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3 来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和折服。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侦探,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想最终被揭晓。他高超的探案技巧令我心悦诚服。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坏事,即使你有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在心里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稍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最近,我们班有漂流过来一本新书——《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偶然,他认识了华生医生。福尔摩斯的观察力很强,能很快辨认出你是什么职业;他破过很多案例;他拥有正义感……一百多年来,这部著作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销蚀,反而被冲洗的更加光亮!
《福尔摩斯》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他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更是打动了中外读者的心。
读完《福尔摩斯》,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正义的精神,也感受到了一点——正义永远能打败邪恶!
藕丝说起福尔摩斯,我又想起了一件我与伙伴们之间发生的事,有一次晚上,慧慧叫我去楼下玩儿捉迷藏,我下去之后,又叫了好多伙伴玩。不一会儿,伙伴儿们到齐了,我们的游戏开始了!刚开始,我和慧慧找,我学着福尔摩斯办案时的方法。我想到小琳在玩之前不小心踩了一脚泥,她走过的地方一定会留下脚印!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找到了她,她还说我真是个“小福尔摩斯”哩!
福尔摩斯真是个拥有正义的人!他的正义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
这个寒风刺骨的冬天,本就给人一种不平静的感觉,被冻过的窗玻璃没点儿降温的意愿。窗外,楼下,是出奇的安静,我翻开福尔摩斯。有时还掂量一下,确实是比打我头的《史记故事》薄多了。
翻开颇为神秘的一页页,读者一个个颇为神秘的探案故事。每一次我都是带着同样紧张的心情去揣测人物心理,和凶案背后的真相,但往往我得到的结果与书中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结果成为两条叉路,此时便感叹自己不是当神探的料。
请尊重的说一声“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烟斗,手杖是一位侦探必不可少的道具,想必这样在外表上以给人沉稳多谋,冷静敏锐的印象,我佩服福尔摩斯先生的观察力,更钦佩他极强的推理能力,常人通过事件经过可以八九不离十的猜出结果,而如果思维来个逆向行驶,恐怕没几个人能行了!但福尔摩斯先生就神于此处,根据结果他能分析出作案的每步骤,读于此处不禁要表露惊讶,扬手鼓掌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福尔摩斯和莫利亚蒂教授在莱辛巴赫瀑布对决的那一次,两人同时掉下瀑布。虽然在事后福尔摩斯奇迹生还但是莫利亚蒂教授却死在那里。
我最喜欢的的一句话就是:如果确实可以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暑假,我读了一本精彩的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写的。里面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凭借出色的推理能力侦破一桩桩没头没脑,离奇的怪案,故事惊险刺激,起起伏伏,我读了就从来没停过。
我最爱的有《血字研究》,《五颗橘核》,《红发会》。当然,我还有许多没有读过,这些只是我读过的故事里我认为最精彩的。特别是《红发会》。
《红发会》,是一个短小精悍的故事。篇幅不多,却非常精彩,非常离奇。一天,一位叫威尔逊的先生来请福尔摩斯报告请况:“报纸上登出了一条奇怪的广告,说只要是红头发的男性都可以得到一份美差:‘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抄抄书,每周就有四英镑报酬’。他开了一家当铺,有一个精明又只要一半工钱的伙计,名字叫斯波尔丁。他在斯波尔丁的帮助下,他得到了这份工作。可当干了两月后,他红发会解散了。”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终于得知真相:斯波尔丁其实是一个大盗,在威尔逊先生离开当铺时,他就在铺子的地下室里挖地道,以便于盗取物品。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很精彩!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一共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八个故事,分别是“波希米亚丑闻”“银色马”“显贵的主顾”“硬纸盒子”“桐山毛榉案”“最后一案”
其中,“最后一案”是我被深深地感到了,他讲了福尔摩斯为了消灭莫里亚蒂教授,和他在瀑布旁打斗,最后一起落入万丈深渊。其中我觉得福尔摩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生活中也有舍己为人的精神。
那次汶川大地震,有一位母亲,她为了救别人的孩子,拼命地跑向废墟,用手把一块又一块的砖搬开,可她自己的孩子却被埋在废墟里面,这个孩子一直在废墟中等待着妈妈。几天过去了,妈妈一直没来救他。结果,这个孩子由于缺水,死去了。
这件事说明了妈妈为了别人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失去了生命,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以后也要做一个舍己为人的人。
读福尔摩斯的想法来自于自小爱看的《名侦探柯南》,柯南的勇敢,聪慧,更兼剧情的紧张刺激,经常吸引着我往下看。但动漫毕竟是动漫,好看却不真实,这便让我与福尔摩斯结下了深深的缘分。
初看福尔摩斯,我经常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四签名》《血字的研究》《跳舞的小人》……其中往往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读到最后总会让我迷惘,坏人往往并不一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而好人也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的光鲜亮丽。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讲了作者这名医生第一次认识了福尔摩斯先生,正与他对话,突然收到了葛莱森的一封来信:有人在劳瑞斯顿花园被杀了,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赶到劳瑞斯顿花园,经过仔细的检查,得知死者名叫伊瑙克·J·蓝依拿,还有一个朋友叫史约塞,又发现空屋里一堵墙上有血字“RACHE”(拉锲),使众人疑惑不解。第二天凌晨6:00,雷斯垂德又发现史约塞旅馆被杀了。案情越来越复杂了。但福尔摩斯处之泰然,终于查出马车夫霍伯就是杀死蓝依拿和史约塞的真正凶手。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福尔摩斯真是一位伟大的名侦探呀!他善于观察,又会思考,遇到困难从不像一般人那样大惊小怪的。到案发现场用放大镜和卷尺一丝不苟的观察着,认真得思考着,再仔细观察墙上的血字和马路上那坑坑洼洼的路,就推断出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身材来说,脚小了一些,穿着一双粗皮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起乘马车过来的,红脸,右手指甲很长,死者又是被毒死的,所以,既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被窍的痕迹或致命伤。读到这儿,我不由“哇”了一声,我太佩服福尔摩斯了!就一具尸体和几滴血,他就能看出这么多!如果我在场,我肯定走上去和他握个手,请他签个名。当他又得知史约塞也被杀了,心头的疑云更大了,但他冷静地去面对,找出了真正的凶手,并把凶手车夫慢慢地引到面前,假装叫他搬箱子`扣皮带,并乘机将凶手抓住与凶手进行了一场激烈搏斗,将凶手擒住。读到这儿,我不禁对福尔摩斯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打动,我想,如果我们一家子都站在这种搏斗的场面上,我敢打赌,没一个人能够上前去帮忙捉凶手,只会呆呆地站在这儿看,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地勇敢呀!
朋友,也许曾经的你也和我一样是个不爱观察、不爱实践也不爱发现的人,可那没关系。只要我们透过福尔摩斯的精神品质,度过岁月的每一天,那么你我将会变成一个细心观察,善于发现,勇于实践的栋梁之才!相信我,你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精彩!
爸爸带我去图书馆买了一本课外书——《福尔摩斯探案》我看了以后,十分喜爱,百读不厌。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案中错综复杂,他用敏捷的思维和个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坏人。
让我感触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之“死”》。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里的莫里亚蒂,在生死攸关的时刻,福尔摩斯为了免于这场灾难,愿意牺牲自己,虽然死里逃生但还是深深让我感到他大无畏的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切苹果,一不小心,把我的小指头给划破了,鲜血马上就涌了出来,吓得我号啕大哭。妈妈走了进来说:“你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你看福尔摩斯敢于牺牲,为了这点小事就哭,你羞不羞呀!”我听了这句话后,羞愧万分。
如今我们生长在和平年代,福尔摩斯的一生,让我得知不论在生活上,学习上,要学会在遇事,做事中沉着,冷静。同时也让我佩服他过人的智慧与美好的品质,这些将伴随着我,永不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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