法行为处理上又有局限性和限制性。因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范围正确行使职权,既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要主动协调好与工商、质监、卫生、价格等部门的关系,在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上要学习借鉴其他执法部门的经验,积极争取有关执法部门的支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地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粮食局粮油实物帮困调研报告
市粮食局为落实李源朝书记在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以及“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确保江苏每个城乡居民都有饭吃”的要求,xx市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进社区、访百姓、听诉求,探寻如何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百姓之策,粮食局等部门开展了“粮油实物帮困”问题的专题调查研究。
一、低保户粮油支出现状
今年3月,xx市粮食局机关干部分成15个小组,由社区干部引路,先后走访了泓运园、小石桥、曙光、虹桥和永兴等社区51户低保家庭,调查了解粮油供应现状、价格波动对低保困难家庭生活的影响、家庭支出中有无挤占粮油支出问题,以及低保家庭对购买粮油食品的愿望。走访中了解到,低保户致贫原因中,有12%的家庭是因为残疾劳动能力低,有30%的家庭是因为下岗失业无收入来源,有29%的家庭是因为有重症或慢性病人常年看病吃药,有15%的家庭是因为单亲抚养在校生,有14%的家庭是其它一些原因,尽管情况各不相同,但确实都是由于存在自身无力克服的困难而陷入贫困的。政府发放的低保金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存问题,但这是在最大限度降低生活必须开支的情况下才能做到的。
举三个实例:№1,新桥新村20幢308室周强,今年46岁,腿有残疾,无业,爱人打临工,每月收入500元,孩子上小学,政府每月补贴300元。为了节省开支,孩子平时在奶奶家吃饭,遇到学校要缴一些费用,当月开支就更显拮据。管道煤气早已到户,但无钱开通,家里没有安装电话。№2,鸿运园新村3幢203室顾德祥,四年前丧偶,儿子在宿迁读大三,他家煮着一锅粥,三顿都喝粥。他坦言,这样省也是没办法,他患有高血压,打不了工,每月除了政府270元低保金外,就没有其他收入,而每月的开销则很紧:吃药要100元,儿子上学靠贷款,欠下一屁股债,现在每月还要挤出50元补贴儿子,粮油涨价,煤气自来水也在涨,生活成本突然增大了,只有肚子受点委屈。№3,新桥新村34幢403室丛小军,夫妇二人身体都不好,煎中药还用煤球炉,电视机坏了,三年无钱买新的,还是女儿十岁生日时外婆买了一台电视机作为生日礼物,全家才又看上了电视。
粮油价格小幅波动,食品价格的合理上涨,对一般家庭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他们也并不在意,但对低保困难家庭来说,粮油等食品涨价的支出挤占了他们本来就很紧张的开支,对他们的温饱问题是有影响的。据调查统计,低保户居民的粮食消费数量高于其他居民消费量约50%左右,这是因为他们的饮食结构以粗茶淡饭为主,比较单调,每月的粮油开支约占家庭开支的25%左右,再加上必要的调味品及简单的荤蔬菜等,基本的食物支出约占家庭支出的50%左右,按照恩格尔系数判断,为勉强维持生活的家庭。所以他们对这方面的价格波动是非常敏感的,调查中他们反映,有的买粮不敢进超市,图便宜专挑个体粮贩买粮;有的不用煤气做菜,改用电饭煲打边炉;有的不买费水洗的菜,改吃较干净的罗卜白菜。调查数据统计,六成低保困难家庭希望政府在经济和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与时俱进地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质量,发放粮油优惠供应证,确保基本生活无忧。
二、国内“粮油实物帮困”的先进经验
上海市政府从1995年起实行实物帮困,建立了由民政、粮食、财政、物价等部门组成的协调磋商机制,民政负责发卡、粮食负责供应、财政负责资金,定期开会协商帮困供应有关问题。将低保户中70岁以上老人、大重病、残疾等七种对象列为帮困对象,每人发放一张“绿”卡——粮油供应卡,凭“绿”卡按月到指定粮店剪号供应20斤大米、1斤食油、1斤白糖。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各半承担。十多年来,实物帮困措施不断推进和充实完善,并创新供应服务形式,提供多样化的社会服务,不断完善供应链的社会化、专业化。实物供应量一直没有变化,货币标准根据物价变化情况已由当初的每人每月15元,逐渐调整至现在的每人每月45元。多数区在市标准基础上还增加了金额,如黄浦区提了40元,达到每人每月85元。上海充分发挥粮食部门主渠道作用,对帮困对象实行“低保粮”制度,确保了广大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成为上海市委、市政府关心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老牌样板工程。十几年来,尽管上海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粮油实物帮困制度没有因为经济发展物质充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放弃,相反,不断完善坚持至今,说明了这项制度是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性的。
三、对“粮油实物帮困”做法的分析
1、优越性
实物帮困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我国经济发达城市普遍重视这一做法,其好处概括起来:
一是有利于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确保每个居民都有饭吃,确保一部分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家庭不因各种原因而降低生活水平,使他们在“吃饱肚子”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上不犯愁,对这部分 “弱中之弱”对象采取“粮油实物帮困”方式,能加大救助帮困的力度,使他们在任何情况下得到基本的口粮保障,这种做法有利于稳定社会结构、彰显和谐。
二是有利于创新分类救助形式。低保户虽然都很困难,但他们中仍有程度轻重之分。对于大多数低保户来讲,由于有了低保金,基本生活有了基本保障,而低保户中的特困家庭过于弱势,无力抵挡生活变故、物价波动对他们基本生活的冲击,所以他们的生存状况往往最糟糕。粮油实物帮困是政府对低保户中老弱病残人员“政策倾斜”的具体体现,是实施分类救助的一项重要形式,是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补充。能体现“重点突出,补助合理,体现差别,量力而行”的原则。
三是有利于体现党委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以粮油实物济困为基本功能、以“绿卡”为兑换凭证,面对属地(一般以街道为单元)困难群体进行一线帮困,这种送爱心行动虽然做法传统,数额不大、相对繁琐,但看得见、摸得着,既实际又形象,体现了党委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饭碗的关注,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可以起到手拉手、心贴心的效果,可以达到雪中送炭、解燃眉之急的功效,可以收到“贫者有米下锅、温暖众心”的辐射效应,比简单增发几十元钱意义大得多。同时,这种扶贫济困的制度性建设较之社会公众、慈善机构的献爱心活动显得更稳定可靠,更充满人文关怀,更能体现责任政府的形象。
2、可行性
一是政府各部门有帮困的共识。从上海市调查了解到,无论是党委政府层面,供应商层面,还是接受帮助层面,都认同这一做法,它成为上海市委市政府关心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老牌样板工程,据悉已经中断粮油实物帮困做法的大中城市也正在着手恢复这一做法。从我市走访低保户看,有六成对象要求政府发放粮油优惠供应证。
二是政府财力负担不重。根据调查摸底,低保户中七类困难人员约占低保人员25%—30%。xx市约有此类人员5000人左右,如果按每月20斤米、1斤油的实物量,按现行市场价,每人月需40元、年需480元,全市共需264万元,市和县(市)区财政分别承担,各地每年只需40万元不到。可谓花小钱办大事。
三是有实施“粮油实物帮困”的基本条件。有成熟的优抚和低保工作经验;粮油实物帮困对象政策扛子清晰,便于界定;街道、社区工作机构已成网络,便于开展此项工作;粮食部门对粮油指定供应熟门熟路;通过几年创建“五放心粮店”,门店数量多、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有现成的网点可利用。
四、对实行“粮油实物帮困”的几点建议
“粮油实物帮困”是党委政府能为低保特困家庭所做的又一件实事好事,深得民心,应推广实行,工作思路可确定为“政府主导、部门运作、社会参与、对象受益”,实行企业化管理,树立清晰的成本概念,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
1、成立由民政、粮食、财政、物价等部门组成的“帮困粮油指定供应”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负责制。
2、参照上海市做法,可对低保户中70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长期患病人员、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等七种对象实行帮困粮油指定供应。
3、“粮油实物帮困”条件可定为:凡具有市区非农业户口、已享受低保待遇且符合七种情况之一的城镇居民,都可以人为单位申请,从民政部门领取粮油供应帮困卡,每月凭卡到指定的供应点选购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帮困卡实行每人一卡,每人每月一票,当月一次性使用,每票可抵偿40元使用。
4、帮困粮油资金来源:市及县(市、区)分别负担,市区由市财政解决50%,各区解决50%;各县(市)由县(市)财政自行解决。
5、帮困粮油供应点,由“五放心粮店”负责供应,如网点不足,可公开招标部分加盟店,做到合理布局,优化服务,便于监督。
粮食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创新信访工作机制 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近几年来,我局的信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创新信访工作格局,把握信访工作重点,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全系统没有新的信访案件,没有出现集体上访,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
一、整体联动,构建信访网络新格局
我局的信访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信访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建立了系统内网络体系,各单位建立健全了以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专管,信访专兼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制度。二是确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我们做到把信访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在年初研究制订了《xx市粮食局共性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奖惩制度。三是工作同步,形成合力,市局今年三次组织召开基层领导工作例会,研究、分析部署基层工作,解决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如原平潮粮管所部分职工上访强占仓库问题,我局多次召开基层领导会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前对原平潮粮管所部分职工强占仓库的问题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抓好信息反馈,充分发挥各单位信息员作用,加强对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的信息监控,协调处理和督办反馈,做到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关口前移,重点控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把信访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把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一线信息掌握,使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一是变上访为下访,根据市信访工作的要求,我们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同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我局每月都有干部下基层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各职能科室同企业都有挂钩联系点,市局基本掌握企业的动态。
二是强化信息工作,认真贯彻信访重点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健全了工作网络,狠抓了工作落实,使一些重要的社会动态、信访信息得到了及时搜集、迅速传递,对基层企业发生的矛盾要求各单位及时向市局汇报,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市局派人帮助解决。对集体上访,我们要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及时迅速赶赴现场,把集体上访的职工劝回本单位接待处理,遏止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信访法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信访意识,在信访接待过程中,认真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国务院颁发的《信访条例》以及《xx市群众逐级上访和接待处理暂行规定》等信访法规和规定,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依法信访的观念,自觉做到逐级上访、依法上访,从而减少了越级上访和群访。如有个别改制企业的职工,因对政策不理解和个别人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串连拉帮曾多次准备集体上访,我们及时组织人员下基层了解情况,讲明政策,耐心劝阻,做好说服工作。能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尽一切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突出重点,做好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
XX年我局收到各类信件7封,其中举报类信访1封,市长热线交办函1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办件1封,行风热线1封,市信访局转办3封,接待来访10多人次,信访办结率100%,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解决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处理好信访反映的问题,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反馈,是信访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标志。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信访问题上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宗旨、两个坚持、三个结合、四个服务”,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行政协调与法律处理相结合、自办为主和加强沟通联办相结合;为改革发展的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领导机关服务、为兄弟部门单位服务。我们把信访工作重点放在切实解决群众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下访制度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对XX年全市信访大调解工作的要求,我局党委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稳定社会的重要工作和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同时,认真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市开展党政干部下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研究制订了《xx市粮食局党政干部下访工作实施意见》。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总结了近几年来企业改革改制后出现的新情况,特别在人员分流、身份置换以及老信访户在他们没有达到自己目的要求情况下,经常到有关部门上访,部分职工有一定的思想情绪,加大了工作的难度。为了做好信访工作,解决好职工的实际问题,一是我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做到领导干部亲自接待处理来访,并有专人做好信访接待登记工作,重要信访领导亲自参与接待调查处理,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都能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办理,做到件件信访有着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市局领导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妥善处理,化解各种信访问题和矛盾,改变了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的工作作风。局长xx同志三次下访,帮助企业,帮助下岗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不能解决的也耐心细致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副局长秦华在挂钩点北兴桥镇中闸村调研时,一名老信访户同村干部产生矛盾,多次上访,在秦华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稳定了情绪,由于其生活困难秦华自己拿出100元以示慰问,其表示不再上访。今年以来,我局4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下访9人次,没有出现新的信访件。
我局在信访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10月份完成购销经营量23.5万吨,占xx市下达任务17.5万吨的134%,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比同期1.36亿元增长32%。到目前实现经营利润500多万元,是xx市下达任务的5倍,全市三级储备粮78750吨,居xx各县市之首,为调节市场供应,确保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粮食购销企业分配调研报告
从去年开始,国家对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政策调整是否会导致企业重新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粮食局运用分配杠杆,撬动粮食职工在完成政策性收购任务前提下开展市场化经营的积极性,增强了职工参与市场竞争的本领,为我省粮食产区正确处理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经营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有益探索。一、做法
经过两轮改革,**对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由县政府授权县粮食局行使出资人职能,县粮食收储总公司负责运营和管理,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对购销公司实施法律、法规、政策和国有资产使用安全的监督,采取整体租赁的办法同各购销公司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协议,收取国有资产租赁费。购销公司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仓库及设施的正常维护,不得擅自转租或改变仓库及设施的结构,凡以企业名义或用企业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借款、出售、转租必须事先报总公司批准。为了防止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短期行为,包盈不包亏,**规定,企业经营者和上岗职工必须缴纳一定的经营风险抵押金,同经营业绩捆绑,企业经营者是一般职工的3倍。薪酬分配采取“以岗定薪、以效计酬、多劳多得、按股分红”的办法,根据贡献大小确定收入高低,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在粮食收购旺季,职工完成公司下达的收购任务,公司负责发放基本工资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四金。粮食收购淡季,职工重点投入到农村服务部和自主经营上,公司提供资金扶持,放手让职工闯市场,创造的利润全部归职工个人。今年,**根据粮食购销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分配办法,规定政策性收购实现的利润主要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修缮仓库,扩大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利用空闲时间自主经营创造的利润仍归个人,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参与市场化经营的积极性。
二、效果
分配制度改革是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核心,**通过分配这个杠杆,撬动职工参与市场化经营的积极性,收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一是保证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收储总公司采取整体租赁办法每年收取国有资产租赁费30多万元,用于修缮仓库,添置设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层购销企业为了扩大经营,纷纷筹措资金,修缮仓库,添置设备,仅永兴粮食购销公司20**年以来就投入资金80多万元,添置一批电子磅和输送机,修缮4000吨仓容,在今年的托市粮食收购中发挥了明显作用,保证了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14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今年收购托市小麦21万吨,1-9月实现盈利869万元,居全省前列。蒙城国家储备库今年完成托市小麦收购13860吨,还通过边购边销、外购外销实现利润60多万元。
三是增加了职工收入。**借鉴南陵经验创办60个农村粮油服务社,有合伙店、夫妻店、家庭店等多种形式。职工踊跃参与市场化经营,并从市场化经营中得到了实惠。全县60个粮油服务社110名职工,除公司发给基本工资外,通过市场化经营人均增加收入6000元以上,市场化经营收入已经超过职工的基本工资。乐土粮食购销公司20**年外购外销实现利润60万元,25名职工人均2万多元。
四是增强了市场意识。永兴粮食购销公司早在20**年就开展订单收购,创造了“六包一挂”的永兴经验。今年蒙城又签订优质小麦订单95万亩。城郊粮食购销公司辛集经理部在保证完成公司正常收购任务后,5名职工自愿组合,开展常年常时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只要能赚钱就收,今年已收购小麦70万公斤,玉米20万公斤,黄豆10万公斤,既实现了创收,又增强了同市场打交道的勇气和本领。
五是方便了农民群众。**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立足行业特点,充分发挥粮食部门点多面广的优势,把着眼点放在农村阵地上,把经营方向定位在面向农村、围绕农业、服务农民,从事农民群众需求量最大的放心米、放心面、放心油和农村所需的百货、日杂、食品等各类商品的经营上,广泛开展代购、代销、代储存、代加工和兑换业务,扩大经营范围,延伸服务网点,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的需求,密切了同农民群众的天然联系。
三、启示
**通过分配杠杆撬动职工积极参与市场化经营的做法,给我们很多启示。
启示一:通过分配杠杆,最低价收购政策和市场化经营得到有效结合。粮食购销市场化以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更多地发挥作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四自”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寻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新形势下采取的一项重要调控措施,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一项惠农政策。**一手抓政策性收购,一手抓市场化经营,既保证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又充分发挥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市场主渠道作用,树立了粮食企业的新形象。
启示二:通过分配杠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得到合理的配置。县局把国有资产管住管好,托市政策形成的利润主要用于添置设施,维修仓库,扩大经营,弥补亏损,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此同时,企业和职工利用淡季时间投入到农村服务社和自主经营上,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收入大幅度地增加,人人享受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启示三:通过分配杠杆,培养锻炼了一批懂市场、会经营的粮食职工队伍。**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已经从市场化经营中尝到了甜头。在最低收购价政策背景下,企业和职工的市场化经营热情丝毫不减,他们研究市场,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不弃薄利,见好就卖,有利就销,快购快销,边购边销,增强了市场竞争的本领。
启示四:通过分配杠杆,粮食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用粮食部门的行业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粮油服务社,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充分利用仓储、加工设备和技术优势,发展“四代一换”(代购、代销、代农储粮、代农加工和品种兑换),具备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利用网点优势,为农民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和日常生活用品,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范文大全 · 手机版 m.fwd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