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2 来源:工作报告
一是突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意识,全面指导和督促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活动,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经营店等的监管。特别是坚决杜绝在市场周边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和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是突出源头监管。严把许可证、营业执照审查关。要求申请办正者必须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办正;积极引导无照经营户办理注册登记,认真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回访、市场巡查记录。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否缺失,检查中坚持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漏一品,并做好巡查记录。通过清查不断督促经营户建立经营台帐,整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强化消费维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商品时,一定要到合法的经销商处购买,购买过程中注意审查商品外包装上是否有贴防伪标志,燃放说明、安全警句、生产日期等标识,拒买没有标识或标识不全的烟花爆竹,并利用消费者维权站点和12315投诉热线,及时受理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六是强化对城乡结合部的排查。对易发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城乡结合部进行了一次大清理、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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