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01 来源:工作计划
根据局下发2018年29号文件“关于2018年营销工作重点的安排意见”,规范供用电秩序,堵塞营销工作漏洞,提高营销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好营业普查工作。新城所将从4月初开始在全所范围内开展营业普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供用电营业规则》和局营销管理有关规定为依据,对我所用户用电管理、用户信息管理进行营业普查,达到用户信息准确,用户资料完整,用电管理规范有序,降损增效明显,经营成效显著的目的。
二、工作安排:
所成立营业普查和反窃电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营业普查和反窃电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及普查出问题的处理。
组 长:郭治东
副组长:刘宾 苟亚军
成 员:王学武 田勇 营业班全体成员
三、时间安排:
4月1日至6月1日,集中普查111#西杨线、112#小岘线113#原峰线、114吴家沟线、115#新城线的所有农村公变和未网改台区。
四、普查的工作重点:
2018年的营业普查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突出解决用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查客户信息,对营销系统中客户的信息不准确的情况经行现场核查,做到营销信息系统的客户档案与实际相符。以保证客户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做到现场信息、用户资料信息、营销系统信息三对口。
2、查容量,查报装资料与用户实际容量是否相符,是否有私自增容的行为。查出不相符的要完善补充资料,少计电费的要按照规定补收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
3、查电价,查电价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私自转供电源和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情况,分类用电比例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不符合电价政策的要按照实际补收差额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对发现的电价执行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4,查计量,查计量装置接线是否正确,是否校验,有无错误接线、互感器倍率错误,表计损坏等问题造成的计量差错。
5、查合同的签订,查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情况,对未签订合同的大用户要及时经行合同补签。
6、查安全,查自备电源管理,用户的自备电源是否登记,签订自备电源协议,并有可靠的防止向电网反送电措施。
7,查营业外收入,查各类有偿服务的费用收取是否符合要求,查拆装表工时费收取是否合理,营业外收入是否全额上解。
新城供电所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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