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9-12-05 来源:工作报告

  此次资产清查时间紧,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领会资产清查工作各项文件,下面是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要求,调兵山市地税局2019年2月25日至4月18日进行了本年度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对本次清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资产管理,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彻底摸清家底,最大程度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根据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了全局性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二、清查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把清查工作作为三季度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由局长赵东光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王英俊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相关同志为组员的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并要求局其他部门对清查工作全程给予配合支持。

  (二)提高认识,宣传到位。为更好地达到清查效果,我局召开了清查领导小组及局机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了开展上级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清查范围、清查内容、领导机构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局清查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召开了清查动员会议,对清查开展情况及时宣传,使每一位职工对清查工作都有一个较高的认识,积极配合清查工作。

  (三)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明确分工,准备清查的相关资料。对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的实物清查工作又安排各相关部门专人予以配合。

  (四)合理安排,重点突破。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清查人员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并同财务软件中相关信息相核对。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臵的固定资产,要求查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总结阶段是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帐实相符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维护,并形成清查工作总结交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三、清查的主要成果

  局领导和各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清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该项工作的落实。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清查工作定期召开作碰头会,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进度,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解决。

  经过此次清查,我局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全面落实了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特别是针对一些实物信息与资产资料不相符的情况,我局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调整,对卡片信息不齐全的按市局财务便函要求一一核对,填写齐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台帐的信息登记,做到帐实、帐卡、帐帐相符。

  四、下一步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完善制度。今后我局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适合我局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实物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对核对准确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双重签字确认,从而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三)加强管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四)严格检查。各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对于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五)抓好落实。重点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搞好协调、衔接,督导各部门抓好落实,努力把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搞得更好。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县财政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xx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xx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工作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xx〕12号文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xx〕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

  3、财产清查。截止20xx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

  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xx〕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1325983.41元

  ,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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