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25 来源:工作报告

城管局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工作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研我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基本情况的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情况

《城乡规划法》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与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承担着优化城市环境,改善人居质量的工作职责,这与《城乡规划法》的法律目标是一致的,因此,我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目标要求,全力推进《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

1、抓好学习宣传,准确把握城乡规划要义。虽然目前我局在职能配置上,并没有赋予规划监察管理的职能,但我们立足大城管的角度,立足打造综合执法队伍的目标,切实抓好《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宣传。一是组织集中学习。我们把《城乡规划法》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安排了2-3个课时,专题学习《城乡规划法》,邀请法律专家讲授,组织大家自学,深入领会《城乡规划法》的基本内涵,准确把握《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要义、违法认定、适用范围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我们每年组织2次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考试,确保干部体职工全面掌握《城乡规划法》,成为熟知规划法行家里手。二是着力调查研究。我们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积极倡导干部职工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围绕规划、建设、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调查走访城市规划建设现状,深入研究制约城市管理的先天性规划障碍,积极探讨发挥规划功效,提升城管水平的有效途径,努力拓展干部职工的宏观视野,增强城市管理的全局意识。三是做好社会宣传。我们积极配合规划部门开展《城乡规划法》宣传活动,切实将《城乡规划法》作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的重要内容,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台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通过城管工作站与管理相对人、群众面对面接触、零距离沟通的有利条件,适时宣传城乡规划法律,讲解城市规划管理的意义,有力增强了全社会规划意识。

2、构建城管规范,着力丰富城乡规划内涵。我局坚持以《城乡规划法》为总纲,围绕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原则,结合城市管理发展目标,认真研究细化城市管理各类规范制度。一是修订完善环卫管理规划。《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及时邀请苏州、无锡、镇江等地专家,对我市XX年制定的《姜堰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进行系统的修订完善,确立了“规划专业化,改造标准化,外观景点化,经营市场化”的环卫设施建设原则。两年来,我们实施“公厕革命”工程,新建和改造各类公厕87座,彻底消除旱厕,使城区公厕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确保公厕数量、功能、保洁以及建筑风格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加强城市垃圾中转站建设,对城区垃圾收集点进行重新布局和调整,结合城市建设改造,新建垃圾中转站4座,实施前堡垃圾场封场工程,建设改造城北粪便处理厂,启动生活垃圾外送处理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的困境,提升了我市的环境卫生质量。二是从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我们按照提升城市品位、体现“三水”特色的工作思路,确立了“一幢一景观、一路一特色”户外广告管理目标,牵头制定《姜堰市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姜堰市治理城市“牛皮癣”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和城市亮化工程,合理规划城市户外广告阵地,积极鼓励运用新科技、新材质制作设置户外广告,及时清理整治破损、陈旧户外广告,发动社会力量清除城市“牛皮癣”,确保城市空间美化净化,使户外广告成为提升城市对外形象的靓丽名片。三是稳步统筹城乡垃圾处理。我们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原则,深入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调查研究,牵头制定《姜堰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意见》,协助各镇编制镇村环卫规划,建立环卫作业机制,构建环卫工作流程,合理布局环卫基础设施,积极为镇村建设垃圾中转站上争补助资金。目前,各镇环卫作业队伍基本建立到位,白米、俞垛、溱潼、娄庄、梁徐等镇垃圾中转站已建成投入使用,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构想正在稳步推进当中,力争在“xx”期间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市容管理,努力彰显城乡规划效能。一是加强摊点疏导管理。我们制定了《城区道路等级管理标准》,从管理区域、管理时间上划分不同等级,明确一级道路管死、二级道路适当放开、三级道路规范设置和平时严管、节假日有序的管理准则,合理利用城区拆迁闲置工地,在罗塘工委北侧、振兴路东侧等七处边角地,建成临时营业房125间,在前进北路、幸福南路、三水广场等10处地段规划设置定时间、定位置、定项目的摊点经营区,积极引导摊点入场入点经营,有效遏制了摊点满城叫卖的现象,促进了城市环境的整洁有序。二是规范废品收购管理。针对城区废旧品收购点散乱无序、周边卫生状况差、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我们积极谋划城区废旧品收购集中管理机制,投入150多万元,新建城区废旧品收集中心,配套完善经营设施、建立市场管理制度,引导城区40多家废品收购点搬离城区,经营入场。三是优化布局城区“三亭”设置。我们按照“新颖美观、规范协调、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城区“三亭”设置规划,提出规范种类、规范布局、规范式样、规范经营的基本原则,着力对城区书报亭、制票亭、彩票亭进行升级改造、提档出新。目前,我们已对城区“三亭”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拟定“三亭”整治方案,待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组织实施,切实将邮亭打造城城区靓丽风景线。五是有效落实市容等级管理制度。[!--empirenews.page--]

4、积极协调配合,切实保障城乡规划实施。一是严格城市规划前置审批。城市规划建设中,环卫基础设施是否规划建设到位,将会直接影响城市功能发挥和群众生活质量,我们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与规划部门及时做好衔接沟通,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审定建筑主体工程的配套环卫设施规划,认真跟踪建筑工程环卫设施落实情况,确保环卫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二是积极参与全市规划评审。我们结合新一轮《姜堰市城市管理总体规划(XX-20300)》的修编,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从城市管理的角度认真研究,反复测算,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设,努力促进我市《总规》内容完备和规划科学。同时,我们积极参加全市规划工作例会,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共同探讨解决规划难点、提升规划质态的思路和办法,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参考。三是主动进位查处违建。根据目前我市部门职能配置,规划监察职能由规划部门统一行使。为确保《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到位,创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硬件环境,我们主动进位,选派精兵强将,积极参与违建查处,在强制拆违拆迁活动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吃苦在前、冲锋一线,圆满完成拆违拆迁任务。近两年来,我们共参与违建查处和强制拆迁28次,派出执法人员600多人次,以良好的作风和高效的业绩得到上级领导和兄弟部门的肯定。

二、几点建议

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水平,完善城乡规划监管制度,进一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发挥规划在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中的综合调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规划意识和法制观念。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不仅是各级领导干部,而且还要包括开发商、市民等群体,特别要加大对农村的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进一步优化全市规划执法体制,建议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要求,将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归并到一家,形成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大力提高规划监察和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水平。

3、进一步健全规划综合会商制度,不仅把环卫设施配套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环节,还要更广泛地将城市管理的需求纳入规划评审的内容,综合考虑城市建筑外观、色彩、容积,城市道路建设、市场配套等因素对城市管理带来的影响,避免产生城市管理先天性不足,造成城市规划的先天性缺陷。

4、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城市农贸市场、停车场建设,扩大城市空间容量;增加城市环卫设施配套,更新环卫作业器械,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快建设粪便处理中心、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增强环卫作业能力,打造洁净城市;突出抓好城市绿化、美化等建设,注重城市整体品位的提升。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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