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3 来源:工作计划
健康促进学校是通过学校、家长及社区三者之间健康信息的传播与沟通,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健康服务,并且促进家庭和社区广泛参与,改善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办学效果,以创建健康促进学校为要求,以此为契机,开展各项健康促进工作,特制定了以下争创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开始争创健康促进学校的准备工作,成立争创领导小组,确定各部门工作职责。同时争创健健康校园学校,为健康促进学校打下基础。
2、树起健康意识,把健康教育课放在重要地位,建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健康的生活方式。在组织发展、政策保障、物质环境、社会健康环境、社会关系、个人健康技能、健康服务等各方面进一步完善。
3、拓宽育人渠道,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的教育模式,调动家长的积极性。
二、主要措施
1、积极加大无烟学校宣传力度,增强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除了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在学生中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外,还努力探索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家长的增体素质调动其积极性,与社区联系,拓宽育人渠道,优化教育环境。在宣传上可做到月月有主题。如3月份的主题为“3.3”爱耳日;4月7日世界卫生日; “5.8”世界红十字日;“5.31”世界无烟日;6月 “6.6”全国爱眼日;9月 “9.20”全国爱牙日;10月 “10.8”全国高血压日;11月 全国食品卫生宣传日;12月 世界抗艾滋病宣传日等。
2、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周20分钟)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教师、有规范的教学管理。教师可以有科学性的、实用性的、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的传授,提高学生卫生知识的水平,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3、根据《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要求,制定我校学生常见病防治计划和措施。做好一年一度的学生体检工作,对有问题学生及时于家长联系发告家长书。通过各种有效法力争将各病发率工致到最低水平。
4、改建学校食堂,扩大食堂面积,增添硬件设施,加强校食堂卫生的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5、制定环境卫生制度,保证环境洁净、优美。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活动,人人参与、人人自觉投入到卫生运动中去。通过清扫、检查、评比等一系列活动,促进学生环保意识,增强校园保洁力度。
6、加强在教师中的健康教育,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健康服务,对有必要的老师可建立健康档案。如对有高血压的老师可定期测量做好记录,根据血压得便化给予用药制导等。
7、保证教师及学生在校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
8、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做到计划免疫凭证入学达100%。
健康促进学校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倡导的学校健康新概念。旨在利用学校、社会、环境资源,减少或消除各种不利于健康的因素,从而形成有利于学生知晓健康知识,树立健康信念,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学校环境,不断完善学校素质教育体系。实施《桐庐县全民健康全面健康行动计划》,以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到2010年全县建成30所“健康促进学校”,进一步推进学校卫生工作和素质教育工作,其中2008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学校。
二、组织管理
健康促进学校的推广工作由县卫生局和教育局统一领导,承担全县健康促进学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县级督导和对健康促进学校的县级初评。并由桐庐县健康教育所负责全县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的日常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创建学校的确定
1、健康促进学校必须是无烟学校,达到无烟学校的标准,创建期间学校未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重大伤残或死亡等意外事故。
2、申报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学校必须在每年的2月底前向桐庐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抄报县健康教育所。今年的创建请于6月10日前上报。申报学校经认定后正式纳入创建管理,接受县、市、省各级技术指导、检查、评审和复查。
(二)创建
1、建立创建组织。学校作为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的基本单位,应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由教务处、总务处、校医室、骨干教师、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实施小组,实施小组可以吸收班主任、家长和学校所在社区的代表参加。创建工作计划,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切入点并制定工作实施计划书。
2、制定创建计划。各创建学校应按照“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在县教育局和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基线调查,对本校的现状进行初步分析,发现薄弱环节,查找差距,确定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优先解决的问题,制定具体的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总目标、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和程序、达标保障措施、进度、预算、实施机构和人员分工等。
3、召开动员大会。创建学校应当召开全校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启动大会。当地政府领导、所在地社区领导、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在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动员社会、家庭和学校各方面的资源合力共建。
4、开展基线调查。创建学校须制定健康促进章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切入点并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切入点开展基线调查,并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系列活动。不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不同切入点开展工作。可选择的切入点为:
①心理健康;②眼保健;③青春期卫生;④性健康与预防艾滋病;⑤营养与健康;⑥口腔健康;⑦控烟;⑧生活技能(卫生救护)。各创建学校选择一个切入点开展基线调查。
5、组织中期评估。创建学校根据切入点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系列活动。半年后进行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情况调整干预措施。
6、开展督查指导。县卫生、教育部门有关专业人员,采用记录,
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创建学校的工作进程,活动内容,实施情况等进行不定期督导。同时开展经常性指导,帮助学校实施创建活动计划,指导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考核评估
1、原则上创建时间为1年,到期须撰写总结材料,建好创建工作资料档案,书面申请验收。
2、创建的学校在开始创建后1年可以申报铜奖;获得铜奖1年后,可申报银奖;获得银奖1年后,可申报金奖,申报金奖的学校必须在创建活动中带动另一所学校获得铜奖。
3、申报铜奖的创建学校,由市级健康促进学校考核组进行考核验收,并报省级健康促进学校复核验收组进行抽查复核。申报银奖、金奖的学校原则上由省级健康促进学校专家组考核验收。
4、验收合格的由省卫生厅、教育厅予以授牌。
五、管理
健康促进学校不是终身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查。如果学校在复查中未达到相应标准,则按创建规定进行限期整改或予以摘牌处理。
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各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对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认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在进一步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加快创建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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