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5 来源:工作报告
国务院法制办是协助办理法制工作事项的办事机构。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步伐的不断加快,做好法制工作,今天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法制办个人工作总结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 “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20xx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 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四)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至6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与20xx年持平),内容均为不服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理决定。其中受理7件,不予受理1件,监督乡镇政府自行撤销不当行政行为1件。说明原因,引导当事人径直提起诉讼2件。共审结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撤销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未结1件(新受理)。
行政应诉工作: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乡镇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4件,经法院审理后,撤诉1件,撤销1 件,维持2件,在审3件。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x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xx大”精神和xx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xx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zd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zd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四、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去年,我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共办理210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决定的120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的70件;撤销或变更的10件;其他处理的10件;我办全年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 28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发挥行政复议法定职能方面重点做了四件事,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改变“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状况。当年行zd律法规咨询和信访数量明显增加。
五、围绕“转变作风年”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去年,我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年”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市级机关“转变作风年”工作分解责任目标,塑造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办先后组织了“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如何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我向周光裕、郑培民两英雄学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专题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以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参与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文明公正执法”大会讲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市领导交办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调研报告, 以及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参考资料。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运转协调,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我办建立了内部重要事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下基层公务活动清廉制度,以及业务专题学习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制度等,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6月,根据市级机关党委的要求,我办单独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党支部、工会活动。
在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我办还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由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法制办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法制办主任的直接领导下,时时牢记党的宗旨,按国家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加强学习,积极进取,不怕困难,在总结中成长,在审视中完善自己,思想上有了很大提高,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肩负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重视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念,明确服务宗旨。
根据自身业务工作的需要,我认真钻研政治理论和法学理论知识,积极掌握法制工作技巧和技能,以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活动,能针对办公室工作特点,在加强法制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挤出时间学习有关文件、报告和辅导材料,通过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用以指导自己的工作。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忠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XX月协作落实了举办全县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的前期筹备以及会务工作,培训结束后,通过认真阅卷判卷,对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证书》。XX月份,对全县XX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审核登记,其中原持有执法证件合法有效的00人,申请补办新办了XX人、换发了XX人,因退休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等原因注销XX本,从而确保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推进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同办公室成员共同组织县级各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逐项审核、签署意见后,清理出县级应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XX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XX个。下半年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清理工作,此次清理重点放在非行政审批事项的确认上。经过查找法律依据,与同事反复讨论等工作过程,大大提升了自己的业务水平,也解决了以往对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界定不明确、认识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积级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全年备案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XX件。报送XX法制办备案的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XX件。
四是深化完善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下半年,我先后到公安局、国土局、工商局、经贸局、安监局、统计局、信访局等十余个单位对其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的清理工作进行指导。
五是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参与了今年组织的第XX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该检查主要是针对XX个执法单位开展政务公开情况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等问题进行全面了解。
六是积极开展新法宣传活动。XX月XX月份,下承办设计制作了庆祝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识要点、保密法宣传板报共3期,悬挂横幅2条。
七是认真完成各类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共负责起草、印发、转发文件XX件,各类工作总结、文字材料XX余份,保障了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在建立健全“法治六进”工作方面,及时地制定了法制办“法治进机关”实施意见、工作计划以及目标措施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
八是认真做好法制办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整理、完善了法制办档案工作,将近年来的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建档立案。
(三)服从领导安排,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一年来,除积极做好法制工作外,对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服务、接待、节日板报制作、张贴横幅等工作任务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每月00篇的信息上报任务;对值班时间领导交办的文行任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还认真完成了政府党支部领导交办的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二、纪律作风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能够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积极参加办公室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注意学习办公室有关业务工作知识,总结吸取工作经验,不断弥补和改进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从而使自己的办文和办事能力乃至整体工作素质都得到较大的提高,胜任本职工作,做到开展本职工作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虽有一定的进步,但在深度和广度上还需继续下功夫。二是工作中不够大胆,创新理论不强,有些按部就班。
在办公室工作一年多,起先会有很多不太懂得地方,每当此时不论问到谁都热情的给予我指导和帮助,在这里我体会到了集体的温暖感。为了把明年的工作做的更出色,我会及时制定工作、学习目标,不断加强个人修养,和其他同志相互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取长补短。自觉加强学习,发奋工作,克难攻坚,努力提高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以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紧密围绕法治广西建设目标,探索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之路
一是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杠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发展。完成了20xx年度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形成《自治区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印发了《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针对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问题设置重点考核内容,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政务公开,自觉向人大及其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以依法行政示范点为引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完成了自治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表彰工作,命名了91个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着力培育树立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加大示范点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11月下旬,召开了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交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做法,研究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探索经验、奠定基础,不断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以依法行政先进市县评比为导向,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完成了全区第二批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和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对9 个自治区级依法行政先进市县、46 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12 个依法行政进步市县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以科学规划为抓手,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印发了《20xx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清理行政审批设定依据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同时参与了自治区党委组织的《法治广西建设纲要》起草工作,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设计路线图、任务书。
五是以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为依托,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组织编写了《20xx-20xx广西依法行政白皮书》,全面总结《纲要》实施十年来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在《广西日报》刊载了长篇报道“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广西政府法制工作20xx年综述”和“健步走向法治政府—广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xx年综述”,深度宣传报道广西依法行政十年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印发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政务信息工作规定》,以广西政府法制网站为平台,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动态和典型经验宣传为重点,发布依法行政动态信息1600多条,召开立法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反映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就;与广西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栏目合作拍摄“法治政府”专栏节目,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围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加强改革创新制度建设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部署,围绕“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潜能,破解发展难题,争创发展优势”的要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制约我区赶超跨越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任务10件,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立法审查工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15件。在制定立法计划时重点抓好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改的立法项目,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我区各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贯彻落实关于打造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投资合作旗舰项目重要讲话精神,审查了《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办法》,打造自治区级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中国—东盟产城一体化生态新城;为贯彻自治区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部署,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作为今年区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及时完成了该条例立法审查工作,为加强盘阳河流域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提供制度保障;为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重要部署,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加快实现我区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的目标;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突出我区作为我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的区位优势;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同时继续完善政府立法公众有序参与机制,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畅通政府立法中基层民意表达渠道,通过多种形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有效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在政府立法项目立项阶段,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政府法制网上刊登公告征集下一年度政府立法计划的意见和建议,让公众从源头上参与政府立法;在立法审查阶段,进一步完善公众获取立法信息、交流互动的征求意见机制,除了公示立法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外,一并公示草案起草说明、立法的上位法依据、背景资料等,增强公众对法律草案的了解和关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立法论证会,听取自治区“美丽办”、爱卫办、财政、住卡、环保、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意见;更加注重到基层特别是到群众中的立法调研工作,如在审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过程中,在定向发征求意见函及网上公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还深入南宁市住宅小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立法听取意见会时,邀请了业主代表、创业者代表、企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后勤代表及法律专家代表参加,了解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诉求,增强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使政府立法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备率和及时率,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截至11月下旬,共审查自治区部门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60件。其中,经审查,认为文件合法,予以备案的文件242件,所有予以备案的文件目录都在自治区政府法制网进行了公布;认为文件存在违法内容,向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备案审查意见,通知其自行纠正的 16件;不属规范性文件,不予审查的2件。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地解决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限制公民、法人权利,增加公民、法人义务的问题,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围绕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当好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距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促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好政策出台。今年1-11月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168件,办理政府法律事务70多件,参加政府领导召集的研究协调各类问题的工作会议50多次,将服务重点从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发言转变为参与合同审查修订、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论证等,多角度、全方位参与政府决策工作。如为广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广西水资源综合规划(20xx-2030年)、打造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深化广西改革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我区国企改制、招商引资、重大合同、企业上市等涉法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和最优的法律路径,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采纳,确保了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自治区有关重大决策依法作出。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当好法律参谋助手。7月30日,我办召开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座谈会,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政府法制事务工作的思路,9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来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统一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文书样式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文书样式印发全区执行,规范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制作质量。
三是加快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制专家智囊团的参谋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我办加强对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调研,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方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助理聘用方案(征求意见稿)》,探索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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