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范文

发布时间:2016-07-29 来源:工作计划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范文

  工作计划应规定出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目标、任务和应达到要求。以下是由范文大全PQ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范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范文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开创我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围绕这一总体目标,我镇2016年党建工作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活力为突破,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为关键,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和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目标,全面推动富民强县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使全县9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目标,90%以上的党员达到“五带头”(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标准,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制度体系科学规范,责任党建、产业党建、项目党建、民生党建品牌效应逐步显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具体目标

  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统筹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健全,设置合理,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重点是社区党组织100%实现“三有一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100%配备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100%建立党组织。乡、村两级工会、共青团、妇女、民兵、调解等组织健全完善。到2015年,实现全县所有建制村的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均达1万元以上,争取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达80%以上,力争有3-5个村(社区)年可支配收入达50万元以上。活动场所建设继续向村(居)民小组党组织延伸,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80%。创建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形成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良好工作局面。

  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培训,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农村党员“致富先锋”和党员致富能手队伍不断壮大,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切实增强。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党员队伍质量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

  制度体系科学规范。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党建责任、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组织覆盖、队伍培育、关爱帮扶、党内民主、典型培树、统筹城乡等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有钱办事、有人管事、照章理事、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业务,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力量不足、党建业务不精等问题。

  品牌效应逐步显现。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继续完善并落实好三级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基层党建工作日常考核通报和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末位问责等制度,着力打造责任党建品牌;认真落实《关于在产业发展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依托产业优势推入党建工作,以党建活力增添产业活力,实现党建提升、产业提质、发展提速,着力打造产业党建品牌;把化解各种矛盾、推动项目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着眼点,结合全县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抓党建工作,着力打造项目党建品牌;以开展“四群”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办实事、解难事、惠民生,着力打造民生党建品牌。

  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形成长效机制,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得到解决。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站点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一站式”服务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推进,灵活高效、贴近群众需求的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凝聚党建工作合力

  1.强化管党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健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认真落实三级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基层党建工作日常督查通报、随机调研、领导点评、定期研判和年度考核末位问责等制度,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构建责任明确、运转有序、常抓不懈、保障到位、充满活力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2.丰富党建抓手。坚持改革创新,丰富党建抓手,拓展党建工作外延和内涵。扎实推进产业党建、项目党建、民生党建品牌创建,促入党建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兴产业、促跨越、建和谐、惠民生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开展“富民型农村党组织、和谐型社区党组织、效能型机关党组织、服务型事业单位党组织、效益型企业党组织、活力型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等“六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促入党建工作分类创建,分领域推进。抓紧抓好党组织和党员分类定级积分晋位工作,抓后进、解难题、促晋位、增活力,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县委抓党建示范乡镇、乡镇党委抓党建示范村、村党委(总支)抓村民小组示范党支部,县委常委带头抓、乡镇党委书记带头抓、党委委员带头抓、总支委员带头抓”的“三级示范四带头”活动,以“100个县级部门党组织帮扶100个村党组织,培养1000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1000名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建立50个党建示范村,建设50个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党员示范基地”为主要内容的“双百双千双建”活动,实现县委、各党(工)委、总支、支部四级联动,城乡党建统筹推进。

  3.凝集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能职责,强化工作统筹,整合党建资源,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党建带团建、带妇建、带工建的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党的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力推入党群共建、整体提升。

  (二)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4.健全党建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党建经费保障千万工程”,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党费留存补助为辅、社会筹集为补充的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每年投入基层党建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确保增幅与上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率相当,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县财政继续配套乡镇和县级部门党(工)委、村 (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农村(社区)和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活动经费,以及农村困难老党员关爱资金。按规定提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员教育活动经费。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员教育活动经费问题。

  5.加强党建经费整合使用。科学合理使用党建经费,坚持党建经费向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农村党组织倾斜的原则,构建统筹城乡的党建经费投入工作格局。坚持共建共享,把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经费与党建经费进行整合,共同投资建设、共同开发利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节约高效使用党建经费。

  6.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2013—2015年大姚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按照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的要求,整合力量和资源,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帮扶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从2013年起,每年整合100万元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激励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奖励扶持基金,根据年度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增长绝对数和增长幅度,每年评选12个发展集体经济成效明显的村(社区)进行奖励。研究制定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办法,规范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

  (三)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

  7.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不断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积极探索“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等模式和依托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产业链等分类设置党组织。加大在中小学校和基层医疗单位中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在村(居)民小组组建党支部工作,推动村、社区党支部下移。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社区活动,在社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重视抓好村改社区党组织建设。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流动党员聚集区组建党组织力度,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8.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2013—2015年大姚县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关于“控制数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继续抓好“三培养”工作,建立优秀村民库、入党积极分子库、重点培养对象库,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巩固消除党员“空白”村民小组成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把好党员入口关,全面推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适度控制发展党员速度和规模,党员数量年均递增控制在1.5%左右,年均发展党员数控制在450名以内,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加强活动阵地建设,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9.推入党组织活动阵地配套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对没有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还不达标的,要抓紧建设力争达标。对活动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按照“十二有”标准配套完善。对管理使用不到位的,要规范管理使用,确保发挥作用。积极争取省州支持,进一步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扩覆工作,努力推进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

  10.加快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制定《2013—2015年大姚县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意见》,每年整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扶贫整村推进、农村校点收缩、现代烟草合作项目以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资金不少于400万元,加大力度推进村 (居)民小组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从今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90万元资金,对群众热心、集资到位、用地落实的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新建项目给予补助。建立健全县级领导挂钩联系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制度,帮助解决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中的资金等问题。把活动场所建设与民兵、妇女、青年、老年组织活动室,以及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农村社区服务站、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卫生室、文化站(室)等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场所共建、一室多用。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企业捐助和村民筹资投劳建设自然村活动场所,实现共建共享。力争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覆盖率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到 2015年达到80%。

  11.切实加强活动场所管理使用。进一步健全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制度,全面实施村(社区)活动场所“三优”(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队伍)、“五小工程”(小花园、小菜园、小食堂、小浴室、小接待室)建设,不断完善活动场所综合功能,提高活动场所综合利用率。

  (五)加大培养教育力度,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12.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选拔方式,把行业系统中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工作实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中来。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教育培训工作,每年由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带头人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5天。县委重点培训县级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三职”干部,乡镇做好全员培训,新任党组织书记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进一步加大选配大学生村官工作力度,加大力度选拔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为大学生村官成长进步、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13.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继续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活动,在公开承诺中增强党员意识。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让每一名党员都能找到施展才能和体现先进性的舞台。坚持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民主权利。结合党组织分类定级活动,全面推行党员分类定级积分晋位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分类定级,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实现积分晋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继续推行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对连续两年评定为“后进”又不思整改的党员,及时予以除名,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健全激励关怀机制,激发党员队伍活力

  14.注重党员人文关怀。继续实施“农村致富先锋”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村党员“红色信贷”工作,帮助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继续开展农村困难老党员关爱工作,建立健全节日慰问、住院看望、受灾救助、生日祝贺等关爱党员的长效机制,做到政治上发扬民主,经济上优先扶持,生活上扶助关爱,感情上沟通交流,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激发党员队伍活力。

  15.提高村干部待遇。制定《2013—2015年大姚县村干部待遇“倍增计划”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村干部待遇“倍增计划”,以“财政补、业绩增、兼职添”等方式,从2013年起,连续3年按每年人均不低于220元的标准,提高村“三职”干部基础补贴(2013年,在年初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分别增资240元、160元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起再增加村“三职”干部基础补贴每月人均60元)。同时,因地制宜推行村 “三职”干部兼任“三大员”,到2015年村“三职”干部基本补贴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1300元,综合补贴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1500元。

  (七)充分发挥党员作用,搭建创先争优平台

  16.健全服务网络。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网络,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构建全新的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体系。继续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推行社区网络化管理、区域化社区党建,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7.丰富实践活动。广泛设立党员服务窗口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区等,坚持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三亮四进”、“四亮四创四评”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创先争优的主题实践活动特色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明显。

  (八)整合城乡党建资源,实现城乡党建一体化

  18.构建城镇区域化党建格局。深入开展社区在职党员“双管双带”、“三亮四进”社区、机关党组织联系村(社区)等活动,充分发挥驻社区机关党组织引领作用,带动社区各类组织和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党的建设和社会发展管理,推进社区“共驻共建”,构建城镇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

  19.建立城乡互帮互助机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群”教育、“双百双千双建”活动为抓手,以城乡结对扶贫、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等工作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贫困农村之间的党建工作共建共享机制,促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城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体化,带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20.建立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制。改进和创新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广泛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员活动,保证党员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组织生活。实行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重点抓好大学毕业生和农民工流动党员工作,采取直管、双管、暂管等办法,加强流入地管理,推动党员服务中心和党员信息库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九)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

  21.推入党代表发挥作用制度。继续落实《大姚县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试行)》、《大姚县党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建议制度(试行)》、《大姚县党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视察制度(试行)》、《大姚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制度(试行)》、《大姚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试行)》等五项制度。探索试行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22.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扩大党内选举中的民主,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热情,促入党内和谐,凝聚党心民心。

  23.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继续推行“四议(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和党务公开制度,在村(居)民小组一级全面推行党员首议制,全面推行村财乡管、组财村管,进一步规范村组财务管理。

  (十)注重挖掘培树典型,打造党建示范品牌

  24.加强党组织示范点建设。继续推行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排位表彰制度,继续开展“三级示范四带头”活动,继续推行“三级书记双向述职、三级组织整体联动、三级党员服务推动、三级示范典型带动”的“四个三工作法”,继续创建“南永线、姚石线”党建示范带,建立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的区域化党建示范联合体,构建立体式基层党组织示范体系。

  25.着力培树优秀党员典型。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每月评星”活动,大力培树党员先进典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积极开展向杨善洲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营造全社会“知典型、学典型、赶典型、做典型”的创先争优氛围。

  26.推入党建工作随机调研常态化、长效化。县委领导带头示范、组织部门牵头主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合随机调研工作力量。点面兼顾,扩大随机调研工作覆盖面。虚实结合,创新随机调研工作方式。考评应用,提升随机调研工作实效,以随机调研常态化推动党建工作长效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基层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职责,抓规划、抓示范、抓督导、抓落实。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深入推进随机调研,加大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的党组织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问责。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各类宣传媒体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阶段重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推进工作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党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范文二

  2016年,县地震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系列讲话精神,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意见精神,坚决遏制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地震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一、工作重点

  (一)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局支部书记与局属单位及机关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部门管理责任制,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至少每季度集体学习一次党风廉政法规、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及时把握廉政动态,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部书记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汇报所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班子成员至少半年研究、分析一次所管范围的党风廉政状况。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分管联系单位(科室)负责人全年至少一次廉政谈话,分管领导与新提拔任职或新参加机关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分别研究安排各自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并带队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手上。局党支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秉公执纪办案,绝不护短。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坦诚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凡是局党支部研究决定的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完成,决不允许敷衍塞责,阳奉阴违。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每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先斩后奏”、“斩而不奏”。二是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八项规定》及省市委意见、市纪委《十个严禁》等,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及时宣传党纪法规、中央、省市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廉政典型、腐败案例等,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勤政典型,远离腐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律能力。三是加强宗旨教育。进一步学习党的知识,增强服务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不断深化“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和以“践行宗旨、争做好干部” 的讨论及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了解民众所需、基层所需,解决干部作风不实、态度粗暴、服务不力、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树立践行宗旨、服务基层的良好机关形象。

  (三)强化监督问责。一是坚持开展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大节日期间、重要活动期间的情况实行应时监督、事后跟踪监督检查;对日常执行情况实行定时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对可能出现的苗头问题,实行突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开展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监督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的组织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使党规党纪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党的纪律和制度得以执行,党内生活正常,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得以深入推进,党的权威得以维护。三是坚持开展岗位纪律规范监督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加大监督频率,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程序,落实监督结果的应用。

  二、责任追究

  1、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定期对本系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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