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2 来源: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xx年,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xx年1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1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0xx)。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xx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xx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xx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xx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xx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4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011)。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xx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xx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xx4)。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xx年xx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xx年xx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20xx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xx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烟台XX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范文二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xx年,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xx年1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1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0xx)。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xx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xx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xx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xx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xx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4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011)。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xx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xx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xx4)。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xx年xx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xx年xx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20xx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xx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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