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13 来源: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蒙城县许疃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许疃镇纪委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三十条”要求,扎实苦干,全面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发挥了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维护了许疃的安定团结,为许疃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监督责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五年来,镇纪委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村(社区)、各部门,并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安排。同时,与各村(社区)、各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谈心,逐一定责,以形成“横到边、竖到底、无死角”的责任体系。
(二)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干部廉洁意识。五年来,我镇以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为抓手,建成廉政文化示范点5个,坚持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引导全镇各部门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有效提升了廉政文化建设。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2次集中学习;依托“业余党校”、“干部夜校”、“道德讲堂”、“法治讲堂”、“每周一课”五大平台,开展廉政教育50余次,覆盖党员干部4000多人次,切实营造崇廉尚洁氛围。以基层干部警示教育月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积极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培训,结合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
(三)开展专项检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部署开展“三个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干部懒政怠政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镇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塌陷区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并加强对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的审计以及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的专项效能督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四)坚持常抓不懈,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三十条”规定的落实,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把转变作风作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始终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久久为功、善做善成。狠抓党员干部“不严不实”方面的问题,把“三聚焦、三查找、三确保”贯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始终,使专题教育的过程成为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的过程,确保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五)严肃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和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五年来,镇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41件,已全部办结,自办案件28件,查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3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以“三转”为突破口,聚焦主业主责,坚守责任担当,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同时,结合全县纪检干部作风纪律整顿月活动,带领镇纪检干部加强自身建设,自觉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与县纪委、镇党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村级党组织还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应有位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少数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不强,没有用党章党纪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一些工作人员对从严管党治党的形势缺乏清醒认识,依然存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清醒头脑,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二、过去五年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许疃镇纪委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我们的体会是:
(一)反腐倡廉,必须深化思想认识。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思想上实现从“被监督”到“要监督”的转变。同时,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加强对反面典型案例的剖析,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勤政廉政氛围,加大对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的宣传力度,在全镇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风尚。同时,针对重要部门、重点领域、重要时段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情况,要加大警示提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责任落实。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和各项制度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二)反腐倡廉,必须优化工作机制。一是扩充纪检监察力量。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镇纪委回归主业,聚焦主责,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作用,实现监督的全覆盖。二是创新工作联动机制,推行纪检联络员制度,各部门推荐一名党性强、作风正的工作人员为纪检联络员,定期召开工作碰头会,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同时,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防范,及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发挥部门、村(社区)的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对全镇干部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全程监督机制。强化对全镇廉政风险易发领域、易发环节以及“五重一大”的全过程监督,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与制约职责。
(三)反腐倡廉,必须强化制度执行。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系许疃实际,认真研究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既认真抓好责任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任务量化;又坚持强化责任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有机结合起来。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强化内部风险防控和制度执行和落实,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的督办与问责,加大公开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和不执行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廉政机关建设。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和执行,规范各项开支的审批和审查,规范各项活动的规模和开支标准,落实公务卡制度,加大办公用房清理力度,支持并落实公车改革制度,推进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反腐倡廉,必须持续深化“三转”。深化“三转”是党章规定、中央要求、形式所需。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是党章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一是转变职能,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是转变方式,改进执纪方式、改进监督检查、改进作风建设,增强监督实效。三是转变作风,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增强“看齐”意识,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科学有效履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及措施
今后五年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的工作部署,把实践“五大理念”同履职尽责联系起来,忠诚履行党章赋予职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实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持续发力,不断压实“两个责任”。按照工作实际,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采取“共性+个性”的方式,使责任书更有针对性。组织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向镇纪委述廉述责,接受评议。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题检查,坚持一月一部署、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两个责任”向村级延伸。
(二)强化教育,不断提高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加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举办《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提高党员干部对两项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动员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关注县纪委监察局官方微信平台“漆园廉韵”,并依托五大学习平台,经常性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同时,不断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力争打造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和1处廉政教育基地,积极营造“思廉、学廉、倡廉、促廉”的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既朝着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努力,又心存敬畏和戒惧,真正从源头上起到预防廉政风险的作用。
(三)从严查处,不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摸排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帐,实行销号管理,查结一条销号一条,坚决杜绝久拖不办、久拖不结、压案不查等现象。同时,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督促各部门、各村(社区)办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持之以恒,不断深化基层作风建设。加大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抓好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盯住敏感时段、敏感区域和关键节点,加大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三十条”要求的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作风督查,集中查处不讲团结、不做实事、不尽职责、推诿敷衍、失职渎职的反面典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五)严肃执纪,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在经济领域违纪案件查处工作,重点查办贪污受贿、虚报冒领惠农资金、坐收坐支的案件。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新特点的研究,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严格办案纪律和程序,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总结教训,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重要作用,把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渠道、依法依纪办案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环节中。
(六)履职尽责,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区域协作办案、交流座谈、调研走访等途径,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纪律为戒尺,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苗头及时提醒,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满意度,同时,以《蒙城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和《蒙城县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纪律、学习纪律、生活纪律、办案纪律、群众纪律。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越往后执纪越严,我们的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让我们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掌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全镇“十三五”目标任务、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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