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7 来源: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填写说明 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社会团体加盖公章、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后,于每年度5月31日前报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一、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封面内容
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监事长签字必须由本人签字,社会团体盖章、报告日期的年月日、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填写完整无误为有效。以保障其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准确、信息快速、直接、通畅。
二、基本信息
“社会团体名称”、“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登记证号”、“活动资金”等,应与《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内容一致。(自动带出的信息如与登记事项不一致,请修改) 成立时间:填写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首次批准成立的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是指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号码。 社团类别:是指按社会团体的性质分类。按下拉框选项填写。 行业分类:是指社会团体按国家规定的行业类型分类。按下拉框选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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