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5 来源:工作报告
人口计生委年度工作报告
XX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人口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础,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诚信计生巩固提质、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取得新突破、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绩效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XX年,全区年末总人口控制在5295万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8‰以内,出生人数控制在79万以内。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加快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力度,统筹解决人口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XX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人口计生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对计划生育提出的“三个坚持”、“三个不变”的要求,尽职履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年度各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评估为:XX年末总人口计划为5295万,根据近年来统计公报总人口变动年增41万左右及年度变动平稳,预计年末总人口5286万,比计划控制数少9万。年度出生人口计划79万,人口计生统计报表年度出生70.78万,卫生上半年分娩36.7万,评估年度出生74万。年度自然增长率计划8.8‰,评估执行结果为8.48‰。全区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xx”人口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良好,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民需我为”主题,开展大调研、带案下访、体察民情接地气等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开门纳谏,认真分析查摆“四风”、“六病”存在的问题,着力在深化认识、改进作风、整改落实上下功夫,确保“规定动作”扎实到位,“自选动作”亮点纷呈,做到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我委先后深入14个市29个县(市、区)47个乡镇64个村调研,召开座谈会51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000多份,收集梳理汇总意见建议7类32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反对“四风”的“两规定一办法”,1-10月委机关“三公经费”支出86.96万元,同比下降28.83%。认真履行“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职责,1—11月,投入68万元为联系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乡容村貌大为改观。
(三)诚信计生巩固提质。全区上下坚持把诚信计生作为总抓手,在覆盖面、参与率、知晓率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在巩固、提质、增效上下功夫。自治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建立诚信计生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民生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兼容的决策机制。在桂林市兴安县召开全区诚信计生工作现场会,开展争当优秀诚信计生小组长活动,推进诚信计生向纵深发展。全区98.9%的村(社区)开展了诚信计生,已成立诚信计生小组48.9万个,参加已婚育龄妇女达561.6万人,全区91%的县(市、区)基本实现诚信计生。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和村级幸福家园实现全覆盖。全区新增43个国家级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县,至此,国家级项目单位达到109个,实现了全覆盖。1—10月,全区国家级项目单位共检查51.24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89.58%,提前3个月完成国家任务。在全国孕前优生项目实验室质量评价中,我区优秀率100%,跻身于全国10个质评全优省(区、市)行列。全区1.6万多个村(居)基本建成早期教育、生育关怀、优生优育、老年服务等标准化的幸福家园,覆盖了全区所有村(居)。
(五)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取得新突破。与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制定城镇居民独生子女年老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农村计生家庭小额贴息贷款和爱心保险首次纳入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1-10月,全区1.4万户计生家庭获得了财政贴息贷款,贷款金额达2.5亿元,贴息金额达1600万元;1-11月,全区47.44万户计生家庭办理了爱心保险,投保金额达1573万元,理赔2260万元,理赔率达143.67%。城乡计生家庭各项法定奖励优惠政策全面兑现,各级累计兑现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资金2.1亿元,23.89万人次得到了实惠。
(六)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妇联五部门继续联合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各地着力完善治理机制、突出“两非”案件查处、加强b超使用监控,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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