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5 来源:工作报告
为使社区财务管理适应新形势要求,村街道党工委结合正在进行的“三资”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各项后续工作,不断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一是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社区的各项资金支出均由主任审核,书记审批,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报销,超出1000元的支出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及事由,实行签字制,杜绝使用印鉴章。
二是实行大额报批制度。除日常开支外,社居委办公用品购置和建设性支出等一律实行报批制度,即社区“两委”对大额支出项目编制预算,形成书面报告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设性项目由社区“两委”编制预算,街道建设部门负责复核,经街道研究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结束后再由街道请有关机构、部门进行决算和审计。
三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社区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内容要做到具体详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此项纳入社区年终考核。会计核算中心每月按时向街道社区提供财务报表,以便及时掌握社区财务状况。
四是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招待费严格控制标准,实行限额管理;对外出培训、考察费按有关文件据实报销,超出部分自理;对社区工作人员加班、值班等补助严格按杏街办字〔〕32号文件执行等。此外,在对外捐资或资助的资金管理方面,实行先申请,经社区“两委”会议研究签字盖章后,报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再由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支付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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