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9 来源:工作报告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工作大局,也是工会工作的主题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党的xx届代表大会精神,是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各级工会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不断把学习贯彻党的xx届代表大会精神的活动引向深入,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xx届代表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到实现xx届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
要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引导职工建功立业。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丰富“创争”内容,完善考核办法,培养选树典型,激发职工的学习创新热情,引导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推动企业形成培训、考核、使用相衔接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加快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大力推进“职工书屋”建设,改善职工学习环境。5年内,在现有职工文化阵地的基础上,以企业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职工书屋”40个,其中建成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2个、市级示范点8个。积极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要深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推动职工建功立业。紧紧围绕我市“xx”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xx’、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以增强科技含量、拓宽竞赛领域、扩大参赛面为基本要求,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工种的职工技能竞赛活动,在广大职工中进一步掀起学技术、比技能、创一流的热潮。恢复和健全技协组织,深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技术协作等活动,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引导职工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争做一流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凝炼一流团队,为推动科学发展建功立业。
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激励职工建功立业。制定出台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积极选树先进模范人物,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用劳模精神激励职工群众,努力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劳模的管理与服务,落实劳模待遇,切实帮助劳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牢固树立科学维权观,努力构建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加强源头参与。要把促进发展和维护权益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地方重大改革政策尤其是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定期向党委汇报、与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组织中工会代表和委员的作用,及时反映并推动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重大问题的解决。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要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就业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大力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工资共同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积极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后五年,已建会非公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建制率达到85%以上;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都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切实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权益。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叫响“共建和-谐企业、共促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口号,促进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健全与人大执法、政府监察、政协视察的联动机制,促进劳动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强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大力推进工会维权工作社会化。
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要深入实施《甘肃省厂务公开条例》,不断扩大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覆盖面,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向非公经济领域拓展。在进一步规范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厂(院、校)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的同时,五年内力争使已建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到85%以上。规范职代会程序,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健全完善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加强职工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和监督的能力。
三、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
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要努力把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在建好市上帮扶中心的同时,重点加强县区帮扶中心建设,积极构建以市级帮扶中心为骨干,县区帮扶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业帮扶站(点)为基础的工会帮扶工作网络,实现对困难职工全覆盖。要进一步提高帮扶中心的管理水平,做到制度健全、服务到位、标识统一。要建立健全各项帮扶工作管理和内控制度,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帮扶工作做到阳光操作,保证将有限的资金全部用在困难职工身上。要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帮扶效率。要以全国总工会帮扶资金向西部倾斜、向帮扶中心倾斜的契机,加强帮扶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政府补助、社会捐助,增加工会经费投入,不断提高帮扶能力。
打造帮扶工作品牌。要深入开展“两节”慰问、“金秋助学”、大病救助、困难劳模及困难单亲女职工帮扶等活动,使之成为替党政分忧、受职工欢迎、具有社会影响的帮扶工作品牌。要创新帮扶方式,把帮困和脱贫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把促进就业再就业作为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解困的根本手段,与政府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小额信贷等工作,为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职工实现自主创业提供必要的扶持和帮助。积极推行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在甘州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推广,切实帮助职工减轻医疗负担,提高抗风险能力。要把农民工纳入工会帮扶范围,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督促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环境;关注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将其纳入“金秋助学”活动资助范围;坚持开展向农民工“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抓好工会会员优惠基地建设,为会员提供就医、购物等方面的优惠。
四、夯实基层工作,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快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步伐。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建立健全“党建带工建”的组建格局,以非公经济组织和工业园区为重点领域,以分散、灵活就业的职工和农民工为主要对象,提高非公企业建会率,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建,努力把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就业方式的职工和农民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今后五年,规模以上和职工人数25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每年发展农民工会员不少于1.5万人。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工会“小三级”组织网络。加强系统工会组建工作,发挥系统工会的独特作用。
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新建工会坚持高标准起步,指导其依法选举工会组织,同步建立工会经审、女工、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和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等制度。认真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深入开展企业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努力使企业工会组织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善、工作更加活跃、作用更加明显。出台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在今后五年中,建设一批省级示范乡镇、街道工会。推动机关工会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机关实际、体现工会特色的机关工会工作方法与途径,使机关工会工作焕发生机与活力,在推进和-谐机关、和-谐社会建设中切实发挥作用。加大“五好”县区工会创建力度,今明两年内,力促4个县总工会达到“五好”标准,使我市县区总工会全部建成“五好”工会。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努力提高建家率和建家质量。今后五年内,力争在建设全国、全省“模范职工之(小)家”的数量上有明显突破,命名三批市级“先进职工之(小)家”。
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伴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与利益格局调整,职工队伍发生了一系列新变化,工会工作的对象、领域、内容、方式和环境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工会组织必须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重视支持,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推动按有关政策落实工会主席待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工会干部的培养和交流,营造鼓励干事业、争一流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工会干部协管制度,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对市、县区管工会干部的管理。创新基层工会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逐步建立一支职业化、社会化的基层工会干部队伍。改善工会干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设立基层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对因履行职责而遭受权益侵害、或生活特别困难的基层专兼职工会干部给予资助。加强工会干部培训,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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