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8 来源:调研报告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精选3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1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示范区、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通过这一阶段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思考,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调研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86.51公里,其中县道93.68公里,乡道23.27公里,村道166公里,二级公路47.58公里,三级公路83.6公里,四级公路155.3公里,全区农村公路中沥青混凝土路163.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123.1公里,公路密度227.3公里/百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一。全区88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基本形成了九纵六横的公路交通格局。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我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我区道路管理养护体系现状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区政府20xx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将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乡镇设立道路办,配备2名管理人员,通过区乡联聘、乡用乡管,对养护人员实行合同养护。区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安排养护工程计划,区公路站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并对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各乡镇道路办负责对养护人员的日常检查考核。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由交通局和乡镇共同对半承担,根据考核结果,交通局将日常养护资金拨付乡镇,再由乡镇计量支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区公路站路政队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具体做好本辖区内公路管理工作。
三、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较为滞后;管理养护责任不能全部落实,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机制缺乏活力、养护质量不高;乡镇养护管理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平衡等,直接影响我区农村公路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具体表现在:
1、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区公路养护资金还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仅靠省交通厅拨付的正常养护经费用于公路养护,资金缺口较大。同时,由于燃油税费的改革,不再征收拖拉机等养护费,造成养护经费严重短缺。每年只能根据省上拨付的养护资金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养护计划,致使有些道路需要维修养护因缺少资金而不能实施,迫使道路待病运行,更增加了损坏程度。
2、由于各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不足,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加之少数群众整体利益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
3、治超工作存在困难。由于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较低,加之我区交通路网发达,一些超限运输车辆对农村公路造成一定损害,目前,由于我区没有国、省干线公路,无法设立治超检测站,对农村公路治超,仅靠一辆流动检测车进行,从根本上无法解决治超问题。
4、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各乡镇虽都设有道路办,但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机制,养护管理人员少,以至于个别村道存在失养现象。对于大中型养护工程,存在养护机械装备短缺,养护工程以人工操作为主,与规范化养护体制不相适应。
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xx〕72号)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行,各县级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有路必养,确保质量的原则,应纳入政府的财政年度预算,并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市、县财政按比例承担,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具体安排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实行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几点建议
1.建议区上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列支,用于化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良好”,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道路的建设成本。
2、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以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交通局为行业管理责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快乡镇政府管理养护体制的建立健全,配齐养护人员,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在组织、制度、养护标准、考核、资金保障等各方面规范化、制度化。
3、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一步深化交通行业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专业化、机械化的养护施工队伍,使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加标准化、科学化。
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交通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发展,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群众快捷方便出行和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农村公路养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管措施,力争用一至二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2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4月下旬以来,组成专题调查组先后深入到县交运局、养路段、路政大队、铁溪镇、沙溪镇等部分乡镇及路段,通过现场查看、专题座谈、走访调查的方式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通报予后,供领导和相关单位参考。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养护里程不断增加,截止目前,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达3000多公里,县道371公里、乡道(含联网路)523公里、村道2218公里,其中:县道纪红路19.9公里、火(炬)杨(柏)路12.3公里属于沥青路面,其余县、乡道为混凝土路面。我县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管养责任,农村公路硬化后,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县道公路由县养路段挤占省道养护资金进行专养,村道公路由村委会自行组织养护,均无专项养护资金;乡道公路由辖区乡镇养护,由县财政每年按1000元/公里补助专项养护资金到乡镇。道路养护标准是使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我县农村公路正逐渐由规模速度向质量安全效益型转变、由整体推开向重点突破转变、由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变。先后创建了广纳镇、民胜镇2个养护示范乡镇,创建了159公里文明路,重点打造县道路2条,乡道路6条。绿化道路100公里,栽植行道树153.5万株,完成绿带整形、麦冬和草皮栽植共48万平方米,“森林走廊”已初具规模,公路形象大幅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一线作业养护人员基本能够疲于完成日常清扫保洁任务,但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甚或较为严重的问题,亟需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县农村公路办公室编制12人,在编人员仅2人,差编差人较多,其主任非科局级设置,进而变相地成为县交运局内设股机构之一,工作开展难度大,未起到应有的统筹作用。乡镇交管站除中心镇外,大多无机构、无牌子、无专职人员,绝大部分专兼职人员年龄老化、缺乏专业技术,行业政策不能有效执行。县养路段由于事业单位进人门槛设置过高,而差编差人140多人,致使一线作业人员养护任务增大,养护热情有所下降。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投入严重不足。由于我县地质结构复杂,农村公路里程长、地质灾害多,养护任务重,养护成本较大,农村公路仅仅落实了乡道路由县财政每年按1000元/公里补贴到乡镇组织养护,县道、村道公路没有任何资金来源。必要的农村公路养护设备如挖掘机、清扫车等也急需添置。
(三)农村公路失养面较大。列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的公路由于人力、财力不足因素,养护管理尚且不完全到位,全县还有近一半的农村公路没有列入养护管理计划,或因质量较差迟迟未予通过验收,或因验收后即出现严重水毁等自然破坏,或因安保设施不足隐患较多,或因养护难度较大而力量欠缺等等。
(四)农村公路被损毁占道严重。一是治超执法工作注重罚款而未予卸货造成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长期碾压路面而致人为路损严重,近三年(20xx、20xx、20xx年)所得非税收入共670万元,远不能抵消路产损失,得不偿失;二是一些干线公路沿线采砂采煤、堆码占道、污染路面严重,如通前路就有50处砂石料场和砖厂,崩(口塘)—万(山寺)路就有10处煤矿砖厂,其中4处煤矿直接穿路而过或借道出煤;三是一些集镇如新场、青浴、三溪、永安等逢当场天摊点占道严重,影响运行。这些都极不利于公路的养护管理。
(五)部门养护管理履职较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30号文件《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九部委职责,但真正贯彻文件履职到位的部门并不多,尤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未与交通主管部门形成联动治超执法机制,造成路损抛洒严重。县国土、经信、安监、水务、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与辖区乡镇未形成合力,未从根本上研究打击取缔违法采砂、采煤和在公路沿线建控区违法建房活动,导致堆码占道严重。这些也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三、几点建议
针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外地养护管理的成功经验,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理顺监管体制。强化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职能职责,发挥其对全县农村公路应有的统筹协调监管职能;配齐配强乡镇交管站人员,确保其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探索实行乡镇交管站由县交运局垂直管理的模式,实行高效一体化管理;改革路政执法非税收入任务下达体制,试行非税收入实收实报的入库机制,解决其后顾之忧,专心致志地抓治超护路工作。
二是要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占线长,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需要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应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乡镇职责,强化养护人员责任意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奖惩挂钩,逗硬督查,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持续有效地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并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要保障必要的投入。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财力是保障,必须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随时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更多的养护补助资金。并按照国家下达的养护补助资金标准“7351”(即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0元/公里)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及时拨付到位。抓紧建设机械化养护中心,添置挖掘机、清扫车等必要的道路养护设备。及时拨付自然灾害路损修复资金,保证大的塌方和严重水毁路段及时修复,便于管养。
四是要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县人民政府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交通、公安、国土、水务、经信、安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和辖区乡镇集中开展公路沿线“四违”(即违法采砂、违法采煤、违法搭建、违法占道)清理整顿工作,定期通报,标本兼治,重拳出击,确保整治效果。进一步落实辖区乡镇主体责任,加强对公路沿线建控区“四违”行为的源头管理,并积极配合部门监管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30号文件,明确落实各部门职责,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行卸载或强制卸载的措施,损坏公路务必赔偿。强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治超职责,派驻3—5名干警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执法协作,共同做好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确保安全文明运输、道路畅通有序。
五是要增强群众义务意识。除了强化养护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意识外,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手段,深入宣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政策法规,增强辖区群众“一事一议”修路养路的义务意识,深化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治路观念。注重加强对沿路群众、经营业主的教育,提高他们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畅通的自觉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提倡举报损毁公路、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并及时公开曝光,营造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县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3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四好农村路”建养情况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0xx年10月中旬,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我区近年来的.农村公路建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的建养基本概况
近年来,横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把农村公路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多方争取资金,持续加大投入,大力实施“村村通”“油返沙”整治等工程,目前区境内公路总里程达3730公里,路网密度0.84公里/每平方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5公里、国道35公里、省道110公里、县道公路260.2、乡道公路310.8公里、通村公路2929公里,由我区列入养护的农村公路3500公里(县、乡、村道路),不仅实现了全区361个建制村100%畅通,而且部分自然村也通了水泥(油)路。养护模式由原来单一的农村公路养护站和镇政府雇佣村民每年每公里1000元就近养护,变为选聘两家养护公司对县乡公路以公司养护模式养护。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养护意识差。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通乡通村路建设快速推进,但是相应的宣传力度没有跟上,道路沿线宣传标语不多,宣传内容形式不丰富,导致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差,相当一部分农村公路存在以建代养、有路不养和建好失养等问题,加之不少沿线村民,从个人利益出发,在公路两侧非法建房、开厂、设店、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使多处公路形成街道化路段,造成公路排水不畅,降低了公路的使用寿命。
(二)通村公路等级低,道路路况不佳。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三级路段74.2公里,四级公路239.4公里,等外公路3187公里。通村公路大部分为四级路或等外路,弯急、路窄、坡陡,虽通不畅,已不能适应目前农村交通发展的需要。更何况我区部分农村道路常年超负荷服务,大吨位、超限车辆对道路破坏十份严重,部分农村道路不堪重负。如横山街道办事处、雷龙湾镇、高镇等乡镇境内的农村道路运煤车等大吨位车辆常年通行,对路面破坏严重。
(三)管养体制不健全,养护资金欠缺。
公路法明确规定“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然而我区大部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不到位,抗灾能力脆弱,遇到雨雪天气容易出现水毁、路面结冰等情况,影响公路效益的正常发挥。且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需要地方配套,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地方配套也只是停留在群众投工投劳这一部分,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问题,致使农村公路建设的标准不高,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了农村公路的长远发展。例如,榆林至靖边二级过境路线大古界途经长城段,因工程便更大,配套资金到位不足至今无法通车;陕能赵石畔电厂进厂道路和波殿路,因资金不足致使工程不能全面施工,成为制约两个大型企业燃料用煤不足的瓶颈。
(四)路政管理效率低,安保工程不到位。
由于我区农村公路里程长、分布广,靠养护站一家管理有点力不从心,加上基层路途较远,养护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养护人员大部分时间消耗在路上,养护效率低下。还有安保工程,不能及时跟上道路建设进度,安全设施、标志不完善,为安全行车埋下隐患。
三、建议和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先行。
农村公路不仅是农村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干线公路交通量的主要来源。农村公路规划要以干线公路规划为依据,以实现农村公路联乡通村,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与晴雨通车水平为目标,以“保通求畅”的原则,对于人烟稀少的山区以“保通”为主,对于人口密集地区应重点以“求畅”为主,规划中要注重区域生产力布局,注重与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衔接,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为我区农村公路的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注重建设质量,做好民生工程。
注重农村道路建设质量,重视尾流工程的建设,纠正施工单位把工程款到位情况与保证工程质量划等相对的错误理念,杜绝因资金短缺就停止排水边沟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导致出现就建就毁,新路水毁,毁路再建的恶性循环。在大力实施安保工程的同时保护好公路沿线的自然环境,努力建设生态型农村公路,实现可持续发展。交通规划、管理和执法部门应共同协商,从实际需求出发,在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设立警示标牌,震荡减速带等设施,使农村公路真正成为老百姓的平安之路、幸福之路。
(三)建立长效体制,维护路产路权。
公路不仅要“管”当前、更要“养”长远。建议成立路政管理协调组织,政府出台治理超载和损坏公路处罚的规范性文件,统筹路政、运管、交警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把长期在重点路段进行检查、执法作为长效工作机制固定下来,综合整治目前的沿线乱搭乱建、损坏公路设施、超限超载运输等危害公路行为。建立镇、村共管机制,配合超限墩、限高架等设施,净化公路环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同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政府与各煤炭企业签订协议,即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运输限载标准,如发现煤矿超限装载,煤炭企业必须罚交一定道路修护费,对政府在交通安全检查中发现两次超载的运煤车辆,通报各煤矿不得允许该车再运煤。保护农村道路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四)做好农村路建养资金筹措、拨付、运作工作。
一是管好政策资金。对上级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户储存,专项公开,专款专用,分级负责;要切实加强监督审计,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截留。未完工的养护工程项目资金以及当年的管理养护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二是吸纳社会资金。对地处山区,修路成本高,仅靠国家补助资金且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地区,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出资出劳,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尤其是直接受益的各类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创业成功人士捐赠资金,支持公路建设,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加大道路养护宣传力度。要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修路有政府,养路靠自身”,的“主体”地位,做到走路、护路,养路、爱路。
二是镇、村应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担负起所辖区域的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责任。如塔湾镇把养护费集中起来统筹使用,不仅提高了养护效率,也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养护经费及时到位,发挥作用。三是制定公路养护员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公路养护员的养护路段、养护标准和养护要求,实行公路养护员由公路所经过村的群众公开推荐,确保公路管护见形象。四是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每月由辖区镇政府与村委会干部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管护人员立即整修,年底由镇政府、村委会干部、群众代表组成评议组进行评比,对公路养护管理不达标的,扣发补助和工资,并及时更换公路养护员,根除只挣养护费不养护的问题。对公路养护好的村和养护人员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使公路管护步入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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