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妇女情况调研报告(3)
发布时间:2016-11-20 来源:调研报告
这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近年来,区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在创造了巨额财富的同时,也为社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尤其是义堂和朱保两镇的板材产业,吸引了等地的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到XX年底,常住人口5.4万的义堂镇,外来务工人员已达到10万余人,这其中30%以上的人员是女性,成为经济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人力资源。近期经过对义堂镇部分板材企业的调查,对外来务工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作了初步的思考与探讨。 一、目前外来务工妇女的现状及特点。 外来务工妇女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一个群体,她们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正逐步为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所重视,并已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改善外来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 1、人员构成及基本信息。从调查的情况看,外来务工妇女主要来源于中西部广大欠发达地区,来自本省市的约占24.3%,来自等外省的约占75.7%。年龄处于16—18岁的约占60.9%,19—25岁的约占30.1%,25岁以上的约占10%。其文化程度大部分在初中以下,85%以上的人员未婚,原来在家主要从事种植业,一般在外打工2--3年即返回原籍。 2、劳动环境及劳动强度。外来务工妇女多数从事的是板材业的贴面、修补等工作,全部按照计件工资的方式获得报酬,每天工作一般在8—9小时,每个月休息的时间为2—3天。工作在企业厂房中的外来务工妇女,除了长时间的忙碌在工作线上以外,每天所面临的最大人身伤害威胁就是噪音、粉尘和甲醛等有毒化合物。 3、生活条件及安全保障。通过调查发现,所有的板材企业都设有职工宿舍和餐厅,水电免费,规模较大的企业还专门设有“夫妻房”,但还约有40%的外来务工妇女在外自己租房居住。所有的企业都给所属的工人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其他险种基本没有涉及。通过调查还发现,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竟然未给务工妇女签定劳动合同,更不用说各种保险了。 4、经济收入。绝大多数务工妇女主要从事贴面、修补等工作,她们的月收入一般在1000——1500元,极少数做技术人员、企业中层管理者的妇女月收入达到了XX—2500元。调查显示,90%以上的妇女对自己的劳动收入比较满意,但同时几乎所有的外来务工妇女都遇到了收入低消费高的问题,并且工作场所经常变动,缺少稳定的生活。 5、业余生活。一些大企业在职工业余生活方面做得较好,定期举办生产技能比赛、体育项目比赛,卡拉ok大赛等活动,对获胜的选手除公开表彰、发放奖金外,还组织员工及家属外出参观旅游。与此相对应的是,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方面,基本没有任何举措。另外所有的企业在餐厅、操场等公共场所都配有电视和宣传栏,但使用率相对偏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虽然外来务工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empirenews.page--] 1、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对于外来务工妇女来说,能够为其提供劳动权利保障的就是劳动用工合同,但调查发现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仍有待提高。调查中发现,有的妇女尽管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的内容不十分清楚,对用人单位一些显失公正的条款全盘接受。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多数女工选择了沉默。虽然是计件工资,但外来务工妇女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的比例较高,噪音、粉尘和甲醛等有毒化合物又无时不在侵蚀着她们的身体,而对此,外来务工妇女基本上都采取了默认的态度,以保住目前的工作岗位。 2、社会保险、卫生保健问题。在企业与外来务工妇女的雇佣过程中,只有少数企业能按照人性化的管理来考虑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大部分企业受利益的驱动,在对劳动数量及质量做出明确规定的同时,简单的确定了所应给付报酬的数额,社会保障问题根本不予考虑。参保内容大多只限于意外伤害保险。此外,落后的传统观念、薄弱的卫生保健意识及社会保障条件的制约严重影响着外来务工妇女的健康。她们大部分人不注意甚至不了解“四期保护”(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也没有条件做妇科病检查,平时生病也很少去正规医院就医。 3、业余生活问题。广大的外来务工妇女在对个人收入比较满意的同时,她们的精神生活方面也越发地显得比较苍白。她们心中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打工挣钱。而每个企业似乎也抓住了这一似乎合理的要求,纷纷使出各种“解数”,调动起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尤其是在一些中小企业,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基本与广大的务工妇女无缘,各种文体活动也是全年皆无。每个月的工作日当中,除了厂房、宿舍就是餐厅、厕所,繁忙的工作让她们连闲聊的兴趣也没有了。广大的务工妇女在闲暇的时间,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商场,购物成了她们的最爱。 4、部分自己租房居住者给社会增添了不安定因素。由于饮食习惯、卫生习惯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务工妇女选择了在外租房居住,这给她们的生活起居提供了便利。但随之也出现了非法同居、偷盗等一些社会问题,这虽然只是极少数人的行为,但却给整个社会大家庭增加了不和谐的音符,同时也让当地人对外来务工妇女的总体印象在心理上留下了阴影。 5、各种妇女组织基本呈空白状态。除个别大企业外,所有的被调查企业均未设有相关的妇女组织。随之相关的妇女政策教育也就滞后。调查显示,约有一半的妇女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一知半解,甚至有的妇女对成立外来务工人员的妇女组织持反对意见。 三、建议和对策 由于外来务工妇女的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经济发展的进程,关系到构筑和谐社会的大局,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针对问题采取对策。 1、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建议有关部门严格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和相关政策法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法,深入劳动用工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定情况、工资发放情况、休息权执行情况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对未签订用工合同的企业要予以经济处罚,并补签用工合同;对于随意延长工时、占用务工人员法定休息日的用工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纠正;对确实需要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的,要按规定给务工人员加薪;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要按规定缴齐。同时加大对流动人口尤其是分散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确保社会的安定。[!--empirenews.page--] 2、加大对外来务工妇女的特殊权益的保护力度。建议卫生、劳动、工会等部门定期对企业女职工保健和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企业每年要抽出专门资金对外来务工妇女进行妇科疾病普查,对外来务工妇女的“四期”保护,严格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对不具备设施和条件的企业,应采取积极措施达到标准要求。 3、、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外来务工妇女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发挥新闻舆论在维护务工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宣传外来务工妇女的积极作用,宣传她们的创业典型。政府和有关企业每年应表彰奖励外来务工创业、就业典型。在外来务工妇女中,妇联组织应开展“外来妇女创业、就业明星”等特色评选表彰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外来务工妇女的氛围。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外来务工妇女的综合素质。劳动、致富办和妇联组织在对外来务工妇女进行岗前技能培训的同时,把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作为重要内容,使外来务工妇女在务工前就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组织外来务工妇女定期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在外来务工妇女中开展“比学习,比技能”竞赛活动,激发她们的工作热情,提高她们适应岗位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5、健全妇女组织,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健全外来妇女女职工委员会或外来妇女职工代表小组,将妇女组织组建在生产一线,并加强对此类组织的领导,以利于代表和维护女工权益。建议劳动仲裁部门对外来务工妇女的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作为特殊问题特殊解决;妇联组织采取送法上门、公布投诉热线、建立维权服务中心或咨询服务站等形式,畅通维权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